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江陵一柄一政世宗嘉靖四十三年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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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

明史紀事本末

○江陵柄政

卷六十一

○江陵一柄一政

世宗嘉靖四十三年秋七月,以諭德張居正充裕王講官。

穆宗隆慶元年二月,加恩侍從藩邸諸臣,以禮部右侍郎張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直內閣。

四月,進禮部尚書、武英殿

大學士。

二年春正月,進大學士張居正少保。

八月,居正上疏陳大本急務六事:「一曰省議論。

凡事不貴無用之虛詞,務求躬行之實效。

欲為一事,須審之於初。

及計慮已審,

即斷而行之,如唐憲宗之討淮、蔡,雖百方沮之而不為搖。

欲用一人,須慎之於始。

既得其人,則信而任之,如魏文侯之用樂羊,雖謗書盈篋而終不為之動。

一日振紀綱。

近年以來,綱紀不肅,猥以模稜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遷就謂之善處。

伏望刑賞予奪,一歸公道,而不曲徇乎私情。

政教號令,一斷宸衷,而勿紛更於浮議。

一曰重詔令。

近日以來,朝廷詔旨,多格廢不行,至十餘年未竟者。

文卷委積,多致沈埋。

年月既遠,事多失真。

遂使漏網終逃,國有不中之法;覆盆自苦,人懷不白之冤。

是非何由而明,賞罰何由而當?伏乞敕下各司,嚴立限期,責令奏報,違者查參。

一曰核名實。

器必試而後知其利鈍,馬必駕而後知其駑良,今用人則不然。

官不久任,事不責成,更調太繁,遷轉太驟,資格太拘,毀譽失實。

臣願皇上慎重名一器,一愛一惜爵賞。

用人必考其終,授人必求其當。

仍敕吏部嚴考課之法,審名實之歸。

一曰固邦本。

今風俗侈一靡一,官民服捨俱無定制。

外之豪強兼併,賦役不均,花分詭寄,偏累小民。

乞敕內外諸司,悉心清理。

一曰飭武備。

今議者皆曰:兵不多,食不足,將帥不得其人。

臣以為此三者皆不足患也。

夫兵不患少而患弱。

今軍從雖缺,而糧具存。

若能按籍徵求,清查冒占,隨宜募補,從實訓練,何患無兵!捐無用不急之費,以撫養戰鬥之士,何患無財!懸重賞以勸有功,寬文法以伸將權,則忠勇之夫孰不思奮,又何患於無將!至於目前自守之策,莫要於選擇邊吏,一團一練鄉兵,並守墩堡。

臣考前代及吾祖宗,俱有大閱之禮,以習武事而戒不虞。

今京師內外,守備單弱,伏乞敕戎政大臣,申嚴軍政,設法訓練。

每歲農隙之時,恭請大閱,以試將帥之能否,軍士之勇怯。

注意武備,整飭戎事,亦足以伐外寇之謀,銷未萌之患。」

疏入,上曰:「覽卿奏,皆深切時務,具見謀國忠悃,所司詳議以聞。」

於是都御史王廷等覆「振紀綱、重詔令」二事,析為八則。

疏上,上允行之。

兵部覆飭武備事宜:「一議兵,一議將,一議一團一練鄉兵,一議守城堡,一議整飭京營。」

又奏:「大閱之禮,宣宗、英宗嘗行之。

恭請親臨較閱,如閣臣所奏。」

上曰:「大閱既有祖宗成憲,允宜修舉。

其先期整飭,俟明年八月舉行。

余悉如議。」

戶部議固邦本,言「財用之當經理者有十,宜嚴法整飭」。

上一一允行之。

十二月,廢遼王。

大學士張居正故隸遼王尺籍,至憲■,頗驕酗,多所凌轢,居正銜之,而又羨其府第壯麗。

會告王謀反,刑部訊治。

侍郎洪朝選案驗無謀反狀,僅坐以一婬一酗,憲■錮高牆,廢其府,居正攘以為第。

後復恚朝選不附反律,謀殺朝選。

三年九月,上大閱於京營教場,敕諭戎政官及諸吏卒。

先是,給事中駱問禮言:「大閱非今時所急,不必仰煩聖駕。」

居正力持其說,上遂行之。

四年十二月,大學士張居正秩滿,進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進少傅,兼建極殿大學士。

六年春正月,進大學士張居正少師。

五月,上不豫。

己酉,大漸,召閣臣高拱、張居正、高儀至干

清宮受顧命。

上倚坐御榻,皇后及皇貴妃鹹侍,東宮立於左。

上困甚,太監馮保宣顧命曰:「朕嗣統方六年,今疾甚,殆不起,有負先帝付託。

東宮幼沖,以屬卿等。

宜協輔,遵守祖制,則社稷功也。」

拱等泣拜而出。

翼日上崩。

六年甲子,皇太子即位,年始十歲,時太監馮保方居中用事,矯傳大行遺詔云:「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

廷臣聞之俱駭。

一日,內使傳旨至閣。

拱曰:「旨出何人?上衝年,皆若曹所為,吾且逐若曹矣。」

內臣還報,保失色,謀逐拱。

拱與居正俱負氣不相下,居正乃結保自固。

時台諫交劾保,必欲斥之。

而高拱自以與居正及高儀同與憑幾,每慷慨收宮府權曰:「老臣謬膺托孤,不敢不竭股肱。

凡內降命敕,府部章奏,自合公聽並觀。

有傳奉中旨,所司按法覆奏,白老臣折衷之,以復百官總已之義。」

拱內慮馮保專恣,與居正、儀謀去之。

居正一陰一洩之保,乃與保謀去拱。

六月既望,庚午昧爽,拱在直,居正引疾。

召諸大臣於會極門,促居正至,拱以為且逐保也。

保傳皇后、皇貴妃皇帝旨曰:「告爾內閣、五府、六部諸臣。

大行皇帝賓天,先一日,召內閣三臣御榻前,同我母子三人,親受遺屬曰:「東宮年少,萊爾輔導。」

大學士拱,攬權擅政,奪威福自專,通不許皇帝主管,我母子日夕驚懼。

便令回籍閒住,不許停留。

爾等大臣,受國厚恩,如何阿附權臣,蔑視幼主!自今宜洗滌忠報,有蹈往轍,典刑處之!」拱即日出朝門,得一牛車,立而附載,緹騎兵番踉蹌追逐,喪厥資斧,大臣去國,以為異聞。

拱去,居正為乞馳驛,乃傳歸。

而高儀未幾亦卒以病死,居正裒然首輔矣。

辛酉,上御平台,召張居正慰勞之曰:「皇考屢稱先生忠臣。」

居正傾首泣謝曰:「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舊制,不必紛更。

至於講學親賢,一愛一民節用,又君道所先,乞聖明留意。」

上曰:「善。」

隨賜酒饌銀幣。

居正既一柄一政,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一意尊主權,課吏實。

嘗言:「高皇帝得聖之威者也。

世宗能識其意,是以高臥法宮之中,朝委裘而不亂。

今上,世宗孫也,奈何不法祖!」具詔草請於上,召群臣廷飭之,百寮惕然。

八月,張居正請開經筵,復請更定常朝日期,御門聽政。

俱從之。

上遂御文華殿,日講以為常。

十一月,太監崔敏請買金珠寶石。

居正上言:「前六月間,奉命

停止,今忽有此舉,是前詔不信也。

乞暫停之,以蘇民力。」

因封還敏疏,遂報罷。

十二月,張居正進《帝鑒圖說》。

上見捧冊進,喜動顏色,遽起

立,命左右展冊。

居正從旁指陳大義,上應如響。

因即宣付史館,賜居正銀幣。

一日,上御文華殿講畢,覽至漢文帝勞軍細柳事。

居正因言:「皇上當留意武備。

祖宗以武功定天下,承平日久,武備日弛,不可不及早講求也。」

上稱善。

甲戌,張居正奏請明年正月上旬,即御殿日講。

但先帝喪未期,勿設宴,並免元夕燈火。

上曰:「已早停止。

每侍聖母膳,甚簡素。

或逢節日,具果宴,不設樂。」

居正稱善。

尋諭光祿卿免節間供一應七百餘金。

戊寅,張居正上言:「制敕宜尚簡嚴,近來過為侈。

臣諛其君,猶謂之佞,況以上諛下乎!乞戒代言諸臣,復古從實,毋壞制體。」

從之。

神宗萬曆元年春正月辛卯,命成國公朱希忠、大學士張居正知

經筵事。

上甚敬禮居正,每日御經筵,居正以詩書入,在文華殿後,張小幄,造膝密語。

一日,居正在直廬感病,上御暖閣,親調椒湯賜之。

盛暑御講,上就居正立處,令內使搖扇。

隆冬進講,以氈片鋪地。

庚子,早朝。

上出乾清宮,見一無須男子,偽作宦者狀,袖有佩刀,趨走惶遽。

左右執之,馮保立鞫之。

曰:「南兵王大臣。」

「奚自?」

曰:「自總兵戚繼光來。」

保使密報居正。

而居正令附保耳曰:「戚公方握南北軍,禁無妄指,可藉以除高氏。」

保故甘心陳內監洪,已逮洪,錮禁獄,令大臣供之矣。

先是,大臣為戚帥三屯營南兵,不遂,流落都下。

為人巧捷便佞,一中貴暱之。

至是,令稱拱使,改籍武進縣。

即令廁卒辛儒,衣大臣蟒,予二劍,劍首飾貓一精一異寶,送系廠中。

入以聞,請究主使人。

居正亦上疏如保意。

上即付保鞫。

保令辛儒屏語大臣曰:「第言高相君怨望,使汝來刺。

願先首免罪,即官汝錦衣,賞千金。

不然,重掠死矣。」

因使儒畀大臣金,美飲食之。

儒日與大臣狎款,即令誣拱家人為同謀。

獄具,保飛發五校械拱僕。

而居正前疏傳中外,口語籍籍,謂且逮拱。

居正乃密謀於吏部尚書楊博。

博曰:「迫之恐起大獄。

抑上神聖英銳,持公平察。

高公雖粗一暴,天日在上,安得有此!」居正面赤不懌。

會大理少卿李幼孜者,居正鄉人,亦輿疾告居正曰:「公奈何為此?惡名污青史矣。」

居正強應曰:「吾為此事,憂不如死,何謂我為?」

居正禁科、道官不得有言。

而御史鍾繼英上疏不敢明言,暗指之。

居正怒,擬旨詰問。

左都御史葛守禮語楊博:「過張公,必諍之。」

博曰:「向已告矣。」

守禮曰:「輿望屬公,謂公能不殺人媚人耳。

大獄將起,公奈何以己告為解?」

即共過居正。

居正曰:「東廠獄具矣。

同謀人至,即疏處之耳。」

守禮曰:「守禮敢附亂臣一黨一耶!願以百口保高公。」

居正默不應。

博曰:「願相公持公議,扶元氣,廠中寧有良心?倘株連者眾,事更有不可知者。」

居正堅不承。

博與守禮因歷數先朝政一府,同心輔政,及貴溪、分宜、華亭、新鄭■相傾軋,相名坐損,可為殷鑒。

居正憤曰:「二公意我甘心高公耶?」

奮入內,取廠中揭帖投博曰:「是何與我?」

揭帖有居正竄改四字,曰「歷歷有據」,而居正忘之。

守禮識居正手跡,笑而納諸袖。

居正覺曰:「彼法理不諳,我為易數字耳。」

守禮曰:「機密重情,不即上聞,先政一府耶?吾兩人非謂相公甘心高公,以回天非相公不能。」

居正揖謝曰:「苟可效,敢不任,第何以善後?」

博曰:「相公患不任耳,任則何難善後!須得一有力世家,與國休戚者,乃可委治。」

居正悟,始言上前度處之。

上即命馮保與左都御史葛守禮、都督朱希孝會審。

而希孝懼,與其兄成國公希忠相對泣曰:「誰畫此策也,以覆吾宗。」

急詣居正請命。

居正曰:「第見塚宰大中丞。」

希孝泣謁博,博曰:「欲借公全朝廷宰相體耳,何忍以身家陷公。

顧亦何難,公第使善校尉入獄,訊刀劍口語所從來,雜高家僕稠眾中,令別識。

且問見高公何所?今在何地?立辨矣。」

希孝如博言,使善校尉密詢大臣何自來?則來自保所,語盡出保口。

校尉即告大臣:「入宮謀逆者,法族。

奈何甘此?若吐實,或免罪。」

大臣茫然哭曰:「始紿我主使者罪大辟,自首無恙,官且賞。

豈知當實言。」

適高家僕逮至,希孝雜諸校中,令揚色,大臣不辨也。

及會審,風霾大晦,尋雨雹不止。

東廠理刑白一清者,謂保初問官二千戶曰:「天意若此,可不畏乎?高相國顧命大臣,本無影響,強我誣之。

我輩皆有身家,異日寧免誅﹃耶?」

皆曰:「馮公已為且詞,固有一陰一持之者,奈何?」

一清曰:「東廠機密重情,安得送閣改乎?」

頃之,天稍明,出大臣會問。

故事,先雜治。

大臣呼曰:「故許我富貴,何雜治也?」

馮保即問曰:「誰主使者?」

大臣瞪目仰面曰:「爾使我,乃問也?」

保氣奪,強再問:「爾言高相國,何也?」

曰:「汝教我,我則豈識高相國?」

希孝復詰其蟒刀劍,曰:「馮家僕辛儒所予。」

保益懼。

希孝曰:「爾欲污獄使耶!」遂罷。

保密飲大臣生漆酒,之,而內以拱行刺事上聞。

有殷內監者,年七十餘,奏上曰:「高拱故忠臣,何為有此?」

隨顧保曰:「高鬍子是正直人。

張居正故懷忮刻,必殺之。

我輩內官,何須助彼!」保大沮。

而內監張宏亦力言不可。

於是上下刑部擬罪,竟論大臣斬。

拱被居正,杜門屏居。

仕宦中州者,不敢過新鄭,率枉道他去。

六月,張居正上言:「稽劾章奏,隨事考成,有遷延隱蔽者,即舉劾。」

上從之。

冬十月,上御文華殿,張居正進講,言及宋仁宗不喜珠飾。

曰:「賢臣為寶,珠玉何益!」居正曰:「明君貴五穀而賤珠玉,五穀養人,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

上曰:「然。

宮人好冶妝,朕歲賜未嘗不節省。」

居正曰:「皇上言及此,社稷生靈之福也。」

上又曰:「秦始皇銷兵,梃可傷人,何銷兵為?」

居正曰:「人君布德修政,以結民心為本。

天下之患,每出所防之外。

秦亡於戍卒,故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上曰:「然,人定真能勝天也。」

二年春正月,大學士張居正請上引見廉能官,仿祖宗午朝之儀。

從之。

甲午,上御皇極門,引見朝覲清廉卓異浙江布政使謝鵬舉等二十五人,特加獎勵。

各賜金幣,並宴。

張居正進《講章疏》,略曰:「義理必時習而後能悅,學問必溫故而知新。

臣今將今歲所進講章,重複刪定《大學》一冊,《虞書》一冊,《通鑒》四冊,進呈睿覽。

雖淺近之言,然亦行遠登高之一助。」

四川西南都蠻平。

初,隆慶時,都蠻作亂,張居正薦曾省吾往討之。

省吾有偉略。

而四川總兵劉顯以在閩事被彈,居正曰:「臨敵易將,兵家所忌。

倘蜀事不效,當並閩事逮治之。」

於是顯奮不顧身,受省吾方略,以平蠻自效。

凡六閱月,諸寨悉平,俘蠻長三十六人,拓地四百里。

上御文華殿講畢,問建文果出亡否?張居正曰:「國史不載。

但故老相傳,披緇雲遊,題詩於田州,有「流落江湖四十秋」之句。」

上太息,命錄詩進。

居正曰:「此亡國之事,不足觀也。」

請錄《皇陵碑》及高皇《御制集》以上,見創業之艱,聖謨之盛。

明日,輔臣進《皇陵碑》。

上覽畢,謂居正曰:「朕覽碑,讀之數過,不覺感傷欲泣。」

居正曰:「祖宗當日艱難,蓋以天心為心,故能創製顯庸。

皇上以聖祖之心為心,乃能永保洪業。」

因述聖祖微時事及即位勤儉。

上愴然曰:「朕敢不黽勉法祖,然尚賴先生輔導也。」

秋九月辛巳,刑部請錄囚,慈聖太后欲停之。

上問張居正,對曰:「春生秋殺,天道之常。

皇帝即位以來,停刑者再矣。

稂莠不除,反害嘉禾,兇惡不去,反害良民。」

上為請,太后從之。

十二月壬子,張居正率大臣上御屏。

屏繪天下疆域及職官姓名,用浮帖以便更換。

上命設於文華殿後,時加省覽。

閏十二月丁亥,上御書「弼予一人,永保天命」,賜張居正。

日,居正侍,進諫曰:「帝王之學,當務其大。

自堯、舜至唐、宋賢主,皆修德行政,治世安民,不以一藝。

漢成帝知音律,能吹一簫度曲;梁武帝、陳後主、隋煬帝、宋徽宗皆能文,善書畫,無救於亂亡。

則君德之大,豈沾沾一藝哉!」他日,上日講畢,問居正:「元夕煙火鰲山,祖制乎?」

曰:「非也。

成化間,以奉母后,時多諫阻。

今新政宜裁。」

上曰:「然。」

居正曰:「明年雖覃,繼此當大婚,又皇弟潞王出閣,諸公主厘降,所費甚煩,宜預節省。」

上曰:「朕極知民窮。」

居正請減元日賜賚,上大然之。

上又嘗語輔臣曰:「昨日禁中花盛開,侍母后賞宴甚歡。」

蓋指慈寧也。

居正奏曰:「仁聖太后處多時寂寞,惟皇上念之。」

起還宮,白慈聖,即自駕往迎仁聖過大內,賞花傳觴,歡宴而罷。

三年夏五月,大學士張居正上言:「近郡縣入學大濫,宜敕學臣量加裁省。

並敕吏部,凡所在督學臣,非方正勿遣。」

遼東告警,上深以為憂。

張居正對曰:「暑月非北騎狂逞之時,

必無慮。」

既而薊遼總兵戚繼光報稱:「諸部解散無警。」

居正因上疏論邊事曰:「昨遼東撫臣張學顏報稱:「寇眾二十餘萬謀犯遼東,前鋒已抵大寧。」

皇上面諭臣,臣已面奏,料其無事。

今據總兵戚繼光報稱:「寇久解散。」

臣又使人於宣府密偵西人青把都動靜,則把都在巢駐牧,未嘗東行。

遼東所報,皆屬虛聲。

臣等因此,反切憂慮。

夫兵家之要,必知彼已,審虛實,而後可以待敵取勝。

今無端聽一訛言,倉皇失措,則是彼己虛實茫然不知,其與「風聲鶴唳,草木皆兵」者何異。

敵情狡詐,萬一彼常以虛聲恐我,使我驚惶疲於奔命,久之懈弛不備,然後卒然而至,措手不及。

是在彼反得先聲後實,多方以誤之之策。

而在我顧犯不知彼己,百戰百敗之道。

他日邊臣失事,必由於此。

故臣等不以寇之不來為喜,而深以邊臣不知敵情為慮也。

兵部以居中調度為職,猶貴審察機宜,沈謀果斷,乃能折衝樽俎,坐而制勝。

今一聞奏報,便爾張皇,事已之後,又寂無語。

徒使君父焦勞於上,以憂四方。

豈僅以題覆公牘,謂已畢本兵之事耶!乞傳諭兵部,詰以寇情虛實之由,使之知警。

並請賑各邊饑卒。」

俱從之。

八月,張居正請增閣臣,許之。

即日進吏部左侍郎張四維為禮部尚書,入東閣。

故事,入閣者,止曰「同某人辦事」。

至是,上手註:「隨元輔入閣辦事。」

四維恂恂若屬吏矣。

十一月,張居正上《郊祀圖考》,為書三冊。

首敘分合沿革之由,次具壇陳設,次列儀注樂章。

大意遵高皇定制,歲一合祀,奉二祖並配。

上褒答之。

四年春正月,御史劉台劾大學士張居正專擅威福,如逐大學士高拱,私贈成國公朱希忠王爵,引用張四維、張瀚為一黨一,斥逐言官余懋學、傅應楨,罔上行私,橫黷無厭。

居正怒甚。

見上辭政,曰:「臣之所處者,危地也。

言者以為擅作威福,而臣之所行,正威福也。

將巽順以悅下耶?則負國。

竭公以事上耶?無以逃端擅之譏。」

伏地不肯起。

上下御座,手掖之曰:「先生起,朕當責台以謝先生。」

詔下台獄,杖之百,遠戍之。

時議藉藉,居正不自安,復具疏為解,免杖,奪職為民。

然心終恨之,後竟置之死。

三月戊戌,上御文華殿,言及唐玄宗於勤政樓宴安祿山。

上曰:「樓名勤政,而佚樂何也?」

張四維曰:「玄宗開元之治有三代風,至天寶荒佚,乃致播遷。」

居正曰:「無論往代,我世宗皇帝初年,西苑建無逸殿,省胞勸農。

末年崇尚玄修,不復臨幸,治平之業亦寢。

故《大寶箴》云:「民懷其始,未保其終。」

」上嘉納之。

五月辛酉,上視朝,張居正等請覽奏章時,閱聖祖所親批疏稿為法。

上曰:「然。」

居正因簡內閣所藏聖祖手諭六十三道、御制四十四道、聖旨並帖共七十道上之。

秋七月丁酉,張居正上言:「致治之道,莫要於安民。

安民之法,莫重於守令。

守土牧民者,削下奉上以希聲譽,奔走趨承以求薦,舉征發期會以完簿書,苟且草率以逭罪責,其實心一愛一民者,未嘗概見。

明春外計考察,舉錯乃向背所繫,惟以安靜宜民為最。

虛文矯飾,雖浮譽素隆,當列下考。」

居正又請行考成法,有司以征解為殿最。

於是奉行者,督責小民,不勝樸楚,相率為怨言,然賦以時起。

居正上言:「近者仰賴皇上一愛一人節用,京、通儲粟,足支八年,太倉銀庫,所積尚少。

宜將明年漕糧量折十三,足國裕民,一舉兼得。」

上從之。

時府庫充溢,太僕寺亦積金四百餘萬。

冬十月丙子,進張居正左柱國太傅,仍加伯爵。

敕曰:「先生親受先朝顧命,輔朕沖年。

今四海昇平,實賴匡弼。

一精一忠大勳,言不能殫。

惟我祖宗列聖,佑爾子孫,與國鹹休。

欽哉!」居正固辭伯爵,許之。

山東撫按劾昌邑知縣孫鳴鳳貪賄。

上怒甚,欲遣逮。

張居正曰:「貪人固當盡治,但故事俱下台訊。」

上曰:「然。

鳴鳳之婪,乃出進士乎?」

居正曰:「此人惟恃進士,故爾恣肆。

若乙科明經,尚有畏忌。

今後用人,但問功能,不可拘資格。」

上深然之。

十二月,上御文華殿,舉袍示輔臣曰:「此何色也?」

居正以為青。

上曰:「紫也,久而色渝。」

居正曰:「紫易渝。

昔皇祖不尚服,御衣敝甚始易,享國長久,未必不由此。

願皇上以皇祖為法,節一衣,民間有數十人得其暖者;輕一衣,民間有數十人受其寒者,不可不念也。」

時左右亦言民窮,至鬻妻子應上供。

上深然之。

五年春正月庚午,上御文華殿。

大學士張居正言:「殿之東堂,祀伏羲以下數聖君,皇上所當法也。

法古聖,惟在省覽章奏。

日閱一二,講明國事,則他年躬攬萬幾無難矣。」

上嘉納之。

五月戊申,諭修慈慶、慈寧南宮。

張居正言:「兩宮於萬曆二年落成,今壯麗如故,足以娛聖母。

乃欲壞其已成,更加藻飾,非所急也。

請輟堡。」

從之。

嶺西羅旁平。

羅旁據山海間,驚江急峽,巖壑險絕,諸瑤窟一穴一其中,前代不入版籍。

國初,甫一定之。

世宗朝,諸瑤轉相寇掠,不可撲滅。

督撫殷正茂既討平惠、潮寇,上疏言羅旁當誅。

廷議不能決。

居正毅然言當誅,舉兵部尚書凌雲翼,請賜璽書,屬之討賊。

雲翼瀕行,居正謂之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

即今兩廣諸瑤,雖所在都有,然乘間竊發,要當審所緩急耳。」

雲翼既至,部諸路兵號三十萬,八道並進。

克木衣山,破諸峒五百六十有四,俘斬四萬二千有奇,拓地數百里,置郡縣。

捷聞,賜賚有差。

先是,四方多草竊,有司秘不以聞。

張居正特嚴其禁。

匿盜者,雖循吏必黜。

得盜即報決。

有司凜凜,盜亦衰止。

閏八月丁亥,上視朝。

張居正因言:「近因一陰一雨,朝講暫輟。

中外不知,謂皇上勤學漸不如初。

願日慎一日,非有他事及風雨不得輟。」

上深然之。

九月,上諭停刑,蓋慈聖太后以大婚期近也。

居正上言:「春生

秋殺,天道所以運行;雨露霜雪,萬物因之發育。

明王奉若天道,刑賞予奪,皆奉天意以行一事。

若棄有德而不用,釋有罪而不誅,則刑賞失中,慘舒異用矣。

且臣近詳閱所開諸犯,皆逆天悖理,其所戕害,含冤蓄憤。

聖主明王不為一洩,彼以其怨恨冤苦之氣鬱而不散,或上蒸為妖氛之變,下或致凶荒疫癘之疾,則其為害又不止一人一家也。

請俟明年吉典告成,然後概免一年。」

從之。

己卯,張居正父喪訃至,上以手諭宣慰,視粥止哭,絡繹道路,又與三宮賻贈甚厚,然亦無意留之。

所善同年李幼孜等倡奪情之說,於是居正惑之,乃外乞守制,示意馮保,使勉留焉。

冬十月,居正再上疏乞終制,不允。

乃請在官守制,不造朝,許之。

居正既父喪奪情,吉服視事。

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因星變陳言。

刑部員外艾穆、主事沈思孝合疏言「居正忘親貪位」,居正大怒。

時大宗伯馬自強曲為營解,居正跪而以一手撚鬚曰:「公饒我,公饒我!」掌院學士王錫爵徑造喪次,為之解。

居正曰:「聖怒不可測。」

錫爵曰:「即聖怒,亦為公。」

語未訖,居正屈膝於地,舉手索刃作刎頸狀曰:「爾殺我,爾殺我。」

錫爵大驚,趨出。

十月二十二日,中行等四人同時受杖。

中行、用賢即日驅出國門,人不敢候視。

許文穆方以庶子充日講,鐫玉杯一,曰:「斑斑者何?卞生淚。

英英者何?藺生氣。

追追琢琢永成器。」

以贈中行。

鐫犀杯一,曰:「文羊一角,其理沈黝。

不惜剖心,寧辭碎首。

黃流在中,為君子壽。」

以贈用賢。

穆、思孝復加鐐鎖,且禁獄。

越三日,始僉解發戍,為更慘毒。

時鄒元標觀政刑部,憤甚,視四人杖畢而疏上。

越三日,受杖,謫戍貴州都勻衛。

罷吏部尚書張瀚。

先是,瀚為南京工部尚書,廷推吏部,瀚名第三。

以居正言,上越次用之。

居正以為德,希瀚報。

奪情議起,遂邀中旨,屬瀚留居正。

居正亦自牘,風之使留已。

瀚若不喻其意者,謂:「政一府奔喪,當以殊典■之,宗伯事也,何關吏部?」

居正乃令所善客說瀚。

瀚不聽,又不欲顯居其名,乃偕三尚書密晤居正,動以微言。

居正大不悅,於是有詔切責瀚,謂瀚奉諭不復,無人臣禮。

是時,廷臣爭惴慄,各倡保留之議。

瀚拊膺太息曰:「三綱淪矣!」居正益怒,嗾台省劾之,以為畫耄,勒令致仕。

丙午,上戒諭群臣曰:「一奸一臣小人,藐朕沖年,忌憚元輔。

乃借綱常之說,肆為誣論。

欲使朕孤立於上,得以任意自恣。

茲已薄處,如或一黨一奸一懷邪,必罪不宥。」

時言奪情者得罪,都人士皆憤怒。

作謗書懸長安門,謂居正且反。

上聞之,故宣諭於朝,謗議稍息。

己而召居正於平台,慰諭甚至,即日入直。

初,居正喪次,凡閣中事,令吏繼奏就擬處分。

手詔稱元輔,稱太師,稱先生,皆盡迸師臣之禮。

十一月癸丑朔,以星變考察群臣。

始張居正自矯飾,雖或任情,而英敏善斷,中外群譽之,居正亦自負不世出。

迨劉台論居正得罪,志意漸恣。

至是,益知天下不見與,思威權劫之矣。

令天下度田。

國初,天下土田八百五十萬頃。

至後漸減,歲久滋偽。

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

民窮逃亡,故額頓減。

張居正請料田,凡莊田、民田、職田,蕩地、牧地,皆就疆理無有隱。

其撓法者,下詔切責之。

六年春正月,將舉大婚,首輔張居正充納采問名副使。

給事中李淶疏言:「居正有服制,不宜與執事,乞改命。」

上不允。

以聖母諭諭居正,遂從吉。

三月甲寅,張居正乞歸治葬,許之。

辭朝,上召見於平台,勞諭之曰:「朕不能捨先生,恐重傷先生懷,是以忍而允所請。

雖然,國事至重,朕將焉依!」居正奏言:「皇上大婚之後,宜撙節一愛一養,留心萬幾。」

因伏地而哭。

上亦為之哽咽墮淚,曰:「先生雖行,國事尚宜留心。」

乃賜銀印,曰「帝賚忠良」,令得密封言事。

進辭兩宮,各賜贐金,慰諭有加。

庚辰,遼東再奏大捷,上歸功張居正,使使馳諭,俾定爵賞以聞。

召趣還朝,居正以母老,俟秋上道。

命錦衣歸馳趣之。

六月乙未,張居正還朝,上召見於文華西室。

問沿途所見,稼

穡何如?民生何如?邊事何如?居正對甚悉。

上大悅,賜休沐十日。

十二月,命纂《宗藩要例書》,頒示諸王。

先是,世宗朝公族繁盛,國用困竭,以故頗知損抑。

至是,居正等念諸藩裁削,非天子

親一親意,乃略舉事例未當者十一條,請敕禮官集議,著為令。

諸藩於是感激親上,而厚薄親疏有體矣。

七年二月,上患疹,慈聖太后命僧於戒壇設法度眾。

張居正上

言:「戒壇奉皇祖之命,禁止至今。

以當時僧眾數萬,恐生變敗俗也。

今豈宜又開此端?聖躬違豫,惟告謝郊廟社稷,斯名正言順,神人胥悅,何必開戒壇而後為福哉!」事遂寢。

二月,河工成。

先是,淮安有水患,河決入淮。

淮勢不敵,淮揚鹹為巨浸,直一逼一泗洲,患近陵寢。

上以問張居正,因上言:「故河道都御史潘季馴可使。」

乃降璽書,即其家拜都御史,使持節治河。

一切假以便宜久任,帑藏不問出入。

諸奉行不及事者,下詔獄鞫治之。

於是當事者日夜焦勞,蓋俞年而堤成,轉漕無患。

三月,上疹愈,征光祿寺十萬金。

張居正上言:「財賦有限,費用無窮。

使積貯空虛,不幸有四方水旱之災,疆場意外之變,可為寒心。

此後望力加撙節,若再征金,臣等不敢奉詔矣。」

時上漸備六宮,太倉所儲,屢有宣進。

居正上戶部所進御覽錢糧數目,請置之坐隅,時賜省覽,量入為出。

因言:「萬曆初年,所入四百三十五萬有奇。

六年,所入僅三百五十五萬有奇,則已少八十餘萬矣。

五年,歲出四百四十九萬有奇,則已多四十餘萬矣。

夫歲出則浮於前,歲入則損於前,此不可不留心也。

《王制》量入為出,計三年之出,必有一年之餘而後可。

況財用止有此數,設法巧取,不能增多。

惟加意撙節,則用自足。」

上嘉納之。

夏四月,上以內庫缺錢,賞賚不足,命部鑄大錢以進。

張居正上言:「先朝鑄錢呈式,非供上用也。

萬曆二年,進錢一千萬,其後歲半之,己非本意。

若闕錢鑄進,是以外府之儲取暴內府,大失舊制矣。」

上從之,乃罷鑄錢。

癸卯,張居正上《肅殿箴》,命書於御屏。

五月,封遼東總兵李成梁為寧遠伯。

張居正言:「成梁屢立戰功,忠勇為一時冠,加以顯秩,此鼓勵將士之法也。」

己而成梁使使饋以金,居正曰:「而主以百戰得功勳,我受其金,是得罪高皇帝也。」

卻不受。

七月甲子,給事顧九思、王道成等以江南水災,請罷浙、直織造內臣。

上以示張居正,居正奏民重困,宜召還孫隆。

上曰:「彼織幣且完,當俟來春耳。」

居正曰:「地方多一事,則有一事之擾;寬一分,則受一分之惠。

災地疲民,不堪催督,暫去之,俟稍稔可復也。」

上從之。

時給事中李淶請■江南水災,並言四事。

上怒其譏訕。

居正曰:「水災請■,亦言官之常。

雖或觸忤,恐傷聖度。」

上意乃解。

冬十月,薊遼總督梁夢龍報土蠻大舉入寇。

張居正奏言:「臣諭邊臣,如敵騎入,勿輕戰,堅壁清野。

野無所掠,彼將自阻。

請令夢龍駐永平,戚繼光駐一片石。

伺間邀擊。」

上善之。

既而土蠻以四萬騎犯前屯,梁夢龍、李成梁率兵御卻之。

十二月,張居正服闋,召見於平台。

八年春正月己未,先是,永豐梁汝元聚徒講學,吉水羅巽亦與

之遊。

汝元揚言:「張居正專一政,當入都頌言逐之。」

居正微聞其語,授指有司捕治之。

己,湖廣、貴州界獲妖人曾光,竄入汝元、巽姓名,雲謀不軌。

汝元、巽俱先死,湖廣守臣具爰書下法司訊之,並曾光亦非真也,第據律論罪。

三月,大學士張居正具疏乞休。

再上,上慰留懇切。

最後,手書傳慈聖口諭:「張先生受先帝付託,豈忍言去!俟輔爾至三十,卻再審處,讓後人非晚也。」

居正因復就職。

甲子,賜進士張懋修等三百人及第、出身有差。

懋修兄敬修,亦成進士,得禮部主事。

俱居正子。

八月戊子,刑部侍郎劉一儒移書張居正曰:「竊聞論治功者貴一精一

明,論治體者尚渾厚。

自明公輔政,立省成之典,復久任之規,申考憲之條,嚴遲限之罰。

大小臣工,鰓鰓奉職,治功既一精一明矣。

愚所過慮者:政嚴則苛,法密則擾。

今綜覆既詳,弊端剔盡。

而督責復急,人情不堪,非所以培元氣而養敦渾之體也。

昔皋陶以寬簡贊帝舜,姬公以大告成王,淪洽當代,矩後世,願明公法之。」

居正得書不懌。

十一月戊寅,上以夜宴,惑於內侍孫海客等,撻二內使幾斃。

慈聖太后聞之,切責上,令取《霍光傳》入覽。

上悔悟,降孫海客等。

明日,上諭閣臣:「朕在沖年,自多過愆,惟藉諸先生力諫,使朕為堯、舜之君。」

張居正因奏:「諸內臣老成廉慎者存之,諂佞放恣者汰之。

皇上亦宜痛改,戒宴飲以重起居,專一精一神以廣繼嗣,節賞賚以省啊費,卻玩好以定心志,親萬幾以明庶政,勤講學以資治理,端趨向以肅士風,則聖德愈光矣。」

上深嘉納之。

十二月甲辰,張居正請屬儒臣,以累朝《寶訓》、《實錄》,分四十餘則:曰創業艱難,曰勵一精一圖治,曰勤學,曰敬天,曰法祖,曰保民,曰謹祭祀,曰崇孝敬,曰端好尚,曰慎起居,曰戒游佚,曰正宮闈,曰教儲貳,曰睦宗藩,曰親賢臣,曰去好邪,曰納諫,曰守法,曰敬戒,曰務實,曰正紀綱,曰審官,曰久任,曰重守令,曰馭近習,曰待外戚,曰重農,曰興教化,曰明賞罰,曰信詔令,曰謹名分,曰卻貢獻,曰慎賞賚,曰甘節儉,曰慎刑獄,曰功德,曰屏異端,曰飭武備,曰禦寇盜。

仍敕次第進呈,俟明年開講。

其諸司章奏切要者,即講畢面裁。

時上留意翰墨,居正以為筆札小技,非君德治道所繫,故有是請。

上嘉納之。

九年春正月,大學士張居正請令翰林分番入直,應和文章。

或令侍上清燕,質問經義,陳說治理,如唐、宋故事。

夏四月辛亥,上御文華殿,張居正以給事中傅作舟疏進覽云:

「今江北淮、鳳及江南蘇、松連被災傷,民多乏食,至以樹皮充飢。

或相聚為盜,大有可憂。」

上曰:「淮、鳳頻年告災,何也?」

居正對曰:「此地從來多荒少熟,元末之亂,皆起於此,今當破格賑之。」

上曰:「然。」

居正極言:「今有司負職,如積穀一事,屢旨申飭,竟成虛文。」

上作色曰:「有司忽民,宜重處之。」

居正曰:「以後犯者當如聖諭。」

又曰:「江南、北旱,河南風災,畿內不雨,勢將蠲賑。

惟皇上量入為出,加意撙節。

如宮費及服御,可減者減之,賞賚可裁者裁之。

至若施捨緇黃,不如予吾赤子也。」

上曰:「然。

今宮費俱節,賞賚不溢。」

居正曰:「皇上謂從舊,亦近例耳。

如今年暫行,明年即為例,非祖制也。

臣不敢遠引,如皇祖用度最繁,然內帑尚有餘積。

隆慶初庫貯尚有餘萬,今歲入百二十萬,猶稱乏。

惟皇上省察。」

上是之。

十一月,張居正一品考滿,賜金幣及酒{果}甚厚。

手敕諭,有「一精一忠大勳,言不能盡,官不能酬」之語。

加上柱國、太師,支伯爵俸。

居正固辭,允之。

十年二月丁酉,大學士張居正上言:「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

今尚有一事為民害者,帶徵稅糧也。

夫百姓財力有限,一歲之入,僅足供一歲。

不幸歲歉,目前尚不能辨,豈復有餘力更完累歲積逋乎!有司避責,往往將今年所征抵完舊逋。

即今歲所欠,又為將來帶徵矣。

況征輸額緒繁多,年分淆雜,小民竭脂膏,胥吏飽溪壑。

甚者,不肖有司因而漁獵。

夫與其民以實一奸一貪之橐,孰若盡蠲以施曠蕩之恩。

乞諭戶部,核萬曆七年以前積負,悉行蠲免。

將見年正額,責令盡完。

在百姓易辦,在有司易征,是官民兩利也。」

上從之。

詔下,中外大悅。

三月丁卯,張居正有疾,求私宅票擬。

從之。

六月甲午,居正以疾再乞休,不允。

上以細務委張四維,大事即居正家平章。

以遼左大捷,斬速把孩功,進張居正太師。

甲辰,上遣司禮太監賚手敕諭張居正曰:「聞先生糜飲不進,朕心憂慮。

國家大事,當一一為朕言之。」

居正力疾疏謝,並上密奏,薦禮部尚書潘晟、吏部左侍郎余有丁。

明日,上即命二人入閣。

丙午,大學士張居正卒。

上震悼輟朝,遣司禮太監張誠監護喪事,賜賻甚厚。

兩宮太后及中宮,俱賜金幣。

賜祭十六壇,贈上柱國,謚文忠。

居正一性一深沈機警,多智數。

為史官時,嘗潛求國家典故,及時務之切要者者剖晰之,遇人多所咨詢。

及攬大政,登首輔,慨然有任天下之志。

勸上力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聽納。

十年來海內肅清。

用李成梁、戚繼光,委以北邊,壤地千里,荒外警南。

蠻累世負固者,次第遣將削平之。

力籌富國,太倉粟可支十年,寺積金,至四百餘萬。

成君德,抑近幸,嚴考成,核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

惜其褊衷多忌,剛愎自用。

初入政一府,即以私憾廢遼王。

久直信任,一奸一佞好諛成風。

六曹之長,鹹唯唯聽命。

至章疏不敢斥名,第稱元輔。

始譽以伊、周,漸進以五臣,且諛之舜、禹,居正亦恬然居之。

而中允高啟愚至以「舜亦以命禹」題試士,當時目為勸進。

居正卒,餘威尚在,言官奏事,尚稱先太師。

方奪情時,威權震主。

上雖虛己以聽,而內顧不堪。

身死未幾,遂遭削奪,並籍其家,子孫皆不保雲。

初,上在講筵,讀《論語》「色勃如也」,誤讀作「背」字。

居正忽從旁厲聲曰:「當作「勃「字。」

上悚然而驚,同列皆失色。

上由此憚之。

及居正卒後蒙禍,時比之霍氏之驂乘。

御史郭維賢疏薦吳中行等降調,然上意已漸移。

御史楊寅秋劾王國光。

罷之。

發馮保南京閒住。

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王用汲、余懋學、朱鴻謨、趙應元、傅應禎、趙世卿、鄒元標俱復官。

會潞王昏禮,所需朱寶未備,太后間以為言。

上曰:「辦此不難,年來廷臣無恥,盡獻張、馮二家耳。」

太后曰:「已抄沒矣,必可得。」

上曰:「保黠猾,盡竊而逃。」

自此內中「張先生」、「張太岳」稱謂,絕以為諱。

而籍沒之舉,亦胎於此。

十二年,上從遼府次妃王氏奏請,籍沒張居正家,其產不及嚴嵩二十分之一。

株連頗多,荊、川一騷一動。

上曰:「遼府廢革,既奉先帝宸斷,又無應繼之人,著推舉親枝,以本爵奉祀,仍准王歸葬。

原封抱養子述璽,准依親居住,給興庶糧二百石,本折中半支。

王氏從厚,援徽府例贍養。

張居正誣蔑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

私占廢遼地畝,假以丈量遮飾,一騷一動海內。

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

本當斫棺戮一屍一,念效勞有年,姑免盡法。

伊屬張居易、張嗣修、張順、張書,俱令煙瘴地面充軍。」

谷應泰曰:聞之《虞書》良弼,義取協恭;《秦誓》介臣,都無他技。

蓋下吏奉職,乃在才具,而端揆裁物,則在度量;卿貳奔奏,不越章程,而宰相坐論,必資道術也。

矧承平之相,與創製異;沖人之相,與長君異。

周公以大告成王,韓琦以才偏貶公著。

凡以養蒙作聖,不專在於宣之綜核,明之察察耳。

世稱張居正相業,譽者或許其干略,毀者僅惡其專恣。

然予以皆非事實,真知居正者也。

考居正大節,特傾危肖刻,忘生背死之徒耳。

而其他緣飾以儒術,炫耀以智數,譬之楊子艾牆高基下,一陽一處父華而不實。

求其論思密勿之地,表帥百寮之間,此實難矣。

方夫穆宗憑幾,顯帝沖齡,居正、拱、儀同受顧命,而內臣馮保竊叢於側。

斯時逐刁之議未行,吊讓之謀潛固。

賣交附,漏言市重。

彼商鞅之因景監,相如之藉繆賢。

揆之結主,固如是乎?卒之會極傳宣,新鄭被斥。

而馮保以快已之怨者,即以酬次輔之恩。

居正以去保之疾者,還以固綸扉之一寵一。

鬻權夸毗,若互市然。

及乎九齡遠引,頤浩外徙,始乃宮府交通,更唱迭和。

馮倚執政則言路無憂,張恃中涓即主恩罔替。

以故扇殿清暑,鋪氈御寒,居正所蒙,壹皆媚之力也。

至於犯蹕具獄,詞連拱奴,謀發宰臣,風生內侍,苟非天變見於上,公議格於下,則上官黠詐,立碎奉車,易之飛文,赤誅魏氏。

居正之包藏禍心,傾危同列,真狗彘不食其餘矣。

若夫父喪奪情,太阿不釋,李幼孜倡之於外,馮保應之於內。

而居正貌乞持服,心冀慰留,無魯伯禽之東郊不啟,蹈翟方進之脫衰視事。

語云:「求忠於孝。」

又云:「移孝作忠。」

居正其無人心者乎?何相倍之戾也!矧乃三月歸葬,六月還朝。

宰我之意,惟在短喪;曹瞞之心,恐失兵一柄一。

而且吳中行、趙用賢俱以星變陳言,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各以忘親入告,乃復橫被鎖鐐,鹹加杖戍。

又且論死劉台,瘦斃士期。

錫爵以刎頸驚奔,張瀚以拊膺被斥。

雖王巨君之芟除忤恨,梁將軍之收拷太史,一婬一刑以逞,不是過也。

又況懋修、敬修,非列巍科,則躋清秩。

是豈向、歆之學冠於漢廷,抑亦京、絛之派相援宋室乎?蓋至身死俞年,遼妃訴闕。

而東園秘器,甫賜泉門;緹騎金吾,旋圍府第。

匪漢元虧師傅之恩,亦田貽滅族之釁也。

乃論者以居正之為相也,進《四書經解》而聖學修明,進《皇陵碑》、《帝鑒圖》而治具克舉,請詞林入直而清燕無荒,請宮費裁省而國用以裕,任曾省吾、劉顯而都蠻悉平,用李成梁、戚繼光而邊陲坐拓,厥罪雖彰,功亦不民焉然。

予以居正救時似姚崇,褊敫則似趙普,專一政似霍光,剛鷙則類安石。

假令天假之年,長轡獲騁,則吏道雜而多端,治術疵而不醇。

斯豈貞觀之房、杜,而元佑之司馬乎?更可異者,自居正以錢谷為考成,而神宗中葉大啟礦稅。

居正以名法為科條,而神宗末造叢脞萬幾。

嗚呼!手實之禍,萌自催科,申、商之後,流為清靜,則猶居正之貽患也。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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