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記
卷十一
楚熊渠子夜行見寢石,以為伏虎,彎弓射之。
沒金,鎩羽。
下視,知其石也。
因復射之,矢摧,無跡。
漢世復有李廣,為右北平太守,射虎,得石,亦如之。
劉向曰:「誠之至也,而金石為之開,況於人乎!夫唱而不和,動而不隨,中必有不全者也。
夫不降席而匡天下者,求之己也。」
楚王游於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數發,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撫弓,猿即抱木而號。
及六國時,更羸謂魏王曰:「臣能為虛發而下鳥。」
魏王曰:「然則射可至於此乎?」
羸曰:「可。」
有頃聞雁從東方來,更羸虛發而鳥下焉。
齊景公渡於一江一 、沅之河,黿銜左驂,沒之。
眾皆驚惕;古冶子於是拔劍從之,邪行五里,逆行三里,至於砥柱之下,殺之,乃黿也,左手持黿頭,右手拔左驂,燕躍鵠踴而出,仰天大呼,水為逆流三百步。
觀者皆以為河伯也。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
劉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
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
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
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
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往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
』」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
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讎。
王即購之千金。
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
客有逢者。
謂:「子年少。
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
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
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
兒曰:「幸甚。」
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
客曰:「不負子也。」
於是一屍一乃僕。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
客曰:「此乃勇士頭也。
當於湯鑊煮之。」
王如其言。
煮頭三日,三夕,不爛。
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
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
王即臨之。
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
三首俱爛,不可識別。
乃分其湯肉葬之。
故通名三王墓。
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漢武時,蒼梧賈雍為豫章太守,有神術,出界討賊,為賊所殺,失頭,上馬回營中,鹹走來視雍。
雍胸中語曰:「戰不利,為賊所傷。
諸君視有頭佳乎?無頭佳乎?」
吏涕泣曰:「有頭佳。」
雍曰:「不然。
無頭亦佳。」
言畢,遂死。
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許嫁而不果,良怒,殺之,斷其頭而歸,投於灶下。
曰「當令火葬。」
頭語曰:「使君我相從,何圖當爾。」
後夢見曰:「還君物。」
覺而得昔所與香纓金釵之屬。
周靈王時,萇弘見殺,蜀人因藏其血,三年,乃化而為碧。
漢武帝東遊,未出函谷關,有物當道,身長數丈,其狀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動而不徙。
百官驚駭。
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
灌之數十斛,而物消。
帝問其故。
答曰:「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
此必是秦之獄地,不然,則罪人徒作之所聚。
夫酒忘憂,故能消之也。」
帝曰:「吁!博物之士,至於此乎!」
後漢,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少給佐吏,漿水不一交一 ,為從事,大小畢舉,郡縣斂手。
時夏枯旱,太守自曝中庭,而雨不降;輔以五官掾出禱山川,自誓曰:「輔為郡股肱,不能進諫,納忠,薦賢,退惡,和調百姓;至令天地否隔,萬物枯焦,百姓喁喁,無所控訴,咎盡在輔。
今郡太守內省責己,自曝中庭,使輔謝罪,為民祈福;一精一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誓:若至日中無雨,請以身塞無狀。」
乃積薪柴,將自焚焉。
至日中時,山氣轉黑,起雷,雨大作,一郡沾潤。
世以此稱其至誠。
何敞吳郡人,少好道藝,隱居,裡以大旱,民物憔悴,太守慶洪遣戶曹掾致謁,奉印綬,煩守無錫。
敞不受。
退,歎而言曰:「郡界有災,安能得懷道!」因跋涉之縣,駐明星屋中,蝗蝝消死,敞即遁去。
後舉方正博士,皆不就,卒於家。
後漢,徐栩,字敬卿,吳由拳人,少為獄吏,執法詳平。
為小黃令時,屬縣大蝗,野無生草,過小黃界,飛逝,不集。
刺史行部責栩不治。
栩棄官,蝗應聲而至。
刺史謝令還寺捨,蝗即飛去。
王業,字子香,漢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齋素,以祈於天地,當啟佐愚心,無使有枉百姓。
在州七年,惠風大行,苛慝不作,山無豺狼。
卒於湘一江一 ,有二白虎,低頭,曳尾,宿衛其側。
及喪去,虎踰州境,忽然不見。
民共為立碑,號曰:湘一江一 白虎墓。
吳時,葛祚為衡一陽一太守,郡境有大槎橫水,能為妖怪,百姓為立廟,行旅禱祀,槎乃沈沒,不者,槎浮,則船為之破壞。
祚將去官,乃大具斧斤,將去民累。
明日,當至,其夜聞一江一 中洶洶有人聲,往視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數里,駐灣中。
自此行者無復沈覆之患。
衡一陽一人為祚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為移。」
曾子從仲尼在楚,而心動,辭歸,問母,母曰:「思爾,嚙指。」
孔子曰:「曾參之孝,一精一感萬里。」
周暢,性仁慈,少至孝,獨與母居,每出入,母欲呼之,常自嚙其手,暢即覺手痛而至。
治中從事未之信。
候暢在田,使母嚙手,而暢即歸。
元初二年,為河南尹,時夏大旱,久禱無應;暢收葬洛一陽一城旁客死骸骨萬餘,為立義塚,應時澍雨。
王祥,字休征,琅邪人,性至孝,早喪親,繼母朱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
每使掃除牛下。
父母有疾,衣不解帶。
母常欲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將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之而歸。
母又思黃雀炙,復有黃雀數十,入其幙,復以供母。
鄉里驚歎,以為孝感所致。
王延,性至孝;繼母卜氏,嘗盛冬思生魚,敕延求而不獲,杖之流血;延尋汾叩凌而哭,忽有一魚,長五尺,躍出冰上,延取以進母。
卜氏食之,積日不盡。
於是心悟,撫延如己子。
楚僚,早失母,事後母至孝,母患癰腫,形容日悴,僚自徐徐吮之,血出,迨夜即得安寢。
乃夢一小兒,語母曰:「若得鯉魚食之,其病即差,可以延壽。
不然,不久死矣。」
母覺而告僚,時十二月,冰凍,僚乃仰天歎泣,脫一衣 上冰,臥之。
有一童子,決僚臥處,冰忽自開,一雙鯉魚躍出。
僚將歸奉其母,病即愈。
壽至一百三十三歲。
蓋至孝感天神,昭應如此。
此與王祥,王延事同。
盛彥,字翁子,廣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彥躬自侍養。
母食,必自哺之。
母疾,既久,至於婢使數見捶撻,婢忿恨,聞彥蹔行,取蠐螬炙飴之。
母食,以為美,然疑是異物,密藏以示彥。
彥見之,抱母慟哭,絕而復甦。
母目豁然即開,於此遂愈。
顏含,宇弘都,次嫂樊氏,因疾失明,醫人疏方,須蚺蛇膽,而尋求備至,無由得之。
含憂歎累時,嘗晝獨坐,忽有一青衣童子,年可十三四,持一青囊授含,含開視,乃蛇膽也。
童子逡巡出戶,化成青鳥飛去。
得膽,藥成,嫂病即愈。
郭巨,隆慮人也,一雲河內一溫一 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巨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公養。
居有頃,妻產男,巨念舉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於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黃金一釜,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黃金一釜,以用賜汝。」
於是名振天下。
新興劉殷,字長盛,七歲喪父,哀毀過禮,服喪三年,未嘗見齒。
事曾祖母王氏,嘗夜夢人謂之曰:「西籬下有粟。」
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鐘,銘曰:「七年粟百石,以賜孝子劉殷。」
自是食之七歲,方盡。
及王氏卒,夫婦毀瘠,幾至滅性。
時柩在殯,而西鄰失火,風勢甚猛,殷夫婦叩殯號哭,火遂滅。
後有二白鳩來巢其樹庭。
楊公伯,雍雒一陽一縣人也,本以儈賣為業,性篤孝,父母亡,葬無終山,遂家焉。
山高八十里,上無水,公汲水作義漿於阪頭,行者皆飲之。
三年,有一人就飲,以一斗石子與之,使至高平好地有石處種之,云:「玉當生其中,」楊公未娶,又語云:「汝後當得好婦。」
語畢,不見。
乃種其石,數歲,時時往視,見玉子生石上,人莫知也。
有徐氏者,右北平著姓女,甚有行,時人求,多不許;公乃試求徐氏,徐氏笑以為狂,因戲云:「得白璧一雙來,當聽為婚。」
公至所種玉田中,得白璧五雙,以聘。
徐氏大驚,遂以女妻公。
天子聞而異之,拜為大夫。
乃於種玉處四角,作大石柱,各一丈,中央一頃地名曰「玉田。」
衡農,字剽卿,東平人也。
少孤,事繼母至孝。
常宿於他捨,值雷風,頻夢虎嚙其足,農呼妻相出於庭,叩頭三下。
屋忽然而壞,壓死者三十餘人,唯農夫妻獲免。
羅威,字德仁,八歲喪父,事母性至孝,母年七十,天大寒,常以身自一溫一 席而後授其處。
王裒,字偉元,城一陽一營陵人也。
父儀,為文帝所殺。
裒廬於墓側,旦夕常至墓所拜跪,攀柏悲號,涕泣著樹,樹為之枯。
母性畏雷,母沒,每雷,輒到墓曰:「裒在此。」
鄭弘遷臨淮太守,郡民徐憲在喪,致哀,有白鳩巢戶側。
弘舉為孝廉。
朝廷稱為「白鳩郎。」
漢時,東海孝婦養姑甚謹,姑曰:「婦養我勤苦,我已老,何惜餘年,久累年少。」
遂自縊死。
其女告官云:「婦殺我母。」
官收,系之。
拷掠毒治,孝婦不堪苦楚,自誣服之。
時於公為獄吏,曰:「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徹,必不殺也。」
太守不聽。
於公爭不得理,抱其獄詞哭於府而去。
自後郡中枯旱,三年不雨。
後太守至,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枉殺之,咎當在此。」
太守實時身祭孝婦塚,因表其墓,天立雨,歲大熟。
長老傳云:「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旛,立誓於眾曰:『青若有罪,願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血當逆流。
』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旛竹而上,極標,又緣旛而下雲。」
犍為叔先泥和,其女名雄,永建三年,泥和為縣功曹,縣長趙祉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以十月乘船,於城湍墮水死,一屍一喪不得。
雄哀慟號咷,命不圖存,告弟賢及夫人,令勤覓父一屍一,若求不得,吾欲自沈覓之。
時雄年二十七,有子男貢,年五歲,貰,年三歲,乃各作繡香囊一枚,盛以金珠,環,預嬰二子,哀號之一聲 ,不絕於口,昆族私憂。
至十二月十五日,父喪不得,雄乘小船於父墮處,哭泣數聲,竟自投水中,旋流沒底。
見夢告弟云:「至二十一日,與父俱出。」
至期,如夢,與父相持并浮出一江一 。
縣長表言郡太守,肅登承上尚書,乃遣戶曹掾為雄立碑,圖像其形,令知至孝。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躬勤養姑。
嘗有他捨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
妻對雞不食而泣。
姑怪問其故。
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他肉。」
姑竟棄之。
後盜有欲犯之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
盜曰:「釋汝刀。
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
妻仰天而歎,刎頸而死。
盜亦不殺姑。
太守聞之,捕殺盜賊,賜妻縑帛,以禮葬之。
庾袞,字叔褒,咸寧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復殆,癘氣方盛,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袞獨留,不去。
諸父兄強之,乃曰:「袞性不畏病。」
遂親自扶持,晝夜不眠。
間復撫柩哀臨不輟。
如此十餘旬,疫勢既退,家人乃返。
毗病得差,袞亦無恙。
宋康王舍人韓憑娶妻何氏,美,康王奪之。
憑怨,王囚之,論為城旦。
妻密遺憑書,繆其辭曰:「其雨一婬一婬一,河大水深,日出當心。」
既而王得其書,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
臣蘇賀對曰:「其雨一婬一婬一,言愁且思也。
河大水深,不得往來也。
日出當心,心有死志也。」
俄而憑乃自一殺。
其妻乃一陰一腐其衣,王與之登台,妻遂自投台,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
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一屍一骨賜憑合葬。」
王怒,弗聽,使裡人埋之,塚相望也。
王曰:「爾夫婦相愛不已,若能使塚合,則吾弗阻也。」
宿昔之間,便有大梓木,生於二塚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相就,根一交一 於下,枝錯於上。
又有鴛鴦,雌雄各一,恆棲樹上,晨夕不去,一交一 頸悲鳴,音聲感人。
宋人哀之,遂號其木曰「相思樹。」
「相思」之名,起於此也。
南人謂:此禽即韓憑夫婦之一精一魂。
今睢一陽一有韓憑城,其歌謠至今猶存。
漢末零一陽一郡太守史滿,有女,悅門下書佐;乃密使侍婢取書佐盥手殘水飲之,遂有妊。
已而生子,至能行,太守令抱兒出,使求其父。
兒匍匐直入書佐懷中。
書佐推之仆地,化為水。
窮問之,具省前事,遂以女妻書佐。
鄱一陽一西有望夫岡。
昔縣人陳明與梅氏為婚,未成,而妖魅詐迎婦去。
明詣卜者,決云:「行西北五十里求之。」
明如言,見一大穴,深邃無底。
以繩懸人,遂得其婦。
乃令婦先出,而明所將鄰人秦文,遂不取明。
其婦乃自誓執志登此岡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
後漢,南康一鄧一 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里,妻留事姑,甚謹。
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飲食,羸露,日困,終無怨言。
時伯考怪而問之,元義子朗,時方數歲,言:「母不病,但苦饑耳。」
伯考流涕曰:「何意親姑反為此禍!」遺歸家,更嫁,為華仲妻。
仲為將作大匠,妻乘朝車出,元義於路旁觀之,謂人曰:「此我故婦,非有他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
其子朗,時為郎,母與書,皆不答,與衣裳,輒以燒之。
母不以介意。
母欲見之,乃至親家李氏堂上,令人以他詞請朗。
朗至,見母,再拜涕泣,因起出。
母追謂之曰:「我幾死。
自為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耶!」因此遂絕。
嚴遵為揚州刺史,行部,聞道傍女子哭聲不哀。
問所哭者誰。
對云:「夫遭燒死。」
遵敕吏舁一屍一到,與語,訖,語吏云:「死人自道不燒死。」
乃攝女,令人守一屍一,云:「當有枉。」
吏曰:「有蠅聚頭所。」
遵令披視,得鐵錐貫頂。
考問,以一婬一殺夫。
漢,範式,字巨卿,山一陽一金鄉人也,一名泛,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符伯。
二人並游太學,後告歸鄉里,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
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
乃共剋期日。
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
母曰:「二年之別,千里結言,爾何相信之審耶!」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
母曰:「若然,當為爾醞酒。」
至期,果到。
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後元伯寢疾,甚篤,同郡到君章殷子征晨夜省視之。
元伯臨終,歎曰:「恨不見我死友。」
子征曰:「吾與君章盡心於子,是非死友,復欲誰求?」
元伯曰:「若二子者,吾生友耳。
山一陽一范巨卿,所謂死友也。」
尋而卒。
式忽夢見元伯,玄冕,垂纓,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當以爾時葬。
永歸黃泉。
子未忘我,豈能相及!」式恍然覺悟,悲歎泣下。
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馳往赴之。
未及到而喪已發引。
既至壙,將窆,而柩不肯進。
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耶?」
遂停柩移時,乃見素車,白馬,號哭而來。
其母望之,曰:「是必范巨也。」
既至,叩喪,言曰:「行矣元伯!死生異路,永從此辭。」
會葬者千人,鹹為揮涕。
式因執紼而引柩。
於是乃前。
式遂留止塚次,為修墳樹,然後乃去。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