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人錄》雍正:六 如此帝國:雍正的前任聖祖仁皇帝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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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人錄》雍正:六 如此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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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 如此帝國

雍正的帝國情況不妙。

雍正的前任聖祖仁皇帝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

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

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

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錢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

如此看來,則堂堂大清帝國,竟是一個空架子。

外面看強盛無比,內裡卻空空如也。

國庫空虛,關係非淺,新皇帝豈能坐視?

康熙皇帝去世剛好一個月時,雍正皇帝下令戶部全面清查虧空錢糧。

雍正不顧乃父「一屍一骨未寒」,就要對康熙留下的積弊大動干戈,可見其決心之大,也可見事情之緊迫。

這是雍正即位之後的第一個大戰役,關乎國本,也關乎帝位。

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沒有不打折扣的。

清查虧空牽扯到那麼多官員的切身利益,豈有不研究對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也研究。

你有對策,我更有對策。

我的對策是:先研究你的對策,再出一台我的政策。

我的政策是針對你的對策來的,看你還有多少對策!

這一下,貪一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確實太瞭解下情了。

他知道,靠貪一污犯去查自己的貪一污,那是永遠也查不出來的。

他們的上司也同樣不可靠。

因為沒有一個貪一污犯不巴結上司,不給上司行一賄送禮。

如果他不巴結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賄賂,他還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出來,被彈劾罷官了。

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

因為地方上的虧空如此嚴重,貪墨如此猖獗,他們居然毫無動作,那就只可能是三種情況:要麼是昏官,對下情一無所知;要麼是庸官,知情而不敢舉報,或無力糾察;要麼是混蛋,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聲,對下面的胡作非為睜眼閉眼,包庇縱容,搞「地方保護主義」。

靠這些人去清查虧空,那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因此即便他們手腳乾淨,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對策是派出欽差大臣。

這些省級或副部級的特派員直屬中央,與地方沒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為官清正又一精一明強幹的能員。

這些人,既無前車之鑒,又無後顧之憂,且直接歸皇帝領導,不盡心也會盡心。

何況,這些特派員也不是光桿司令。

雍正從各地一抽一調了一大批候補州縣隨一團一到省,與特派員一起查賬。

查出一個貪一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職,從調查一團一里選一個同級官員接任。

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

因為雍正深知,官官相護,是官一場頑症。

歷來的繼任官,總是會幫著前任補窟窿,然後自己再留下一大筆虧空,讓後任去擦屁一股。

虧空之所以總也補不上,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但這一回,後任是來查賬的,當然不會替他打圓場,做掩護。

這樣,這個貪一官就再也無處遁逃,只有低頭認罪,接受處罰。

而且,因為沒有後任給他補漏洞,他當然也不願意為前任背黑鍋。

於是,就連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貪一污挪用,也難逃法網。

貪一官們當然不願束手就擒。

他們還有對策,即借錢借糧來填補虧空。

這也是老辦法:上面要來查賬時,就從當地富戶那裡借些錢糧來放在庫裡。

上面的來人一看,分文不少,檢查一團一一走,這些錢糧又還回去。

因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還,再說富戶們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這個辦法也屢試不爽。

可惜這種伎倆也逃不過雍正的法眼。

雍正在派出特派員的同時,也給這個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誰也不能借錢糧給官府。

要借也可以,這些錢糧既然被說成是官府的,朕就認它是國家所有,你們這些借錢借糧給官府的人,就再也別想把它們收回去。

這一下,誰也不肯借錢借糧給貪一官們了。

富戶們不想得罪官員,更怕得罪皇帝。

再說,他們也不願意自己的錢糧白白地送給公家。

貪一官污吏的又一條對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過,這還只是雍正一系列對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個重要舉措是成立「會考府」。

會考府是一個獨立的核查審計機關,成立於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

它的任務,是稽查核實中央各部院的錢糧奏銷。

雍正深知,錢糧奏銷,漏洞很大。

雍正先查挪用,後查貪一污。

而且,在追補賠償時,先賠挪用部分,後賠貪一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

更重要的是,無論貪一污還是挪用,每一筆賬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

這一下,貪一官們最後一條退路也被堵死。

雍正的高明,還不僅於此。

就在舉國上下窮追贓款、整治貪一官的同時,雍正也在思考一個更帶根本一性一的問題:怎樣才能從制度上杜絕貪墨,保住官員的清廉?

這個問題想得很深。

我們知道,反腐和倡廉是聯繫在一起的。

而且,倡廉比反腐更重要。

沒有保證官吏清廉的制度,腐敗就會像割不盡的韭菜,一茬又一茬,真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於是,雍正決定進行兩項重要的制度改革,那就是耗羨歸公和高薪養廉。

耗羨,也就是我們前一章說到的「常例」,即火耗、米耗等等。

是一種正常稅收外的附加稅。

這是一種半公開、半合法的貪一污,弊端甚多。

雍正規定,歸公的耗羨,有三大用途。

一是填補虧空,二是留作公用,三是發放「養廉銀」。

這是耗羨歸公的配套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

雍正為人雖然不免冷酷刻薄,但他的冷酷刻薄只用於權力鬥爭,也只施加於他仇恨和憎惡的人。

對於一般人,他是通情達理的。

他並不要求官員們餓著肚子辦公(也辦不到),相反還主張他們有體面的生活。

他認為,大小官員,都應該「取所當取而不傷乎廉,用所當用而不涉乎濫」,既不可以盤剝百姓魚肉子民,也不可以故作清貧沽名釣譽。

但是,俸祿不能提高,而貪一污又不允許,官員們怎樣才能保證生活的體面呢?這就要靠「養廉銀」。

所以,耗羨不可不收,也不能不給官員們用,但要有規矩。

一是要適度,二是要合理。

其標準,則是官職的高低、政務的繁簡和賦稅的多寡。

由這三個坐標系定出養廉銀的數額,多收就是貪墨。

現在雍正幾乎把所有導致腐敗的漏洞全堵住了。

他應該成功了吧?可惜沒有。

雍正改革賴以成功的條件和他改革的目標是根本相悖的。

雍正要懲治的是腐敗,反腐敗的力量是他的特權,而特權又恰是腐敗之源。

沒有特權,不會滋生腐敗;沒有特權,又無法懲治腐敗。

這是一個死結。

在封建專制的王朝時代,沒有人解得開,雍正也不例外。

(完)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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