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第二部 明智 2:【原文】說有材辯,能斷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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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二部 明智 2

智囊全集

第二部 明智 2

286、張說

【原文】

說有材辯,能斷大義。

景雲初,帝謂侍臣曰:「術家言五日內有急兵入宮,奈何?」

左右莫對,說進曰:「此讒人謀動東宮耳。

〔邊批:破的。

〕陛下若以太子監國,則名分定,奸膽破,蜚語塞矣。」

帝如其言,議遂息。

【譯文】

唐朝人張說(洛一陽一人,字道濟)有才略,大事當前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

唐睿宗景雲二年,睿宗對侍臣說:「術士預言,在五天之內會有軍隊突然入宮,你們說怎麼辦?」

左右的人不知怎麼回答。

張說進言道:「這一定是奸人想讓陛下更換太子的詭計。

〔一針見血。

〕陛下如果讓太子監理國事,就可以使名份確定下來,從而破壞奸人詭計,流言自然消失。」

睿宗照他的話做,謠言果然平息。

287、李泌

【原文】

德宗貞元中,張延賞在西川,與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有隙。

上入駱谷,值霖雨,道路險滑,衛士多亡歸朱泚。

叔明子升等六人,恐有奸人危乘輿,相與嚙臂為盟,更控上馬,以至梁州。

及還長安,上皆為禁衛將軍,一寵一 遇甚厚。

張延賞知升出入郜國大長公主第,(郜國大長公主,肅宗女,適駙馬都尉蕭升,女為德宗太子妃)密以白上。

上謂李泌曰:「郜國已老,升年少,何為如是?」

泌曰:「此必有欲動搖東宮者,〔邊批,破的。

〕誰為陛下言此?」

上曰:「卿勿問,第為朕察之。」

泌曰:「必延賞也。」

上曰:「何以知之?」

泌具言二人之隙,且曰:「升承恩顧,典禁兵,延賞無心中傷;而郜國乃太子蕭妃之母,故欲以此陷之耳。」

上笑曰:「是也。」

或告主一婬一亂,且厭禱,上大怒,幽主於禁中,切責太子。

太子請與蕭妃離婚。

上召李泌告之,且曰:「舒王近已長,孝友一溫一 仁。」

泌曰:「陛下唯一子,〔邊批:急投。

〕奈何欲廢之而立侄?」

上怒曰:「卿何得間人父子!誰語卿舒王為侄者?」

對曰:「陛下自言之。

大歷初,陛下語臣:「今日得數子。」

臣請其故,陛下言「昭靖諸子,主上令吾子之。」

今陛下所生之子猶疑之,何有於侄?舒王雖孝,自今陛下宜努力,勿復望其孝矣。」

上曰:「卿違朕意,何不愛家族耶?」

對曰:「臣為愛家族,故不敢不盡言。

若畏陛下盛怒而為曲從,陛下明日悔之,必尤臣云:「吾任汝為相,不力諫,使至此。」

必復殺臣子。

臣老矣,餘年不足惜,若冤殺臣子,以侄為嗣,臣未得歆其祀也。」

〔邊批:痛切。

〕因嗚咽流涕。

上亦泣曰:「事已如此,使朕如何而可?」

對曰:「此大事,願陛下審圖之。

臣始謂陛下聖德,當使海外蠻夷皆戴之如父,〔邊批:緩步。

〕豈謂自有子而自疑之。

自古父子相疑,未有不亡國覆家者。

陛下記昔在彭原,建寧何故而誅?」

〔邊批,似緩愈切。

〕上曰:「建寧叔實冤,肅宗性急,譖之者深耳。」

泌曰:「臣昔以建寧之故辭官爵,誓不近天子左右。

不幸今日又為陛下相,又睹諸事。

臣在彭原,承恩無比,竟不敢言建寧之冤,及臨辭乃言之,肅宗亦悔而泣。

先帝代宗自建寧死,常懷危懼,〔邊批:引之入港。

〕臣亦為先帝誦《黃台瓜辭》,以防讒構之端。」

上曰:「朕固知之。」

意色稍解,乃曰:「貞觀、開元,皆易太子,何故不亡?」

對曰:「昔承乾太宗太子屢監國,托附者眾,藏甲又多,與宰相侯君集。

謀反。

事覺,太宗使其舅長孫無忌與朝臣數十鞫之,事狀顯白,然後集百官議之。

當時言者猶云:「願陛下不失為慈父,使太子得終天年。」

太宗從之,並廢魏王泰。

陛下既知肅宗性急,以建寧為冤,臣不勝慶幸。

願陛下戒覆車之失,從容三日,究其端緒而思之,陛下必釋然知太子之無他也。

若果有其跡,當召大臣知義理者二三人,與臣鞫實,陛下如貞觀之法行之,廢舒王而立皇孫,則百代之後有天下者,猶陛下之子孫也。

至於開元之時,武惠妃譖太子瑛兄弟,殺之,海內冤憤,此乃百代所當戒,又可法乎,且陛下昔嘗令太子見臣於蓬萊池,觀其容表,非有蜂目豺聲、商臣之相也,正恐失於柔仁耳。

又太子自貞元以來,嘗居少一陽一院,在寢殿之側,未嘗接外人、預外事,何自有異謀乎?彼譖者巧詐百端,雖有手書如晉愍懷、裹甲如太子瑛,猶未可信,況但以妻母有罪為累乎?幸賴陛下語臣,臣敢以宗族保太子必不知謀。

向使楊素、許敬宗、李林甫之徒承此旨,已就舒王圖定策之功矣!」〔邊批:危詞以動之。

〕上曰:「為卿遷延至明日思之。」

泌抽笏叩頭泣曰:「如此,臣知陛下父子慈孝如初也。

然陛下還宮當自審,勿露此意於左右,露之則彼皆樹功於舒王,太子危矣。」

上曰:「具曉卿意。」

間日,上開延英殿,獨召泌,流涕闌干,撫其背曰:「非卿切言,朕今悔無及矣,太子仁孝,實無他也。」

泌拜賀,因乞骸骨。

〔馮述評〕

鄴侯保全廣平,及勸德宗和親回紇,皆顯回天之力。

獨郜國一事,杜患於微,宛轉激切,使猜主不得不信,悍主不得不柔,真萬世納忠之法。

【譯文】

唐德宗貞元年間,張延賞在西川,與東川節度使李叔明(新政人,一名鮮於叔明)有仇。

德宗入駱谷時,正逢雨季,道路又險又滑,大部份術士都逃走,朱泚、李叔明和兒子李升等六人,恐怕有奸人危害天子,於是互相立誓,護衛聖駕一直到梁州。

回到長安後,德宗任命六人皆為禁衛將軍,一寵一 辛有加。

張延賞知道李升常常進出郜國大長公主(肅宗的女兒嫁給駙馬都尉蕭升,其女為德宗太子妃)的府第,就秘密告德宗。

德宗對李泌說:「大長公主已經老了,而李升還年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李泌說:「這一定是有人想動搖太子的地位,是誰對陛下說這些的?」

德宗說:「你不要管誰說的,只要為朕留意李升的舉動就行了。」

李泌說:「一定是張延賞說的。」

德宗說:「你怎麼知道?」

李泌詳細說明張延賞和李叔明的仇怨,又說:「李升承受聖上恩典掌管禁軍,延賞本來無心中傷他,而郜國大公主乃是太子蕭妃的母親,所以想以此陷害他。」

德宗笑著說:「說得極是。」

有人告公主一婬一亂,而且祈禱作法,德宗很生氣,將公主幽禁於宮中,且嚴厲地責備太子(李誦),太子因而請求和蕭妃離婚。

德宗召李泌來,把事情告訴他,且說:「舒王(李謨)已經長大,為人一溫一 文仁慈而孝順。」

李泌說:「陛下只有一個兒子,怎麼會想廢兒子而立侄子呢?」

德宗生氣地說:「你怎麼可以離間朕和舒王父子,誰說舒王是朕侄子的?」

李泌說:「陛下自己說的。

大歷初年陛下對微臣說,「今天我得到好幾個兒子。」

微臣請問何故,陛下說是昭靖王的幾個兒子,先帝命令您認為自己的兒子。

如今陛下對親生的兒子尚且懷疑,對於侄子又怎麼不懷疑呢?舒王雖然孝順,但從今以後,陛下應努力撇開,不要再存這種念頭。」

德宗說:「你違背朕的心意,難道不愛惜自己的身家性命嗎?」

李泌說:「微臣正是為了愛惜身家性命,所以不敢不盡心。

如果怕陛下盛怒而曲從,陛下明天後悔,一定會責怪微臣說:「我任命你為宰相,你卻不盡力勸諫。」

假使到這種地步,一定連微臣的兒了一併殺了。

微臣老了,死不足惜,如果微臣的兒子含冤而死,只能以侄子為後嗣,微臣死後就不能享受兒子的奉祀了。」

說完,李泌傷心的痛哭起來。

德宗也哭著說:「事情已經如此,朕要怎麼做才好呢?」

李泌說:「立太子是大事,更動太子更是大事,希望陛下仔細考慮。

微臣原以為以陛下的聖德,就連海外蠻夷,都擁戴您如父親,哪知陛下連自己親生兒子都要懷疑。

自古以來,父子互相懷疑,沒有不使國家滅亡的。

陛下可還記得從前在彭原,建寧王(肅宗第三子,名李惔,為何被誅的嗎?」

德宗說:「建寧王叔其實是冤枉的。

他的死,只因為肅宗性急,而中傷他的人又特別一陰一險。」

李泌說:「微臣過去因為建寧王被殺的緣故,辭去官職,發誓不再接近天子,今日又擔任陛下宰相,不幸再看到歷史重演。

臣在彭原,受到無比的恩一寵一 ,竟無法挺身而出,申明建寧王的冤屈,一直到辭官離去時才敢說明。

肅宗也後悔得痛哭起來。

先帝(代宗)自從建寧王死後,常心懷危疑恐懼,微臣也為先帝誦讀《黃台瓜辭》(武後的次子章懷太子所作的樂章,為了感悟高宗及武後),以防止小人進讒言。」

德宗說:「這些我都知道。」

此時德宗的神色已稍微安定些了,說:「貞觀、開元時,也都曾換過太子,為什麼沒有滅亡?」

李泌說:「從前承乾(太宗的太子)多次監督國事,依附他的人很多,又私藏很多兵器,與宰相侯君集(三水人,封潞國公)關係密切。

謀反的事被察覺,太宗派太子的舅舅長孫無忌(洛一陽一人,字輔機)和數十位朝中的大臣一再勘問,謀反的事跡都很明顯,然後集合百官商議。

當時還有人進言,希望太宗不失慈父的本心,使太子能終其天年。

太宗答應,一起廢了太子和魏王泰。

陛下既然知道肅宗性急,認為建寧王是冤枉的,微臣非常慶幸。

希望陛下以此事為前車之鑒,暫緩三天,仔細想想事情的來龍去脈。

陛下必然可以發現太子沒有異心。

如果真有叛逆的跡象,應召集兩三名知義理的大臣,與微臣一起勘問事情的真象,陛下如果實行貞觀的方法,棄舒王而立皇孫,那麼百代以後,擁有天下的人,還是陛下的子孫。

至於開元時,武惠妃進讒言,害了太子瑛兄弟,全國人都同感冤枉憤怒,這是後代所應警戒的,怎麼可以傚法呢?而且從前陛下曾命令太子在蓬萊池和微臣見面,微臣觀察太子的容貌儀表,並沒有兇惡之相,反而擔心他過於柔順仁慈。

而且太子從貞元年間以來,曾住在少一陽一院,就在正殿旁邊,未嘗接近外人,干預外事,從何產生叛逆的謀略呢?那些進讒言的人,用盡各種欺詐的手法,雖然像太子瑛帶著兵器入宮(武惠妃假稱宮中有賊,請太子入宮捉賊),尚且不可相信,何況只是因為妻子的母親有罪而受到連累呢?幸好陛下告訴微臣,微臣敢以宗族的性命來保證太子不會謀反。

今天如果是楊素(隋朝人,字處道)、許敬宗(唐朝人,字延族)、李林甫(唐朝人,號月堂)這些人承接聖旨,已經去找舒王計劃立太子,告宗廟的事了。」

德宗說:「為了你這番話,我就把事情延緩到明天,再仔細想一想。」

李泌取出笏(大臣見皇帝所持的手板),叩頭跪拜而哭著說:「如此,微臣知道陛下父子慈愛孝順如初。

然而陛下回宮後,自己要留意,不要把這件事透露給左右的人,如果透露出去,那些人想在舒王面前立功,也許會有新的詭計使出來,太子就很危險了。」

德宗說:「我明白你的意思。」

隔天,德宗命人開延英殿,單獨召見李泌,淚流滿面,撫著李泌的背說:「沒有你一番懇切的話,今天朕後悔都來不及了。

太子仁慈孝順,的確沒有異心。」

李泌跪拜道賀,立刻請求辭官歸鄉。

〔馮評譯文〕

李鄴侯保全廣平太子,及勸德宗與回紇和親,都顯露出回天的力量;只有郜國公主這件事,在初露徵兆時就予以防範,宛轉激切,使猜忌的君主也不得不相信,強悍的君主也不得不柔順,真是讓人採納忠言的萬世不變的好方法。

288、寇准

【原文】

楚王元佐,太宗長子也,因申救廷美不獲,遂感心疾,一習一 為殘忍;左右微過,輒彎弓射之。

帝屢誨不悛。

重一陽一,帝宴諸王,元佐以病新起,不得預,中夜發憤,遂閉媵妾,縱火焚宮。

帝怒,欲廢之。

會寇准通判鄆州,得召見,太宗謂曰:「卿試與朕決一事,東宮所為不法,他日必為桀、紂之行,欲廢之,則宮中亦有甲兵,恐因而招亂。」

准曰:「請某月日,令東宮於某處攝行禮,其左右侍從皆令從之,陛下搜其宮中,果有不法之事,俟還而示之;廢太子,一黃門力耳。」

太宗從其策,及東宮出,得一婬一刑之器,有剜目,挑筋,摘舌等物,還而示之,東宮服罪,遂廢之。

〔馮述評〕

搜其宮中,如無不法之事,東宮之位如故矣。

不然,亦使心服無冤耳。

一江一 充、李林甫,豈可共商此事?

【譯文】

楚王趙元佐是宋太宗的長子,因為援救趙廷美(太宗的弟弟)失敗,於是得精神病,性情變得很殘忍,左右的人稍有過失,就用箭射殺。

太宗屢次教訓他都不改過。

重一陽一節時,太宗宴請諸王,趙元佐借口生病初癒不參加,半夜發怒,把侍妾關閉於宮中,並縱火焚宮。

太宗很生氣,打算廢除他太子的身份。

寇准那時正在鄆州任通判,太宗特別召見他,對他說:「找你來和朕一起商議一件大事。

太子所作所為都屬不法,將來若登上帝位一定會做出桀、紂般的行為。

朕想廢掉他,但東宮裡有自己的軍隊,恐怕因此引起亂事。」

寇准說:「請皇上於某月某日,命令太子到某地代理皇上祭祀,太子的左右侍從也都命令跟著去,陛下再趁此機會派人去搜查東宮,若果真有不法的證物,等太子回來再當他面公佈出來,如此罪證確鑿,要廢太子,只須派個黃門侍郎(即門下侍郎)宣佈一下就行了。」

太宗採用他的計策,等太子離去後,果然搜得一些殘酷的刑具,包一皮括有挖眼、挑筋、割舌等刑具。

太子回來後,當場展示出來,太子服罪,於是被廢。

〔馮評譯文〕

搜查東宮,如果沒有不法的事,東宮的地位依舊。

不然,也可以使他心服而不覺冤枉。

只是一江一 充(漢·邯鄲人,字次倩,以巫蠱術誣害太子)、李林甫之類的人,難道可以共同商議這種事嗎?

289、雋不疑

【原文】

漢昭帝五年,有男子詣闕,自謂衛太子。

詔公卿以下視之,皆莫敢發言。

京兆尹雋不疑後至,叱從吏收縛,曰:「衛蒯聵出奔,衛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

遂送詔獄,上與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

由是不疑名重朝廷。

後廷尉驗治,坐誣罔腰斬。

〔馮述評〕

國無二君,此際欲一人心、絕浮議,只合如此斷決。

其說《春秋》雖不是,然時方推重經術,不斷章取義亦不足取信。

《公羊》以衛輒拒父為尊祖,想當時儒者亦主此論。

【譯文】

漢昭帝五年,有名男子入宮,自稱是衛太子,一些朝中大臣去檢視,誰也不敢確定。

京兆尹雋不疑最後才到,卻立刻命令侍從拿下他,說:「衛蒯聵(春秋衛人)出奔到宋國,後來被人送回來,衛輒(聵的兒子)拒絕接納,《春秋》認為做得對。

太子得罪先帝,不肯服罪自盡而選擇逃亡,今天就算來的真是衛太子,也不過是罪人的身份而已。」

於是直接將此人送入監獄。

昭帝與霍光聽了,嘉勉雋不疑說:「公卿大臣,應該任用飽學經書而又明白大義的人。」

雋不疑從此為昭帝所重,而這名男子,後來經廷尉檢查,果然是冒牌太子,因而被處死。

〔馮評譯文〕

國無二君。

想安定人心,杜絕不實的謠言,便應該如此斷然處置,雋不疑所提到《春秋》的說法雖然有問題,但是當時正推崇經學,不斷章取義援引經書的說法,可能不足以取信於人。

《公羊傳》認為衛輒拒絕父親是向衛國的列祖列宗負責,想必當時的儒者也主張這種說法。

290、孔季彥

【原文】

梁人有季母殺其父者,而其子殺之,有司欲當以大逆,孔季彥曰:「昔文姜與弒魯桓,《春秋》去其姜氏,《傳》謂「絕不為親,禮也」。

夫絕不為親,即凡人耳。

方之古義,宜以非司寇而擅殺當之,不當以逆論。」

人以為允。

【譯文】

東漢時有梁人因後母殺死父親,他就把後母殺掉報了父仇。

官吏想判決他大逆不孝之罪,孔季彥說:「從前文姜(春秋魯桓公的夫人)參與殺害魯桓公,《春秋》就把姜氏原來魯君夫人的名號去除,《左傳》說:「這樣不把姜氏再當成魯君夫人的做法,是遵照禮法來的。」

既然斷絕了姜氏和魯國公族的姻親關係,姜氏便成了個普通人而已,因此,這件案子不應以大逆不孝的罪名、而應該用「不是司法官員卻擅自處決他人」的罪名論處。」

大家都同意。

29!」、張晉

【原文】

大司農張晉為刑部時,民有與父異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將入取貲,子以為盜也,目間其入,撲殺之。

取燭視一屍一,則父也。

吏議子殺父,不宜縱;而實拒盜,不知其為父,又不宜誅。

久不能決。

晉奮筆曰:「殺賊可恕,不孝當誅。

子有餘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

竟殺之。

【譯文】

明朝人一大司農(掌管錢谷的官)張晉任職刑部時,有個人與父親分居的很有錢,有一晚這富人的父親翻牆進入他家竊取財物,此人以為是竊盜,遂予以撲殺,等拿蠟燭出來一照,才知道殺的是父親。

承辦案件的官吏認為兒子殺父親,大逆不道,不應有任何寬貸;但實際上官吏也瞭解,這個富人只是抵抗竊賊,從這個角度來看又罪不至死。

於是拖延很久,無法決定。

張晉提筆寫道:「殺死竊盜固然可以饒恕,但不孝的這部份罪過卻該誅殺。

兒子這麼富有,而讓父親窮困到得做賊,此人的不孝是很明顯的,鐵案如此,更有何詞?」

最後還是判死罪。

292、杜杲

【原文】

六安縣人有嬖其妾者)治命與二子均分。

二子謂妾無分法。

杜杲書其牘曰:「《傳》云:「子從父命。」

《律》曰:「違父教令」,是父之言為令也。

父令子違,不可以訓。

然妾守志則可,或去或終,當歸二子。」

部使者季衍覽之,擊節曰:「九州三十三縣令之最也!」

【譯文】

宋朝時一名六安縣人一寵一 愛侍妾,臨終時遺命財產由侍妾與兩個兒子均分。

兩個兒子則認為妾沒有分享財產的道理,一狀告進官裡。

杜杲(邵武人,字子昕)在判決的公文上寫道:「《(左)傳》上說:「兒子應遵從父親的命令」。

蕭何制定的《律(法)》規定:「不得違反父親的命令」,可見父親的話就是命令。

兒子違反父親的命令,不可以認為是對的。

因此,侍妾能守節不再改嫁就可以分得財產,如果侍妾改嫁或去世,財產就歸兩個兒子所有。」

刑部使者季衍看了,非常讚賞,說:「史書上曾稱讚漢朝儒者引用經書來決斷訟獄。

這裡既引用古書,又引用律法,義正辭嚴,足以使兩個兒子心服口服。」

又說:「侍妾能守節不再改嫁就可以分得財產,如果侍妾改嫁或去世,財產就歸兩個兒子所有。

因為侍妾如果改嫁,就斷絕原有的親情了;如果去世,依禮法兒子應該承受遺產,論斷如此公正,足以使兩個兒子心服口服。」

293、蔡京

【原文】

蔡京在洛。

有某氏嫁兩家,各有子;後二子皆顯達,爭迎養其母,成訟。

執政不能決,持以白京。

京曰:「何難?第問母所欲。」

遂一言而定。

【譯文】

宋朝時蔡京在洛一陽一時,有一名女子曾先後嫁給兩家,分別生了兒子,後來兩家的兒子都地位顯達,爭著迎接母親去奉養,而告到官府。

執政官不能決斷,拿來問蔡京。

蔡京說:「這有什麼困難?只要問那個母親想到哪個兒子家不就好了。」

一句話就解決了。

294、曹克明

【原文】

克明有智略,真宗朝累功,官融、桂等十州都巡檢。

既至,蠻酋來獻藥一器,曰:「此藥凡中箭者傅之,創立愈。」

克明曰:「何以驗之?」

曰:「請試雞犬。」

克明曰:「當試以人。」

取箭刺酋股而傅以藥,酋立死,群酋慚懼而去。

【譯文】

曹克明(字堯卿)很有才略,宋真宗時,一再立功,擔任融、桂等十州都巡檢的官。

到任後,有一群蠻夷酋長來奉獻一瓶藥,說:「這種藥,凡是中箭的敷一敷,創傷立刻痊癒。」

曹克明說:「怎麼看得出藥效呢?「

酋長說:「可以用雞呀狗的試驗。」

曹克明說:「應當用人來試。」

就拿箭在酋長大腿上刺了一下,再用藥敷,酋長立即死亡,其他酋長都慚愧恐懼地離去。

295、王商王曾

【原文】

漢成帝建始中,關內大雨四十餘日。

京師民無故相驚,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一躪 ,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

大將軍王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城以避水。

群臣皆從鳳議,右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也。

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

上乃止。

有頃稍定,問之,果訛言,於是美商之固守。

天聖中嘗大雨,傳言汴口決,水且大至。

都人恐,欲東奔。

帝以問王曾,曾曰:「河決,奏未至,必訛言耳。

不足慮。」

已而果然。

〔馮述評〕

嘉靖間,東南倭亂,蘇城戒嚴。

忽傳寇從西來,已過滸墅。

太守率眾登城,急令閉門。

鄉民避寇者萬數,騰踴門外,號呼震天。

任同知環憤然曰:「未見寇而先棄良民,謂牧守何!有事,環請當之!」乃分遣縣僚洞開六門,納百姓,而自仗劍帥兵,坐接官亭以遏西路。

鄉民畢入,良久,而倭始至,所全活甚眾。

吳民至今一屍一祝之。

又萬曆戊午間,無錫某鄉構台作戲娛神。

有哄於台者,優人不脫一衣 ,倉皇趨避。

觀劇者亦雨散,口中戲云:「倭子至矣!」此語須臾傳遍,且云「親見錦衣倭賊」,由是城門晝閉,城外人填湧,踐踏死者近百人,迄夜始定。

此雖近妖,亦有司不練事之過也。

大抵兵火之際,但當遠其偵探,雖寇果臨城,猶當靜以鎮之,使人心不亂,而後可以議戰守;若訛言,又當直以理卻之矣。

開元初,民間訛言「上采女子以充掖庭」。

上聞之,令選後宮無用者,載還其家,訛言乃息。

語曰:「止謗莫如自修。」

此又善於止訛者。

天啟初,吳中訛言「中官來采繡女」,民間若狂,一時婚嫁殆盡。

此皆惡少無妻者之所為,有司不加禁緝,男女之失所者多矣。

【譯文】

漢成帝建始年間,關內下了四十多天大雨,京師民眾無故互相驚擾,說馬上有洪水要來。

百姓急著逃難,導致互相踐踏,老弱號叫之一聲 不絕於耳,長安城裡大亂。

大將軍王鳳(東平一陽一人,字孝卿)提議太后、成帝及後宮嬪妃立刻登船,再命令官吏百姓上城避水。

群臣都贊同王鳳的建議,只有右將軍王商(蠡吾人,字子威)說:「自古以來,再無道的國君當政,洪水尚且不會氾濫到越過城牆,今天為什麼會有洪水在一天之間就暴漲而來?這一定是謠言,不該命令百姓上城,以免他們更加驚擾。」

成帝於是沒有下詔。

不久,混亂稍微平定,一問,果然是謠言。

大家都讚美王商鎮定有眼光。

宋仁宗天聖年間曾經下大雨,傳說汴河潰決,洪水將到,京都人非常恐懼,想向東逃。

仁宗問王曾(益都人,字孝先)。

王曾說:「如果汴河潰決,為何奏本還沒到。

一定是謠言,不值得憂慮。」

結果果然如此。

〔馮評譯文〕

明朝嘉靖年間,東南倭寇作亂,蘇州城戒嚴。

忽然傳說倭寇從西邊來,已經經過滸墅。

太守率士兵上城,緊急下命關閉城門。

避寇的鄉民上萬人蜂擁於城門之外,呼號聲震動天地。

同知(副官)任環(長冶人,字應乾)憤怒地說:「還沒見到倭寇就捨棄百姓,稱得上牧守嗎?有事情我來擔當。」

就分派縣吏打開六個城門,收容百姓,自己則佩著劍率領士兵,坐鎮官府,下命阻斷西邊的道路,讓鄉民全數入城。

過了很久倭寇才到,任環此舉救活了很多人,一江一 蘇人到如今還在祀奉他。

又萬曆年間,無錫某鄉築戲台演戲娛神,有人在戲台上起哄說倭寇來了,演員來不及換下戲服就倉皇逃避,看戲的人也一哄四散,爭相傳出倭寇要來的消息,消息一下子就傳遍全城。

且有人說親眼看見錦衣的倭寇。

因此城門白天就關閉起來,城外的人擁擠踐踏,死了近百人,到深夜才安定。

這雖然近乎妖言惑眾,也是由於處事不夠練達的過失。

大抵戰亂的時候,應當在遠方安置偵探,即使盜寇真的一逼一近城來,仍須鎮靜地處理,使人心不亂,然後才開始商議決定作戰或防禦的策略。

如果是謠言,應當直接以真確的事實來加以消除。

唐玄宗開元初年,民間謠傳皇帝將選采官女。

玄宗聽到這件事,便命人挑選後宮無用的宮女,用車子載返其家,謠言於是平息。

俗語說:「要停止譭謗,沒有比自我做起更好的方法了。」

看來唐玄宗是個善於平息謠言的人。

明熹宗天啟初年,一江一 蘇一帶謠傳宦官要來選繡女(選入宮中做嬪妃的候選人),民間遂緊張得如同發狂一般,一時之間,女子都出嫁了。

這其實都是沒有娶妻的惡少所放的謠言,官吏也不加禁止緝捕,造成很多男女在倉促之間嫁娶不當的錯失。

296、西門豹

【原文】

魏文侯時,西門豹為鄴令,會長老問民疾苦。

長老曰:「苦為河伯娶婦。」

豹問其故,對曰:「鄴三老、廷掾常歲賦民錢數百萬,用二三十萬為河伯娶婦,與祝巫共分其餘。

當其時,巫行視人家女好者,云「是當為河伯婦。」

即令洗沐,易新衣。

治齋宮於河上,設絳帷床 席,居女其中。

卜日,浮之河,行數十里乃滅。

俗語曰:「即不為河伯娶婦,水來漂溺。」

〔邊批:邪教惑人類然。

〕人家多持女遠竄,故城中益空。」

豹曰:「及時幸來告,吾亦欲往送。」

至期,豹往會之河上,三老、官屬、豪長者、里長、父老皆會,聚觀者數千人。

其大巫,老女子也,女弟子十人從其後。

豹曰:「呼河伯婦來。」

既見,顧謂三老、巫祝、父老曰:「是女不佳,煩大巫嫗為入報河伯。

更求好女,後日送之。」

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嫗投之河。

有頃,曰:「嫗何久也?弟子趣之。」

復投弟子一人河中。

有頃,曰:「弟子何久也?」

復使一人趣之。

凡投三弟子。

豹曰:「是皆女子,不能白事。

煩三老為入白之。」

復投三老。

豹簪筆磬折,向河立待良久,旁觀者皆驚恐。

豹顧曰:「巫嫗、三老不還報,奈何?」

復欲使廷掾與豪長者一人入趣之。

皆叩頭流血,色如死灰。

豹曰:「且俟須臾。」

須臾,豹曰:「廷掾起矣。

河伯不娶婦也。」

鄴吏民大驚恐,自是不敢復言河伯娶婦。

〔馮述評〕

娶婦以免溺,題目甚大。

愚民相安於惑也久矣,直斥其妄,人必不信。

唯身自往會,簪筆磬折,使眾著於河伯之無靈,而向之行詐者計窮於畏死,雖驅之娶婦,猶不為也,然後弊可永革。

【譯文】

戰國魏文侯時,西門豹(魏人)任鄴縣的長官,他會見地方上的長者,詢問民間的疾苦。

長老說:「最頭痛的是為河伯娶親。」

西門豹問他們是何緣故,長老說:「鄴縣的三老(掌管教化的官)、廷掾(縣府的助理)、每年向人民收取幾百萬錢,用二三十萬為河伯娶親,再和巫婆分享其餘的錢。

娶親時,巫師到每戶人家去查看,看到美一女 就說她應當作河伯的妻子,立即命令她沐浴,更換新衣,在河邊搭建齋宮,佈置紅色的帳幕和床 席,把美一女 安置在裡面。

選好日子,將床 及床 上的美一女 一起漂浮於河中,漂流幾十里就沉沒了。

地方上傳言:「如果不為河伯娶親,河水就會氾濫成災。」

很多人家都帶著女兒逃到遠處去,所以城裡越來越空。」

西門豹說:「到河伯娶親的日子,希望你來告訴我,我也要去送親。」

娶親的日子當天,西門豹到河邊去,三老、官吏、地方領袖、里長、父老都到了,圍觀的有幾千人。

主持的是個老巫婆,她有女弟子十人,跟隨在後面。

西門豹說:「叫河伯的新娘子過來。」

看過以後,西門豹回頭對三老、巫婆及父老說:「這個女子不漂亮,麻煩大巫婆去河裡報告河伯,我們要再找更美的女子,後天送來。」

就派吏卒抱起大巫婆投入河裡。

不久,西門豹說:「老太婆為什麼去這麼久不回來,派個弟子去催她。」

又投一個弟子入河。

不久又說:「怎麼這個弟子也一去這麼久?」

於是西門豹又下令再派一名弟子去催她。

前後總共投了三個弟子。

西門豹說:「這些人都是女子。

一定是事情說不清楚。

麻煩三老前去說明。」

又把三老投下河。

西門豹假裝恭恭敬敬的站在河邊等候。

過了很久,旁觀的人愈來愈害怕。

西門豹回頭說:「巫婆、三老都不回報。

怎麼辦?」

正要派廷掾和另一個豪富前去催促。

兩人卻立刻跪下叩頭,叩得頭破血流,臉色一片灰白。

西門豹說:「好吧好吧,那就再等一會兒。」

不久,西門豹才說:「廷掾起來吧,河伯不娶親了。」

鄴縣官民都非常害怕,從此不敢再提河伯娶親的事。

〔馮評譯文〕

為了避免淹水而替河伯娶親,實在是很大的一個題目。

無知的百姓相信這樣的謠言而苟且偷安時日已久。

如果直接駁斥此事是虛妄的,人民一定不相信。

只有親自去參加娶親盛會,又裝出一副恭敬的模樣,使眾人明白根本不是什麼河伯作祟,先前的行為都是騙人的,終於在怕死的情況下無計可施。

這時就算有人趕他們去替河伯娶親,也絕不敢再做,如此弊病才可以永久消除。

297、宋均

【原文】

光武時,宋均為九一江一 太守。

所屬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

諸巫初取民家男女以為公嫗,後沿為例,民家遂至相戒不敢娶嫁。

均至,乃下教,自後凡為祠山娶者,皆娶巫家女,勿擾良民,未幾祠絕。

【譯文】

漢光武時,宋均(安眾人,字叔庠)任九一江一 太守,所屬的浚遒縣有唐、後二山,居民共同立祠祭祀。

當地的巫師最初娶民家的女子作山神之妻,後來一直沿用,於是民家都互相警戒不敢婚嫁。

宋均到任後下令,以後凡是為山神娶妻,一定得娶巫師的女兒,不可一騷一擾一般百姓,不久山神祠就停止祭祀。

298、李德裕

【原文】

寶歷中,亳州雲出「聖水」,服之愈宿疾。

自洛及一江一 西數十郡人,爭施金往汲,獲利千萬,人轉相惑。

李德裕在浙西,命於大市集人置釜,取其水,用豬肉五斤煮,云:「若聖水也,肉當如故。」

須臾肉爛,自此人心稍定,妖亦尋敗。

【譯文】

唐敬宗寶歷年間,亳州一帶傳說出產聖水,有病的人喝了以後立即痊癒。

於是從洛一陽一到一江一 西等數十郡的人,爭著捐錢取水,獲利上千萬錢。

消息傳來傳去,越渲染越跟真的一樣。

此時李德裕(贊皇人,字文饒)在浙西,命令人用鍋子裝聖水,在大市場中當著眾人,放五斤豬肉進去煮,他說:「如果是聖水,豬肉應該不起任何變化。」

不久之後,肉煮爛了。

從此人心稍微安定,妖言也隨著平息。

299、趙鳳進

【原文】

後唐明宗時,有僧游西域,得佛牙以獻。

明宗以示大臣,學士趙鳳進曰:「世傳佛牙水火不能傷,請驗其真偽。」

即舉斧碎之,應手而碎,時宮中施物已及數千,賴碎而止。

〔馮述評〕

正德時,張銳、錢寧等以佛事蠱惑聖聰。

嘉靖十五年,從夏言議,毀大善殿。

佛骨、佛牙不下千百斤,夫牙骨之多至此,使盡出佛身,佛亦不足貴矣。

誣妄褻瀆,莫甚於此,真佛教之罪人也。

【譯文】

後唐明宗時,有和尚至西域求法,帶回佛牙獻給皇上。

明宗在大臣面前展示,學士趙鳳進說:「傳說佛牙不會被水火破壞,請讓臣驗證它的真偽。」

就拿起斧頭敲擊,佛牙立即破碎。

當時宮中奉獻佛寺的物品已達數千件,因佛牙的破碎而從此不再收藏。

〔馮評譯文〕

明武宗正德時,太監張銳、錢寧等人用佛事迷惑武宗。

到世宗嘉靖十五年,依夏言(貴溪人,字公謹0的建議拆毀大善殿,發現殿中收藏的佛骨佛牙,不下千百斤。

佛牙佛骨多到這種地步,假使都是出自佛身,則佛也不值得珍貴了。

誣蔑虛妄,褻瀆神明,沒有比這種情形更嚴重了。

真是佛教的罪人啊!

300、林俊憲

【原文】

滇俗崇釋信鬼。

鶴慶玄化寺稱有活佛,歲時士女會集,動數萬人,爭以金泥其面。

林俊按鶴慶,命焚之。

父老爭言「犯之者,能致雹損稼」,俊命積薪舉火:「果雹即止!」火發,無他,遂焚之。

得金數百兩,悉輸之官。

代民償逋。

〔馮述評〕

五斗米、白蓮教之禍,皆以燒香聚眾為端,有地方之責者,不得不防其漸,非徒醒愚救俗而已。

夫佛以清淨為宗,寂滅為教,萬無活理,且言「犯者致雹」,此山鬼伎倆,佛若有靈,肯受人誣乎?即果能致雹,亦必異物憑之,非佛所致也!況邪不勝正,異物必不能致雹乎?火舉而雹不至,大眾亦何說之辭哉!至金悉輸官,佛亦諒其無私矣。

近世有佛面刮金,致惡瘡潰面以死,夫此墨吏,亦佛法所不容也。

不然,苟有益生民,佛雖捨身猶可也。

【譯文】

雲南一帶崇尚佛教,迷信鬼神。

鶴慶的玄化寺,聲稱有活佛,每逢過年過節,動輒幾萬名士女聚集,爭著用金粉塗飾活佛的面。

司寇林俊憲任職雲南時,趁巡視鶴慶時,命令人把活佛燒燬。

父老爭著說,冒犯活佛會招致冰雹損傷農作物。

林俊憲命人堆積柴火,火一燒起,原來下著冰雹卻反而停了。

火越燒越大,也沒有其他事情發生。

於是熔得黃金數百兩,全部捐給官府,代替一人民償還積欠的稅金。

〔馮評譯文〕

五斗米道(東漢張陵學道於鶴鳴山,從學的人要繳五斗米,所以稱五斗米道)、白蓮教(舊時秘密集合的教會)的禍害,都以燒香聚眾為事端,地方官不可不預先防範,不只喚醒愚民、挽救一習一 俗而已。

佛教以清淨為宗旨,寂滅為教義,絕無活佛的道理。

而且說冒犯他會招致冰雹,這是山中怪物所耍的伎倆,佛如果有靈,肯這樣受人誣蔑嗎?就算真能招致冰雹,也一定是憑借怪物,不是佛招致的。

何況邪不勝正,怪物一定不會招致冰雹,火燒起來後冰雹就不見了,大眾又有什麼話可說呢?至於金子全數捐給官府,佛也會原諒他大公無私。

近代有人在佛面刮金子,以致臉部生惡瘡潰爛而死。

這種貪心的人,也是佛法所不容許的。

相反的,如果有益人民的事,我想佛就是捨身也可以非常樂意。

30!」、廖縣尉

【原文】

宋元豐中,陳州蔡仙姑能化現丈六金身,堂設淨水,至者必先洗目而入。

有廖縣尉,一日率其部曲,約洗一目。

及入,以洗目視之,寶蓮台上金佛巍然;以不洗目視之,大竹籃中一老嫗,箕踞而坐,乃叱其下,擒之。

【譯文】

宋神宗元豐年間,陳州有一位蔡仙姑,能化為一丈六尺的金身。

常準備淨水,來到的人一定要先洗眼睛才能進入。

有位廖縣尉,有一天率領部下前往,約定洗一支眼睛。

進入以後,用洗過的眼睛看,寶蓮台上果然有高大的金佛;用沒有洗過的眼睛看,卻只見大竹籃中高傲地坐著一個老太婆,縣尉就命部下捉拿她。

302、程珦

【原文】

程珦嘗知龔州。

有傳區希范家神降,迎其神,將為祠南海。

道出龔,珦詰之,答曰:「比過潯,潯守不信,投祠具一江一 中,乃逆流上。

守懼,更致禮,珦曰:「吾請更投之。」

則順流去,妄遂息。

珦,明道、伊川之父。

【譯文】

程珦(字伯一溫一 )曾任龔州知州。

當時傳說區希范家有神降臨,有人迎神準備到南海立祠祭祀。

路經龔州時,程珦問希范,希范回答說:「此神經過潯州時,潯州太守原本不信,把祭祀的器具投入一江一 中,誰知祭器卻逆流而上,太守害怕了,態度反而變得很恭敬。」

程說:「我請你再投一次。」

只見祭祀的器具順流而去,這個謊言才被揭穿。

程珦是明道先生(程顥)、伊川先生(程頤)的父親。

303、程顥

【原文】

南山僧捨有石佛,歲傳其首放光,遠近男女聚觀,晝夜雜處,為政者畏其神,莫敢禁止。

程顥始至,詰其僧曰:「吾聞石佛歲現光,有諸?」

曰:「"然。」

戒曰:「俟復見,必先白,吾職事不能往,當取其首就觀之。」

自是不復有光矣。

【譯文】

宋朝時南山的寺廟中有座石佛,有一年傳說石佛的頭放出光芒,遠近各地男女信徒都聚集圍觀,日夜雜處在一起,地方官畏懼神靈,不敢禁止。

程顥一到,就質問和尚說:「我聽說石佛每年會出現一次光芒,真的嗎?」

和尚說:「真的。」

程顥告誡他說:「等下次再出現光芒時,一定要先告訴我,我如果有職務在身不能前來,也一定拿佛首回去看。」

從此不再聽說石佛的頭有光芒出現,

304、狄仁傑

【原文】

狄梁公為度支員外郎,車駕將幸汾一陽一,公奉使修供頓。

并州長史李玄沖以道出妒女祠,俗稱有盛衣服車馬過者,必致雷風,欲別開路。

公曰:「"天子行幸,千乘萬騎,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敢害而欲避之?」

玄沖遂止,果無他變。

【譯文】

唐朝狄梁公(狄仁傑)任度支員外郎時,天子將幸臨汾一陽一,狄梁公奉命準備酒宴。

并州長史(府吏的首長)李玄沖認為路經妒女祠,地方傳說說有盛裝車馬經過的人,一定會颳風打雷,因此想避開這條路,打算另外修。

狄梁公說:「天子駕臨,大批車駕人馬跟隨,風伯為他清理塵垢,雨神為他洗刷道路,什麼妒女敢傷害天子?」

李玄沖因此打消念頭,果然沒有任何特別的事發生。

305、張昺

【原文】

成化中,鉛山有娶婦及門,而揭幕只空輿者。

姻家謂婭欺己,訴於縣;婭家又以戕其女互訟,媒從諸人皆云:「女實升輿,不知何以失去?」

官不能決。

慈溪張進士昺新任,偶以勘田均稅出郊,行至邑界。

有樹大數十抱,蔭佔二十餘畝,其下不堪禾黍。

公欲伐之以廣田,從者鹹諫,以為「此樹乃神所棲,百姓稍失瞻敬,便至死病,不可忽視也」。

公不聽,移文鄰邑,約共伐之。

鄰令懼禍,不從。

父老吏卒復一交一 口諫沮,而公執愈堅。

期日率數十夫戎服鼓吹而往,未至數百步,公獨見衣冠者三人拜謁道左,曰:「我等樹神也。

棲息此有年矣,幸垂仁相捨。」

公叱之,忽不見。

命夫運斤,樹有血出,眾懼欲止。

公乃手自斧之,眾不敢逆。

創三百,方斷其樹。

樹顛有巨巢,巢中有三婦人,墮地,冥然欲絕。

命扶而灌之以湯,良久始蘇。

問:「何以在此?」

答曰:「昔年為暴風吹至,身在高樓,與三少年歡宴,所食皆美饌。

時時俯瞰樓下,城市歷歷在目,而無階可下。

少年往來,率自空中飛騰,不知乃居樹巢也。」

公悉訪其家還之。

中一人,正輿中攝去者,訟始解。

公以其木修公廨數處,而所蔭地復為良田。

〔馮述評〕

《田居乙記》載,桂一陽一太守張遼家居買田,田中有大樹十餘圍,扶疏蓋數畝地,播不生谷。

遣客伐之,血出,客驚怖,歸白遼。

遼大怒曰:「老樹汗出,此何等血?」

因自行斫之,血大流灑。

遼使斫其枝,上有一空處,白頭公可長四五尺,忽出往赴遼。

遼乃逆格之,凡殺四頭。

左右皆怖伏地,而遼恬如也。

徐熟視,非人非獸,遂伐其木。

其年應司空辟侍御史、兗州刺史。

事與此相類。

縣有羊角巫者,能咒人死。

前令畏禍,每優禮之。

其法,書人年甲於木橛,取生羊向糞道一擊,羊僕人死。

張昺知之不發。

一日有老婦泣訴巫殺其子,張昺遣人捕巫,巫在山已覺,謂其徒曰:「張公正人,吾不能避,吾命盡矣。」

乃束手就縛。

至,杖百數,無損,反傷杖者手。

張昺釋其縛,謂之曰:「汝能咒杖者死,復咒之生,吾即宥汝。」

試之不驗,遂收之獄。

夜半,烈風飛石,屋瓦索索若崩。

張昺知巫所為,起正衣冠,焚香肅坐。

及旦,取巫至庭,眾皆以巫神人,鹹請釋之。

張昺不許,厲聲叱巫。

巫悚懼,忽墮珠一顆,光焰燭庭;又墮法書一帙,如掌大。

張昺會僚屬,焚其書,碎其珠,問曰:「今欲何如?」

巫不答,即僕而死。

眾請舁出之,張昺曰:「未也。」

躬往瘞於獄中,壓以巨石。

時暑月,越三日,發視,腐矣。

巫患遂息。

〔馮述評〕

巫之術,亦乘人禍福利害之念而靈。

張昺絕無疑畏,故邪術自不能入。

有道士善隱形術,多一婬一人婦女。

公擒至,痛鞭之,了無所苦,已而並其形不見。

公托以他出,逕馳詣其居,縛歸,用印於背,然後鞭之,乃隨聲呼嗥,竟死杖下。

【譯文】

明憲宗成化年間,鉛山有人娶親到家後,揭開轎簾一看,只有空轎子。

男方認為女方騙婚,就告到縣府;女家又認為女兒受害,於是互相纏訟。

媒婆及隨嫁的人都說:「女子確實上了轎,不知道為什麼不見了。」

縣官無法決斷。

慈溪進士張昺(字仲明)新上任,偶然為了勘察田賦到郊外,一直走到縣界,看見一棵大樹,樹身約十人環抱,樹蔭佔了二十多畝地,栽什麼作物都不生長,不能作為耕地。

張昺想砍了這棵樹以增加耕地,隨從都勸他,說這棵樹有神明降臨,百姓稍有不敬,便會生病死亡,不可忽視。

張昺不聽,發公文給鄰縣縣令,約定共同砍伐大樹。

鄰縣縣令怕有災禍降臨,不肯依從。

父老吏卒又一再勸阻,張昺的心意卻更加堅定。

到了預定日期,張昺率領數十名壯丁,穿著軍服,吹奏鼓樂前往。

離大樹還有數百步遠,張昺看見三位穿戴官服的人,在路邊拜見,道:「我們是樹神,已經在這棵樹上棲息很多年了,希望大人仁慈為懷,放過我們。」

張昺大聲叱喝,三人忽然不見。

於是命令壯丁運斧砍伐,樹身有血流出來,眾人害怕,要停下來,張昺親自砍伐,眾人不敢阻止,砍了三百斧才把它砍斷。

樹頂有一個很大的巢,中有三個婦人,墜一落 地面,昏死過去,張昺命令人將她們扶起,灌以熱湯,很久才醒過來。

問她們為什麼會在樹上,她們回答說:「以前被暴風吹到上面,發覺身處高樓之上,和三個少年一起飲酒作樂,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常常向樓下俯瞰,城市歷歷在目,卻沒有樓梯可下。

少年往來,都從空中飛翔,所以不知道是住在樹巢。」

張昺問清楚她們住家,都把她們送回去,其中一人正是在轎子中失去蹤影的。

這件訟案因而得到解決。

張昺用這些木材修了好幾處官府,而樹蔭底下那塊地也變為良田。

〔馮評譯文〕

《田居乙記》記載,桂一陽一太守張遼居家買田,田中有一棵大樹,樹身約十餘人合抱,枝葉茂盛遮蓋好幾畝地,不能生產穀物。

張遼找人來砍伐,樹有血流出來。

砍伐的人非常恐懼,回來告訴張遼。

張遼很生氣地說:「老樹出汗,哪裡是血?」

因而自己砍伐,血大股地流出來。

砍樹枝時,上面有一個空處,約四、五尺身長的白頭老人忽然出來奔向張遼,張遼迎面格鬥,一共砍下四個頭。

左右都恐懼得伏在地上,張遼仍毫不在乎。

仔細看清楚,既不像人又不像獸,於是將這棵樹砍了。

這一年,張遼升任司空、侍御史及兗州刺史等職,和張昺的事相似。

鉛山縣有一個羊角巫師,能詛咒人死。

任縣令怕招來禍害,往往很禮遇他。

這個巫師害人的方法是,將人的生辰年月日寫在一根短木上,向活羊的尾部一擊,活羊倒地後,人也就死了。

張昺知道了,先不揭發。

有一天,有一個老人來哭訴巫師殺了他的兒子。

張昺派人去捉巫師,巫師在山上業已知道,就對他的徒弟們說:「張昺是個正人君子,我無法逃避,我的壽命已到盡頭了。」

於是束手就擒。

張昺派人用杖打他數百下都沒受傷,反而傷到拿杖打他的人。

張昺把他的手鬆綁,對他說:「你能詛咒打你的人死亡,如果又能運用詛咒讓他復一活,我就饒了你。」

巫師嘗試作法但不靈驗,於是被關入監獄。

半夜時,刮起強風,飛沙走石,屋瓦索索作響,好像要崩裂,張昺知道這是巫師所為,就起來穿戴整齊,燒香靜坐。

天亮以後,將巫師帶上公堂。

眾人都說巫師是神仙,請求釋放他,張昺不准,大聲叱罵巫師。

巫師非常恐懼,忽然有一顆珠子掉出來,光芒照亮整個法庭;然後又掉出一卷法書,像手掌一樣大。

張昺會合屬下一起燒掉法書,擊碎珠子,再問巫師說:「還有什麼花樣?」

巫師不答,立即倒地而死。

眾人請求將他抬出去,張昺說:「還不行。」

親自將他埋在監獄中,用大石頭壓著。

當時天氣炎熱,經過兩天以後,打開來看,一屍一身已經腐爛了,巫師的禍害於是平息。

〔馮評譯文〕

巫術也會因人的禍福利害的觀念不同,而顯現靈驗與否。

張昺絕無疑慮畏懼,所以邪術自然對他行不通。

有個道士擅長隱形術,經常奸一婬一人家的婦女,張昺把他捉來,狠狠地鞭打他,他卻一點痛苦都沒有,不久就施隱形術不見了。

張昺假借其他事外出,直接趕到道士居處,將他捆一綁回來,且在他背上用印,然後鞭打他,才聽見他號啕大叫,最後死於杖下。

306、孔道輔

【原文】

孔道輔〔字原魯〕知寧州,道士繕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數出近人,人以為神。

州將欲視驗上聞,公率其屬往拜之,而蛇果出,公即舉笏擊殺之。

州將以下皆大驚,已而又皆大服。

由是知名天下。

【譯文】

宋朝人孔道輔(字原魯)任寧州知州時,有個道士繕真武像,面前經常有蛇穿梭而行,屢次出來靠近別人,人們都認為有神靈下降。

寧州將領想將巡視情形向皇帝報告,孔道輔率領部屬前去拜訪。

蛇真的從畫中爬出來,孔道輔立即拿出笏來把蛇打死。

將軍以下等人都非常驚奇,不久又都非常佩服,從此孔道輔天下聞名。

307、戚賢

【原文】

戚賢初授歸安縣。

縣有「蕭總管」,此一婬一祠也。

豪右欲詛有司,輒先賽廟,廟壯麗特甚。

一日過之,值賽期,入廟中,列賽者階下,諭之曰:「天久不雨,若能禱神得雨則善。

不爾,廟且毀,罪不赦也。」

舁木偶道橋上,竟不雨,遂沉木偶,如言。

又數日,舟行,忽木偶自水躍入舟中,侍人失色走,曰:「蕭總管來,蕭總管來!」賢笑曰:「是未之焚也!」命系之,顧岸傍有社祠,別遣黠隸易服入祠,戒之曰:「伺水中人出,械以來。」

已而果然,蓋策諸賽者心,且賄沒人為之也。

【譯文】

明朝時戚賢(全椒人,字秀夫)初任歸安縣令,縣中有一座蕭總管廟,是一座不法的廟宇。

地方上有權勢的人如果想詛咒官吏,就先舉行廟會,把廟裝飾得非常壯麗。

一天,戚賢經過蕭總管廟,正逢舉行廟會,他走進廟中,站在階下對眾人說:「很久沒下雨了,你們如果能祈神得雨我就放過你們,若做不到,廟就要拆毀,你們的罪過我也絕不寬貸。」

於是派人把廟裡的神偶抬到陸橋上,仍然沒有下雨,就把神偶沉入溪流裡。

幾天後,戚賢乘船經過該處,忽然間,神偶從水裡跳入船中,侍從大驚失色,爭相逃避道:「蕭總管來了!蕭總管來了!」

戚賢笑著說:「這是因為還沒有將它燒燬的緣故。」

立刻命人把它先綁起來。

戚賢看見岸邊有一土神祠,於是另外派一個靈慧的小吏,換了便衣藏在祠中,吩咐他說:「等到水中有人冒出來,就把他捉來。」

後來果然抓到一個人,原來是因為那些舉行廟會的人不想廟會停止,就請善於潛水的人裝神弄鬼。

308、黃震

【原文】

震通判廣德,廣德俗有自嬰桎梏、自拷掠,而以徼福於神者。

震見一人,召問之,乃兵也,即令自狀其罪。

卒曰:「無有也。」

震曰:「爾罪必多,但不敢對人言,故告神求免耳。」

杖而逐之,此風遂絕。

〔馮述評〕

吾郡楊山太尉廟,在東城,極靈,專主人間瘡癤事,香火不絕,而六月廿四日太尉生辰尤盛。

萬曆辛丑、壬寅間,閶門思靈寺有老僧夢一神人,自稱周宣靈王,「今寓齊門徽商某處,乞募建一殿相安,當佑汝。」

既覺,意為妄,置之。

三日後,夢神大怒,杖其一足。

明日足痛不能步,乃遣其徒往齊門訪之,神像在焉。

此像在徽郡某寺,最著靈驗,有女子夜與人私而孕,度必敗,詐言半夜有神人來偶,其神衣冠甚偉。

父信然,因囑曰:「神再至,必繩系其足為信。」

女以告所歡,而以草繩系周宣靈王木偶足下,父物色得之,大怒,乃投像於穢瀆之中。

商見之,沐以淨水,挾之吳中,未卜所厝,是夜夢神來別。

既征僧夢,乃集同侶捨材構宇于思靈寺,寺僧足尋愈。

於是楊山太尉香火盡遷於周殿,遠近奔走如騖。

太守周公欲止巫風,於太尉生辰日封錮其門,不許禮拜,而並封周宣靈王殿。

逾月始開,則周廟絕無肸饗,而太尉之香火如故矣。

夫宣靈之靈也,能加毒於老僧,而不能行報於女子之父;能見夢於徽商,而不能違令於郡守之封,且也能驟奪一時之香火,而終不能中分久後之人心,豈神之盛衰亦有數邪?抑靈鬼憑之,不勝一陽一官而去乎?因附此為隨俗媚神者之戒。

【譯文】

宋朝人黃震(慈溪人,字東發)任廣德通判時,廣德地方有一種一習一 俗,將自己的嬰兒加上手一銬,自己拷打,然後向神明求福。

黃震見一人正在做這種事,就叫他來問,沒想到居然是個士兵。

黃震命令他自己說明罪狀,士兵說:「沒有。」

黃震說:「你的罪一定很多,但不敢對別人講,所以祈求神明赦免你的罪。」

於是命人用杖打他之後,再把他趕走,從此這種風氣才斷絕。

〔馮評譯文〕

我家鄉楊山有座太尉廟,在東城,很靈,專治人間癤瘡病症,香火不斷,而六月廿四日是太尉生辰,香火更盛。

萬曆辛丑、壬寅年間(二九/三十年),城裡思靈寺有一個老和尚,夢見一個神,自稱是周宣靈王,現在住在齊門徽郡某商人處,求老和尚幫忙募款建一座廟安居,一定會保佑他。

老和尚醒來後,心想是夢嘛,無憑無據的,於是不加理會。

三天後,老和尚夢見神很生氣,用杖打他的一隻腳,第二天,老和尚腳痛得不能走路,就派他的徒弟到齊門去查看,神像果然在那裡。

這座神像原來在徽郡的某寺,一向靈驗出名。

有個女子半夜和人私通而懷孕,預料事情一定敗露,就騙她父親說半夜有神來找她作伴,此神相貌雄偉,衣冠整齊,父親信以為真,囑咐她說:「神再來時,用繩子綁在神腳上以作證。」

女子將這句話告訴情人 ,於是用草繩繫在周宣靈王木偶腳上。

女子的父親到處找尋,找到周宣靈王,非常生氣,將神像丟進髒水溝裡。

商人見到了,撿起來洗乾淨,帶回吳縣,尚未選好安置的地方。

當天夜裡,夢見神來告別,又從和尚的夢得到證驗,就集合同伴捐贈建材,在思靈寺建築殿宇,老和尚的腳未幾即痊癒,於是楊山太尉的香火都遷移到周宣靈王殿來,遠近的人都趕著來進香。

周太守想阻止這件迷信,於是在太尉生辰日把太尉廟和周宣靈王殿一併封閉,不許人民禮拜,一個月後才打開,此後周宣靈王殿不再有人奉拜,而太尉廟的香火仍然一如從前。

周宣靈王的靈,能加害老和尚,而不能報復女子的父親;能托夢給徽郡的商人,而不能違抗郡守的封自開祠殿;能驟然搶奪一時的香火,卻不能長久繫住人心。

難道是神的盛衰也有機運嗎?還是靈鬼依附著,卻敵不過一陽一間的官吏而離去呢。

我附上此段文字,做為盲目隨俗諂媚鬼神者的警戒。

309、王曾張詠

【原文】

真宗時,西京訛言有物如席帽,夜飛入人家,又變為犬狼狀,能傷人,民間恐懼。

每夕重閉深處,操兵自衛。

至是京師民訛言帽妖至,達旦叫噪。

詔立賞格,募告為嬌者。

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裡門,有倡言者即捕之,妖亦不興。

張詠知成都,民間訛言有白頭老翁過,食男女。

詠召其屬,使訪市肆中,有大言其事者,但立證解來。

明日得一人,命戮於市,即日帖然。

詠曰:「訛言之興,沴氣乘之。

妖則有形,訛則有聲。

止訛之術,在乎明決,不在厭勝也。」

〔馮述評〕

隆慶中,吳中以狐一精一相駭,怪幻不一,亦多病癘。

居民鳴鑼守夜,偶見一貓一鳥,無不狂叫。

有道人自稱能收狐一精一,鬻符懸之,有驗。

太守命擒此道人,鞫之,即以妖法剪紙為狐一精一者。

斃諸杖下,而妖頓止。

此即祖王曾,張詠之智。

【譯文】

宋真宗時,西京謠傳有妖物形狀如草帽,夜晚飛入民家,又變為狗狼的模樣,會傷害人。

民間非常恐懼,每晚都關緊門躲著,執著武器以自衛。

有一晚京師人民又謠傳帽妖來了,通宵達旦的叫嚷喧噪。

真宗下令懸賞,招募告發作怪的人。

應天府知府王曾(益都人,字孝先)命人將裡門打開,有人敢大叫的就逮捕,妖怪就不再出現了。

張詠任職成都時,民間謠傳有白頭老翁會吃人。

張詠命部屬到市場上去查訪,有人談論這件事最起勁的,要他立刻查證逮捕。

第二天抓到一個人,張詠命令立刻公開處死,當天就謠言止息了。

張詠說:「謠言一起,妖氣就乘機而作。

妖怪有形,謠言有聲,阻止謠言的技巧,在於當下果斷的處理,而不在用厭勝作法去邪。」

〔馮評譯文〕

明穆宗隆慶年間,吳郡一帶有狐狸一精一害人,不只變化各種化身,也使很多人生病。

居民都在夜間敲鑼守夜,偶爾看見一隻貓,一隻鳥,也要狂叫一番。

有個道士自稱能收服狐狸一精一,賣符給人懸掛,很靈。

太守命人捉拿這個道士來審問,果然就是他用妖法剪紙變為狐狸一精一,當場用杖打死他,妖法就立刻停止。

這位太守就是傚法王曾,張詠的才智。

3!」0、錢元懿

【原文】

錢元懿牧新定,一日里閭間輒數起火,居民頗憂恐。

有巫楊媼因之遂興妖言,曰:「某所復當火。」

皆如其言,民由是競禱之。

元懿謂左右曰:「火如巫言,巫為火也。

宜殺之。」

乃斬媼於市,自此火遂息。

【譯文】

五代人錢元懿(吳越·臨安人,字秉徽)任新定縣令時,有一天,閭裡之間發生數起火災,居民非常驚恐。

有個巫婆姓楊,四下宣傳妖言說:「某處又會失火。」

結果她的話都應驗,人民因而求她保佑。

錢元懿對左右的人說:「起火的地方都是巫婆說過的地方,這火是巫婆放的。

應該殺掉。」

於是在刑場公開處死巫婆,從此火災不再發生。

3!」!」、蘇東坡

【原文】

蘇東坡知揚州,一夕夢在山林間,見一虎來噬,公方驚怖,一紫袍黃冠以袖障公,叱虎使去。

及旦,有道士投謁曰:「昨夜不驚畏否?」

公叱曰:「鼠子乃敢爾?本欲杖汝脊,吾豈不知汝夜來術邪?」

〔邊批:坡聰明過人。

〕道士駭惶而走。

【譯文】

蘇東坡任揚州知州時,有一天晚上,夢見在山林之間,看見一頭老虎來咬他,蘇東坡正緊張恐懼時,有一個人穿著紫袍、戴著黃帽,用袖子保護蘇東坡,大聲叱喝老虎離開。

天亮後,有個道士來拜見蘇東坡,說:「昨天晚上你沒有受驚嚇吧?」

蘇東坡大罵說:「鼠輩,竟敢如此,我正打算抓你來杖責一番,我難道不知道你昨夜來施用邪術嗎?」

道士嚇得趕快離開。

3!」2、張田

【原文】

張田知廣州,廣舊無外郭,田始築東城,賦功五十萬。

役人相驚以白虎夜出。

田跡知其偽,召邏者戒曰:「今日有白衣出入林間者謹捕之。」

如言而獲。

〔馮述評〕

嘉靖中,京師有物夜出,毛身利爪,人獨行遇之,往往棄所攜物,駭而走。

督捕者疑其偽,密遣健卒詐為行人,提衣囊夜行。

果復出,掩之,乃盜者蒙黑羊皮,著鐵爪於手,乘夜恐嚇人以取財也。

近日蘇郡城外,夜有群火出林間或水面,聚散不常,哄傳鬼兵至,愚民嗚金往逐之;亦有中刺者,旦視之,稿人也。

所過米麥一空,鹹謂是鬼攝去,村中先有乞食道人傳說其事,勸人避之。

或疑此道人乃為賊遊說者,度鬼火來處,伏人伺而擒之,果糧船水手所為也。

搜得油紙筒,即水面物。

眾囂頓息。

【譯文】

宋朝人張田(澶淵人,字公載)任廣州令時,廣州舊時沒有外城,張田任上才開始修築東城。

需要征發五十萬的人力,被征發築城的人之間互相驚擾,說晚上看到白虎出現。

張田心知是謠言,召來巡邏的人說:「今天要是有白衣人在樹林中出入,一定要逮捕他。」

果然晚上捕獲一個白衣人。

〔馮評譯文〕

明世宗嘉靖年間,京師裡夜晚有怪物出現,全身是毛,又有銳利的爪子,獨行的人遇到,往往驚駭得丟棄所攜帶的財物逃跑。

捕盜的吏員懷疑是人假扮,秘密派遣健壯的士卒假裝行人,提著行李夜行,怪物果然又出現。

士卒衝上去捕捉,原來是蒙著黑羊皮、戴著鐵爪的強盜,趁夜裡恐嚇人以搶奪財物。

近來蘇州城外,夜裡有一簇簇的火光在樹林間或水面上出現,聚散無常。

傳說是鬼兵來到,愚民都敲著鑼去追逐,還有人感覺自己刺中某物,白天一看,原來只是假人。

這些火光所經過的地方,米麥糧食一掃而空,民眾都認為是被鬼取走了。

村子裡先有一個乞食道人來宣揚這件事,勸人要逃避,有人懷疑這個道人是為盜賊遊說的人。

於是算好鬼火出現的地方,派人埋伏,伺機擒捕,原來是運糧船的水手假扮的。

又搜出油紙筒,就是漂流水面燃燒的東西,眾人的謠傳立即平息。

3!」3、隋郎將

【原文】

隋妖賊宋子賢潛謀作亂,將為無遮佛會,因舉火襲擊乘輿。

事洩,鷹揚郎將以兵捕之。

夜至其所,繞其所居,但見火坑,兵不敢進。

郎將曰:「此地素無坑,止妖妄耳。」

乃進,無復火矣,遂擒斬之。

【譯文】

隋朝有一個妖言惑眾的盜賊宋子賢,一陰一謀作亂。

準備借舉辦一場公開的法會為掩飾,趁機舉火襲擊天子的聖駕。

事機敗露,鷹揚郎將(勇士)帶兵擒捕。

夜晚來到盜賊所住的地方,繞著屋子,到處都是火坑,士兵不敢靠近。

鷹揚郎將說:「此地向來沒有坑洞,只是妖術作怪罷了。」

於是下令前進,果然火坑一下子全都消失了,於是逮捕妖賊並予以斬殺。

3!」4、賀齊

【原文】

賀齊為將軍,討山賊。

賊中有善禁者,每一交一 戰,官軍一刀劍不得擊,射矢皆還自向。

賀曰:「吾聞金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

彼能禁吾兵,必不能禁無刃之器。」

乃多作勁木白棓,選健卒五千人為先登。

賊恃善禁,不設備。

官軍奮棓擊之,禁者果不復行,所擊殺萬計。

【譯文】

賀齊(三國·吳人,字公苗)為將軍時,帶兵討伐山賊。

山賊中有善於使用符咒的人,每次一交一 戰,官兵的刀劍都無法攻擊賊兵,射出去的箭又轉回來射向自己。

賀齊說:「我聽說有刃的兵器可以施符咒,有毒的蠱物也可以施符咒。

他們能對我們的兵器施符咒,但一定不能對無刃的器具施符咒。」

於是製造了很多堅硬的白木棒,選健壯的士卒五千人為先鋒衝上賊寨,賊兵仗著符咒妖法不設防備,官兵以白木棒重擊,符咒果然行不通,遂殺死賊兵上萬人。

3!」5、蕭瑀

【原文】

唐蕭瑀不信佛法。

有一胡一 僧善咒瑀,能死生人。

上試之,有驗。

蕭瑀曰:「僧若有靈,宜令咒臣。」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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