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呂傳道集
18章 證驗
呂曰:「嫌者病,而好道之人求無病而安長。
怕者死,而好道之人欲不死而長生。
舉世人在世中,而好道之人欲升仙遊物外。
舉世人在地上,而好道之人欲超凡而入洞天。
所以甘於勞苦而守於貧賤,游心在清淡瀟灑之中,潛跡於曠野荒僻之地。
一向行持,不知功之深淺,法之一交一 換,難測改易之早晚。
所謂下功之後,而證驗次序如何?」
鍾曰:「苦志行持,終不見功者,非道負人。
蓋奉道之人,不從明師,而所受非法。
依法行持,終不見功者,非道負人。
蓋奉道之人不知時候,而所以不成。
若遇明師而得法,行大法以依時,何患證驗而不有也。」
呂曰:「所謂法者,有數乎?所謂時者,有數乎?」
鍾曰:「法有十二科:匹配陰陽第一、聚散水火第二、一交一 媾龍一虎第三、燒煉丹藥第四、肘後飛金晶第五、玉液還丹第六、玉液煉形第七、金液還丹第八、金液煉形第九、朝元煉氣第十、內觀一交一 換第十一、超脫分形第十二。
其時,則年中法天地陰陽升降之理,月中法日月往來之數。
日中有四正、八卦、十平、十二支、一百刻、六千分。
依法區分,自一日之後,證驗次序,以至脫質升仙,無差毫末。
始也淫邪盡罷,而外行兼修,凡採藥之次而金精充滿,心境自除,以煞陰鬼。
次心經上湧,口有甘液。
次陰陽擊搏,時時腹中聞風雷之一聲 。
次魂魄不定,夢寐多有恐悸之境。
次六腑四肢或生微疾小病,不療自愈。
次丹田夜則自暖,形容晝則清秀。
次居暗室而目有神光自現。
次夢中雄勇,物不能害,而人不能欺,或如抱得嬰兒歸。
次金關玉鎖封固,以絕夢洩遺漏。
次鳴雷一聲,關節通連而驚汗四溢。
次玉液烹漱以成凝酥。
次靈液成膏,漸畏腥檀,以充口腹。
次塵骨將輕而變陽神,步趨奔馬,行止如飛。
次對境無心,而絕嗜欲。
次真氣入物,可以療人疾病。
次內觀明朗而不暗昧。
次雙目瞳仁如點漆,皺臉重舒而紺發再生,已少者永駐童顏。
次真氣漸足而似常飽,所食不多而飲酒無量,終不見醉。
次身體光澤神氣秀媚,聖丹生味。
靈液透香,真香異味,常在口鼻之間,人或知之而聞之,次以目睹百步而見秋毫。
次身體之間,舊痕殘靨,自然消除,涕淚誕汗亦不見有。
次胎完氣足以絕飲食。
次內志清高,以合太虛,凡情凡愛,心境自絕。
下盡九蟲,上死三一屍一。
次魂魄不游,以絕夢寐。
神彩精爽,更無晝夜。
次陽精成體,神府堅固,四體不畏寒暑。
次生死不能相干,而坐忘內觀以游華胥。
神仙之國,女樂樓台,繁華美麗,殆非人世所有也。
次功滿行足,陰功報應,審授三清真篆。
陰陽變化,可能預知人事舉止,先見災禍。
次觸目塵冗,以厭往還,潔身靜處,胎仙可見,身外有身,是為神聖。
次真氣純陽,吁呵可干外汞。
次胎仙常欲騰飛,祥光生於臥室。
次靜中時聞樂聲。
次常人對面,雖彼富貴之徒,亦聞腥穢,蓋凡骨俗體也。
次神彩自可變移,密儀成而仙姿。
可比玉樹,異骨透出金色。
次行止去處,常有神扶自來朝現,驅用招呼,一如己意。
次靜中外觀,紫霞滿目,頂外下現金光罩體。
次身中忽化火龍飛,或而玄鶴起,便是神靈已脫凡骨而超出俗流,乃曰超脫。
超脫之後,彩霞繚繞,端氣紛紜,天雨奇花,玄鶴對飛。
異香散而玉女下降,授天書紫詔既畢,而仙冠、仙衣之屬具備。
節制威儀,前後左右不可勝紀。
相迎相引,以返蓬萊,而於紫府朝見太微真君。
契勘鄉原名姓,校量功行等殊,而於三島安居,乃曰真一人仙子。」
呂曰:「今日特蒙事師開說希夷大理、天地玄機。
不止於耳目清明而精神秀媚。
殘軀有托終,不與糞壤同類。
然而知之者未必能行,行之者未必能得。
念以生死事大而時光迅速,雖知妙理,未得行持,終不成功,與不知無異,敢求指教一交一 會之時,行持之法,如何下手,如何用功?」
鍾曰:「僕有《靈寶畢法》凡十卷一十二科。
中有六義:一曰金誥、二曰玉書、三曰真元、四曰比喻、五曰真訣、六曰道要。
包羅大道,引喻三清。
指天地陰陽之升降為范模,將日月精華之往來為法則,實五仙之旨趣,乃三成之規式,當擇日授於足下」。
分類:道教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