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公案
第127回 查軍冊知縣生嗔 中牢籠孫馨被害
話說孫秀才見問,口尊:「青天,莫信侯春之言,請聽生員細稟:昔年生父遭事,發配湖南情真,喜逢恩赦,康熙萬歲綸音傳到湖南,是以赦免。
原有執照文憑,嗣後,家寒走火,房舍全燒,怕死逃命,執照燒燬,欲即領補,又乏使費。
伏乞青天超憐草命,格外開恩,請查案卷,以分清濁。」
張知縣雖不貪贓,斷才甚短,混名「一盆粥」,耳軟心活,書吏瞞官作一弊 。
且說張公聞言,點頭說:「本縣替汝查看軍冊。」
叫兵房把軍冊拿來,書辦呈上,張公又系近視眼,上面寫著『充發湖南軍犯一名孫茂,軍妻鄭氏,軍子孫裕」,並無「遇赦還鄉」字樣。
不由動怒,大罵:「孫裕該死!當堂還敢混賴?監生告汝逃軍非謊,姑念年邁,權將孫馨起解湖南。
孫代祖罪,理之當然,不許多說!」吩咐辦文,就要起解,不可遲延。
孫馨父子吃驚,叩頭口稱:「冤枉!」張知縣手指說:「老賊,就該掌嘴,明是逃軍,還要巧辯!本縣念汝年老,不忍加罪,才將汝父子衣巾革去,叫孫馨孫頂祖罪,反又叫冤,再要強辯,文書上邊再添你父子之名同去,豈不悔之晚矣?」
又吩咐文書辦完,就差解役楊新押孫馨到湖南充軍,討批文前來回話。
楊新答應,登時與孫馨上了刑具,發放侯春出去,打點退堂。
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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