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
趁火打劫(第五計)
本指趁人家失火的時候去搶東西。
現比喻乘人之危,撈一把。
【原典】
敵之害大1,就勢取利,剛決柔也2。
【註釋】
1敵之害大:害,指敵人所遭遇到的困難,危厄的處境。
2剛決柔也:語出《易經·夬》卦。
夬,卦名。
本卦為異卦相疊(乾下兌上)。
上卦為兌,兌為澤;下卦為乾,乾為天。
兌上乾下,意為有洪水漲上天之象。
《夬夬》的《彖》辭說:「央,決也。
剛決柔也。」
決,沖決、衝開、去掉的意思。
因乾卦為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為天,是大吉大利,吉利的貞卜,所以此卦的本義是力爭上游,剛健不屈。
所謂剛決柔,就是下乾這個陽剛之卦,在沖決上兌這個陰柔的卦。
此計是以「剛」喻己,以「柔」喻敵,言乘敵之危,就勢而取勝的意思。
【按語】
敵害在內,則劫其地;敵害在外,則劫其民;內外交害,敗劫其國。
如:越王乘吳國內蟹稻不遺種而謀攻之,後卒乘吳北會諸侯於黃池之際,國內空虛,因而搗之,大獲全勝。
【故事】
多爾袞趁亂入關。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