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陰經
卷四 戰具●攻城具篇 第三十五
經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
人所不見謂之九地,見所不及謂之九天。
是故,墨翟縈帶為垣,公輸造飛雲之梯,無所施其巧。
所謂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
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
孫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後成;拒城闉,三月而後已。
」其攻守之具,古今不同。
今約便事而用之。
轒轀車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犀皮蒙之,下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火石所不能及。
飛雲梯,以大木為一床一,下置六輪,上立雙牙,有栝梯長一丈二尺,有四梲相去三尺,勢微曲遞,互相栝飛於雲間,以窺城中,其上城首冠雙轆轤,枕城而上。
炮車,以大木為一床一,下安四輪,上建雙陛,陛間橫栝,中立獨竿,首如桔槔狀,其竿高下長短大小,以城為準。
竿首以窠盛石小大多少,隨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車推轉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腳著地而用,其旋風四腳,亦隨事用之。
車一弩一為軸轉車,車上定十二石一弩一弓,以鐵鉤連軸,車行軸轉引一弩一持滿弦,掛牙上一弩一,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長七寸圍五寸,箭笴長三尺圍五寸,以鐵葉為羽,左右各三箭,次差小於中箭,其牙一發,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壘無不崩潰,樓櫓亦顛墜。
尖頭轤,以木為脊,長一丈徑一尺五寸,下安六腳,下闊而上尖,高七尺可容六人,以濕牛皮蒙之,人蔽其下,共昇直抵城下,木石金火不能及,用攻其城。
土山於城外,堆土為山,乘城而上。
地道,鑿地為道,行於城下,因攻其城。
每一丈建柱,以防崩陷,復積薪於柱間而燒之,柱折城崩。
板屋,以八輪車,車上樹高竿,上安轆轤,以繩挽板屋上竿首,以窺城中。
板屋高五尺,方四尺,有二孔,四面列布,車可進退圍城而行於營中,遠望謂之巢車,狀若鳥巢。
木幔,以板為幔,立結槔於四輪,車上懸一逼一城堞,使趫卒蔽之,蟻附而上,矢石所不能及。
火箭,以小瓢盛油貫矢端,射城樓櫓板上,瓢敗油散後,以火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內火實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飛入城中,棲宿積聚廬舍,須臾火發。
蜀钁鐵鏨、蜀钁短一柄一,钁也。
鐵鏨鑿井,鏨城也。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