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119回 於大人怒斬兇徒 審螃蟹巧逢惡盜
話說安人一見殷員外一屍一首,邁步前跑抱住,口中連叫:「員外無故遭屈」,慟哭,又見州尊,報名磕頭。
知州上轎進城回稟賢臣,賴能問斬下監,秋後出決;賢臣發放已完,令人到保定府去傳殷申,釋其回家而去。
賢臣公事剛畢,知州稟報說:「大人在上,今老佛爺南巡迴來,龍船離天津不遠。」
賢臣默然不語,私下說:「本院前日私訪,撈魚無意中撈起兩個螃蟹,正要尋根,今日聖上南巡迴鑾,接駕之時,好訪真情,與百姓除害。」
想罷,吩咐知州,預備船隻接駕。
次早出城,登舟開船,往天津而去。
這日來到蒙村河岸之上,一個婦人喊冤。
賢臣喚人吩咐:「攏船上岸,帶那告狀之人。」
不一時,婦女跪在船頭。
賢臣瞧看,那婦人顏似宋玉,未搽胭粉,烏綾罩發,身穿羅裙,舉動端方。
觀罷便問:「女子所鳴何冤?不許一胡一 言,若有虛假,本院鐵面無私,定加重罪。」
婦人見問,腮邊淚下,口尊:「大人,命婦山西汾州府人氏,夫主馮文舉人,現升通判赴任,誤雇賊船……」從頭至尾訴完。
賢臣聽罷,吩咐:「接狀,本院過目。」
兩邊答應,接過呈上,賢臣瞧畢,叫聽事官:「將婦人送至庵中暫住,本院拿住兇手身再問。」
值日官不敢怠慢,令人送去。
賢臣吩咐開船,又往前走。
這日來到葵莊,聽得莊上有人喧嚷,三人鬧成一處。
賢臣吩咐:「拿來,本院審問!」不多時帶到。
賢臣喝罵:「大膽兇徒,因何吵嚷?」
打架三人聞聽,唬得渾得打戰,口尊:「大人容稟。」
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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