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語》始誅: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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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語》始誅

孔子家語

始誅

【原文】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一屍一於朝.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褒榮眾,其強禦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一姦一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執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國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歎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徵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云:『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咸知罪矣.詩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踰乎?」

【譯文】

孔子做魯國的大司寇,代理行使宰相的職務,表現出高興的神色。

弟子仲由問他:「我聽說君子禍患來臨不恐懼,幸運降臨也不表現出歡喜。

現在您得到高位而流露出歡喜的神色,這是為什麼呢?」

孔子回答說:「對,確實有這樣的說法。

但不是有『顯貴了而仍以謙恭待人為樂事』的說法嗎?」

就這樣,孔子執掌朝政七天就誅殺了擾亂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宮殿門外的兩座高台下殺了他,還在朝廷暴一屍一三日。

孔子弟子子貢向孔子進言:「這個少正卯,是魯國知名的人,現在老師您執掌朝政首先就殺掉他,可能有些失策吧?」

孔子回答說:「坐下來,我告訴你殺他的緣由。

天下稱得上大惡的有五種,連盜竊的行為也不包括在內。

一是通達事理卻又心存險惡,二是行為怪僻而又堅定固執,三是言語虛偽卻又能言善辯,四是對怪異的事知道得過多,五是言論錯誤還要為之潤色。

這五種大惡,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惡,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誅殺,而少正卯五種惡行樣樣都有。

他身居一定的權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勢力結一黨一營私,他的言論也足以迷惑眾人偽飾自己而得到聲望,他積蓄的強大力量足以叛逆禮製成為異端。

這就是人中的一奸一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

歷史上,殷湯殺掉尹諧,文王殺掉潘正,周公殺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殺掉華士,管仲殺掉付乙,子產殺掉史何,這七個人生於不同時代但都被殺了頭,原因是七個人儘管所處時代不同,但具有的惡行是一樣的,所以對他們不能放過。

《詩經》中所說的:『憂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惡。

』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擔憂了。」

孔子做魯國的大司寇,有父子二人來打官司,孔子把他們羈押在同一間牢房裡,過了三個月也不判決。

父親請求撤回訴訟,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孫氏聽到這件事,很不高興,說:「司寇欺騙我,從前他曾對我說過:『治理國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為先。

』現在我要殺掉一個不孝的人來教導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嗎?司寇卻又赦免了他們,這是為什麼呢?」

冉有把季孫氏的話告訴了孔子,孔子歎息說:「唉!身居上一位不按道行一事而濫殺百姓,這違背常理。

不用孝道來教化民眾而隨意判決官司,這是濫殺無辜。

三軍打了敗仗,是不能用殺士卒來解決問題的;刑事案件不斷發生,是不能用嚴酷的刑罰來制止的。

為什麼呢?統治者的教化沒有起到作用,罪責不在百姓一方。

法律松一弛而刑殺嚴酷,是殺害百姓的行徑;隨意橫徵暴斂,是兇惡殘酷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禮法,是殘暴的行為。

施政中沒有這三種弊害,然後才可以使用刑罰。

《尚書》說:『刑殺要符合正義,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斷案不是那麼順當的事。

』說的是先施教化後用刑罰,先陳說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

如果還不行,就應該以賢良的人為表率引導鼓勵他們;還不行,才放棄種種說教;還不行,才可以用威勢震懾他們。

這樣做三年,而後百姓就會走上正道。

其中有些不從教化的頑劣之徒,對他們就可以用刑罰。

這樣一來百姓都知道什麼是犯罪了。

《詩經》說:『輔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

』能做到這些,就不必用嚴刑峻法,刑法也可擱置不用了。

當今之世卻不是這樣,教化紊亂,刑法繁多,使民眾迷惑而隨時會落入陷阱。

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來控制約束,所以刑罰越繁盜賊越多。

三尺高的門檻,即使空車也不能越過,為什麼呢?是因為門檻高的緣故。

一座百仞高的山,負載極重的車子也能登上去,為什麼呢?因為山是由低到高緩緩升上去的,車就會慢慢登上去。

當前的社會風氣已經敗壞很久了,即使有嚴刑苛法,百姓能不違犯嗎?」

【評析】

這篇第一段記載了孔子誅少正卯的事。

第二段講法制與教化關係,真是深刻。

孔子主張先教後誅,如果不教而誅,是暴虐行為。

國家首先要進行道德教育,然後要樹立正面形象加以引導,如果不從,才能加以刑威。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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