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50回 於大人究問情由 張公子訴講原因
話說賢臣手拈烏須,下問:「張勤,就便你家公子無去,鄭小姐卻又自縊,是何緣故?從實訴來。」
張勤望上叩頭,口尊:「青天大人,那日鄭夫人差心腹來到這邊,將來意說明,公子甚是猶疑,一心要正大光明。
次日到鄭宅,或是退親,或是贈銀。
不料去時正遇小姐自縊,鄭鄉紳賴公子奸騙婦女,強逼人命,立刻送在縣衙,不容分說,嚴法審問,公子難當,只得招承。
可憐公子無有親友,是以小的冒死前來哀求大人救小主之命,感仰天恩無盡!」賢臣一見,心下思量:老僕所訴慘情,必須細審根由。
賢臣正在為難,衙役稟事,說道:「本處知縣衙外稟見。」
賢臣說:「有請!」青衣外行。
不多時,知縣上堂。
賢臣端然坐定,一見知縣進來,站起說道:「貴縣前來何事?」
縣令說:「張勤之案,卑職審過,此事既為誑騙,要有憑據。」
賢臣又問眾鄉民:「因何也隨張勤到此?」
父老聞聽,堂前叩頭,說道:「眾人也為張公子無故受屈,予禮不合。
他本世代鄉紳,詩書傳家,公子為人端正,嚴刑苦拷,雖然招認,久仰大人判事如神,又恐張勤一面之詞,難以憑信,是以斗膽隨來,在天台案下代明不白之冤。」
賢臣聽罷父老言詞,點頭說:「你們回家,不可多事,本院自有公斷。」
眾人隨即出衙而去。
賢臣叫聲:「張勤,有詞狀麼?」
義僕說:「煩瑣公案,故此無寫,小人口訴。」
賢臣說:「你且回去聽候發落。」
磕頭謝恩而去。
賢臣立刻差人赴唐縣提到公子張琳,上堂跪倒。
賢臣目視張琳,眉清目秀,舉止一溫一 柔,年紀不過十五六歲,項帶枷鎖,篷頭垢面,骨瘦如柴,跪在階前。
賢臣觀畢,說:「張琳,把你冤枉之事,細細訴來。」
張琳見問,下邊叩頭說:「小人含屈,不料今日得見青天。
小人父親在日定鄭濟之女。
嗣因身父辭官不作,家業凋零,無力行聘鄭家,便要毀親。
岳母母女不從,私遣家丁前來,喚小人黃昏到花園,願助金銀,小人當日偏偏無去。」
賢臣說:「似此有益之事,為何不去呢?」
「大人容稟,小的當時生疑,恐有不良 之事。
再說小的夤夜入宅,非奸即盜,是以當日未去,次日正大光明,從他大門而去。」
賢臣說:「你可見他母子無有?」
公子說:「夫人別無話說,言小姐責備小的去遲失約,說明心事,他的終身有靠。」
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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