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65回 劉錦屏試探天倫 房鄉民喊冤告鬼
劉氏說:「兒夫被我天倫圖財害死,欲說夢景不真,又再三囑咐,此事令人難猜。
若說無有冤情,丈夫手提人頭,一屍一骸不整,說得詳細,父親圖財殺婿,料來焉肯下此毒手?替夫鳴冤又無憑據,夢中口詞,如何當官告狀?況且仇家又是天倫,豈有無故生非,就去告狀之理?此事非小,不可輕舉妄動,須要見其真實,再作道理。」
賢人為難,婆母跟前又不敢告訴,過了幾天,假稱去瞧母親,來到娘家。
劉成見了女兒,比先分外親熱,治買酒菜款待慇勤,反說:「姑爺許久不回,我倒時常想念。」
賢人著意觀瞧,一點行跡也是無有。
住了一日,告辭父母,回轉婆家,晚間又夢見丈夫托夢,叫報冤仇,與前言一樣,夜夜如此,再不脫空。
先前不過托夢,次後剛到黃昏,鬼就出來,悲聲慘切,哭罵劉屠戶圖財殺命,賢妻不肯報仇,顧父不顧丈夫,陽世既無人報恨,少不得豐都告狀,先拿劉成父子,再活捉妻子。
賢人害怕,祝贊口叫:「兒夫果被我父謀死,你該去鬧他,留我好與你雪冤。」
從祝贊之後,不見冤魂,劉氏房中安寧。
李進祿之魂來到劉成家內,白晝現形,前後亂跑,鬧得劉成父子膽戰魂飛,都不敢在家中睡覺。
且說賢臣正坐官衙,聽得門外喊「冤屈」,隨即吩咐帶進聽審。
青衣答應,不多時,提進一人,丹墀跪倒。
賢臣觀瞧,赤身露體,看其形容,倒也良善。
便問:「你有何冤?」
那人叩頭口稱:「青天,小人名叫房能,住山西平陽府內,要往京城經營,路過雄縣南莊,起身尚早,走到一座井邊,遇著邪祟冤魂,走至面前,披頭散髮,身穿白衫,望小的悲聲奉命,唬得栽倒地上,人事不知。
醒後,被套內有白銀八十兩,袍褂衣衫全然不見,未知冤魂,或是賊偷?懇請大人垂念離鄉之人,嚴緝到案追究,實為德便。」
訴罷磕頭。
賢臣一見鄉民落難,不由心生憐憫,腹中思忖。
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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