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第五章 飲酒避忌:主行藥勢,殺百邪,去惡氣,通血脈,濃腸胃,潤肌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飲膳正要》第五章 飲酒避忌

飲膳正要

第五章 飲酒避忌

酒,味苦甘辛,大熱,有毒。

主行藥勢,殺百邪,去惡氣,通血脈,濃腸胃,潤肌膚,消憂愁。

少飲尤佳,多飲傷神損壽,易人本性,其毒甚也。

醉飲過度,喪生之源。

飲酒不欲使多,知其過多,速吐之為佳,不爾成痰疾。

醉勿酩酊大醉,即終身百病不除。

酒,不可久飲,恐腐爛腸胃,漬髓,蒸筋。

醉不可當風臥,生風疾。

醉不可向一陽一臥,令人發狂。

醉不可令人扇,生偏枯。

醉不可露臥,生冷痺。

醉而出汗當風,為漏風。

醉不可臥黍穰,生癩疾。

醉不可強食、嗔怒,生癰疽。

醉不可走馬及跳躑,傷筋骨。

醉不可接房事,小者面生 、咳嗽,大者傷髒、 、痔疾。

醉不可冷水洗面,生瘡。

醉,醒不可再投,損後又損。

醉不可高呼、大怒,令人生氣疾。

晦勿大醉,忌月空。

醉不可飲酪水,成噎病。

醉不可便臥,面生瘡癤,內生積聚。

大醉勿燃燈叫,恐魂魄飛揚不守。

醉不可飲冷漿水,失聲成一屍一噎。

飲酒,酒漿照不見人影勿飲。

醉不可忍小便,成癃閉、膝勞、冷痺。

空心飲酒,醉必嘔吐。

醉不可忍大便,生腸 、痔。

酒忌諸甜物。

酒醉不可食豬肉,生風。

醉不可強舉力,傷筋損力。

飲酒時,大不可食豬、羊腦,大損人,煉真之士尤宜忌。

酒醉不可當風乘涼、露腳,多生香港腳。

醉不可臥濕地,傷筋骨,生冷痺痛。

醉不可澡浴,多生眼目之疾。

如患眼疾人,切忌醉酒、食蒜。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飲膳正要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