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評傳》七:皇太極的智謀武略,實是中國歷代帝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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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評傳》七

袁崇煥評傳

努爾哈赤死後,第八子皇太極接位。

皇太極的智謀武略,實是中國歷代帝皇中不可多見的人物,本身的才幹見識,不在劉邦、劉秀、李世民、朱元璋之下。

中國歷史家大概因他是滿清皇帝,由於種族偏見,向來沒有給他以應得的極高評價。

其實以他的知人善任、豁達大度、高瞻遠矚、明斷果決,自唐太宗以後,中國歷朝帝皇沒有幾個能及得上<1>。

努爾哈赤是罕有的軍事天才,這個老將終於死了,繼承人是一個同樣厲害的人物。

皇太極的軍事天才雖不及父親,政治才能卻猶有過之。

袁崇煥所受到的壓力一點也沒有減輕。

皇太極接位之時,滿洲正遭逢極大的困難。

努爾哈赤新死,滿洲內部人心動盪。

努爾哈赤遺命是四大貝勒同時執政,行的是集體領導制,皇太極的權位很不鞏固。

在經濟上,因為與明朝開戰,人參、貂皮等特產失去了傳統市場。

滿洲當時在生產上是十奴十隸制,擄掠了大批漢人來農耕,生產力相當低。

但軍隊大加擴充,這時已達十五萬人,軍需補給發生很大問題,偏偏又遇上嚴重的天災,遼東發生饑荒<2>。

如向關內侵略,卻又打不破袁崇煥這一關。

在這時候,皇太極定下了正確的戰略:侵略朝鮮。

朝鮮物產豐富而兵力薄弱,正是理想的掠奪對象。

在外十十交十十上,朝鮮採取的是「事大(對明)十十交十十鄰(對日本、滿清)」政策。

明清十十交十十戰時,朝鮮出兵助明,又供給明軍皮島總兵官十毛十文龍糧食,成為滿清後方的一個牽制。

皇太極進攻朝鮮,可以解決經濟上、戰略上的雙重困難,同時在必定可以得到的軍事勝利之中樹立威望,鞏固權位。

明朝方面的困難也相當不小。

訓練一支既能守,又能戰,再能進一步收復失地的十精十銳野戰軍,需要相當時間。

袁崇煥任寧前道僉事時,山海關外四城,縱深約二百里,廣約四十里,屯兵六萬餘人,糧餉全靠關內支給。

後來在孫承宗、袁崇煥主持下,恢復錦州、中屯、大凌河諸城,國防前線向北推展,屯田數千頃,兵士足食。

高第代孫承宗為經略,盡棄錦州諸城,寧遠沒有了外衛,也沒有了糧源。

靠朝廷接濟是很靠不住的,朝廷對於拖欠糧餉向來興趣濃厚。

袁崇煥做遼東巡撫,首要目標是修復錦州、大凌河等城堡的守備,然後屯田耕種。

但築城工程費時甚久,又不能受到敵人干擾,在和滿清處於戰爭狀態之時無法進行。

所以明清雙方,都期望有一段休戰的時期,以便進行自己的計劃。

明方是練兵、築城、屯田,清方是進攻朝鮮,鞏固統治。

在這樣的局勢下,具備了議和的條件。

明方的議和是攻勢的,最後目標是消滅滿清,收復全部遼東失地。

清方的議和主要是守勢,目的在鞏固已得的土地,要明方承認雙方的現有疆界,雙方和平共處,進行貿易。

因為明清雙方的國力實在太過懸殊。

明方那時的人口,官方的紀錄是六千多萬,實際上遠不止此數,當時男丁要被政十府征去義務勞動,不參加的要繳錢代替,所以百姓盡可能的瞞報人口。

外國學者們的估計相互差距很大,最高的估計認為那時中國人口是一億五千萬人。

我相信決不會少於一億人<3>。

女真人十大概不到五十萬人<4>。

人口的對比是二百比一甚至三百比一。

滿清所佔的土地,只是今日吉林、遼寧、黑龍十江十的一部份,與明方相比也是相差極遠。

明方火器犀利,葡萄牙大炮尤其非清兵所能抵擋。

清方的長處,主要只是「明朝本身的腐敗」,以及清軍戰鬥力強勁和統帥部高明的軍事才能。

只要袁崇煥鎮守寧遠,清方的長處就發揮不出了。

持久的纏鬥下去,滿清勢必難以支持。

袁崇煥寧遠大捷,在軍事上並無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並沒有摧毀清軍的主力,甚至沒有削弱清軍的戰鬥力。

然而在政治上,對士氣與民心卻有非常巨大的振奮作用,這使中國軍民知道清軍也不是不會打敗仗的。

經此一役之後,本來投降了滿清的許多漢人官吏和士卒又逃回來了。

寧遠城頭的大炮,轟碎了「女真滿萬不可敵」的神話<5>。

清方從來沒有期望真能征服明朝。

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祖宗,長期來做明朝所封的邊疆小官。

努爾哈赤幼時住在明朝大將李成梁家裡,類似童僕十奴十隸。

所以他們對於明朝有先天十性十的敬畏,自卑感很深。

寧遠之戰,使他們下意識中隱伏著的自卑感又開始抬頭。

明朝是自己覆滅的,並非給滿清所打垮。

滿清與明軍十十交十十戰,始終強調「大恨」,滿清認為明朝有件大事欺侮女真人,十逼十得他們忍無可忍,才起兵反抗<6>。

滿清一直沒有自居能與明朝處於平等地位。

「大恨」的基本思想,是抱怨明朝作為最高統治者,卻在努爾哈赤與敵對部族發生爭執時袒護對方,沒有公平處理,那是下級對上級的申訴。

例如第五大恨的「老女事件」,葉赫部的一個王公本來答應把他十四歲的妹妹送給努爾哈赤為妾,但二十年後,這個三十六歲的「老女」改嫁給蒙古王子,努爾哈赤認定是出於明朝的授意,身為上級而不秉公斷事。

差不多在每個戰役之後,清方總是建議談和。

因為他們對於目前的成就早就喜出望外,本來是做夢也想不到的,只求明方正式承認他們所佔的土地,讓他們能永久保有,就已心滿意足了。

但明朝從來置之不理,認為對方根本沒有談和的資格。

明朝的態度是這樣:「你們是朝廷的部屬,只能服從命令,怎麼能要求談判和平?」

這種死要面子的心理,使得明朝始終沒有能爭取到一段喘十息的時間來整頓軍備、鞏固防禦。

袁崇煥充分瞭解到爭取暫時和平的必要。

努爾哈赤的逝世正是一個好機會。

這時剛好有一個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來到寧遠。

滿洲人信佛教,尊崇喇嘛,袁崇煥就請李喇嘛作居間的使者,派了兩名都司和隨從等三十三人,於天啟六年十月去沈十陽十弔祭努爾哈赤之喪,作初步的和平試探。

但他知道朝廷絕不喜歡提「議和」兩字,所以報告朝廷時,只說是派人去窺十探虛實,以決定對之征討呢,還是招安<7>。

這種誇大的說法,目的自在滿足皇帝和大臣的虛榮心。

明清雙方統帥都熟知《三國演義》中的故事,袁崇煥這出「柴桑口臥龍弔喪」,皇太極如何會不省得?他將計就計,於十一月派了兩名使者,與李喇嘛一起來到寧遠,致書袁崇煥,表示了和平的意向。

其中說:「你停息干戈,派李喇嘛來弔喪,並賀新君登位。

你既以禮來,我也當以禮往,所以派官來道謝。

至於和議一事,我父親上次來寧遠時,曾有文書給明朝朝廷,請你轉呈,但迄今沒有答覆。

你的君主如果答應前書,願意和平,應當以誠信為先。」

書信中將金國(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後來才改為「大清」。

<8>)與中國平頭並列。

袁崇煥深刻瞭解朝廷自高自大,對於文書的體例十分看重,如將來信轉呈,必定要碰大釘子,同時見到信中語氣也不大客氣,便告知使者說,此信格式不合,礙難入奏,將原信十十交十十給使者退回。

皇太極改寫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煥認為仍然不對,又再退回。

皇太極第三次改寫,自處於較低地位,袁崇煥才收了信。

但明朝仍是一貫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國是天聰元年),皇太極再遣前使,致書袁崇煥求和,信中說:「兩國所以構兵,在於以前明朝派到遼東的官員認為中國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壓弱小部族,我們忍無可忍,才起兵反抗。」

下面照例列舉大恨,然後提議講和。

講和要送禮,要求最初締結和約時中國送給金國金十萬兩,銀百萬兩、緞百萬匹、布千萬匹。

締約後兩國每年十十交十十換禮物,金國送禮:東珠十顆,貂皮千張、人參千斤。

中國送禮:金一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匹、布三十萬匹。

兩國締結和約後,就對天發誓,永遠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經濟十性十的,可見當時滿清深感財政困難,對布匹的需要尤其殷切。

大概袁崇煥要奏報朝廷,等候批復,所以隔了兩個月金國使者才回去,隨同明方使者,帶去袁崇煥及李喇嘛的書信各一;猜想朝廷對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絕,所以袁崇煥無法作出任何讓步,他的回信內容雄辯,文采煥發,說道:過去的糾紛,都是因雙方邊境小民口舌爭競而起,這些人都已受到了應得的懲罰,再要追究是非,也已無法到十陰十世地府去細查,只盼雙方都忘記了吧。

你十年苦戰,既然為的只是這件事,現在你的仇敵葉赫等等都早給你滅了。

為了你們用兵,遼河兩岸死者豈止十人?仳離改嫁的哪裡只有老女一人?遼沈界內人民的十性十命都不能自保,還說甚麼財物?你的仇怨早都雪了,早已志得意滿。

只不過這些極慘極痛之事,我們明朝難以忍受罷了。

今後若要修好,那麼請問:你如何退出已佔去的城池地方?如何送還俘虜去的男十女百姓?只有盼你仁明慈惠、敬天十愛十人而作出決定了。

你所要求的財物,以中國物資的豐富,本來不會小氣,只是過去沒有成例,多取也不合天意,還是請你重行斟酌罷。

和談正在進行,你為甚麼又對朝鮮用兵?我們文武官屬不免懷疑你言不由衷了。

希望你撤兵,以證明你的盛德。

李喇嘛的信中說:袁巡撫是活佛出世,對於是非道理,心下十分分明,這樣的好人是不容易遇到的,願汗與各王子一切都放開了吧,佛說:「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皇太極回信給袁崇煥說:過去的怨仇,當然是算了,否則又何必議和修好?你們的土地人民歸我之後,都已安定,這是天意,如果重行歸還,那既違反天意,又對不起人民。

金國所以要出兵朝鮮,完全是由於朝鮮不對,現在已講和了。

說到「言不由衷」,為甚麼你一面說要修好,一面又派哨卒來我方偵察,收納我方逃亡,部隊十逼十近我邊界,修築城堡?其實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國將帥對你也大有懷疑。

至於所要求的「初和之禮」,金銀等可以減半,緞布只要原來要求的半成。

我方也以東珠、人參、狐皮、貂皮等物還贈,表示雙方完全公平。

既和之後,雙方互贈仍如前議。

如果同意,希望辦得越快越好。

關於來往書信的格式,皇太極提議:「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國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諸臣低金國汗一字。

他答覆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對他的書信從來不加理睬;又說:你勸我「苦海無邊,回頭是岸」,這話很對,但為甚麼只勸我而不去勸明朝皇帝?如果雙方都回頭修好,豈不甚善?

後來皇太極又致書袁崇煥,抗議他修築塔山、大凌河、錦州等城的防禦工事,認為是缺乏和平誠意,並提議劃定疆界。

平心而論,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國,於對方來信一概不答,只由地方官和對方通信,金國也難免氣憤。

金國的經濟要求,雖說是雙方互贈,實質上當然是金方大佔便宜。

金方答應贈送的東珠、人參、貂皮等物,大概最多只能抵過綢緞布匹的價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萬兩黃金、十萬兩銀子,等於是無償贈與。

那時一兩黃金約等於十兩銀子(明初等於四兩,後來金貴銀賤),明朝每年以二十萬兩銀子買得一年和平,代價低廉之至。

熊廷弼守遼之時,單是他一軍每個月的餉銀就需十多萬兩銀子。

如果有了十年和平,大加整編軍隊,再出兵挑戰,主動與被動的形勢就轉過來了。

皇太極對於緞布的要求一下子就減少了百分之九十五,而且又建議以適當禮物還報,希望和議盡快辦理,可見對於締結和平的確具有極大誠意。

他自知人口與兵力有限,經不起長期的消耗戰<9>。

此後每發生一次戰爭,便提一次和平要求。

當時議和的障礙,主要是在明朝的文官。

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與金人議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國的和議,人人都怕做秦檜。

大家抱著同樣的心理:贊成和金人議和,就是大漢十奸十秦檜。

這是當時讀書人心中的「條件反射」。

袁崇煥從實際情況出發主張議和,朝臣都不附和。

遼東經略王之臣更為此一再彈劾袁崇煥,說這種主張就像宋人和金人議和那樣愚蠢自誤。

其實,明朝當時與宋朝的情況大不相同。

在南宋時,金兵已佔領了中國北方的全部,議和等於是放棄收復失地。

但在明朝天啟年間,金人只佔領了遼東,遼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暫時議和,影響甚小。

南宋之時,岳飛、韓世忠、劉鑉、張俊、吳璘、吳玠等大將,都是兵十精十能戰,金人後方不穩,形勢上利於北伐,議和是失卻了恢復的良機。

明末軍隊的戰鬥力遠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賴的只有西洋大炮。

但當時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動,只能用於守城,不能用於運動戰。

對於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議和,宋方絕對屈辱,每年片面進貢金帛,並非雙方互贈。

宋朝皇帝對金稱臣<10>。

然而皇太極卻甘願低於明朝皇帝一級,只要求比明朝的諸臣高一級。

皇太極一再表示,金國不敢與中國並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爾蒙古人高一等就滿足了<11>。

他和袁崇煥書信來往,態度上是很明顯的謙恭<12>。

可見宋金議和與明金議和兩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皇太極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後來索十性十改了國號,不稱金國,而稱「大清」,以免引起漢人心理上敵對十性十的連鎖反應<13>。

袁崇煥和皇太極信使往來,但因朝中大臣視和議如洪水猛獸,談判全無結果。

當時主張和金人議和,非但冒舉國之大不韙,而且是冒歷史上之大不韙。

中國過去受到外族的軍事壓力而議和,通常總是屈辱十性十的,漢人對這件事具有先天十性十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將「議和」、「投降」、「漢十奸十」三件事聯繫在一起。

當軍事上準備沒有充分之時,暫時與外敵議和以爭取時間,中國歷史上兩個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過。

漢高祖劉邦曾與匈十奴十議和,爭取時間來培養國力,到漢武帝時才大舉反擊。

唐太宗李世民曾與突厥議和(那時是他父親李淵做皇帝,但和議實際上是李世民所決定),等到整頓好軍隊後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

不過這不是中國歷史上傳統觀念的主流。

主流思想是:「與侵略本國的外敵議和是投降,是漢十奸十。」

其實,同是議和,卻有十性十質上的不同,決不能一概而論。

基本關鍵在於:議和是永久十性十的投降?還是暫時妥協、積極準備而終於大舉反攻、得到最後勝利?議和停戰只是策略,決不等於投降。

然而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庸才,對於敵我雙方力量的對比、大局發展的前途都是茫無所知,既無決戰的剛勇,也無等待的韌力。

袁崇煥十精十明正確的戰略見解,朝廷中下意識的認為是「漢十奸十思想」。

袁崇煥當然知道如此力排眾議,對於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將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為重<14>。

以他如此剛烈之人,對聲名自然非常十愛十惜,給人罵「漢十奸十」,那是最痛苦的事。

比較起來,死守寧遠、抗拒大敵,在他並不算是難事,最多打不過,一死殉國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

但要負擔「歷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責任,可艱巨得多了。

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剛強的人,越是不重視十性十命而不肯忍受恥辱。

越是儒家的書讀得多,心中歷史感極其深厚的人,越是寶貴自己的名節。

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舉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跡,如張巡睢十陽十死守,顏杲卿常山罵賊,袁崇煥做起來並不困難。

對於十性十格柔和的人,當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義難,在袁崇煥這樣的偉烈之士,卻是守寧遠易而主和議難。

主張議和,他必須違反歷史傳統、違反舉國輿論、違反朝廷決策、更違反自己的十性十格。

上下古今,一切都反,連自己都反。

他是個衝動的熱情的豪傑,是「寧為直折劍、猶勝曲全鉤」的剛士,是行十事不顧一切、「幾大就幾大」的蠻子,可是他終於決定:「忍辱負重」。

在他那個時代,絕無尊重少數人意見的十習十慣與風度。

連袁崇煥自己在內,都相信「國人皆曰可殺」多半便是「可殺」。

那是一個非此即彼、決不容忍異見的時代,是正人君子紛紛犧牲生命而提出正義見解的時代。

卑鄙的十奸十十十黨十十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對風骨和節十操十越是看重。

東漢和明末,是中國歷史上讀書人道德價值最受重視的兩個時期。

歲寒堅節,冰雪清十操十,在當時的道德觀念中,與「忠」、「孝」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

他很十愛十十十交十十朋友,知十十交十十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

如果他終於因主和而為天下士論所不齒,對他將是多麼嚴重的事。

他對金人的和談並不是公開進行的,因此並沒有受到普遍的抨擊,但他當然預料到將來終於要公開,清議和知友的譴責不可避免的會落到頭上。

在袁崇煥死後十三年的崇禎十五年,明朝局勢已糜爛不可收拾。

洪承疇於所統大軍全軍覆沒後投降滿清。

松山、錦州失守。

崇禎便想和滿清議和,以便專心對付李自成、張獻忠等民軍。

兵部尚書陳新甲更明白無力兩線作戰,暗中與皇帝籌劃對滿清講和。

崇禎和陳新甲不斷商議,朝中其他大臣聽到了風聲,便紛紛上奏,反對和議。

崇禎矢口不認,說根本沒有議和的事,你們反對甚麼?崇禎每次親筆寫手詔給陳新甲,總是鄭重警誡:這是天大機密,千萬不可洩漏而讓群臣知道了。

該年八月,崇禎派親信又送一道親筆詔書去給陳新甲,催他盡快設法和滿清議和。

陳新甲出外辦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將皇帝的密詔留在他書房十中的幾上而去。

陳新甲的家童誤以為是普通的《塘報》(各省派員在京所抄錄的一般十性十上諭與奏章,稱為《塘報》),拿出去十十交十十給各省駐京辦事處傳抄。

這樣一來,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議的事就公開了出來,群臣拿到了證據,登時嘩然,立刻上奏章反對。

皇帝再也無法抵賴,惱怒之極,下詔要陳新甲解釋,責問他為甚麼主張議和,罪大惡極之至。

陳新甲的聲辯書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詔中的句子,證明這是出於皇上的聖意。

崇禎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陳新甲著即斬決。

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親藩,兵部尚書應負全責。

那時距明朝之亡已不過一年半,局面的惡劣可想而知,但群臣還是堅決反對議和,連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國防部長暗中商量,表面上堅決不肯承認,最後消息洩漏,便殺了國防部長以卸自己責任。

從這件事中,可以見到當時對「議和」是如何的忌諱,輿論壓力是如何沉重。

連崇禎這樣狠辣的皇帝,也不敢對群臣承認有議和之意。

袁崇煥卻膽敢進行議和。

那正是出於曾子所說「只要深信自己的道理對,雖有千萬人反對,我還是干了」那種浩然之氣<15>。

諸葛亮出師北伐,天下皆稱其忠。

岳飛苦戰抗敵,天下皆知其勇。

袁崇煥的功業或許比不上諸葛亮和岳飛,雖然,那也是很難真正比較的,然而他身處嫌疑之地而行舉世嫌疑之事,這種十精十神上的痛苦負擔,諸葛亮和岳飛卻幸而不必經受。

袁崇煥有一句詩:「心苦後人知」。

當真是英雄寂寞,壯士悲歌。

他明知不能得到當時的諒解,只盼望自己這番苦心孤詣能為後人所知。

當我寫到這一段文字時,想到他的耿耿之懷,悠悠之心,忍不住又感到了劇烈的心酸,感到了他英雄十性十格中巨大的悲壯美,深刻的淒愴意。

正確的戰略決策無法執行,朝政越來越腐敗,在魏忠賢籠罩一切的邪惡勢力下做官,天天都可以送掉了十性十命。

關外酷寒的天氣,生長於亞熱帶的廣東人實在感到很難抵受。

在這期間,袁崇煥從廣東招募來的人員中有人要回故鄉去了,臨別時問他:你留在這裡繼續擔當艱危呢,還是回鄉以求平安?

他寫了一首詩回答:我和你曾同生共死,我的內心你還不明白嗎?又何必問安危去留?我在這裡奮不顧身,本來不是為了富貴。

故鄉的親友們如果問起,請你轉告:邊界還沒有平靖,我只有感到慚愧,當然要繼續幹下去BI。

袁崇煥是三兄弟中的老二。

大哥崇燦當他在關外時在故鄉逝世。

三弟崇煜隨著他在軍中辦事,後來也告辭回鄉。

袁崇煥從寧遠送他到山海關而分手,寫了兩首詩給他,說:邊疆需要人守禦,昇平還沒有得到,我早已決心報國,安危去留的問題不必提了B十J。

【註釋】

<1>皇太極在西方人的書中寫作 Abahai,法國學者格奧賽(Rene Grousset)在《中華帝國的興起與輝煌》一書中有「一六十四四年的大變」一章,其中說:「皇太極是蠻人中的一個天才,他把本族人民的軍事才能,和對文明生活的天生理解相結合起來。」

<2>清《太宗實錄卷三》:天聰元年,「時國中大饑,斗米價銀八兩,人有相食者。

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

良馬,銀三百兩。

牛一,銀百兩。

蟒緞一,銀百五十兩。

布匹一,銀九兩。

盜賊繁興,偷竊牛馬,或行劫殺。

於是諸臣入奏曰:盜賊若不按律嚴懲,恐不能止息。

上惻然,諭曰:今歲國中因年饑乏食,致民不得已而為盜耳。

緝獲者,鞭而釋之可也。

遂下令,是歲讞獄,姑從寬典。

仍大發帑金,散賑饑民。」

他寬待因飢餓而為盜的百姓,與崇禎督促部將「限期破賊、殺賊立功」的政策恰正相反。

<3>何十柄十棣: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1368-1911一書中,認為明初人口六千五百萬,到明末時已漲了一倍以上。

<4>王鍾翰:《滿族在努爾哈赤時代的社會經濟形態》一文中,根據朝鮮《興京二道河子舊老城》的資料,認為一六二一年時,努爾哈赤的兵數二十萬,再加上婦女老少,「全人數當在四、五十萬左右。」

<5>《天聰實錄稿》元年三月初二日,「秀才岳起鸞曰:我國宜與明朝講和。

若不講和,則我國人民死散殆盡。」

《明清史料》甲編,天聰二年八月「事局未定」奏疏:「南朝雖師老財匱,然以天下之全力,畢注於一隅之間,蓋猶裕如也。」

《東華錄》載天聰三年八月戊辰,「大臣同謀倡逃」。

《明清史料》乙編載,崇禎二年二月二十一,袁崇煥塘報:「一日之內,降者竟前後接踵而至。」

<6>「大恨」:一、明朝殺害金人的二祖;二、袒護金人的仇敵哈達;三、越界出兵,助金人的世仇葉赫抗金;四、明人越界,金人根據誓約殺了,明朝勒索金方十十交十十出十人來殺死,以資報復;五、明朝造成老女改嫁;六、移置界碑,搶奪金國的人參、貂皮;、聽信葉赫,寫信來辱罵侮慢。

<7>「觀其向背離合之意,以定征討撫定之計。」

見《兩朝從信錄》。

<8>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史書上稱為「後金」,以與宋朝時的「金」有所分別。

到天聰十年(明崇禎九年)才改為「大清」。

所以本文中的滿清,其實都應稱「金」。

「滿洲」的名稱,也要到改了「大清」的國號之後才出現,以前稱「建州」或「女真」。

多數學者認為,「滿洲」是文殊菩薩的「文殊、曼殊」的音轉。

為了便於讀者,本文中不將「金、清」「建洲、滿洲」等稱呼根據歷史年代而作分別。

<9>《太宗實錄稿》:天聰年十月,皇太極責罵主張出兵南攻之人:「天予我有數之兵,若稍虧損,何以前圖?」

<10>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

十二年正月,宋金和議達成,高宗趙構向金國上表稱臣,表中說:「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日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

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11>《太宗實錄》卷十二,天聰六年六月,皇太極致書大同守將求和,信中說:「和事既成,自當遜爾大國,爾等亦視我居察哈爾之上可也。」

<12>皇太極來信的開頭是(根據原信):「汗致書袁老先生大人」。

(後來乾隆時修訂《太宗實錄》覺得語氣太卑,才改為《皇帝致書袁巡撫》,但當時皇太極未稱帝,決不可能有「皇帝」的稱呼。

)袁崇煥書信的開頭是:「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汗帳下:再辱書教,知汗漸欲恭順天朝,息兵戈以休養部落,即此一念好生,天自鑒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量也。」

<13>後來皇太極在寫給祖大壽的信中(那時袁崇煥已死),曾說:「爾國君臣,惟以宋朝故事為鑒,亦無一言復我。

然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

彼一時,此一時,天時人心,各有不同。

爾大國豈無智慧之時流,何不能因時制宜乎?」

其實努爾哈赤、皇太極等一直自認是金的子孫,他為了求和,連祖宗也不認了。

<14>他後來在寫給崇禎的奏章中說:「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

所以他的知己程本直說:「舉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癡漢也。

唯其癡,故舉世最十愛十者錢,袁公不知十愛十也。

唯其癡,故舉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怕也。

於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辭也。

於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

所謂「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就是與金人議和。

<15>《孟子·公孫丑》:「昔者曾子謂子襄曰:『……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16>袁崇煥《邊中送別》:「五載離家別路悠,送君寒浸寶刀頭。

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問去留?策杖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

故園親侶如相問,愧我邊塵尚未收。」

<17>袁崇煥《山海關送季弟南還》:「公車猶記昔年情,萬里從我塞上征。

牧圉此時猶捍御,馳驅何日慰昇平?由來友十愛十鍾吾輩,肯把鬚眉負此生?去住安危俱莫問,燕然曾勒古人名。」

「弟兄於汝倍關情,此日臨歧感慨生。

磊落丈夫誰好劍?牢十騷十男子爾能兵。

才堪逐電三驅捷,身上飛鵬一羽輕。

行矣鄉邦重努力,莫耽疏懶墮時名。」

其中「磊落丈夫誰好劍?牢十騷十男子爾能兵」兩句,寫出了他兩兄弟豪邁的十性十格,就詩而論,也是豪邁的好詩。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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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評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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