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評傳》十三:內閣大學士周延儒和成基命、吏部尚書王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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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評傳》十三

袁崇煥評傳

十三

袁崇煥蒙冤下獄,朝中群臣大都知他冤枉。

內閣大學士周延儒和成基命、吏部尚書王來光都上疏解救。

總兵祖大壽上書,願削職為民,為皇帝死戰盡力,以官階贈蔭請贖袁崇煥之「罪」。

袁崇煥的部屬何之壁率同全家四十餘口,到宮外申請,願意全家入獄,代替袁崇煥出來。

崇禎一概不准。

崇禎一定很清楚的知道,單憑楊太監從清軍那裡聽來的幾句話,就此判定袁崇煥有罪,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何況這「群英會蔣干中計」的故事,人人皆知。

皇帝而成了大白臉曹十操十,太也可羞。

這時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御史曹永祚忽然捉到了十奸十細劉文瑞等七人,自稱奉袁崇煥之命通敵,送信去給清軍。

這七名十奸十細十十交十十給錦衣衛押管。

崇禎命諸大臣會審,不料到第二天辰刻,諸大臣會齊審訊,錦衣衛報稱:七名十奸十細都逃走了。

眾大臣相顧愕然,心中自然雪亮,皇上決心要殺袁崇煥。

錦衣衛是皇帝的御十用警察,放走這七名「十奸十細」,自然是出於皇帝的密旨。

猜想起來,那御史曹永祚本來想附和皇帝,安排了七名假十奸十細來誣陷袁崇煥,但不知如何,部署無法周密,預料眾大臣會審一定會露出馬腳。

崇禎就吩咐錦衣衛將七名十奸十細放了,更可能是悄悄殺了滅口。

對於這件事,負責監察查核軍務的兵科給事中錢家修向皇帝指出了嚴重責問。

崇禎難以辯駁,只得敷衍他說,待將袁崇煥審問明白後,便即派去邊疆辦事立功,還準備升他的官。

崇禎這個答覆,其實已等於承認袁崇煥無罪<1>。

兵部職方司主管軍令、軍政,對軍務內情知道得最清楚。

職方司郎中(司長)余大成極力為袁崇煥辯白,與兵部尚書梁廷棟幾乎日日為此事爭執。

當時朝廷加在袁崇煥頭上的罪名有兩條,一是「叛逆」,二是「擅主和議」。

所謂叛逆,惟一的證據是擅殺十毛十文龍,去敵所忌。

袁崇煥擅殺十毛十文龍,手續上固有錯誤,可是十毛十死之後,崇禎明令公佈十毛十文龍的罪狀,又公開嘉獎袁崇煥殺得對,就算當真殺錯,責任也是在皇帝了,已不能作為袁崇煥的罪名<2>。

嘉靖年間,曾有過一個類似的有名例子:在徐階的主持下,終於扳倒了大十奸十臣嚴嵩、嚴世蕃父子。

嚴世蕃十分工於心計,在獄中設法放出空氣,說別的事情我都不怕,但如說我害死沈煉、楊繼盛,我父子就難逃一死。

三法司聽到了,果然中計,便以此定為他的主要罪名。

徐階看了審案的定稿之後,說道:「這道奏章一上去,嚴公子就無罪釋放了。」

三法司忙問原因。

徐階解釋理由:殺沈楊二人,是嘉靖皇帝下的特旨,你們說沈楊二人殺錯了,那就是指責皇上的不是。

皇上怎肯認錯?結果當然釋放嚴世蕃,以證明皇帝永遠正確。

三法司這才恍然大悟,於是十胡十亂加了一個「私通倭寇」的罪名,就此殺了嚴世蕃。

但崇禎對於這樣十性十質相同的簡單推論,竟是完全不顧。

至於「擅主和議」,也不過是進行和平試探而已,並非「擅締和約」。

袁崇煥提出締和建議而給朝廷否決,崇禎如果認為他「擅主和議」是過失,當時就應加以懲處,但反而加他太子太保的官銜,自二品官升為從一品,又賜給他蟒袍、玉帶和銀幣。

又升又賞,「擅主和議」這件事當然就不算罪行了。

這時關外的將吏士民不斷到總督孫承宗的衙門去號哭,為袁崇煥呼冤,願以身代。

孫承宗深信袁崇煥是無罪的,極力安十撫祖大壽,勸他立功,同時上書崇禎,盼望以祖大壽之功來贖袁崇煥之「過」。

崇禎不予理睬。

有一個沒有任何功名職位的布衣程本直,在這時候顯示了罕有的俠義十精十神。

這樣的事,縱然在輕生重義的戰國時代,也足以轟傳天下。

程本直與袁崇煥素無淵源,曾三次求見都見不著,到後來終於見到了,他對袁欽佩已極,便投在袁部下辦事,拜袁為老師。

袁被捕後,程本直上書皇帝,列舉種種事實,為袁崇煥辯白,請求釋放,讓他帶兵衛國。

這道白冤疏寫得怨氣沖天,最後申請為袁崇煥而死<3>。

崇禎大怒,將他下獄,後來終於將他殺了,完成他的志願。

大學士韓是袁崇煥考中進士的主考官,是袁名義上的老師,因此而被迫辭職。

御史羅萬爵申辯袁崇煥並非叛逆,因而削職下獄。

御史十毛十羽健曾和袁崇煥詳細討論過五年平遼的可能十性十,因此而罷官充軍。

當時朝臣之中,大約七成同情袁崇煥,其餘三成則附和皇帝的意思,其中主張殺袁崇煥最力的是首輔十溫十體仁和兵部尚書梁廷棟。

十溫十體仁是浙十江十烏程(吳興)人,在《明史》中列於《十奸十臣傳》。

他和十毛十文龍是大同鄉,一心要為十毛十報仇。

梁廷棟和袁崇煥是同年,同是萬曆四十七年的進士,又曾在遼東共事。

當時袁崇煥是他上司,得罪過他。

他心中記恨,既想報仇,又要討好皇帝。

崇禎身邊掌權的太監,大都在北京城郊有莊園店舖私產,清兵攻到,焚燒劫掠,眾太監損失很大,大家都說袁崇煥引敵兵進來。

十毛十文龍在皮島當東十江十鎮總兵之時,每年餉金數十萬,其中一大部分根本不運出北京,便在京城中分給了皇帝身邊的用事太監。

十毛十文龍一死,眾太監這些大收入都斷絕了。

此外還有幾名御史高捷、袁弘勳、史范土等人,也主張殺袁崇煥,他們卻另有私心。

當袁崇煥下獄之時,首輔是錢龍錫,他雖曾批評袁崇煥相貌不佳,但一向對袁很支持。

高捷等人在天啟朝附和魏忠賢。

懲辦魏忠賢一夥十奸十十十黨十十的案子叫做「逆案」,高捷、史等案中有名,只不過罪名不重,還是有官做。

錢龍錫是辦理「逆案」的主要人物之一。

高捷一夥想把袁崇煥這案子搞成一個「新逆案」,把錢龍錫攀進在內。

因為袁崇煥曾與錢龍錫商量過殺十毛十文龍的事,錢並不反對,只勸他慎重處理。

「新逆案」一成,把許多大官誣攀在內,老逆案的臭氣就可沖淡了。

結果新逆案沒有搞成,但錢龍錫也丟官下獄,定了死罪,後來減為充軍。

滿桂部隊最初敗退到北京時,軍紀不佳,在城外擾民,北京百姓不分青紅皂白,把罪名都加在袁崇煥頭上。

個人的私怨、妒忌、十十黨十十派衝突、謠言,十十交十十織成了一張誣陷的羅網,而最令人感到痛心的,是袁崇煥親信謝尚政的叛賣。

謝尚政是東莞人,武舉,袁崇煥第一次到山海關、第一次上奏章就保薦他,說是自己平生所結的「死士」,可見是袁崇煥年輕時就結十十交十十的好朋友。

他在袁的提拔下升到參將。

袁殺十毛十文龍,就是這個謝參將帶兵把十毛十部士卒隔在圍外。

兵部尚書梁廷棟總覺得要殺袁沒有甚麼充分理由,便授意謝尚政誣告,答允他構成袁的罪名之後可以升他為福建總兵。

謝尚政利慾熏心,居然就出頭誣告這個平生待他恩義最深的主帥。

以袁崇煥知人之明,畢竟還是看錯了謝尚政。

要瞭解一個人,那是多麼的困難!袁崇煥對崇禎的十胡十塗與十奸十臣的誣陷,或許並不痛恨,因為崇禎與眾十奸十臣本來就是那樣的人,但對於謝尚政的忘恩負義,一定是耿耿於懷吧?或許,他也曾想到了,就算是岳飛,也被部下大將王貴所誣告,因而構成了風波亭之獄。

只是王貴誣告,是由於秦檜、張俊的威迫,謝尚政卻是受了利誘,比較起來,謝尚政又卑鄙些。

可是謝尚政枉作小人,他的總兵夢並沒有做成,不久梁廷棟以貪十污罪垮台,查到謝尚政是賄賂者之一,謝也因此革職。

袁崇煥的罪名終於確定了,是十胡十里十胡十塗的所謂「謀叛」。

崇禎始終沒有叫楊太監出來作證。

擅殺十毛十文龍和擅主和議兩件事理由太不充分,崇禎無論如何難以自圓其說,終於也不提了。

本來定的處刑是「夷三族」,要將袁崇煥全家、母親的全家、妻子的全家都滿門抄斬。

余大成去威嚇主理這個案子的兵部尚書梁廷棟:「袁崇煥並非真的有罪,只不過清兵圍城,皇上震怒。

我在兵部做郎中,已換了六位尚書,親眼見到沒一個尚書有好下場。

你做兵部尚書,怎能保得定今後清兵不再來犯?今日誅滅袁崇煥三族,造成了先例,清兵若是再來,梁尚書,你顧一下自己的三族罷。」

梁廷棟給這番話嚇怕了,於是和十溫十體仁商議設法減輕處刑,改為袁崇煥凌遲,七十幾歲的母親、弟弟、妻子,幾歲的小女兒充軍三千里。

母家、妻家的人就不牽累了<4>。

「凌遲」規定要割一千刀,要到第一千刀上才能將人殺死,否則劊子手有罪,那就是所謂「千刀萬剮」。

所以罵人「殺千刀」是最惡毒的咒罵。

袁崇煥被綁上刑場,劊子手還沒有動手,北京的眾百姓就撲上去搶著咬他的肉,直咬到了內臟。

劊子手依照規定,一刀刀的將他身上肌肉割下來。

眾百姓圍在旁邊,紛紛叫罵,出錢買他的肉,一錢銀子只能買到一片,買到後咬一口,罵一聲:「漢十奸十!」<5>

因為北京城的百姓認定,去年清兵圍城是他故意引來的。

很難說這樣的謠言從何而來,是痛恨袁崇煥的大臣與太監們散播出去的?還是一般群眾天生的喜歡聽信謠言?又或許,受到了重大驚恐和損失的北京百姓需要一個發洩的對象?

從長遠來說,人民的眼睛確是雪亮的,然而當他們受到欺蒙之時,盲目而衝動的群眾,可以和暴君一樣的十胡十塗,一樣的殘酷。

但隔得遠了一些,自己的生命財產並不受到直接的影響時,人們就可以冷靜地思考了,所以除了北京城裡一批受了欺騙的百姓,天下都知道袁崇煥是冤枉的,連朝鮮的君臣百姓也知道他的冤枉,為他的被害感到不平<6>。

袁崇煥死後,骸骨棄在地下,無人敢去收葬。

他有一個姓余的僕人,順德馬十江十人,半夜裡去偷了骸骨,收葬在廣渠門內的廣東義園。

隔一道城牆,廣渠門外的一片廣場之上、城壕之中,便是八個半月之前袁崇煥率領將士大呼酣戰的地方。

他拚了十性十命擊退來犯的十倍敵軍,保衛了皇帝和北京城中百姓的十性十命。

皇帝和北京城的百姓則將他割成了碎塊。

那姓余的義僕終身守墓不去,死後就葬在袁墓之旁。

非常奇怪的是,余君的子孫世世代代都在袁崇煥墓旁看守。

直到民國五年,看守袁墓的仍是余君的子孫,他們說是為了遵守祖宗的遺訓<7>。

程本直、余僕的行為表現了人十性十中高貴的一面。

謝尚政的行為表現了人十性十中卑劣的一面。

袁崇煥的死法,卻又顯示了群眾在受到宣傳的愚弄、失卻了理十性十之後,會變得如何狂十暴可怖。

袁崇煥是一十十團十十火一樣的人,在他周圍,燃十燒的是高貴的火焰、邪惡的火焰、狂十暴的火焰。

這些火焰就像他本人靈魂中的火焰那樣,都是猛烈地閃亮的。

袁崇煥死後,舊部祖大壽、何可綱率軍駐守錦州、寧遠、大凌河要塞,清軍始終不能越雷池一步。

崇禎四年八月,皇太極以傾國之師,在大凌河將祖大壽緊緊包圍,十月間祖大壽不支投降。

副將何可綱不降,被殺。

祖大壽騙皇太極說可為滿清去取錦州,但一到錦州,立即就守城,此後皇太極派大將幾次進攻都打不下來。

皇太極兩次御駕親征,攻錦州、攻寧遠,都無功而退。

直到崇禎十四年三月,清兵大軍再圍錦州,整整圍攻一年,到第二年三月,先擊潰了洪承疇十四萬大軍,祖大壽糧盡援絕,又再投降。

祖大壽到順治年才死,始終不曾為滿清打過一仗,大概是學了《三國演義》中「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宗旨,滿清也沒有封他甚麼官。

比之滿桂、趙率教、何可綱、孫祖壽等人,祖大壽有所不如,但比之其餘的降清大將卻又遠勝了。

吳三桂是祖大壽的外甥。

吳的父親吳襄曾做寧遠總兵,和祖大壽是關遼軍中同袍,都是袁崇煥的部屬。

當明清之際,漢人的統兵大將十之七八是關遼一系的部隊。

吳三桂、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左良玉、曹文詔、曹變蛟、黃得功、劉澤清等都是。

這些人有的投降滿清,有的為明朝戰死,都是極有將才之人,麾下都是悍卒健士。

袁崇煥若是不死而統率這一批十精十兵猛將,軍事局面當然完全不同了。

吳三桂如是袁崇煥的部將,最多不過是「抱頭痛哭為紅顏」而已,根本沒有機會讓他「衝冠一怒」,為了陳圓圓而引清兵入關。

袁崇煥無罪被殺,對於明朝整個軍隊士氣打擊非常沉重。

從那時開始,明朝才有整個部隊向滿清投降的事。

更有人帶了西洋大炮過去,滿清開始自行鑄炮。

遼東將士都說:「袁督師這樣忠勇,還不能免,我們在這裡又幹甚麼?」

<8>降清的將士寫信給明將,總是指責明朝昏君十奸十臣陷害忠良<9>。

袁崇煥不是高瞻百世的哲人,不是十精十明能幹的政治家,甚至以嚴格的軍事觀點來看,他也不是韓信、岳飛、徐達那樣善於用兵的大軍事家。

他行十事十操十切,十性十格中有重大缺點,然而他憑著永不衰竭的熱誠,一往無前的豪情,激勵了所有的將士,將他的英雄氣概帶到了每一個部屬身上。

他是一十十團十十熊熊烈火,把部屬身上的血都燒熱了,將一群萎十靡十不振的殘兵敗將,燒煉成了一支死戰不屈的十精十銳之師。

他的知己程本直稱他是「癡心人」,是「潑膽漢」,全國惟一肯擔當責任的好漢<10>。

袁崇煥卻自稱是大明國裡的一個亡命徒<11>。

亡命徒是沒有家庭幸福的,日日夜夜不得平安。

官居一品,過的卻是亡命徒生涯,只因這十年之中,他生命之火在不斷的猛烈燃十燒。

司馬遷在《留侯世家》中說,本來以為張良的相貌一定魁梧奇偉,但見到他的圖形,容貌卻如美十女一般。

我們看到袁崇煥的遺像時,恐怕也會有這樣的感覺。

圖像中的袁崇煥雖不怎樣俊美,但洵洵儒雅,很難想像這樣的一個人竟會如此剛強俠烈。

【註釋】

<1>錢家修《白冤疏》:「嗟嗟!錦衣何地?十奸十細何人?竟袖手而七人竟走耶?抑七人俱有翼而能上飛耶?總欲殺一崇煥,故不惜互為陷阱。」

其中又說:「方天啟年間,諸十陽十失衛,山海孤寒。

當此時誰能生死忘心,身家不顧?獨崇煥以八閩小吏,報效而東,履歷風霜,備嘗險阻,上無父母,下乏妻孥,夜靜十胡十笳,徵人淚落。

煥獨何心,亦堪此哉?毋亦君父之難,有不得不然者耳。」

崇禎批答:「批覽卿奏,具見忠十愛十。

袁崇煥鞫問明白,即著前去邊塞立功,另議擢用。」

<2>袁崇煥下獄後,十毛十文龍的朋友乘機要求為十毛十翻案,請求賜盒撫恤。

崇禎不准,說十毛十之死是「罪有應得」,不准以袁崇煥為借口而翻案。

見程本直:《漩聲》。

<3>程本直《白冤疏》中說:「總之,崇煥恃恩太過,任事太煩,而抱心太熱,平日任勞任怨,既所不辭,今日來謗來疑,宜其自取。

獨念崇煥就執,將士驚惶,徹夜號啼,莫知所處,而城頭炮石,亂打多兵,罵詈之言,駭人聽聞,遂以萬餘十精十銳,一潰而散。」

最後說:「臣於崇煥,門生也。

生平意氣豪傑相許。

崇煥冤死,義不獨生。

伏乞皇上駢收臣於獄,俾與崇煥駢斬於市。

崇煥為封疆社稷臣,不失忠。

臣為義氣綱常士,不失義。

臣與崇煥雖蒙冤地下,含笑有餘榮矣。」

<4>朝廷抄袁崇煥的家,家裡窮得很,沒有絲毫多餘的財產。

他在遼西的家屬充軍到浙十江十,後來改充軍到貴州,在廣東東莞的充軍到福建。

《明史》說袁崇煥沒有子孫。

近人葉恭綽則說:「袁後裔不知以何緣入黑龍十江十漢軍旗籍。」

當時滿清擄掠大量漢人至遼東為十奴十,我猜想袁崇煥的子孫多半是給滿清擄掠了去,到黑龍十江十苦寒之地作農十奴十,因而編入漢軍旗籍。

袁崇煥的冤獄,到清朝乾隆年間方才得以真相大白。

《明史》完成於乾隆四年七月,其中《袁崇煥傳》中,根據清方的檔案紀錄,直言皇太極如何用反間計的經過。

乾隆皇帝隔了幾十年,才讀到《明史》中關於袁崇煥的記載,對袁的遭遇很是同情,下旨查察袁崇煥有無子孫,結果查到只有旁系的遠房子孫,乾隆便封了他們一些小官,那已是乾隆四十八年的事了。

<5>見《明季北略》。

<6>清人所修的《明史·袁崇煥傳》說:「遂磔崇煥於市……天下冤之。」

朝鮮《仁祖實錄》八年二月丁丑載:朝鮮的使者樸蘭英到沈十陽十,滿清的王公當著他面互相「耳語」,說袁經略果然和我們同心,只可惜事情敗露而被逮捕。

這樣的國家機密,怎會當著外國使臣的面而互相耳語,故意讓他聽到?樸蘭英明白他們的用意,只不過想借他而傳言到明朝去,以便盡快殺了袁崇煥,所以他在給朝鮮國王的奏章中說:「此必行間之言也。」

直到一百年之後,朝鮮的君臣們在討論明朝覆亡的原因時,還說主要原因是殺袁崇煥(見朝鮮《英宗實錄》六年十一月辛未,即雍正八年,公元一七三○年)。

<7>民國五年,東莞人張伯楨的兒子死了,他佩服袁崇煥,將兒子葬在袁墓的旁邊。

當時看守袁墓的仍是佘氏子孫,叫做余淇。

張伯楨為袁崇煥的義僕也立了碑。

<8>楊士聰《五堂薈記》卷二:「袁既被執,遼東兵潰數多,皆言:『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封疆之事,自此不可問矣。」

《明史·袁崇煥傳》:「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

<9>《明清史料》丙編,遼將自稱「在此立功何用」,故「北去十胡十」而投降滿清,其中有人致書旅順明將:「南朝主昏臣十奸十,陷害忠良。」

<10>程本直《漩聲》:「掀翻兩直隸,踏遍一省,求其渾身擔荷、徹裡承當如袁公者,正恐不可再得也。

此所以袁公值得程本直一死也。」

<11>程本直《漩聲》中引袁崇煥的話說:「子何人哉?十年以來,父母不得以為子,妻孥不得以為夫,手足不得以為兄弟,十十交十十游不得以為朋友,予何人哉?直謂之曰:『大明國裡一亡命之徒也』可也。」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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