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139回 偏心問誣告 受賄害良民
話說人都跪在當堂,縣令往下便問:「丁源,你的狀上寫侯德碰死汝父是怎樣碰死?」
丁源口尊:「老爺,小人狀上寫的明白,小人父親年逾八旬,病中爬起,出來走動,不料侯德對面硬往身上一碰,當時氣絕身亡。」
縣官又問地方總甲,俱都一樣。
又叫郎能:「你是與侯姓一同走路看見,還是各自有事行走看見的呢?」
郎能回說:「老爺,小人是各自行走看見,侯德碰死他就跑了。」
縣令說:「人來,領朱票前到候家,將家一奴一侯德鎖來問話!」差人答應,出衙前去。
縣公又問說:「郎能,狀上寫侯員外之子調戲汝妻,有何憑據?快些稟來。」
郎能口尊:「老爺,小的在侯家身作長工,苦掙吃穿。
不料侯春見色迷心,小的妻子井邊汲水,要替擔挑,百般調戲,小的妻子情急無奈,提起水桶潑賊滿身是水,侯春只顧擰水,田氏得空跑進家中,關門躲避。
及至小的回家,聽妻子告訴是實。
小的要去找尋侯春,出門就遇賊人前來,及至小的家中面飭其非,伊不肯認罪,口內反出不遜之言。
小的怒氣難消,是以舉手要打,伊抽刀欲殺,小的就勢將刀奪過,伊即飛跑回家,小的隨後追趕,兩人鬧了半日,伊喝令家丁甚是兇惡,小的不敢爭論,特來鳴冤。
望求老爺速拿侯姓嚴問。」
郎能稟罷。
縣公不悅說:「你作長工共有幾年?還是同一居 ,或是另住?」
「稟老爺,小的另住,相離不過里許之遙,傭工已經三載。」
縣公又問:「侯春調戲之時,可有人撞著,有何把柄?」
郎能說:「老爺,這樣事情原是瞞人所行,豈肯使人知道?況且侯春富厚,人都懼怕,誰敢言他之過?原本小的妻子告訴情由是實。」
縣公一聲斷喝說:「狗一奴一才,侯姓家中既屬豪富,嬌一妻 美妾自然會買,獨乎喜愛長工的老婆?大約借貸不遂,心懷私仇,賴以調戲汝妻為由,要生事端,舉呈誣告不實,與我拉下!先責二十大板,再問曲直。」
不容分辯,按倒當堂,褪下中衣,皂隸動手,五板一換,登時打完,把郎長工打的肉破血流放起。
縣公吩咐記了誣告案冊。
郎能受了這番冤枉,怒氣攻心,跪在當堂,登時頭暈,一陣發迷,復又醒轉,睜開兩眼,大叫數聲:「青天老爺,冤枉!」縣公明知長工受屈,既得侯家銀子,只得與伊消災,合衙人等無不受賄,勉強順從辦事。
且說兩個差人來到侯家門首,說明姓名,進去不多時,侯賊就走出,彼此帶笑摯讓,進書房坐下,端茶吃罷,侯春只當還因長工之事,未及開口,兩公差叫聲:「侯大爺,姓郎的事情本官已經依了里長周師傅之言,把老郎打了二十大板,還問誣告東家之罪呢,你老放心。
我二人此來,另有一公事,且請聽講:尊管侯德……」即將碰死丁源之父的緣由說了一遍。
侯春說:「二位上差,侯德去找周里長,是在郎長工已去之後,侯德從衙前還看見地方總甲用鎖套著郎能,侯德何曾碰死了人?」
兩個原差心中不悅,說:「侯大爺,此言差矣,真假有無,各自去辯,我們不管。
只知本官吩咐,就得遵依。
常言說,『官差不自一由 』,律上載的更又明白,說道,『家人有罪者,罪坐家主』,若不叫尊客到衙,就得你去,我們也好一交一 差,倘或不信,再看老爺的朱票便知。」
從懷中取將出來,遞與侯春,接過打開,上面寫道:「碰撞人死,性命匪輕,不思守候訊情,反行脫逃遁避。
仰該差即帶侯德赴縣聽審,以憑詳解。
究擬。」
侯春看罷朱票,不覺吃驚,說道:「小價差往西村討取帳目,不知幾時才能回來,況且縣主票到,又難違悖,還求二位將侯德碰死的原故,講與在下一聽,即便他不在家,在下自然也有一個主意,好安置二位仁兄回衙去見官稟話。」
且說兩個差人俱都姓李,趁勢就把丁源狀上言詞又加些厲害話細說一遍,又說:「老爺還等回票呢。」
侯春說:「二位少坐。」
走將進去,復又出來說:「二位李哥,侯德實不在家,西村討帳,等帳討完,才回縣主之命,須要二位回去美言,自然穩妥。
這是白銀十兩,二位權且買杯茶吃,千萬稟明縣主,寬一月之限。」
兩人聞聽,故意作難說道:「銀錢小事,怎麼回官銷票?萬一老丁不依,如何是好?」
侯春說道:「二位仁兄,那丁四哥與我相熟,我也備一斤銀子煩勞帶去,送與丁兄,暫且治辦裝殮,小弟隨後三五日,定然另有商議,求寬一限,足感高情。」
二人接過銀子,故意遲疑:「少不得回去替大爺轉折。」
說罷,執手作別而行。
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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