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145回 訪根由嚴拿侯惡 放良民參革屬員
這秀才住著三間土房,打掃得倒潔淨。
小孩子出來開門,讓到對面一間草房坐下。
兒子端茶,吃罷,秀才說:「道爺可會飲酒麼?」
賢臣帶笑答言:「貧道酒肉不忌。」
秀才令兒子買菜打酒,立刻收拾擺上,秀才斟酒,二人先飲三杯。
吃酒之間,秀才舉杯觀看道人,衣袍潔淨,品貌清奇。
賢臣也瞧秀才,衣帽殘舊,人品清秀。
秀才又問:「這一個小師傅是誰?」
回言:「乃是小徒。」
秀才說:「動問道爺,一向在哪座名山洞府?大號什麼字樣?」
賢臣說:「相公,我講來,休要害怕,因你斯文,才說實情。
道人曾講喜色,其中要問一事,須望細膩告訴我聽,保管立刻大喜高昇!我就在直隸保定府,姓于,名叫成龍。」
秀才聞聽,嚇得魂驚,酒杯落地,雙膝跪倒,不住口稱:「大人,生員不識憲駕,多有冒犯。」
賢臣拉起,復又打躬。
賢臣說:「休要害怕,你姓什名誰?」
秀才控背說:「大人,生員本處人,姓王,名喚景命。」
賢臣點頭說:「王相公,本院私訪,在外已久,判斷多少冤枉。
適才在茶鋪說那小楊村侯財主,還有充軍孫姓,又有何大戶、郎長工、秀芳小姐,此時都在監內,講的都不明白。
細想這個情由,王相公你必深知,須把內中情節告訴本院知道;勢必提拔與你,豈不是陞官發財?還要口穩,外邊不可聲揚。」
王秀才見問,向上打躬,口尊:「大人,生員與小楊村侯春從幼同窗唸書,後來侯家漸漸富足,生員貧窮,就不來往。
侯春父子倚財仗勢,萬惡非常,奸盜淫邪,欺壓良善,現在害了好幾個好人。
偏遇沙河縣張令卻又糊塗,混號都稱『漿子盆』,所以判事不明,並沒決斷,良民百姓至今押在監牢。
大人在上留神聽稟,可恨侯春暴發財主,仗勢欺人,昨有秀才何姓,名何素,住居小楊村,女兒秀芳,十六歲,聰明,其貌超群,許綠堤村內孫裕之子,名喚孫馨。
那日娶親,花轎鼓手到門。
侯春衙門告狀,青衣村內鎖人,新郎孫馨去後,軍籍冊上捏以逃軍,嚇得轎夫鼓手散回。
兩親家共聞凶信,走其真魂。」
賢臣說:「何家女兒嫁與孫家,與侯姓何干?」
秀才說:「大人,那何素因清明帶領女兒上墳,被侯春看見,就遣媒人張一炮前去,屢次求親,何家不允,又把女兒許與童生孫馨。
侯春通了衙門,說孫馨之祖當日乃是軍籍,赦文上無名,公然冒赦回家多年。
縣裡老爺信以為真,也不知圖了賄賂無有,竟把孫馨頂替祖罪,充往湖南已經去了,孫老秀才一氣而亡。
可憐其女賢守冰霜,立誓終身永不再嫁,指望其夫還鄉。
不料侯春心存不善,又復謀害何家。」
賢臣說:「謀害何家,想必圖謀其女。」
答言:「大人高見不差,買通里長周賓,弄一屍一放在何家門首,硬賴他害人,縣官不問情由,定罪押監,秋後處決。
嗣煩朱媒提親,若要成婚,救出伊父。
秀芳須與侯春為妻,擇期送禮行茶,迎娶過門。」
賢臣說:「何家之女想是為救其父,勉強改嫁?」
秀才說:「是,何家之女嫁與侯門,當是洞房美滿夫妻,不料烈女行刺。
賊徒未傷其命,送秀芳到縣定罪,以持刀殺夫,秋後擬斬。
如今父女在監,可歎良民遭屈。
侯春又戲長工之妻,井台汲水,見色起心。
郎能與侯春吵鬧,赴縣告狀,張老爺不拿被告,倒打原告,郎姓受責二十大板,斷為誣告押監,分明有意偏袒侯春!生員不平之氣,一胡一 亂談論,不料大人暗訪到此,所有情由盡寇稟明。」
說罷復又打躬。
賢臣大悅說:「秀才講的可真麼?」
回答:「生員怎敢欺哄大人?」
賢臣點頭說:「我曉得,斷不可透出半字。
我回保定府,自然有個處治。
本院一言既出,定然提拔於你。」
說罷出門。
秀才打躬,賢臣用手拉起說:「不用多禮,看人瞧見。」
王秀才即忙倒退,望著賢臣走出一胡一 同,這才回家關門,唬了一身冷汗。
且說賢臣前後訪明,帶著門子回保定府。
次早,淨面冠戴已畢,走到三堂坐下。
不多一時,堂官拿進手本說:「稟明大人,守巡兩道轅門率領府縣請安。」
賢臣吩咐說:「告訴眾官,請回,單留清苑縣同楊副將進來。」
答應出去轉傳,眾官皆散。
頸將、知縣來到三堂,行禮已畢,站在兩邊。
賢臣手拿筆標寫一張紅單說:「副將、知縣,照傳票上面有名之人,盡行嚴拿!」
說罷,欠身回後。
兩個接過,出來打開觀看,只見上面寫得明白,上寫:「仰即速傳:沙河縣知縣張明,同該縣里長周賓,嚴傳到院問話;再將小楊村民人侯春,媒人張一炮,何素之妻曹氏,郎能之妻田氏,並雌中人犯何素、郎能、女犯何秀芳等,俱行速提到院,統限十日,毋違,特諭。」
文、武二公看罷,暗驚說:「大人真正厲害,訪查民情實在能幹,自到保定,地方安寧,善者更作好事,惡者痛改前非,年景豐盛,不收之處也會收成,天子堯舜,臣宰賢能,公案完結,大人可算第一人物!」講畢,各自回署,約定次日行程。
次早,知縣帶領衙役副將,督率馬步兵丁轎馬如飛,這日來至沙河縣,馬牌子進衙通報說:「保定府大人差官已到!」縣官聞聽發怔說:「快拉馬來,本縣前去迎接!」說話之間,兩家老爺的轎馬到縣,閃中門至滴水簷前。
縣官迎接管待,看大人諭票,派三班跟去小楊村,一面鎖拿侯春,又將票內有名人同里長周賓,俱帶往保定府而來,進署稟明。
立刻升堂。
此案賢臣業已瞭然,經綸滿腹,封疆大臣不用費事,帶上侯春,察言觀色,撂下夾棍,賢臣叫聲:「侯春,見色害人,仗財通賄,不用對詞,一奴一才劣跡早知,暗害孫家父子,又害何家父女,調戲郎能妻子,屈問誣告押監,張一炮提親,快些實招,免受夾棍。
若要支吾,枉費賣心!」侯春此時魂飛,連尊:「大人,既然神目參破,望憐草命。」
賢臣氣滿胸膛,吩咐:「拉下!立刻將侯春同張一炮一男一女每人四十 !」頃刻斃於杖下,嚇得俱各害怕。
賢臣吩咐令人將一屍一拉出,然後將何素夫婦叫過,著即領女兒秀芳回家;又令長工郎能同妻田氏各回故里;張知縣革職,永不錄用;里長周賓知法故犯,發配廣西墁地為民;又差手下持文追趕童生孫馨,放回給還執照;何秀芳賜一牌匾,書名「孝烈可嘉」。
諸事已完,啟本奏聞萬歲,龍顏大悅,加贈太子少保兵部尚書之銜。
直隸人民塑像立祠。
給王秀才一名舉人。
此乃大清盛世,忠正臣宰,德政永垂不朽。
詩曰:
天朝盛世產忠良,萬古流芳姓字香。
君正臣賢超萬代,於公公案永綿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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