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
《顏氏家訓》——省事第十二
銘金人云:「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
至哉斯戒也!能走者奪其翼,善飛者減其指,有角者無上齒,豐後者無前足,蓋天道不使物有兼焉也。
古人云:「多為少善,不如執一;鼫鼠五能,不成伎術。」
近世有兩人,朗悟士也,性多營綜,略無成名,經不足以待問,史不足以討論,文章無可傳於集錄,書跡未堪以留愛玩,卜筮射六得三,醫藥治十差五,音樂在數十人下,弓矢在千百人中,天文、畫繪、棋博,鮮卑語、一胡一 書,煎一胡一 桃油,煉錫為銀,如此之類,略得梗概,皆不通熟。
惜乎,以彼神明,若省其異端,當一精一妙也。
上書陳事,起自戰國,逮於兩漢,風一流 彌廣。
原其體度:攻人主之長短,諫諍之徒也;訐群臣之得失,訟訴之類也;陳國家之利害,對策之伍也;帶私情之與奪,遊說之儔也。
總此四塗,賈誠以求位,鬻言以干祿。
或無絲毫之益,而有不省之困,幸而感悟人主,為時所納,初獲不貲之賞,終陷不測之誅,則嚴助、硃買臣、吾丘壽王、主父偃之類甚眾。
良史所書,蓋取其狂狷一介,論政得失耳,非士君子守法度者所為也。
今世所睹,懷瑾瑜而握蘭桂者,悉恥為之。
守門詣闕,獻書言計,率多空簿,高自矜誇,無經略之大體,鹹秕糠之微事,十條之中,一不足采,縱合時務,已漏先覺,非謂不知,但患知而不行耳。
或被發奸私,面相酬證,事途回穴,翻懼?尤;人主外護聲教,脫加含養,此乃僥倖之徒,不足與比肩也。
諫諍之徒,以正人君之失爾,必在得言之地,當盡匡贊之規,不容苟免偷安,垂頭塞耳;至於就養有方,思不出位,干非其任,斯則罪人。
故《表記》云:「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一屍一利也。」
《論語》曰:「未信而諫,人以為謗己也。」
君子當守道崇德,蓄價待時,爵祿不登,信由天命。
需求趨競,不顧羞慚,比較材能,斟量功伐,厲色揚聲,東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遣;以此得官,謂為才力,何異盜食致飽,竊衣取一溫一 哉!世見躁競得官者,便謂「弗索何獲」;不知時運之來,不求亦至也。
見靜退未遇者,便謂「弗為一胡一 成」;不知風雲不與;徒求無益也。
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焉可勝算乎!
齊之季世,多以財貨托隊外家,喧動女謁。
拜守宰者,印組光華,車騎輝赫,榮兼九族,取貴一時。
而為執政所患,隨而伺察,既以利得,必以利殆,微染風塵,便乖肅正,坑阱殊深,瘡痏未復,縱得免死,莫不破家,然後噬臍,亦復何及。
吾自南及北,未嘗一言與時人論身份也,不能通達,亦無尤焉。
王子晉云:『佐饔得嘗,佐鬥得傷。」
此言為善則預,為惡則去,不欲一黨一 人非義之事也。
凡損於物,皆無與焉。
然而窮烏入懷,仁人所憫;況死士歸我,當棄之乎?伍員之托漁舟,季布之入廣柳,孔融之藏張儉,孫嵩之匿趙岐,前代之所貴,而吾之所行也,以此得罪,甘心瞑目。
至如郭解之代人報讎,灌夫之橫怒求地,遊俠之徒,非君子之所為也。
如有逆亂之行,得罪於君親者,又不足恤焉。
親友之迫危難也,家財己力,當無所吝;若橫生圖計,無理請謁,非吾教也。
墨翟之徒,世謂熱腹,楊硃之侶,世謂冷腸;腸不可冷,腹不可熱,當以仁義為節文爾。
前在修文令曹,有山東學士與關中太史競歷,凡十餘人,紛紜累歲,內史牒付議官平之。
吾執論曰:「大抵諸儒所爭,四分並減分兩家爾。
歷象之要,可以晷景測之;今驗其分至薄蝕,則四分疏而減分密。
疏者則稱政令有寬猛,運行致盈縮,非算之失也;密者則雲日月有遲速,以術求之,預知其度,無災祥也。
用疏則藏奸而不信,用密則任數而違經。
且議官所知,不能一精一於訟者,以淺裁深,安有肯服?既非格令所司,幸勿當也。」
舉曹貴賤,鹹以為然。
有一禮官,恥為此讓,苦欲留連,強加考核。
機杼既薄,無以測量,還復採訪訟人,窺望長短,朝夕聚議,寒暑煩勞,背春涉冬,竟無予奪,怨誚滋生,赧然而退,終為內史所迫:此好名之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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