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眼》卷十:坡公遠識蘇子瞻論周之東遷也,極言平王之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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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眼》卷十

千百年眼

卷十

千百年眼

坡公遠識

蘇子瞻論周之東遷也,極言平王之失策,且歷舉春秋以來遷都弱國者為戒,纖毫不漏;而於晉之王導,惓惓致意焉。

曾未數十年,而其應若響,與一江一 左偏安者千古一轍也。

異哉!特表而出之,見坡公遠識,非拈弄筆墨者所可幾也。

坡公學長生

東坡議論諫諍,真所謂殺身成仁者,意其視死生真旦夜爾,何足動其毫末?而欲學長生不死,則愚劣所不敢知也。

黃魯直云:東坡平生好道術,聞輒行之,但不能久,又棄去。

則知坡公不過借是以文寂寞,如佛家所謂口舌上功果耳,固非溺志於此也。

[夏君憲日:長生學亦好,殺身亦無礙於長生也。

]

老泉是子瞻號

世傳老蘇號老泉,長公號東坡,而葉少蘊《燕語》云:子瞻謫黃州,因其所居之地號東坡居士。

晚又號老泉山人,以眉山先塋有老人泉,故雲。

又梅聖俞有《老人泉》詩,東坡自註:家有老人泉,因作此詩。

坡嘗有「東坡居士老泉山人」八字共一印.見於卷冊間。

其所畫竹,或用老泉居士朱文印章,則老泉又是子瞻號矣。

歐一陽一公作老蘇墓誌,但言人號老蘇,而不言其所自號.亦可疑者。

豈此號涉一老字,而後人遂加其父耶?葉、蘇同時,當不謬也。

蘇文之偽

韓退之作《毛穎傳》,此本南朝俳諧文《驢九錫》、《雞九錫》之類而小變之耳。

俳諧文雖出於戲,實以譏切當世封爵之濫。

而退之所致意,亦正在中書君老不任事,「今不中書」等數語,不徒作也。

文章最忌祖襲,此體但可一試之耳。

《下邳侯傳》,世已疑非退之作,而後世乃因緣效仿不已。

司空圖作《容成侯傳》,其後又有《松滋侯傳》,近歲一溫一 陶君《黃甘綠吉》、一江一 瑤柱《萬石君傳》紛然不勝其多,至有托之蘇子瞻者。

妄庸之徒,遂爭信之。

子瞻豈若是之陋耶?中間惟《杜仲》一傳,雜藥名為之,其制差異,或以為子瞻在黃州時,出奇以戲客,而不以自名。

葉石林嘗問蘇氏諸子,亦以為非是。

然此非玩侮游衍,有餘於文者,不能為也。

蘇文賴以不廢

宣和間,申禁東坡文字甚嚴。

有士人竊攜坡集出城,為閽所獲,執送有司。

見集後有一詩云:「文星落處天地泣,此老已亡吾道窮。

才力謾超生仲達,功名猶忌死姚崇。

人間便覺無清氣,海內何曾識古風。

平日萬篇誰愛惜,六丁收拾上瑤宮。」

京尹義其人,乃一陰一縱之。

宋儒談天

邵堯夫日:「天何依?依乎地。

地何附?附乎天。

天地何依附?自相依附。」

自斯言出,朱子遂有天殼之說。

夫自古論天文者,《宣夜》、《周髀》、《渾天》之書,甘、石、落下閎之流,皆未嘗言,非不言也,實不知也。

《莊子》云:「六一合 之外,聖人存而不論。」

此乃切要之言.孰謂莊子為虛無異端乎?故天之行,聖人以歷紀之;天之象,聖人以器驗之;天之數,聖人以算窮之;天之理,聖人以《易》究之;天之所閟,人無術以知之。

今不曰不知,而曰不言,是何好勝之甚也!東坡有詩曰:「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蓋處於物之外,方能見物。

吾人不出天地之外,何以知天地之真也?

一溫一 泉寒火

邵康節日;「世有一溫一 泉,無寒火。」

昭德晁氏解日:「一陰一能順一陽一,而一陽一不能順一陰一也。

水為火爨,則沸而熟物,火為水沃,則滅矣。」

今湯泉往往有之,如驪山、尉氏、駱谷、汝水、黃山、佛跡、匡廬、閩中等處,皆表表在人耳目。

或謂一溫一 泉之下,必有硫黃岩石故耳。

獨未見所謂寒火。

按《西京雜記》載,董仲舒日:「水極一陰一而有一溫一 泉,火至一陽一而有涼炎。」

《抱朴子》云:「水性純冷.而有一溫一 各之湯泉;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炎。」

然則寒火亦有之矣,特以耳目所未及,故以為無耳。

海水以杖擊之,火星勃然,腐草化而為螢,光或照物,非寒火乎?

八字可定介甫

劉元城云:介甫不可動者八字:虛名、實行、強辨、堅志。

當時天下之論,以介甫不作執政為屈,此虛名也;平生行止.無一點涴者,雖欲誣之,人主信乎?此實行也;議論人主之前.貫穿經史今古,不可窮詰,故曰強辨;前世大臣欲任意行一事,或可以生死禍福恐之得回,此老實不可以動,故曰堅志。

因此八字,此法所以行也。

介甫寡助

王安石行新法,引用小人,一時賢者非之,皆遭貶斥。

其弟安禮、安國及侄旊字元鈞、斿字元龍,皆不以為是,可謂寡助之至矣。

而安石不反己自省也。

元祐中,安國貶死,旊及斿亦坐貶遠方,所謂為法自敝,以不愛而及其所愛乎?

均輸之害

均輸之說,始於桑弘羊;均輸之事,備於劉晏。

蓋以其一陰一籠商販之利,潛制輕重之權,未嘗廣置官屬、峻立刑法,為抑勒禁制之舉。

迨其磨以歲月,則國富而民不知。

所以《史記》、《唐書》皆極稱之,以為後之言利者莫及。

介甫志於興利,苟慕前史均輸之名,張官置吏,費財勞人,而卒無所成,誤矣。

至於市易,則假《周官》泉府之名,襲王莽五均之跡,而下行黠商豪家貿易稱貸之事,其所為又遠出桑、劉之下。

卒使物價騰踴,商賈怨讟,而孳孳五年之間,所得子本,蓋未嘗相稱也。

然則是豈得為善言利乎?桑、劉有知,寧不笑人地下!

青苗之害

《周禮》一書,經制甚備。

乃後世行之,必至於厲民而階亂。

王莽之王田、市易,王介甫之清苗、均輸是也。

然介甫所行,變常平而為青苗。

常平者,糶糴之米;青苗者,賒貨之法也。

按《左傳》:鄭饑,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鐘。

宋饑,司城子罕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宋無饑人。

齊陳氏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

則春秋之時,固已有官民賒貨之事矣,又何必諉於泉府之舊,而且謂《周禮》為不足信耶?然在春秋三國行之,謂之善政,以為美談。

而至於介甫,則弊端百出,諸賢極力爭之不置。

蓋法制之瑣碎煩密者,可行於封建之時,而不可行於郡縣之後,勢固然也。

介甫不察時宜,不恤人言,而又假手惠卿之輩,宜其事勢決裂,至此極也。

故必知時適變之儒,而後可語通經學古之事也。

元祐諸賢無定見

元祐初,一溫一 公入相,諸賢議革新法,不能須臾。

然既曰罷青苗錢、復行常平倉法矣,未幾而復有再給散出息之令,而其建請乃出於范忠宣。

雖曰一溫一 公在告不預知,然公其時有奏乞禁抑配,奏中且明及四月二十六日敕令給錢斛之說,則非全不預知也。

後以台諫一交一 章論列,舍人蘇軾不肯書黃,始悟而不復行耳。

至於役法,則諸賢之是熙寧而主雇募者,居其半,故差、雇二者之法雜然並行,免役六色之錢仍復徵取。

然則諸賢徒知欲革新法,而青苗、助役之是非可否,胸中全未有灼見在,宜熙豐之一黨一 後來得以為辭也。

然熙寧之行青苗也,既有三分之息,提舉司復以多散為功,遂立各郡定額而有抑配之弊。

其行助役也,既取二分之寬剩,而復征頭子錢,民間輸錢日多,而僱人給直日損,遂至寬剩積壓,此其極弊也。

至紹聖國論一變,群奸唾掌而起,於紹述故事,宜不遺餘力。

然考其施行之條畫,則青苗取息止於一分,且不立定額,抑配入戶。

助役錢寬剩亦不得過一分,而蠲減先於下五等人戶,則聚斂之意,反不如熙豐之甚矣。

觀元祐之再行青苗,復征六色役錢,寬剩皆止於一分,則知言利之名,雖小人亦欲少避之。

要之,以常平之儲貴發賤,斂以賑凶饑、廣蓄儲,其出入以粟而不以金,且不取息,亦可以懲常平積滯不散、侵移他用之弊,則青苗未嘗不可行。

以坊場撲買之利,及量征六色助役之錢,以貢顧役,所征不及下戶,不取寬剩,亦可以免當役者費用破家之苦,則助役未嘗不可行。

介甫狠愎,不能熟議緩行,而當時諸賢又以決不可行之說激之,群憸因得以行其附會媒進之計,推波助瀾,無所不至。

故其征利毒民,反出後來章、蔡諸人之上矣,惜哉!

畢仲游格言

畢仲游奏記司馬,以為「人主行新法者,事也;而欲興作患不足者,情也。

苟未能杜其情,而徒欲禁其事,向來用事者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動上意,雖致石人而聽之,猶將動也。

為今之策,當大舉天下之計,明出入之數,使天子曉然知天下之餘於財,則不足之論不得陳於前矣。」

光得書聳然。

夫神宗大有為之資也,以為必如是而後可以富中國,故王、呂之說行。

誠若畢仲游之言,其心不攻自破矣,惜一溫一 公之未盡用也。

介甫裁抑宗室

王安石在熙寧間,裁減宗室恩數。

三學宗子,哄聚都下。

俟安石入朝,擁馬以訴。

安石徐下馬,從容言日:「譬如祖宗功德,服盡而祧,何況賢輩?」於是宗子皆散。

雖荊公一時應變之辭,然其言不可廢也。

介甫廢禮經

《周官》、《儀禮》,為聖人之遺經,而《禮記》四十九篇,則漢戴勝、馬融所作,即《儀禮》之傳疏也。

宋熙寧間,王安石經義罷《周官》、《儀禮》而專《禮記》,朱晦翁怪其廢經用傳,請修《三禮》而未及成書。

至我朝功令,亦置《周官》、《儀禮》而獨存《禮記》一科,終不能改熙寧之舊。

經義取士之弊

科目之設,士趨所向。

宋科目有明經,有進士,明經即今經義之謂也,進士則兼以詩賦。

當時二科並行,而進士得人為盛,名臣將相皆是焉出。

蓋明經雖近實,而士之拙樸者率為之,謂之學究。

詩賦雖近於浮艷,然必博觀泛取、出入經史百家,非士之高明者不能。

自安石為相,黜詩賦,崇經學,科場專以經義論策取士。

然士專一經,白首莫究,其餘經史,付之度外,謂非己事。

其學誠專,其識日陋,其才日下。

是獨存當時明經一科,而進士之科遂廢矣。

安石有言:「初意驅學究為進士,不意驅進士為學究。」

亦自悔之也。

由此觀之,一得一失,已自瞭然,老成之士,何苦過為嘵嘵也!

宋樂屢變無成

宋之樂雖屢變,然景祐之樂,李照主之,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葉,而照卒不知。

元豐之樂,楊傑主之,欲廢舊鐘,樂工不平,一夕易之,而傑亦不知。

崇寧之樂,魏漢津主之,欲請帝中指寸為律,逕圍為容盛.其後止用中指寸,不用徑圍。

且製器不能成劑量,工人但隨律調之,大率有非漢津之本說者,而漢津亦不知。

然則學士大夫之說,卒不能勝工師之說,是樂制雖曰屢變,而元未嘗變也。

蓋樂者器也,聲也,非徒以資議論而已。

今訂正雖詳,而鏗鏘不協韻,辨析雖可聽,而考擊不成聲,則亦何取焉?

王介甫冥貶

王介甫先封舒公,後改封荊。

詩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

識者謂宰相不學之過。

張和仲日:京下諸奸,所以媚附介甫者至矣,封至真王,祀至配享,豈吝此片字之褒乎?況荊舒二語,章章詩傳也。

或者彼蒼謂介甫濫竽已極,留此一線,少存餼羊耳。

章惇有功於長沙

章惇曾開梅山,有詩一篇,專誦其利,而濟北晁無咎賦詩,則言不必開,蓋因章惇小人專其事,為清議所不與耳。

然梅山地為今長沙府之安化縣五寨,自熙寧至今,永無蠻獠之患。

則惇之此舉,不為無當也。

不然,長沙之害,豈減於廣西之瑤僮哉!

章惇雷州之報

蘇子由謫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

章子厚又以為強奪民居,下本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已。

不一二年,子厚謫雷州,亦問捨於民。

民日:「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殘刻之報,不爽如是。

然則小人之害君子,適以自害耳。

李泰伯非不喜《孟子》

小說家載李泰伯不喜《孟子》事,非也,泰伯未嘗不喜孟也。

何以知之?日:考其集知之。

《內始論》引「仁政必自經界始」,《明堂制》引「明堂王者之堂」,《刑禁論》引「瞽叟殺人,舜竊負而逃」,《富國策》引「楊氏為我,墨氏兼愛」,《潛書》引「萬取千焉,千取百焉」,《廣潛書》引「男女後室,人之大倫」,《省欲論》引「文王以民力為台為沼,而民歡樂之」,《本仁論》引「以至仁伐不仁」,《遙平集序》以子思、孟軻並稱,《送嚴介序》稱章子得罪於父,出妻屏子,而孟子禮貌之;常語孟子儉於百里之制,又詳說之。

由是言之,泰伯蓋深於《孟子》者也。

其古詩《示兒》云:「退當事奇偉,夙駕追雄軻」,則尊之亦至矣。

按此語出楊升庵.可謂確見。

一胡一 元瑞極辨,且援余隱之、朱元晦語為解。

夫不信泰伯之《盱一江一 集》,而力持余、朱二子之議,橫坐泰伯以不喜《孟子》,則其無根亦甚矣。

張商英《無佛論》

張商英少年負奇氣,尤不信佛。

嘗於招提睹《金剛般若》,喟然日:「豈一胡一 書而反奧於六經乎?」歸著《無佛論》,達曉不成一字。

妻日:「公平日為文,援筆不加點,伸紙萬言,今作何文其苦乃爾?」

張相日:「吾欲作《無佛論》。」

妻日:「既已無矣,何論之有?」張大悟,深悔前事,究心內典,自謂得其旨。

張和仲日:今之未窺藩籬而妄加排議者,惜無如商英之妻從旁下一轉語耳。

教主之號不祥

宋朝廢後入道,謂之教主,郭後曰金庭教主,孟後曰華一陽一教主,其實乃一師號耳。

政和後,群黃冠乃敢上道君尊號曰教主,不祥甚矣。

孟後在瑤華宮,遂去教主之稱以避尊號。

吁,可怪也!

宋禮儒臣

宋之君崇禮儒臣。

其一,真宗臨楊礪之喪,降輦步吊,重其清介也。

其二,富弼母卒,仁宗為罷春宴。

二事雖三代令主不能過。

其後徽宗之待蔡京,王黼,南宋之待秦檜、侂胄、似道,恩禮倍此。

然前之則如蕩子之一交一 狎客,後之則如弱主之畏豪一奴一,書之只辱青史,豈曰榮遇美事乎?

童貫為真太師

童貫為太師,用廣南龔澄樞故事;林靈素為金門羽客,用閩王時譚紫霄故事。

嗚呼異哉!然澄樞為內太師,猶稍與外庭異;童貫真為太師,領樞密院,振古所無。

蔡京奸狀

謝任伯在西掖草蔡京謫散官制,其數京之罪日:「列聖詒謀之憲度,掃蕩無餘;一時異議之忠賢,耕鋤略盡。」

四語可作京一小傳。

京懷奸固位,屢被逐而不去。

王黼切忌之,百方欲其去,乃取旨遣童貫偕其子攸往取表。

京以攸被詔同至,及置酒留貫,攸亦預焉。

京以事出不意,一時失措,酒行自陳日:「京衰老宜去,而不忍遽乞身者,以上恩末報。

此二公所知也。」

時左右聞京並呼其子為公,莫不竊笑。

嗚呼,以若人而擅台席者久且專,何怪虜騎之南牧也!

葉石林長厚

葉石林出蔡元長門下,所著有《避暑錄》,中間紀蔡元長事,多稱為魯公而不名。

此雖近於私,亦見古人用心忠厚有始終處。

今之失足權門、自甘廝養者,一遇其敗,輒反戈攻之,冀文其醜,其又石林之罪人哉!

楊龜山論朋一黨一

宋欽宗時,京、黼既敗,言者攻之,不遺餘力,至欲盡逐其一黨一 。

楊時上疏日:「今舊出權輔之門者,不問賢否,一切廢罷。

京、黼秉政垂二十年,天下之士,不仕則已,其仕於朝者,必皆其薦引也。

若盡指以為一黨一 而逐之,是將空國無人矣。

此言果行,恐縉紳之禍未有已時,而國之安危未可知也。」

龜山此論偉甚。

洵哉有用之道學也!陳眉公日:一黨一 之一字,且論於宰相當路之時,不宜太分別於宰相捐印之後。

種師道策虜有見

姚平仲謀劫虜寨,欽廟以詢種彝叔。

彝叔持不可甚堅。

及平仲敗,彝叔乃請速再擊之,日:「今必勝矣。」

或問:「平仲之舉,為虜所笑,奈何再出?」彝叔日:「此所以必勝也。」

彝叔可謂知兵矣。

然朝廷方上下震懼,無能用者。

哀哉,庸主之不可輔也。

龜山不輕解《易》

吳審律勸龜山解易,答日:「《易》難解。

如乾、坤兩卦,聖人嘗釋其義於後,是解《易》之法也。

「初九潛龍勿用」,釋雲一陽一在下也,又曰龍德而隱者也,又曰下也,又曰一陽一氣潛藏,又曰隱而未見,行而未成。

此一爻耳,反覆推明,至五變其說然後已。

今人於他卦能如是推明乎?若不能,則一爻之義,只可用之一事。

《易》三百八十四爻,爻指一事,是其用止三百八十四事而已。

《易》之理果極於此乎?若三百八十四事不足以盡之,則一爻之用不止一事明矣。

觀聖人於《系辭》發明卦義尚多,其說果如今之解易者乎?嘗謂說《易》須彷彿聖人之意,然後可以下筆,此其所未敢苟也。」

譙定《易》學

涪陵譙定少學佛,後學《易》於郭曩氏,自見乃謂之像一語入。

鄉北山有巖,游詠其中,涪入名曰「讀易洞」。

屢薦不受官。

靖康時在洛,金兵入,不知所在。

大哉《易》之為道也,用其緒餘,猶能使一陽一陰一不能賊,六氣不能殺,而況兵刃禍難乎!文王、箕子,深於《易》者也。

商辛雖暴,其若之何?此譙定居京師,所以金兵入而不知所在也。

吾因是而知京房、郭璞其學淺矣。

《中興十策》

建炎中,大駕駐維揚,康伯可上《中興十策》。

一,請皇帝設壇,與群臣六軍縞索戎服,以必兩宮之歸。

二,請移蹕關中,治兵積粟,號召兩河,為雪恥計,東南不足立事。

三,請略去常制,為馬上治,用漢故事,選天下英俊,日侍左右,以謀天下利病,通達外情。

四,請河北未陷州郡,朝廷不復置吏,詔士人自相推擇,各保鄉社,以兩軍屯要害為聲援,滑州置留府通接號令。

五,請刪內侍百司州縣冗員,文書務簡實,以省財便事。

六,請大赦,與民更始,前事一切不問,不限文武,不次登用,以收人心。

七,請北人避一胡一 挈郡邑南來以從吾君者,其首領皆豪傑,當待之以將帥,不可指為盜賊。

八,請增損保甲之法,一團一 結山東、京東西,兩淮之民,以備不虞。

九,請講求漢、唐漕運,一江一 淮道途置使,以饋關中。

十,請許天下直言便宜,州郡即日繳奏,置籍親覽,以廣豪傑進用之路。

時宰相汪、黃輩不能用也。

按十策中,深切時務,鑿鑿多可行者。

宋室之不競也,宜哉!後秦檜當國,伯可乃因緣為台郎,值慈寧歸養,兩宮燕樂,伯可專應制為歌詞,諛艷粉飾,世以比柳耆卿輩。

傷哉!羅景綸恨伯可之改節,余獨痛伯可之遭時不幸,有才而不獲售也。

孝宗時,有辛棄疾者,進《美芹十論》,亦可觀。

[按伯可在高宗朝,以詩章應制,與左璫狎。

適睿思殿有徽祖御畫扇,繪特為卓絕,上時持玩流涕,以起羹牆之悲。

璫偶下直,竊攜至家,而康適來,留之燕飲,漫出以示。

康紿璫入取餚核,輒泚筆幾間,書一絕於上日:「玉輦宸遊事已空,尚餘奎藻繪春風。

年年花鳥無窮恨,盡在蒼梧夕照中。」

璫出見之,大恐,而康已醉,無可奈何。

明日,叩頭請死,上大怒,亟取視之,天威頓霽。

張和仲日:觀此足知伯可本懷矣。

高宗果有為之主,扇頭二十八字不賢於《中興十策》耶?亦何嫌於諛艷粉飾也?羅景綸此論,枉卻三寸竹管子矣。

]

朱勝非善處苗、劉

苗、劉之亂,正彥有挾乘輿南走之謀,傅不從,朝廷微聞而憂之,幸其速去。

其屬張達為畫計,使請鐵券。

既朝辭,遂造堂,袖札以懇。

朱勝非日:「上多二君忠義,此必不吝。」

顧吏取筆,判奏行給賜,令所屬檢詳故事,如法製造,不得住滯。

二凶大喜,是夕遂引遁,無復嘩者。

時建炎三年四月己酉也。

明日將朝,郎官傅宿扣漏院白急速事。

命延之入,傅日:「昨得堂帖給賜二將鐵券,此非常之典,今可行乎?」勝非取所持帖,顧執政秉燭同閱,忽顧問日:「檢詳故事,曾檢得否?」日:「無可檢。」

又問:「如法製造,其法如何?」日:「不知。」

又日:「如此可給乎?」執政皆笑,傅亦笑,日:「已得之矣。」

遂退。

勝非此舉,其調奸護駕,良有足多者,故能使張、韓諸將竭力倡義,以收勤王之績也。

紛紛局外之議,何足憑!

宋高宗不欲恢復

宋高宗恢復不堅者,忌徽、欽北歸,勢力軋己也。

按《朝野遺記》云:宋和議成,顯仁後(徽宗妃韋氏)將還,欽宗挽其裾日:「汝歸與九弟言之,吾南歸,但為太乙宮主足矣,他無望於九哥也(高宗第九)。」

後不能卻,為之誓日:「吾先歸,苟不來迎,瞽吾目。」

乃升車。

既歸朝,所見大異,不敢復言。

不久,後失明,募醫療者莫效。

有道士應募入宮,金針一撥,左翳脫然復明。

後喜,求終治其右。

道士笑日:「一目視物足矣,彼一目存誓言可也。」

後惕然起,拜日:「師,聖人也,知吾之隱。」

設幾而留謝之,皆不答,才啜茶,遽索去。

後詢其報德,謾日:「太后不相忘,略修靈泉縣朱仙觀足矣。」

拂衣出。

時上方視朝,仗下,急跡訪之,不得,觀此可知高宗之猜忌矣。

又考欽宗在虜,宋止遣巫阪一迎,而不終請。

中間帝與契丹耶律延禧同拘管鳩翼府者三年,囚於左院者兩年,卒為虜一奴一箭死馬足之下。

哀哉!高宗忍於其親,何太甚也!

宋南渡兵餉所出

南宋偏安一隅,且當金人括盡金幣之後,倉庫貧窘,里巷蕭條。

史傳嘗言諸處用兵每至幾十萬,不知何從得許多兵?兵既多,又何從得許多餉也?嘗孝《宗澤傳》,澤平湖東賊王善,得眾七十萬、車萬乘;平楊進,得兵三十萬;平王再興、李貴、王太郎等,又得兵三萬,而河東、京西、淮南、河北之侵掠息矣,共算宗公得賊兵凡一百三萬。

考《韓世忠傳》,世忠平淄青李復賊一黨一 ,得兵萬餘,平廣西賊曹成,得兵八萬,平白面山賊劉忠,又得兵萬餘,而淄青、閩廣、河南之侵掠息矣,共算韓公得兵凡十萬。

考《岳飛傳》,岳飛平武陵賊孔彥舟、襄漢賊張用、一江一 淮賊李成、筠州賊馬進,得兵八萬;降嶺賊曹成,得兵十餘萬;平吉賊,得兵數千;又平湖賊楊,得兵十萬餘,而一江一 淮、嶺表、襄一陽一之侵掠息矣,共算岳公得兵凡二十八萬。

其他如二張、劉琦等皆類是。

蓋南渡之後,紀綱廢弛,巨寇蜂起,皆假一團一 練勤王之名,屯聚草澤,抄劫蓄積。

所以宗、韓、岳諸公未及北伐,唯專意招撫,山砦一江一 海之間,豪傑響應,故百萬之兵餉,皆不煩經營措置而得,此所謂先手著也。

可見將得其人,雖盜賊可用;若不能御將,雖以韓、岳諸公之才,無救於宋之尺寸,徒使為後世扼腕也!

岳飛文章

昔晉文之拔郤縠,孫權之勖呂蒙,蓋欲其武而能文也。

岳飛本以勇敢進,而旁通儒業,其《謝講和》一表,藹然有孔明之風,《高宗良馬對》,則淵淵乎有道之言也。

又嘗題詩鄱一陽一龍居寺,有「潭水寒生月,松風夜帶秋」之句,直逼唐一人佳境矣。

余屈指上下數千載間,蓋唐有張睢一陽一,合之武穆而二,當亦閒氣所鍾也。

秦檜為金人作間

方虜之以七事邀我也,有毋易首相之說,正為檜設。

洪忠宣自虜回,戲謂檜日:「撻辣郎君致意。」

檜大恨之。

厥後金人徙汴,其臣張師顏者作《南遷錄》,載孫大鼎疏,備言遣檜間我以就和好。

於是檜之奸賊不臣,其跡始彰彰矣。

秦檜以悍婦絕後

一鄧一 孺孝日:「秦檜欺君誤國,萬世罪人,而有曾孫鉅,鉅子浚,浚弟瀈,以是知世類不可限量人也。

鉅通判蘄州,金人犯境,與郡守李誠之協力捍御,求援於武昌、安慶。

月餘,兵不至,城陷,鉅與誠之各以見兵巷戰,死傷略盡,歸署自焚而死。

浚先往四祖山,兵至,亟還,與弟瀈殉父死。」

孺孝此論,可謂辨矣,然考之史,檜無子,立妻兄王喚孽子為後,曰熹,其孫曰塤,皆王所自出,則秦氏世絕於檜久矣。

嗚呼,檜以奸臣亂人之國,己亦自以妒婦殄絕其家,天道乎!

秦檜身後之報

秦檜建第於望仙橋,備極宏麗。

其死也,值應天府開浚運河,取土堆府門。

有人題詩云:「笑談便解興羅織,咫尺那知有照臨。

「二語曲盡奸狀。

檜墓在金陵一江一 寧鎮,歲久榛蕪。

成化乙巳秋八月,為盜所發,獲貨貝以巨萬計。

盜被執,而司法者特減其罪,惡檜也。

王安石流禍與秦檜等

羅景綸日: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復合者,秦檜之罪也。

渡一江一 以前,王安石之說浸漬士大夫之肺腸,不可得而冼滌;渡一江一 以後,秦檜之說淪浹士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針砭。

偉哉此論,使半山有靈,雖百喙難解於九原矣。

張浚忌殺曲端

曲端,鎮戎軍人,長於兵略,屢戰有聲。

張浚宣撫川陝,以端有威聲,承製拜端威武大將軍、都統制、知渭州,軍士歡聲如雷。

婁室寇邠州日,端屢戰皆捷。

至彭原店,撒離喝乘高望之,懼而號泣,虜人目之為啼哭郎君,其為敵所畏如此。

既而浚欲大舉,端力勸浚按兵以伺金人之弊。

浚不悅。

金犯環慶,端遣吳玠拒之彭原店,戰少卻,端劾玠違節制。

時參謀王庶亦與端有宿怨,因共譖於浚。

浚大怒,罷其兵柄。

是年,浚大舉軍至富平縣,將戰,仍偽立前軍都統制曲端旗以懼之。

婁室日:「聞曲將軍已得罪,必紿我也。」

遂擁軍驟至,軍遂大潰。

浚心愧其言,而欲慰人望,乃下令,以富平之役,涇原軍出力最多,皆前帥曲端訓練有方,遂復敘左武大夫,欲復用端。

玠懼端復起,因與王庶力譖之。

浚入其說,於是徙端恭州置獄。

端既赴逮,知必死,仰天長吁,指其所乘戰馬鐵象雲;「天不欲復中原乎?惜哉!」泣數行下,左右皆泣。

至獄,獄官進械,坐之鐵籠,熾火逼之,殊極慘惡。

端渴甚求飲,與之酒,九竅流血而死,年四十二,時建炎四年八月三日丁卯申時也。

陝西軍士皆流涕悵恨,多叛去者。

浚尋得罪。

詔追復端宣州觀察使,制日:「頃失意於權臣,卒下獄而譴死。

恩莫追於三宥,人將贖以百身。」

其後金歸河南之月,又詔謚端壯閔,制日:「屬委任之非人,致刑誅之橫被。

興言及此,流涕何追!」端為涇原都統日,有叔為偏將,戰敗誅之,既乃發喪,祭之以文日:「嗚呼,斬副將者,涇原都統制也!祭叔者,侄曲端也!尚饗!」一軍畏服。

其紀律極嚴,魏公嘗按視端軍,端執撾以軍禮見,傍無一人。

公異之,謂欲點視。

端以所部五軍籍進,公命點其一,則於庭開籠縱一鴿以往,而所點之軍隨至,張為愕然。

既而欲盡觀,於是悉縱五鴿,則五軍頃刻而集,戈甲煥燦,旗幟精明。

魏公雖而獎,而心實忌之。

在蜀日,嘗有詩云:「破碎一江一 山不足論,何時重到渭南村。

一聲長嘯東風裡,多少未歸人斷魂。」

亦可見其志也。

至今尚論者,咸稱其冤,而《四朝國史》且罪端狠愎自用,委曲為魏公庇,失其實矣!信如所言,則秦檜之殺岳飛亦不為過。

又比之孔明斬馬謖,尤無謂。

直筆之難也久矣,惜哉!

張浚遺誅

張浚素輕銳好名,揮金如土,視官爵如等閒。

士之好功名富貴者,無不趨其門。

且其子南軒以道學倡名,父子為當時宗主。

在朝顯官,皆其門人,悉自詭為君子,稍有指其非者,則目之為小人。

紹興元年,合關陝五路兵三十餘萬,一旦盡覆,朝廷無一人敢言其罪。

直至四年,辛炳始言之,亦不過落職福州居住而已。

淮西酈瓊之叛,是時公論沸騰,言路不得已,遂疏其罪。

既而並逐言者於外。

及符離之敗,國家平日所積兵財掃地無餘,乃以殺傷相等為辭,行賞轉官無虛日。

隆興初年大政事莫如符離之事.而《實錄》、《時政紀》並無一字及之,公論安在哉!按此說出《何氏備史》。

每疑南軒大儒而以異疾死,意甚冤之,今乃得其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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