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子》發蒙:若夫名分,聖之所審也。造父之所以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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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子》發蒙

屍子

發蒙

原文:

若夫名分,聖之所審也。

造父之所以與交者少,一操一轡,馬之百節皆興。

明王之所以與臣下交者少,審名分,群臣莫敢不盡力竭智矣。

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 辨,名定也。

夫過其實,罪也;弗及,愚也。

是故情盡而不偽,質素而無巧。

故有道之君,其無易聽,此名分之所審也。

若夫臨官治事者,案其法則民敬事;任士進 賢者,保其後則民慎舉;議國親事者,盡其實則民敬言。

孔子曰:臨事而懼,希不濟。

易曰:若履虎尾,終之吉。

若群臣之眾皆戒慎恐懼,若履虎尾,則何不濟之有 乎?

君明則臣少罪。

夫使眾者,詔作則遲,分地則速,是何也?無所逃其罪也。

言亦有地,不可不分也。

君臣同地,則臣有所逃其罪矣。

故陳繩則木之枉者有罪,措準則 地之險者有罪,審名分則群臣之不審者有罪。

夫一愛一民,且利之也,一愛一而不利,則非慈母一之德也。

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則眾而無用也。

力於朝,且治之也,力 而弗治,則勞而無功矣。

三者雖異,道一也。

是故曰:審一之經,百事乃成;審一之紀,百事乃理。

名實判為兩,合為一。

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

是則有賞,非 則有罰,人君之所獨斷也。

明君之立也,正其貌,莊其心,虛其視,不躁其聽,不一婬一審分,應辭以立於廷,則隱匿疏遠,雖有非焉,必不多矣。

明君不用長耳目,不 行間諜,不強聞見,形至而觀,聲至而聽,事至而應。

近者不過,則遠者治矣;明者不失,則微者敬矣。

家人子侄和,臣妾力,則家富,丈人雖厚,衣食無傷也;子 侄不和,臣妾不力,則家貧,丈人雖薄,衣食無益也,而況於萬乘之君乎?國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賢,此其一也;雖知用賢,求不能得,此其二也;雖得賢,不 能盡,此其三也。

正名以御之,則堯舜之智必盡矣;明分以示之,則桀紂之暴必止矣。

賢者盡,暴者止,則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

聽朝之道,使人有分。

有大善者必問孰進之,有大過者必雲孰任之,而行賞罰焉,且以觀賢不肖也。

今有大善者不問孰進之,有大過者不問孰任之,則有分無益已。

問孰任之而不行賞罰,則問之無益已。

是非不得盡見謂之蔽,見而弗能知謂之虛,知而弗能賞謂之縱,三者亂之本也。

明分則不蔽,正名則不虛,賞賢罰暴則不縱, 三者治之道也。

於群臣之中,賢則貴之,不肖則賤之;治則使之,不治則□之;忠則一愛一之,不忠則罪之。

賢不肖,治不治,忠不忠,由是觀之,猶白黑也。

陳繩而斲 之,則巧拙易知也。

夫觀群臣亦有繩,以名引之,則雖堯舜不服矣。

慮事而當,不若進賢;進賢而當,不若知賢;知賢又能用之,備矣。

治天下之要在於正名,正名 去偽,事成若化,苟能正名,天成地平。

為人臣者,以進賢為功;為人君者,以用賢為功。

為人臣者,進賢是自為置上也,自為置上而無賞,是故不為也;進不肖 者,是自為置下也,自為置下而無罪,是故為之也。

使進賢者必有賞,進不肖者必有罪,無敢進也者為無能之人,若此則必多進賢矣。

譯文:

名分,是明王要弄清的。

造父之所以與馬糾葛很少,是因為名分立,一是御者一是被御者,造父只需手拉馬轡,馬的各種動作就都合乎規範了。

明王之所以與臣下糾 葛很少,那是因為審定名分,群臣沒有敢不傾心盡力的。

因此,實情盡現而不虛偽,本質樸素而無巧詐。

所以有道的君王……這就是名分要詳究的原因。

至於統理百 官,治理政事的,讓他們依法行一事,民眾就能各敬其事;保舉推薦人才,命令保舉者必需擔保被保人的將來不出錯誤,那麼民眾就會謹慎地舉薦;議論國事的,讓他 們必須盡道實情,民眾就能各自敬慎他們的所言。

孔子說:「遇到事情就謹慎戒懼,很少有不成功的。」

《周易》說:「像踩住老虎尾巴,非常恐懼,但最終吉利無 咎。」

如果君臣都能戒慎恐懼得像踩住老虎尾巴,那麼哪有不成功的呢?

君主聖明,臣下就少獲罪罰。

對於支使民眾來說,下令讓他們耕作公田,他們就消積怠工,分地給他們自理,他們就積極肯幹,這是為什麼?這是因為他們沒有地方 推諉逃避他們的罪責。

言辭也像土地一樣,不能不分。

君臣間的言辭如果就像大家共同耕種的公田一樣職責不分,臣下就有了逃避罪責的地方了。

一愛一民就必需為他們 謀利,一愛一他們卻不為他們謀利,不是慈母的懿德;好士就必須充分瞭解士,雖然喜好卻不能充分瞭解他們,士再多也沒什麼用處;在朝庭上勤於政事是為了治理好朝 政,勤於政事卻沒治好朝政,那就勞而無功了。

這三種情況事雖不同,但道理是一樣的。

因此,詳究名實合一這個關鍵,百事都可成功,細察名實合一這個要領,事 事都能治理。

名與實分開就成為二,合併就是一。

論定對與錯要依據名與實,實行賞與罰要依據名與實,對的就行賞,錯的就懲罰。

這些是君主要獨斷專行的。

聖明 的君王在位,端正儀容,莊肅內心,不令自己的視見虛妄,不使自己的聽聞嘈雜不一,不讓自己的究察名分迷惑不明。

立於朝庭,應對合乎名分,即使一些不順從朝 庭的隱匿不仕之輩有所非難,也一定不會多了。

明君不需要博聞遠視,不需要秘密偵探,不必勉強見聞各種消息,可視的形色到面前了就看,可聽的聲音到耳前了就 聽,需處理的事來了就應付。

近處的沒有過失,遠處的也就能治理好了;明處的沒有失誤,幽微的也就恭敬了。

一個家族子侄和睦,僕役臣妾勤勉用力,家族就能富 足,族中老人即使豐富地享用美衣錦食,也無關緊要。

一個家族子侄不和睦,僕役臣妾不勤勉用力,家族就得貧困;家貧困了,族中老人即使節衣縮食也沒有什麼補 益。

對於一個家族尚且如此,更何況是萬乘之國的國君呢! 國家之所以不能治理好的原因有三個:不知道任用賢才,這是一;雖然知道任用賢才,但求賢卻得不到,這是二;雖然得到賢才,卻不能盡用他們的才智,這是三。

正定名分以御使群臣,即使像堯舜那樣的睿智也會充分發揮到極致;明確名分以指示其苛守本分,即使桀、紂的暴行,必定也會停止了。

賢明達到極至;暴虐得以阻 止,治民的辦法也就沒有能超過這樣的了。

治理朝政的法則,是讓人臣有分工職責。

朝中有了非常出色的人才一定要詢問是誰舉薦的。

有了犯大過失的朝臣,一定要詢問是誰保舉的。

以此來察驗誰賢誰不肖。

現今有了出色的人才也不問是誰舉薦的,有了犯大過失的人也不問是誰保舉的,雖然給臣下分定了職分,也沒有什麼益處;雖然詢問了是誰舉薦的,但對舉薦的人不 給賞罰,那麼即使詢問了也沒什麼好處。

是與非不能完全看清就叫「蒙蔽」;雖然看清了卻不能知其所以然就叫「虛妄」;雖然知其所以然卻不能行賞罰就叫「放 縱」,這三方面就是亂的根源。

明確名分就不蒙蔽,正定名分就不虛妄,獎賞賢能懲罰凶暴就不放縱,這三方面就是治的法則。

對於群臣,賢能的就尊貴他,不善的 就貶損他;善治的就任用他,不善治的就罷免他;忠誠的就一愛一惜他,不忠誠的就責罰他。

賢與不善,善治與不善治、忠誠與不忠誠,由此看來,就像白與黑一樣分 明。

用準繩作標準,衡量砍削的技術,木工靈巧還是笨拙,很容易看出。

觀察群臣也有像觀察木工所用的準繩一樣的工具,依照名分來衡量要求他們,即使是堯、舜 也一定這樣做了。

自己考慮事情周密一合適,不如舉薦賢才;舉薦賢才合適不如瞭解賢才。

瞭解了賢才又能任用他,那就很完備了。

治理天下的關鍵就在於正名。

正定 名分,祛除偽詐,事情成功就像自然一樣無需費力。

假如能夠正定名分,那麼就能天成地平,一切都順理成章。

做為人臣,當以舉薦賢能為功勞,為人君的,當以任 用賢能為成功。

做為人臣,舉薦賢才,那是為自己安置上級,安置上級卻得不到獎賞,所以不做。

保舉不肖之才,是為自己安置手下,為自己安置手下而沒有罪罰, 所以要做這樣的事。

讓舉薦賢能的人必須獲賞,保舉不肖之才的必受罪罰;不敢舉薦的,是無所作為的無能之輩,如果能夠這樣,那麼一定多有舉薦賢能的了。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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