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膳正要》第十章 食物中毒:如飲食後不知記何物毒,心煩滿悶者,急煎苦參汁飲,令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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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膳正要》第十章 食物中毒

飲膳正要

第十章 食物中毒

諸物品類,有根性本毒者,有無毒而食物成毒者,有雜合相畏、相惡、相反成毒者,人不戒慎而食之,致傷腑臟和乳腸胃之氣,或輕或重,各隨其毒而為害,隨毒而解之。

如飲食後不知記何物毒,心煩滿悶者,急煎苦參汁飲,令吐出。

或煮犀角汁飲之,或苦酒、好酒煮飲,皆良。

食菜物中毒,取雞糞燒灰,水調服之。

或甘草汁,或煮葛根汁飲之。

一胡一 粉水調服亦可。

食瓜過多,腹脹,食鹽即消。

食蘑菇、菌子毒,地漿解之。

食菱角過多,腹脹滿悶,可暖酒和姜飲之即消。

食野山芋毒,土漿解之。

食瓠中毒,煮黍穰汁飲之即解。

食諸雜肉毒及馬肝漏脯中毒者,燒豬骨灰調服,或芫荽汁飲之,或生韭汁亦可。

食牛、羊肉中毒,煎甘草汁飲之。

食馬肉中毒,嚼杏仁即消,或蘆根汁及好酒皆可。

食犬肉不消成脹,口乾,杏仁去皮、尖,水煎飲之。

食魚膾過多成蟲瘕,大黃汁、陳皮末,同鹽湯服之。

食蟹中毒,飲紫蘇汁,或冬瓜汁,或生藕汁解之。

干蒜汁、蘆根汁亦可。

食魚中毒,陳皮汁、蘆根及大黃、大豆、朴硝汁皆可。

食鴨子中毒,煮秫米汁解之。

食雞子中毒,可飲醇酒,醋解之。

飲酒大醉不解,大豆汁、葛花、椹子、柑子皮汁皆可。

食牛肉中毒,豬脂煉油一兩,每服一匙頭,一溫一 水調下即解。

食豬肉中毒,飲大黃汁,或杏仁汁、朴硝汁,皆可解。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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