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
伍制令第十四
本篇主要論述當時軍隊內部以伍為基礎的連保制度,是當時統治階級控制軍隊的另一種手段。
68、軍中之制,五人為伍,伍相保也;十人為什,什相保也;五十人為屬,屬相保也;百人為間,閭相保也。
伍有於今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誅。
什有於今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誅。
屬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屆有誅。
閭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褐,全閭有誅。
吏自什長已上,至左、右將,上下皆相保也。
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者,皆與同罪。
夫什伍相結,上下相聯,無有不得之一奸一,無有不褐之罪。
父不得以私其子,兄不得以私其弟,而況國人?聚捨同食,焉能以干今相私者哉?
【譯文】
軍隊的聯保制度,是按五人編為一伍,伍內的人互相聯保,十人編為一什,什內的人互相聯保;五十人編為一屬,屬內的人互相聯保;百人編為一閭,閭內的人互相聯保。
伍內如有觸犯禁令的,同伍的人揭發了他,全伍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伍受罰。
什內有觸犯禁令的,同什的人揭發了他,全什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什受罰。
屬內有觸犯禁令的,同屬的人揭發了他,全屬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屬受罰。
閭內有觸犯禁令的,同間的人揭發了他,全閭免罪,知道而不揭發,全間受罰。
將吏從什長以上到左、右將軍,上下都互相聯保,凡有觸犯禁令的,揭發了的都免於治罪,知道而不揭發的,都與他同罪。
同伍同什的人都互相具結,上下之間都互相聯保,就沒有不能破獲的陰謀,沒有不被揭發的罪惡。
即使父親也不能夠包庇他的兒子,哥哥也不能夠包庇他的弟弟,何況一般的人呢?既然同吃同住在一起,哪還敢有違犯禁令而私相包庇的呢?
分類: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