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第八章 食物利害: 廄食物有利害者,可知而避之。生料色臭,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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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膳正要》第八章 食物利害

飲膳正要

第八章 食物利害

廄食物有利害者,可知而避之。

面有?氣,不可食。

生料色臭,不可食。

漿老而飯餿,不可食。

煮肉不變色,不可食。

諸肉非宰殺者,勿食。

諸肉臭敗者,不可食。

諸腦,不可食。

凡祭肉自動者,不可食。

豬羊疫死者,不可食。

曝肉不干者,不可食。

馬肝、牛肝,皆不可食。

兔合眼,不可食。

燒肉,不可用桑柴火。

獐、鹿、麋,四月至七月勿食。

二月內,勿食兔肉。

諸肉脯,忌米中貯之,有毒。

魚餒者,不可食。

羊肝有孔者,不可食。

諸鳥自閉口者,勿食。

蟹八月後可食,餘月勿食。

蝦不可多食,無須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

臘月脯臘之屬,或經雨漏所漬、蟲鼠嚙殘者,勿食。

海味糟藏之屬,或經濕熱變損,日月過久者,勿食。

六月、七月,勿食雁。

鯉魚頭,不可食,毒在腦中。

諸肝青者,不可食。

五月勿食鹿,傷神。

九月勿食犬肉,傷神。

十月勿食熊肉,傷神。

不時者,不可食。

諸果核未成者,不可食。

諸果落地者,不可食。

諸果蟲傷者,不可食。

桃杏雙仁者,不可食。

蓮子不去心,食之成霍亂。

甜瓜雙蒂者,不可食。

諸瓜沉水者,不可食。

蘑菇勿多食,發病。

榆仁不可多食,令人瞑。

菜著霜者,不可食。

櫻桃勿多食,令人發風。

蔥不可多食,令人虛。

芫荽勿多食,令人多忘。

竹筍勿多食,發病。

木耳色赤者,不可食。

三月勿食蒜,昏人目。

二月勿食蓼,發病。

九月勿食著霜瓜。

四月勿食一胡一 荽,生狐臭。

十月勿食椒,傷人心。

五月勿食韭,昏人五臟。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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