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故事
岳母刺字
原文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譯文
父母所喜歡的事物,一定要盡力準備齊全;父母所討厭的事物,一定要小心謹慎地除去。
如果自己的身一體受了傷,就會讓父母擔憂;如果自己的品行上有了污點,就會使父母感到羞恥。
故事
岳飛小時候家裡非常窮,母親用樹枝在沙地上教他寫字,還鼓勵他好好兒鍛煉身一體。
岳飛勤奮好學,不但知識淵博,還練就了一身好武藝,成為文武雙全的人才。
當時,北方的金兵常常攻打中原。
母親鼓勵兒子報效國家,並在他背上刺了「一精一忠報國」四個大字。
孝順的岳飛不敢忘記母親的教誨,那四個字成為岳飛終生遵奉的信條。
每次作戰時,岳飛都會想起「一精一忠報國」四個大字,由於他勇一猛善戰,取得了很多戰役的勝利,立了不少功勞,名聲也傳遍了大江南北。
岳飛還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戰英勇的抗金軍隊——「岳家軍」。
「岳家軍」的士兵都嚴格遵守紀律,寧可自己忍受飢餓,也不敢打擾人民;晚上,如果借住在民家或商店,他們天一亮就起來,為主人打掃衛生,清洗餐具後才離去。
「岳家軍」的士氣讓金軍聞風喪膽。
金兵統帥長歎道:「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在一次岳家軍與金軍的戰役中,當岳家軍追到距金兵大本營只有四十五里,眼看就要大功告成,收復江山時,皇帝趙構怕岳飛打敗金兵後,接回原先的皇帝,而自己的王位就保不了,因此和一奸一臣秦檜連發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退兵。
秦檜還誣告岳飛謀反,將他關入監獄,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毒死。
岳飛死時只有三十九歲。
他一生謹記母親的教誨,即使在死的那一刻,也沒有忘記母親「一精一忠報國」四個字。
分類: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