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香縹緲錄
第三十回 仁愛與公正
這一日的清晨,太后照例又在某一座大殿上集合了伊的群臣,舉行著早朝的儀式;群臣參拜過後,那掌理軍機重任的慶親王便首先越班奏道:「關於查辦廣東撫台臣某某一案,昨天一奴一才那兒已有很詳盡的奏報接到了!褲東全省百姓所上的公稟裡頭,控他的十四條款,經查明是完全真實的,太后前此差出去查辦此案的各人,都有奏報來證明他的罪狀。
一奴一才不敢隱瞞,理應將本案全卷送呈御覽,恭候聖意裁奪。」
過真是一個很嚴重而驚人的報告!我雖然是站在太后御座後的一幅簾幕的背後,不能瞧見伊的正面,但我卻曾很清楚地瞧見伊的背部突然的一聳,由此便要揣知伊老人家聽了這報告以後,必然也已感到相當的刺激;而我自己卻對此尤為注意,歷為這個被控訴的廣東撫台某某,乃是我父親的老朋友。
人家控訴他的罪狀,我雖然未曾仔細看過,但也很知道幾條;想來這個人在廣東那過所做的事情,必然太專制了些,並且太忽略了他所受命撫牧的合省百姓的疾苦和公意了,以致百姓們無不銜之刺骨,大家便私下組織起來,先後到京內來告御狀,連這最後的一次在內,已有十四五次這多了。
他們控告他的罪狀是很詳細的,我至今還約略記得幾條。
第一條侵吞公款;
第二條強劫廣州商富,勒索金錢;第三條公然在市面上上酒樓食肆宴飲,有玷官方;第四條以暴力逼選本省良家民女,充作妾媵;第五條某次出城巡行時,因一老年乞丐不知避讓,突過鹵簿,致為該撫軍縱容丁,持鞭痛毆,立斃途中;第六條私自捏藏各方貢呈太后之禮品。
當然,他們控告他的盡有比這些更嚴重的,但我多記不得了;然而大體也和這六條有同樣的性質,看了這六條也就不難明白那位撫台老爺所犯的是怎樣的種種罪狀了!上面六條中第一,第二兩條無非是控告他的善於搜括民脂民膏,以圖自利,當然算不得怎樣特別;那第三條可就不能讓作者來下一番解釋了!因為在如今的人看來,無論當什麼主席,院長,部長,誰都可以公然在市的灑樓食肆中宴飲,算不得什麼有玷官方;可是在前清時代,情狀就不同了。
大凡品級比較高些的大官,習慣上都是不能隨便上外面的酒茶館裡去喝灑吃飯的,逛窯子是不用說更不能的了!其時的人都把酒菜館看做是專給平常的百姓所涉足的下流地方,而做大官的人對於這些小節,尤其是容易惹人注意;就是開酒菜館的人們,假使有一位官府常到他們那裡去吃喝,無論他作成了他們多少的生意,他們總是首先要議論他,指摘他的人。
這是什麼緣故呢?說破了只有一句話。
就是因為這種事情不常有的緣故。
尤其因為那些統率一方的大官,在實際上他們就是朝廷的代表,不該隨隨便便的在酒菜館中亂闖,惹人輕視,非但失了他們的尊嚴,而且還將影響朝廷的威信,所以這一條罪狀,顯然也是很重大的一條!
至於第四,現在的情形又和以前不同了!如今是無論官吏或平民,都可能很隨便的娶姨太太;(譯者按:在新刑法規定後的情形又不同了,凡娶妾的都得入獄。
)在從前,雖說做官人比如今格外的勇於娶妾,但有個限制,如果所娶的全是打一奴一婢中挑選出來的,或是打小戶人家以及娼寮中收買來的,那就不論你娶多少,誰也無從指摘,所禁的只是強迫良家婦女為妾。
當太后在逐一檢閱慶親王所攜來的全案的文卷時,我便在背後默默的回想:記得當太后指定了幾位大員,遄赴廣東去查辦這件控案的時候,我父親的精神上是怎樣的痛苦;因為他老人家恰巧敢被派為查辦大員之一,更不幸的是他和這位被控的撫台老爺素極友善,可算得一位密友。
當然,我父親對於他所被控的種種罪狀是毫無關係的,既未和他通同作一弊 ,也不曾為他故意掩飾;但他知道了他的好友給人家以如許重大的罪狀來控訴之後,心上自不免十分難過。
幸而事情還不曾尷尬到極點,我父親雖不能公然抗拒太后的懿旨,躲在家內,不去查辦,卻猶喜太后並不曾指派他為領袖的查辦員,只教他當一名普通的陪員,這樣事情就好辦多了!不料到廣東去走了一遭回來,竟越發的使他感到煩惱了;因為事實已很清楚地查明了,據他在家裡私下告訴我們說,所有控告那撫台的條款已完全證明是不假的了,甚至還有許多未曾列入罪狀內的劣跡,也一起發現了。
所以我父親真是非常的為他愁慮。
「這是哪裡說起!我委實有些不能相信,我委實有些不能相信。」
父親老是這樣的感歎著,說過了再說,說過了再說,不知道說了幾十遍。
便是太后也一般覺得這是非常難信之事。
伊匆匆地把那些文卷看完之後,便像閒談一般的和慶親王評論起來;其時我正側著耳朵傾聽著,居然就一字不漏的聽明白了。
「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明白,」伊說道:「像XX樣的一個人,出身既然非常的高貴,而且賴著他祖宗的庇蔭,所交往的無一不是王公貴戚,地位是不能再高的了;再加朝廷又如此的信賴他,把全省的軍民一交一 在他一人手內,不料他竟會做出這麼許多醜事來?這真是很難信的!我不相信像他那樣的一個人,如其有了一副清爽的頭腦,又把良心放在中間,再會幹出何種不名譽的環事來;顯然是他的頭腦太糊塗,良心又不放在中間,才會有此結果!太后所說的良心放在中間,用近代人的語氣解釋起來,就是第一要忠誠,第二要正直,第三要值得信託,第四就要對待無論哪一個都有一種慈祥和仁愛的態度。
接著,太后就特別提出他縱容家丁,鞭打乞丐致死的一條罪狀來討論。
「既已做了一省的撫台,「太后說道:「他的官階已是很高很高的了,無論誰都自會尊敬著他,決不需要他自己再裝出什麼威勢來。
尤其是他已做了朝廷的一方代表,處處更應為朝廷著想。
他如其看到了這兩點,他就一事實上會很寬厚地對付他的百姓了!假使當那老丐在他的儀仗之前衝過時,最適當的方法就是教他的家丁用鞭子去抽擊那老丐,也不止住他的儀仗,那末這老丐又必致為馬隊所踏死,也非上策。
這樣很小的小事,他也不知臨機應變,怎樣能出去當什麼大員呢?「第六條私自捏藏各方貢品的罪名,可說是最大的一條。
實際上,舉發的人卻不是廣東的百姓,而是該省的府道官員。
因為在專制時代,有一個習慣,不論在哪一個地方,發現了什麼價值極巨,質料極美的希罕的東西之後;——或者某一方怎樣純淨明潔的翡翠,玉石,或者只是一對生得特別美麗些的錦雞。
——當地的官府,就會費盡心力的去搜求得來,用為孝敬皇上或皇太后的貢品。
可是他們的官級太小,絕對不能直接的貢進大內來,因此所有的貢品,都得由各省的督撫大人代為傳遞。
比較遼遠的省份,如兩廣雲貴等處,多半要待各方所獻的貢品聚集成數之後,才躉批的一次起運入京,以免零零啐啐的遞送;所以盡有許多珍貴的東西,要先在督撫大人那裡擱上十天半月的,可是這些東西既已指定是貢給朝廷的了,督撫大人當然也不能去移動或竊取,就是故意讓它們多擱幾時,也是於法不合的。
而那一位廣東撫台老爺卻膽敢用了種種的狡計,不顧皇法,自主自藏匿了許多名貴的貢品;事發之後,那些曾以貢品進上的官員已開出了一條很長很長的清單上來,藉以證明給他所侵佔的貢品的數目。
太后派去查辦的人,對此也已證實了。
所以歸結成一句話,那廣東撫台的罪狀已是完全成立了。
罪狀既已成立,少不得要就要議到怎樣處罰他了,這位撫台老爺在過去,確然是太后很一寵一 信的一位大臣,如今突然的給人家證實了他的罪惡,當然是使太后非常痛心疾首的,大家都猜不到伊將怎樣的去處罰這個叛臣;依理說,此備的處罰定然是很嚴厲的,但我卻知道太后可不是一個一味嚴厲的人,伊有時也很仁慈,這可以把十幾天以前所發生的黃河水災一事來做例證。
黃河,誰都知道是一條極不平安的河流,每年總得給它釀成幾處很重大的水災;這一年,照例又鬧出來了,沿岸一帶的百姓,自然又得商討著饑荒和疫病了。
淹死的人,總在幾千以上,還有幾萬人是全部都成了無家可歸的哀鴻。
本來朝廷方面對於這種每年必須發生的災荒,原也有引起預備的,可是這一年的災情特別的重,原來預備下的一些賑款和糧食,絕對不夠分配,頓教那些辦賑的官員弄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起來,沒法只得從實申報上來。
依著朝廷往日的規矩,無論什麼事情總不免有許多的耽擱,先必發一交一 軍機處閱過,再由軍機處轉發給該管的衙門去核議,核議了多時,再辦奏稿,請旨定奪;這樣往還遞送,常有耽擱到一月兩月的事情。
那日太后接到了災情重大,賑款不敷的奏報這後,卻一反歷來陋一習一 ,竟毅然決然的樣自提起筆來,批了幾句,立刻一交一 給戶部去,要他們火速籌撥幾十萬兩庫銀,專充求濟黃災的用處。
伊還恐他們不能瞭解伊的苦心,未必會十分盡力,因又另外傳諭出去說:「只要真是為著求災而用的,我們連一個錢都不應該省;如其庫上沒有充分的現銀,一時無從核撥的話,我自己的私產也極願捨施出來。
我們務心要把這件事做到一個比較圓滿的結果1這種富於仁愛心的作為,雖說是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已數見不鮮,而歷代的君主中,更不乏這樣愛民如子的人物;可是不論伊老人家此舉還是自創的主見,還是有心要傚法古人,總可算了很夠人欽佩的。
我因為曾經知道有過這麼一件事情,所以很相信伊也是一位富於仁愛性的老太太,伊一事實上會眷念著那個叛臣過去的功績,以及他的家庭,決不能很干跪地決定他所應受的處罰。
論到處罰,最嚴重不過的自然是殺頭或絞決了!其次就是由朝廷下一張詔書給他,教他自己服藥自盡,或自刎,自縊。
依著現在這一個廣東巡撫的罪狀而論,殺頭和絞決當然是太凶了;比較相稱的,就要算賜令自裁了。
可是太后心上還覺不忍,那麼就隨便讓他過去了嗎?不,不,太后雖富於仁愛心,卻也不肯故意偏護他,失卻公正的意義;於是下面的一條上諭,便在第二天上經軍機處發表了。
不消幾日,全中國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奉上諭:廣東巡撫XX貪贓枉法,聲名狼藉,前派戶部尚書XX,刑法右侍郎XX等前往查辦,據覆奏勘查屬實,應即革職,發往黑龍一江一 永不敘用;其家產並著一江一 蘇省(因為那犯寧的巡撫的老家是在蘇州)巡撫XX飭由地方官查封藉沒。
欽此。
「這個處罰看起來似乎還是很輕的,而且這種種都是在三十多年以前所發生的,但它的影響所及,卻一直到現在還不曾消滅,因為那撫台老爺自從奉了上諭,充軍往黑龍一江一 去之後,不久便在那邊死了,他的家屬雖說還是很平安地留在他的家鄉,可是他的財產已全部給太后抄沒了,所餘的至多只能維持一家人的日用,再加所用的人都知道他們是罪人的家屬,不免很輕視他們,不特無從再得富貴,簡直到處還要丟臉。
記得兩三年之前,其時距離滿清的覆亡已有二十多年了,我正在上海,有一天,無意中走進一家綢緞公司去選了幾段衣料,當場因為不便自己攜回去,便寫下了我的姓名和住址,要他們打發人給我送來。
晚上,他們果然派了一個位置很低的夥計把東西送來了,這人卻很古怪,待我收了東西還不就退出去,紅著臉向我問道:「夫人以前是不是在宮裡頭住魁嗎?」
這一問當然是使我很詫異的,但我實在也無須隱瞞,便立即點頭應承。
接著他就繼續的告訴我,說他自己當初也是一個做官的人家的子弟,並且和我家是世一交一 ,可是二十多年來無日不處於很艱窘的境地中,加以人人都在旁邊訕笑著,使他們不能再有出頭的日子,以致他自己才因無可如何而流落為綢緞店的小夥計。
我聽他說了姓氏,便恍然大悟,原來他就是當初給太后充軍往黑龍一江一 去的那個作惡的巡撫的小兒子,想不到事情已經隔了二十多年,而太后所給予伊那叛臣的公正的處罰,卻兀是不曾失效,依舊像昨天才發生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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