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下江南
第三十六回 碧蓮孝感動家姑 紫薇遺寶賜佳兒
話說碧蓮滿心虔誠往朝其姑,不知那惡婆竟謂其冶容誨淫,乃憤而責之。
退而毀妝以進,姑益怒,投額自撾,一胡一 湊乃鞭其妻,母怒始解。
自此益加厭婦。
婦難奉事,終不一交一 一語,生知母怒,亦寄宿他所,即示與婦絕。
久之,母終不快,觸物類而罵之,意皆在碧蓮。
生道:「娶妻以奉姑,今若此,何以妻為?」
遂出碧蓮,使老婦送諸母家。
方出裡門,碧蓮泣曰:「為女子不能作婦,歸何以見雙親,不如死。」
袖中取出剪刀刺喉,急救之,扶歸族嬸家。
嬸王氏,寡居無偶,送納之。
媼歸,生囑隱其情,恐母知。
過數日,探碧蓮漸平復,登王氏門,使勿留碧蓮。
乃召之,碧蓮出見生,便問:「碧蓮何罪?」
生責其不能事母,碧蓮不作一語,惟俯首嗚咽,生亦慘然,不能我詞而退。
又數日。
母往訪王,惡言擾攘,王不相上下,且言婦已大歸,尚屬爾家何人?我自留陳氏女,非留一胡一 氏婦也,何須強理他人家事。
母怒甚而拙於詞,又見其意氣淘淘,漸且大哭而返。
碧蓮意自不安,別去。
生有母姨王媼,即生母一之 娣也,年六十餘,子死,止有一幼孫及寡媳。
碧蓮辭了王氏,往投於媼處。
媼審得其情,極道妹子昏昧,即欲送還,那碧蓮力囑勿言。
碧蓮有兩兄,聞而憐之,欲移之歸而嫁之,碧蓮不從,惟紡織自度。
生自出婦,母為子謀婚,悍聲流播,遠近無與為對。
積三四年,一胡一 二漸長,遂先為婚。
一胡一 二妻麗姑嬌悍,役母若婢,生不敢言,代母操作,灑掃洗拭,俱與焉。
母子相對飲泣。
無何母以積怨得病,委頓在床 ,即便溺轉側,皆須生。
生晝夜不得寢,兩目盡赤,呼弟代役,市入門,麗姑每喚之去。
生乃告於媼,盼媼臨存,入門飲泣具訴。
訴來畢,碧蓮自幃中出,生大慚,禁聲欲出,碧蓮以手叉扉,生大急,奪門衝出而歸,不敢以告母。
媼至母喜,由此媼家無日不以人來,每以甘旨餉媼,媼寄語寡媳,此處不饑,爾勿復爾,家中送來之食,不肯稍嘗,每留以進病者,母病漸痊。
姐幼孫又以母命將佳餌來問病,生母歎道:「賢哉婦乎,娣何修者。」
媼道:「妹已出婦,何如?」
妹道:「誠不及己氏之甚也,然烏及甥婦賢?」
媼道:「婦在爾不知勞,汝怨婦不知怨。」
生母泣下,具告之海,道:「碧蓮嫁否?」
媼道:「不知。」
乞訪之,又數日病已良,媼欲別去,妹泣道:「娣去,恐娣一去,我仍死耳。」
媼乃與生謀,析一胡一 二居。
一胡一 二告麗姑,麗姑不樂,語侵及伯,兼及媼,生願以良田悉歸一胡一 二,麗姑乃喜,立析產書,而媼始去。
明日以車乘迎姐至其家,先求見姑婦,極道甥婦賢,媼道:「小女子百善,何遂無一疵,余固能容之,子即有婦如我婦亦不能享也。」
妹道:「嗚呼冤哉,謂我木石鹿豸耶?具有口鼻,豈有觸香臭而不知者?」
娣道:「被出如碧蓮,不知念子作何語。」
道:「罵之耳。」
媼道:「誠反躬無可罵,亦惡乎而罵之。」
道:「瑕疵人所時有,惟其不能賢,是以罵之也。」
媼道:「當怨者則德,則德者可知。
當去者不去,則賢者可知。
向之所奉上者,非子婦也。」
妹喜道:「如何?」
道:「碧蓮寄居此矣,向之所供,皆連夜紡之所積也。」
妹聞之,泣下數行,道:「我有何顏見我婦乎?」
乃呼碧蓮,碧蓮含淚而出,伏地不起。
母慚痛,媼力勸之,遂為姑媳如初。
數日,同歸家中。
薄田數畝,不足自給,惟恃生以筆耕,婦以針繡,稍佐升斗。
一胡一 二自稱饒足,兄不求之,弟亦不理也。
麗姑以嫂之出也,鄙之。
嫂亦惡其悍,置之不齒。
兄弟隔院而居,麗姑時有凌虐,一家皆掩其耳。
麗姑虐夫及婢,婢自戕死,婢父訟麗姑,一胡一 二代婦質理,大受刑責,麗姑上下為之營脫,終不免。
麗姑械十指,肉盡脫。
官貪暴,索望良奢,一胡一 二質田貸產,如數納之,始釋歸。
而債家日急,不得已,悉以良田賣與村中任翁,以田半屬湊所獲,要生署券,生往,翁忽自言,道:「我一胡一 孝廉也,任某何人,敢買吾田?」
顧生道:「感汝夫妻之孝,使我暫歸一面。」
生出淚道:「父有靈,急告於弟。」
道:「逆子悍婦,不足惜也,歸家速辦金,贖吾血產。」
生道:「母子僅存自活,安得百金?」
道:「紫薇樹下有藏金,可取用之。」
再問之,翁不應,少時醒,歸告母,亦未深信。
麗姑已率人發掘,挖地四五尺,只見磚瓦,並無金。
聞其掘聲,母與妻勿往視,後知其無所獲。
母往視之,則見磚石雜土。
碧蓮至,則見上下皆白鏹,呼生往驗之,果然。
生以先人所遺,不忍私有,遂召一胡一 二至,共分之。
一胡一 二囊金歸,與麗姑共驗之,啟囊,則瓦磚沙石滿中。
大駭,疑丈夫為兄所愚,使往窺兄,兄正陳金凡上與母共慶。
因實告兄,兄亦駭而心不安,又舉金賜之,一胡一 二大喜,往酬債,麗姑乃知兄詐,若非自愧於心,誰肯與瓜分者?一胡一 二疑信半之。
次日,債主遣僕來言,所債皆偽金,將執以首告,夫妻皆失色。
麗姑曰:「我固謂見賢不至於此,是將以殺汝也。」
一胡一 二懼,後哀債主,主怒不釋。
一胡一 二乃券田於主,聽其自售,始得原金而歸。
細視之,見斷金二錠,中盡銅矣。
麗姑與一胡一 二,共留其斷者,余返其兄以觀之,且道:「屢承讓德,實不忍留,所存屋產,尚與兄等,業已棄之,贖否在兄。」
生不知其意,固讓之,一胡一 二辭甚決,生乃受,秤之,少五兩余,命碧蓮質奩以滿其數,將付債主,主疑以原金,以剪刀斷驗之,紋色俱足,遂收金與生產券。
一胡一 二還金後,聞田產已贖,大奇之。
麗姑疑掘鏹時兄先隱其金,憤而到兄處責之,一胡一 二乃悟返金之故。
碧蓮道:「產固在矣,何怒焉?」
使生出券付之。
一胡一 二三更時,有人言道:「汝不孝不悌,地府期限已迫,寸土皆非己有。」
醒告麗姑,謂其愚。
時一胡一 二有長男七歲,次三歲,長病症死。
麗姑使丈夫退券於兄,言之再三,生不受。
未幾,次男又死。
麗姑益慘,自以券置母所,田蕪不耕,兄不得已而種治之,麗姑從此改行,知孝敬,未半年而母病卒,麗姑哭之慟,食不入口,與人道:「姑早死,使我不得事,天不許我自贖也。」
產十胎皆不育,遂以兄子為子。
生夫妻皆壽終,生三子,舉兩進士,人以為孝友之報雲。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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