太白陰經
卷九 遁甲●遁甲總序
經曰:黃帝征蚩尤,七十二戰而不克,晝夢金人引領,長頭,衣元狐之裘,而言曰:「某天帝之使授符於帝。
」帝驚悟,求其符不得,乃問風後、力牧,力牧曰:「此天帝也。
」乃於盛水之陽築壇祭之,俄有元龜、巨鰲從水中出,含符致於壇而去。
似皮非皮,似綈非綈,以血為文,曰:「天乙在前,太乙在後。
」黃帝受符再拜,於是設九宮,置八門,布三奇、六儀,為陰陽二遁。
凡一千八百局,名曰:「天乙遁甲式」。
三門發,五將具,而征蚩尤,以斬之蚩尤者。
炎帝之後與少昊治西方,主金,兄弟十八人,日尋干戈,恃甲兵之利,殘暴不仁,聞黃帝獨王於中央,將欲勝四帝,恃甲兵於涿鹿,黃帝至道之一精一,其神無所倚,其心無所適,淡然與萬物合其一。
天道虧盈而益謙,乃授黃帝神符而勝之。
使黃帝行蚩尤之暴、蚩尤行黃帝之道,則蚩尤得符而勝黃帝矣。
黃帝因蚩尤之暴,則黃帝得符而勝蚩尤矣。
天道助順,所以授黃帝符者,欲啟聖人之心、贊聖人之事也。
吉凶成敗在乎道,不在乎符!今取其一家之書,以備參考耳。
「日辰」:
甲乙仲、甲乙季、甲乙孟。
「六甲」:
甲子、乙丑至癸亥,中間甲戍、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並甲子,為六甲也。
「五子遁元」:
甲巳之日,夜半生甲子。
乙庚之日,夜半生丙子。
丙辛之日,夜半生戊子。
丁壬之日,夜半生庚子。
戊癸之日,夜半生壬子。
陽遁、遁元,仲、孟、季;陰遁、遁元,仲、孟、季。
坎:冬至一七四,小寒二八五,大寒三九六。
艮:立春八五二,雨水九六三,驚蟄一七四。
震:春分三九六,清明四一七,谷雨五二八。
巽:立夏四一七,小滿五二八,芒種六三九。
離:夏至九三六,小暑八二五,大暑七一四。
坤:立秋二五八,處暑一四七,白露九三六。
兌:秋分七一四,寒露六九三,霜隆五八二。
乾:立冬六九三,小雪五八二,大雪四七一。
陽遁,冬至後,第一甲子為上元,第二甲子為中元,第三甲子為下元。
逆布三奇,順布六儀。
陰遁,夏至後,第一甲子為上元,第二甲子為中元,第三甲子為下元。
順布三奇,逆布六儀。
陽遁元用坎、艮、震、巽四卦,四卦各四十五日,十二氣合一百八十日。
陰遁元用離、坤、兌、乾四卦,四卦各四十五日,十二氣合一百八十日。
五日六十時為一元,五日竟一氣,一氣用一元。
上、中、下,陰、陽二遁,三百六十日當一歲之用。
其五日,四分之一,各用中元,以通余閏,始終用之。
然則冬至閏余二五八。
經曰:以通閏余,始終用之。
各用二五八,是已五日之內與日合者。
凡用遁之法,當知九星,明九官,定八門,審直符、直事。
「九星」:
天蓬水常主一,天芮土常主二,天沖木常主三,天輔木常主四,天禽土常主五,天心金常主六,天柱土常主七,天任土常主八,天英火常主九。
「九宮」:
坎為一宮,坤為二宮,震為三宮,巽為四宮,中五宮,乾為六宮,兌為七宮,艮為八宮,離為九宮。
「八門」:
休門常主一,死門常主二,傷門常主三,杜門常主四,開門常主六,驚門常主七,生門常主八,景門常主九。
「直符」:
直符者,六甲、六儀是也。
甲子常為六戊,甲戌常為六己,甲申常為六庚,甲午常為六辛,甲辰常為六任,甲寅常為六癸。
「三奇」:
乙為日奇,丙為月奇,丁為星奇。
「直事」:
直事者,直八門事也。
常以直符加直事,上門加直事授出入之語,故以其門名之。
直事五日一易局,十時一易符,十時一易事。
「課式」:
凡課式之法,常以直符加時干。
直符者,六甲也。
時干者,時下所用之干也。
假令陽用天元、上元一局,甲已之日,夜半生甲子,即子在甲時也。
授以直符,天蓬加北方六戊,所以加六戊者,以甲子常為六戊故也。
雞鳴乙丑,授以天蓬,直符加南方六乙,盡癸酉,十時皆以天蓬加干,至寅戊、甲戌,則轉直符用天芮,他皆仿此,此其陽遁可知。
陰遁逆行,以直符、直事加宮。
直事者,直事上之門也;時干者,時下所得之宮也。
然則直符十時一易,其門十時一易也。
假令陽遁用天元、中元七局,甲巳之日,夜半生甲子,即以驚門加第七宮。
雞鳴為乙丑,即以驚門加八宮,盡癸酉,十時皆以驚門加宮,至寅戊甲戍,則移生門加宮,而奇門所在及為吉凶成敗,按而詳之,他仿此。
陰遁,則逆數。
凡子加子,直符、直事各伏其位,名曰:伏吟。
子加午,直符、直事各易其位,名曰:反吟。
雖致奇門,吉宿皆凶,惟可以納財。
凡三奇之日,宜以出行奇者,乙、丙、丁皆為吉,干與善神並,故無凶耳。
若開休生三吉門,有天上三奇合之,臨一方,即其方之門為吉。
道路清虛,可以出行修舉,百事皆吉。
假令用陽遁天元一局,甲巳之日,日出為丁卯。
天乙直符在四宮,開門臨震三宮,下有六乙與日奇合,東方出行,吉。
生門臨離。
九宮有六丁與星奇,南方可以出行,其陰遁可知。
凡三奇直使者為三奇,得六甲所使奇也。
即乙為甲戌、甲子,使丙為甲寅、甲申,使丁為甲辰、甲寅,使三奇為吉門,合得此時者,為尤良。
假令陽遁用天元、上元一局,用甲巳之日,日入癸酉,天乙直使在一宮,以直符天蓬加六癸,休門直事加一宮,北方休門下有六丙,日奇而臨甲子,六丙所使者是也。
他皆仿此。
凡三奇與生門合,太陰合,得人;遁奇與休門合,為天遁奇,與開門合,得地;遁奇與太陰所合皆吉,常以六丁所合為太陰,天乙後二宮亦名太陰。
假令陽遁用天元、上元一局,甲戌在坤宮為直事,前二宮乾六甲在二宮,天乙在後二宮,皆合於六宮,故曰:巽遁用陽。
他仿此。
又生門與六乙合,得人;遁奇、休門與六丁合,得地;遁奇、開門與六丙合,得天。
遁奇所合之宮,所向皆吉。
又生門與六乙合,得天;遁奇、開門與六丙合,得地;遁奇、休門與六丁合,而在直符前三宮,為得人。
遁奇:天遁奇者,為日一精一華所蔽;地遁奇者,為月一精一華所蔽;人遁奇者,為太陰之氣所蔽。
此時可以隱匿逃亡蔽蓋,此宮有事,出行吉。
凡三奇合太陰而無吉門,名曰:有陰無門。
有門合太陰而無奇,名曰:有門無奇。
有吉門而無奇陰,名曰:有奇無陰。
皆可從之,吉。
但避五刑,舉事但從三吉,而去若不得三奇並吉門者,但三奇所加,百事從之,吉。
又三奇在陽,宜為客;在陰,宜為主。
若欲見貴人,求財舉事,出自奇門,合生門吉。
若力勝,舉百事,出自奇門,合開門吉。
若欲求陰私,舉百事,出自奇門,合休門吉。
凡三奇游於六儀,利為公私和會之事。
謂乙丙丁游於六甲之上,若甲寅有乙卯,甲子有庚午,此為玉女,守門戶之時也。
天乙合會利,為其事,要在三奇。
在六儀者,三奇吉門合太陰,以勝光,小吉,從魁加地四戶,是謂福倉。
遠行出入,移徙皆吉。
凡欲遠行出入,舉百事,逃亡,當令天三門加地四戶,出其下,吉。
天三門者,太沖從魁,小吉是也;地四戶者,除定危開是也。
假令正月建寅,即卯為除,午為定,酉為危,子為開,他仿此。
太沖從魁,小吉。
天之私門,六一合;太陰、太常,地之私戶。
此臨、開、休、生三奇,吉門從之,出入遠行,舉百事,皆大吉。
又以月將加時上,視之勿忘太沖。
太沖者,天門也。
卒有急難,天門出吉,凡三奇入墓凶,不用。
假令六乙日奇,雖得日奇,未時不可出。
謂乙屬木,木墓在未也。
丙丁火,火墓在戌,戌時不可出。
一雲六乙臨二宮,六丙、六丁臨六宮,入墓出三奇,吉門。
勿令五刑魁星,螣蛇、白虎在其中。
凡九天之上,可以力勝;九地之下,可以伏藏。
太陰之中,可以潛形;六一合之中,可以逃亡。
即直符,後一所臨之宮為九天,後二所臨之宮為九地,前二所臨之宮為太陰,前三所臨之宮為六一合。
假令陽遁直符臨九宮,則九天在四宮、九地在三宮、太陰在七宮、六一合在六宮,他皆放此。
陰陽皆用,天遁為奇,其九天臨甲,九地臨癸,太陰臨丁,六一合臨巳,為大吉。
凡六儀擊刑,皆不可用。
假令陽遁甲子,天蓬為直符,加卯時為擊刑,謂子卯刑,故也。
雖得奇門吉宿,不可用三刑者,子刑卯,卯刑子,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辰午酉亥四位自刑。
凡六庚加直符,名「天乙伏宮格」,亦名「天乙留符格」。
直符加六庚,名「天乙飛宮格」,亦名「天乙行符與太白格」。
六庚加天乙,名「太白與天乙格」,戰於野。
若天乙與六庚同宮,名「天乙與太白格」,戰於國。
六庚加天乙宮者,謂臨太乙所在地宮也。
天乙與六庚同宮者,謂此同地宮也,凶時也。
凡六庚加金日,亦名「伏干格」,亦名「本宮干格之日」,干格加六庚,名「飛干格」,此凶時,不可為。
百伏干格之時凶,外取之,占賊見之。
佔人在占格,則不在;佔人來佔格,則不來。
凡六庚加歲干,為歲格;月干,為月格;日干,為日格。
一曰:六庚加三奇,為時格;不加三奇,非時格。
六庚加六巳,名刑格。
易地千里,車破馬驚,不利舉百事,凶。
凡六庚加六丙,名曰太白入熒惑。
六丙加六庚,名熒惑入太白。
二逢相入,皆凶時,得奇門,吉宿亦不可舉百事,凶。
凡六丙加直符,為勃,謂天上六丙加庚直符也。
及天乙宮加六丙,亦名為勃,同六庚所加之義。
凡時下及天乙直使所在,得吉宿者吉,得凶宿者凶;時下得吉宿,謂直符所勝。
時下所得三星,此謂吉宿也。
假令陽遁天元、上元一局,甲巳之日,平旦為丙寅,即以直符加六丙,六丙在八宮,八宮為天任,是謂時下得天任星也。
他仿此。
天乙所在吉宿者,假令陽遁天元、上元一局,甲巳之日,夜半生甲子,甲子為天蓬,即以天乙直使在天蓬宿;雞鳴為乙丑,乙丑為天芮,即以天乙直使為天芮宿。
凡吉者,天輔、天禽、天心為大吉,天沖、天任為小吉。
凶宿者,天蓬、天芮為大凶,天英、天柱為小凶。
大凶者,有旺相氣,變為小凶;小凶者,有旺相氣,變為平。
其吉宿,有旺相氣,大吉。
凡六甲加六丙為青龍返首,六丙加六甲為朱雀跌一穴一,此二時可以造舉百事。
又會三奇八門者,為大吉。
《太乙經》曰:六丙加六庚為孛,六辛加六乙為白虎猖狂,六乙加六庚名青龍逃走,六癸加六丁名螣蛇夭矯,六丁加六癸名朱雀入江,不可舉百事,皆凶時也。
凡時下得乙未丙戌辛丑甲辰戊辰,名入墓,時不得出入、舉百事。
凡天道不遠,三五復反,假令陽遁用天元、上元一局,甲巳之日,平旦為丙寅三,即三在寅也;戊辰五,即五在辰也。
他仿此。
其陽遁可出入、舉百事,當趨三避五,可以名天道。
凡出行者,亦可參用「元女式」。
三宮法所出之門有螣蛇、白虎,皆須避之,不可犯,大凶。
時逢六庚,抱木而行,強有出者,必有鬥爭,謂六庚之時,時下得庚凶也。
時逢六辛,行逢死人,強有出者,罪罰纏身,謂六辛之時,時下得辛凶也。
時逢六壬,為吏所擒,強有出者,非禍所勝,謂六壬之時,時下得壬凶也。
時逢六癸,眾人所視,不知六癸,出門則死,謂六癸之時,時下得癸凶也。
凡時下得天蓬,宜安居保國、修築營壘,主不利客,凶神也。
時下得天芮,宜崇道修德,統接朋儕,凶神也。
時下得天沖,不利舉事,凶神也。
時下得天輔,宜守道調理,凶神也。
時下得天禽,宜祭祀求福,以滅群惡,吉神也。
時下得天心,宜避疾求仙,君子吉,小人凶,凶神也。
時下得天柱,宜居守自固,藏形隱跡,凶神也。
時下得天任,宜請謁賞賀,通達財利,吉神也。
時下得天英,宜道行出入,進酒作樂,嫁娶筵宴,吉神也。
太乙貴神,可向、不可背。
白一奸一者,天大一奸一神,不可向、可背也。
又曰:六丁為六甲陰,能知此道,日月可陸沉,可呼六丁神名,凡六一合之中六巳,謂六巳之位皆在六一合之中也。
行陰密隱秘潛伏之術,皆從天公六巳所臨用之。
凡天輔之時,有罪勿殺,斧鉞在前,天乙救之,謂甲巳之日,時加巳;乙庚之日,時加申;丙辛之日,時加午;丁壬之日,時加辰;戊癸之日,時加寅。
此時有罪,自然光輝,亦宜此時,拔人之繫縛。
一曰:甲巳之日,時下謂巳;丁壬之日,時下謂辰;戊癸之日,時下謂申。
為天輔之時也。
凡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謂時得六癸也。
此時不可造作百事。
又神有高下,必須避也。
假令天網在一宮,神高一尺;在二宮,神高二尺。
踰越避之。
凡天罡加四孟,天乙在內,宜處百事;天罡加四仲,天乙在門,出處,百事皆敗;天罡加四季,天乙在外,宜出行,百事皆吉。
他仿此。
凡要事在三宮,在天乙大吉,加四仲,名玉堂。
時天乙理事於玉堂之中,欲出行,當此之時,百事可利,逃亡者得。
神後加四仲,名明堂。
時天乙出遊門垣之外,遊行四野。
當此之時,舉造百事皆吉,逃亡者得。
徵明加四季,名曰絛宮。
天乙伏藏於深宮之中,行於私宴。
當此之時,不可出行,逃亡者皆得用。
凡天乙之理於三宮,四時迭用,要在於天乙大神,背之必敗,當從向克。
春三月,天乙大神,理於玉堂宮,大吉是也。
大吉為生氣,其沖小吉,為百鬼死。
夏三月,天乙大神,理於明堂宮,神後是也。
神後為王坐,其沖勝光,為負。
秋、冬三月,天乙大神,理於絛宮,徵明是也。
徵明為常生,其沖太乙,為積刑。
凡出入往來,青龍上明堂,出天門,入地戶,四入太華中,即華蓋,若天藏、天獄、天牢,慎不可犯。
凡六甲為青龍,可以建福;六乙為蓬星,可以建德;六丙為明堂,可以出入;六戊為天門,可以往來;六巳為地戶,可以伏藏。
天乙至三凶神之宮,六庚為天獄,六辛為天庭,六壬為天牢,天藏之中為六癸,可以隱藏也。
凡九天之神在六甲,朱雀之神在六丙,太陰之神在六丁,勾陳之神在六乙,六一合之神在六巳,白虎之神在六庚,元武之神在六辛,入地之神在六癸。
凡欲逃亡隱匿,必須從天門入地戶,又參之以太沖從魁,小吉。
六一合太陰加地戶,將出入往來,無能見者。
欲去者,出天門而去;欲藏者,入地戶而藏太陰之中。
凡欲逃避百鬼,當出天門,入地戶,中吉。
凡欲行山中宿,令虎狼鬼賊不敢近者,出天門,入地戶,中吉。
夫開門遁伏,休門生聚,生門利息,景門上書,杜門閉絕,死門射獵,驚門恐迫,傷門傷害。
避惡伏匿,背杜門,向開門,吉。
出行移徙,遷官受職,入官視事,背景門,向休門,吉。
有所掩襲,欲塞一奸一邪,背開門,向杜門,吉。
三奇吉門,合天輔、天心、天禽出入,大吉。
出入開門,宜見大將軍;出休門,宜見長吏;出生門,宜見帝王公卿;出傷門,宜捕獵征伐;出杜門,宜邀遮隱匿、誅伐亡逆;出景門,宜上壽;出死門,宜喪葬弔唁;出驚門,宜掩捕斗訟。
凡時加六甲,一開一闔,上下交接,謂六甲之時,時下得伏吟時也。
凡時加六乙,一往一來,恍惚俱出,謂六乙之時,時下得乙吉也。
凡時加六丙,道逢清寧,求之大勝,謂六丙之時,時下得丙吉也。
凡時加六丁,出幽入冥,永無禍侵,謂六丁之時,時下得丁吉也。
凡時加六戊,乘龍萬里,當從天上六戊出,挾天武而行,吉也。
凡時加六己,如神所使,不知六己,欲行且止,謂六己之時,時下得己,凶也。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