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載繁華夢》第三十八回 聞示令商界苦誅求 請查封港官駁照會:這時馮、駱兩管家都被扣留,也沒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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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載繁華夢》第三十八回 聞示令商界苦誅求 請查封港官駁照會

廿載繁華夢

第三十八回 聞示令商界苦誅求 請查封港官駁照會

話說馬氏把被抄的情形,及將香港銀兩安放停妥的事,把個電報通知周庸祐,總不見覆電,心裡自然委放不下。

這時馮、駱兩管家都被扣留,也沒人可以商議各事的。

還幸當時親家黃游擊,因與大吏意見不投,逃往香港,有事或向他商酌。

奈這時風聲不好,天天傳粵中大吏要照會香港政府拿人,馬氏不知真假,心內好不慌張。

又見潘子慶自逃到香港之後,鎮日不敢出門,只躲在西麼台上大屋子裡,天天打算要出外洋,可見事情是緊要的無疑了。

但自己不知往哪裡才好,又不得周庸祐消息,究竟不敢妄自行動。

怎奈當時風聲鶴唳,紛傳周庸祐已經被拿,收在上海道衙裡,馬氏又沒有見覆電,自然半信半疑。

原來周庸祐平日最是膽小,且又知租界地方原是靠不住的,故雖然接了馬氏之電,惟是自己住址究不欲使人知道,因此並不欲電覆馬氏,只揮了一函,由郵政局付港而已。

那一日,馬氏正在屋子裡納悶,忽報由上海付到一函,馬氏就知是丈夫周庸祐付回的,急令呈上,忙拆開一看,只見那函道:

馬氏夫人妝鑒:昨接來電,敬悉一切。

此次家門不幸,遭此大變,使廿年事業,盡付東流。

回首當年,如一場春一夢 ,曷勝浩歎!差幸港中產業生理,皆署別名,或可保全一二耳。

夫人當此變故之際,能及早知機,先逃至港,安頓各事,深謀遠慮,兒子亦得相安無事,感佩良多。

自以十餘年在外經營,每不暇涉及家事,故使驕奢淫逸,相一習一 成風,悔將何及!即各房姬妾,所私積盈餘,未嘗不各擁五七萬,使能一念前情,各相扶持,則門戶尚可支撐。

但恐時敗運衰,各人不免自為之所,不復顧及我耳。

此次與十二宅既被查抄,眷屬又被拘留,回望家門,誠不知淚之何自來也!古云「罪不及妻孥」,今則婢僕家人,亦同囚犯;或者皇天庇佑,罪亦無名,未必置之死地耳。

愚在此間,亦與針氈無異,前接夫人之電,不敢遽覆者,誠懼行蹤為人所偵悉故也。

蓋當金帥盛怒之時,凡通商各埠,皆可以提解回國,此後棲身,或無約之國如暹羅者,庶可苟延殘喘而已。

港中一切事務,統望夫人一力主持,再不必以函電相通。

愚之行蹤,更直秘密,待風聲稍息,愚當離滬,潛回香港一遭,冀與夫人一面,再商行止。

時運通塞,總有天數,夫人切勿以此介意,致傷身體。

匆匆草覆,諸情未達,容待面叩。

敬問賢助金安。

愚夫周庸祐頓首

馬氏看罷,自然傷感。

惟幸丈夫尚在滬上,並非被拿,又不免把愁眉放下。

一面派人回省,打聽家屬被官吏拘留,如何情景。

因為有一個未出嫁的女兒,統通被留去了,自不免掛心。

迨後知得官府留下家屬,全為查問香港自己的產業起見,也沒有什麼受苦,這時反不免悲喜一交一 集。

喜的是女兒幸得平安,悲的就怕那些人家,把自己在港的某號產業、某號生理,一概供出,如何是好?還虧當時官吏,辦理這件案實在嚴得一點,周氏兩邊家人,都自見無辜被拘,一切周家在香港的產業都不肯供出。

在周乃慈的家人,自然想起周乃慈在生時待人有些寬厚,固不肯供出,一來這些人本屬無罪,與犯事的不同,也不能用刑逼供,故訊問時都答話不知,官吏也沒可如何。

至於周庸祐的家人,一起一起的訊問,各姨太太都說家裡各事向由馬氏主持,庶妾向不能過問的,所以港中有何產業,只推不知。

至於管家人,又供說香港周宅另有管家人等,我們這些在省城的,在香港的委實不知。

問官錄了供詞,只得把各人所供,回覆大吏。

大吏看了,暗忖這一干人都如此說,料然他不肯供出,不如下一張照會到香港政府去,不怕查封他不得。

又看了那管家的供詞,道是管理周家在省城的產業,便令他將省城的產業一一錄了出來,恐有漏抄的,便憑他管家所供來查究。

因此再又出了一張告示,凡有欠周棟臣款項,或有與周棟臣合股生理,抑是租賃周棟臣屋子的,都從速報明。

一切房舍,都分開號數,次第發出封條。

其生理股本及欠周氏銀兩的,即限時照數繳一交一 善後局。

因此上省中商場又震動起來。

大約生意場中,銀子都是互相往來的,或那一間字號今天借了周棟臣一萬,或明天周棟臣一時手緊,盡會向那一間字號借回八千,無論大商富戶,轉動銀兩,實所不免。

因當時官府出下這張告示,那些欠周棟臣款項的,自然不敢隱匿。

便是周家合股做生理的,周家盡會向那字號挪移些銀子,若把欠周家的款項,及周家所佔的股本,繳一交一 官府,至於周家欠人的,究從那裡討取?其中自然有五七家把這個情由稟知官吏。

你道官吏見了這等稟詞,究怎麼樣批一發呢?那官吏竟然批道:「你們自然知周庸祐這些家當從哪裡來,他只當一個庫房,能受薪水若干?若不靠侵吞庫款,哪裡得幾百萬的家財來?這樣,你們就不該與他一交一 易,把銀來借與他了,這都是你們自取,還怨誰人?且這會查抄周家產業,是上台奏准辦理的,所抄的數目,都報數人官,那姓周的縱有欠你們款項,也不能扣出。

況周庸祐尚有產業在香港的,你們只往香港告他也罷了。」

各人看了這等批詞,見自己欠周家的,已不能少欠分文,周家欠自己的,竟無從追問,心上實在不甘,惜當時督帥一一團一 烈性,只是敢怒不敢言而已,所以商家哪有不震動起來。

偏是當時衙門人役,又故意推敲,凡是與周家有些戚誼,與有來往的,不是指他私藏周家銀物,便是指他替周庸祐出名,遮瞞家產,就藉端魚肉,也不能盡說。

所以那些人等,又吃了一驚,紛紛逃竄,把一座省城裡的商家富戶,弄成風聲鶴唳。

過了數十天,人心方才靜些。

一府兩縣,次第把查抄周、傅、潘國家的產業號數,呈報大吏。

那時又對過姓周家屬的供詞,見周庸祐是落籍南海大坑村,那周庸祐自富貴之後,替村中居民盡數起過屋子。

初時周庸祐因見村中兄弟的屋子湫陋,故此村中各人,他都贈些銀子,使他們各自建過宅舍,好壯村裡觀瞻,故闔村皆拆去舊屋,另行新建。

這會官府見他村中屋子都是周庸祐建的,自然算是周庸祐的產業,便一發下令,都一併查抄回來。

這時大坑村中居民眼見屋子要入官去了,豈不是全無立足之地,連屋子也沒得居住?這樣看來,反不若當初不得周庸祐恩惠較好。

這個情景,真是闔村同哭,沒可如何,便有些到官裡求情的。

官吏想封了闔村屋宇,這一村居民都流離失所,實在不忍,便詳請大吏,把此事從寬辦理,故此查封大坑村屋宇的事,眼前暫且不提。

只是周庸祐在香港置下的產業,做下的生理,端的不少,斷不能令他作海外的富家兒,便逍遙沒事,盡籌過善法,一併籍沒他才是,便傳洋務局委員尹家瑤到衙商議。

大吏道:「現看那四家抄查的號數,系姓傅的居多,那周庸祐的只不過數十萬金。

試想那四家之中,自然是算周庸祐最富,不過因傅家產業全在省城,故被抄較多。

若周庸祐的產業在省城的這般少,可知在香港的就多得很了。

若他在港的家當,便不能奈得他何,試想官衙員吏何止萬千,若人人吞了公款,便逃到洋人地面做生理,置屋業,互相傚尤,這還了得!你道怎麼樣辦法呢?」

那尹家瑤聽了,低頭一想,覺無計可施。

原來尹家瑤曾在香港讀過英文,且當過英文教一習一 ,亦曾到上海,在程少保那裡充過翻譯員,當金督帥過滬時,程少保見自己幕裡人多,就薦他到金督帥那裡。

還虧他有一種做官手段,故回粵之後,不一二年間,就做到天字一號的人員,充當洋務局總辦。

他本讀英文多年,只法律上並未曾學過,當下聽得金督帥的言語,便答道:「香港中周庸祐生理屋業端的很多,最大的便是銀行,佔了幾十萬的股份,但股票上卻不是用他的名字。

其次,便算那一間記字號,比周乃慈的那昌字號生意還大呢!只是他用哪一個名字註冊,都無從查悉。

其餘屋業,就是周、潘三家也不少,究竟他們能夠侵吞款項,預先在香港置產業,好比狡免三窟,預為之謀,想契紙上也未必用自己名字了,這樣如何是好?」

金督帥道:「不如先往香港一查,回來再行打算。」

尹家瑤答道:「是。」

金督便令草了一張告示,知照港督,說明委員到港,要查姓周的產業來歷。

尹家瑤一程來到香港,到冊房,從頭至尾,自生理冊與及屋業冊,都看過一遍,其中有周、潘名字的很少,縱有一二,又是與人暗借了銀款的,這情節料然是假。

惟是真是假,究沒有憑據。

一胡一 混過了兩天,即回到省裡,據情口覆金督。

自經這一番查過之後,周、潘兩家人等,少不免又吃一點虛驚。

因為中、英兩國究有些鄰封睦誼,若果能封到自己產業,因是財爻盡空;且若能封業,便能拘人。

想到這裡,倍加納悶,只事到其間,實在難說,惟有再行打聽如何罷了。

過了數日,金督帥見尹家瑤往香港查察周、潘產業,竟沒分毫頭緒,畢竟無從下手,便又傳尹家瑤到街商議,問他有什麼法子。

尹家瑤暗忖金督之意,若不能封得周、潘兩家在港的產業,斷不干休。

但他的性情又不好與他抗辯,便說道:「此事辦來只怕不易,除是大帥把一張照會到港督處,說稱某項屋業,某家生理,是姓周、姓潘的,料香港政府體念與大帥有了一交一 情,盡可辦得好,把他來封了。

且職道又是親往香港查過的,算有些證據,實與撒謊的不同。

此計或可使得,未知大帥尊意如何?」

金督聽了,覺此言也有些道理,便問尹家瑤道:「究竟哪號生理、哪號屋業,是姓周、姓潘的,你可說來。」

尹家瑤便不慌不忙的說道:「堅道某大宅子,西麼台某大宅子,及周圍與合股銀行,榮號,記號,此人人皆知。

至於某地段某屋鋪,統通是姓周的。

又西麼台某大宅子,對海油麻地某數號屋鋪,以及港中某地段屋,某號生理,統通是姓潘的。」

源源本本說來,金督一一錄下。

次日,即再具一張照會,並列明某是周、潘的產業,請港督盡予抄封。

港督看了,即對尹家瑤道:「昨天來的照會,本部堂已知道了。

論起兩國一交一 情,本該遵辦,叵耐敝國是有憲法的國,與貴國政體不同,不能亂封民產,致擾亂商場的。

且另有司法衙門,宜先到桌司衙門控告,看有何證據,指出某某是周、潘兩家產業,假托別名,訊實時,本部就照辦去便是。」

尹家瑤滿想照會一到,即可成功,今聽到此話,如一盆冷水從頭頂澆下來,沒得可答,只勉強再說兩句請念邦一交一 的話。

港督又道:「本部堂實無此特權,恕難從命。

且未經控告,便封產業,倘使貴部堂說全香港都是周、潘兩家產業生理,不過假托別人名字的,難道本部堂都要立刻封了,把全個香港來送與貴國不成?這卻使不得。

請往桌衙先控他罷。」

尹家瑤見此話確是有理,再無可言,只得告辭而去。

正是:

政體不同難照辦,案情無據怎查封?

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分類:譴責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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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載繁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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