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陰經
卷二人謀下●廟勝篇 第十三
經曰:天貴持盈不失,陰陽四時之綱紀;地貴定傾不失,生長均平之土宜。
人貴節事,調和陰陽,佈告時令,事來應之,物來知之,天下盡其忠信、從其政令。
故曰:「天道無災,不可先來;地道無殃,不可先倡;人事無失,不可先伐。
」四時相乘,水旱愆和,冬雷夏霜,飛蟲食苗,天災也。
山崩川涸,土不稼穡,水不澗下,五果不樹,八谷不成,地殃也。
重賦苛政,高台深池,興役過差,縱酒荒色,遠忠暱佞,窮兵黷武,人失也。
上見天災,下睹地殃,傍觀人失。
兵不法天,不可動;師不則地,不可行;征伐不和於人,不可成。
天贊其時,地資其財,人定其謀。
靜見其陽,動察其陰,先觀其跡,後知其心。
所謂勝兵者,先勝而後求戰;敗兵者,先戰而後求勝。
故曰:「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矣。
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矣。
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