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人事二:【原文】蔣堂1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日,屬縣例2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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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溪筆談》人事二

夢溪筆談

人事二

索要回執

【原文】

蔣堂1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日,屬縣例2致賀冬至書3,皆投書即還。

有一縣令使人,獨不肯去,須責4回書;左右諭之皆不聽,以至呵逐亦不去,曰:「寧得罪;不得書,不敢回邑5。」

時蘇子美6在坐,頗駭怪,曰:「皂隸7如此野很8,其令可知。」

蔣曰:「不然,令必健者9,能使人不敢慢其命令如此。」

乃為一簡十答之,方去。

子美歸吳中月餘,得蔣書曰:「縣令果健者。」

遂為之延譽,後卒為名臣。

或雲乃天章閣待制杜杞也。

【註釋】

1蔣堂:字希魯,號遂翁,宋常州宜興(今一江一 蘇宜興)人,進士出身,歷任知縣、通判、知州等職,後又任一江一 南東路、淮南轉運使和禮部侍郎等。

2例:依照慣例。

3賀冬至書:下級官員向上級祝賀冬至節的書信。

4責:索取,要求。

5邑:都城,城市,這裡指縣。

6蘇子美:即蘇舜欽,字子美,宋梓州銅山(今四川中一江一 )人,景祐元年進士,召為集賢校理,監進奏院,後因遭權勢忌恨被貶逐,退居蘇州。

蘇舜欽一精一於文書法,尤其擅長散文,有《蘇學士文集》。

7皂隸:差役,後專指衙門裡的差役。

8野很:頂真,倔強,文中指不聽人勸告。

9健者:古指有雄才大略的人。

十簡:書信,這裡指回信。

吳中:蘇州。

延譽:傳揚美名。

杜杞:人名,字偉長,曾知慶州。

【譯文】

宋燕肅蓮花漏蔣堂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時,每年冬至節日,所屬各縣照例送賀信表示祝賀,都是送信的人放下賀信即返回。

獨有一位縣令所派的人不肯隨即離去,要求必須有轉運使的回信;轉運使身邊的人勸他走,他都不聽,以致呵斥驅逐也不走,還說:「寧可得罪,拿不到回信不敢回縣裡去。」

當時蘇子美在座,甚為吃驚,覺得奇怪,就說:「這做僕從的都如此蠻橫無理,那縣令可想而知。」

蔣說:「恐怕不是這樣。

這縣令必是一位強幹的人,能如此使人不敢怠慢他的命令。」

於是就寫了一片紙作為答書,那吏人才離去。

子美回到吳中一個多月,收到蔣的信說:「那縣令果然是一位強幹的人。」

於是為他傳播名譽,後來終於成為名臣。

或說這位縣令就是後來的天章閣待制杜杞。

盛文肅閱人物

【原文】

盛文肅為尚書右丞知揚州1,簡重少所許可。

時夏有章自建州司戶參軍授鄭州推官,過揚州,文肅驟稱其才雅,明日置酒召之。

人有謂有章曰:「盛公未嘗燕過客,甚器重者方召一飯。」

有章荷其意,別日為一詩謝之,至客次,先使人持詩以入。

公得詩,不發封即還之,使人謝有章曰:「度已衰老無用,此詩不復得見。」

有章殊不意,往見通判刁繹2,具言所以。

繹亦不諭其由,曰:「府公性多忤,詩中得無激觸否?」

有章曰:「元未曾發封。」

又曰:「無乃筆札不嚴?」

曰:「有章自書,極嚴謹。」

曰:「如此,必是將命者有所忤耳。」

乃往見文肅而問之:「夏有章今日獻詩何如?」

公曰:「不曾讀,已還之。」

繹曰:「公始待有章甚厚,今乃不讀其詩,何也?」

公曰:「始見其氣韻清修,謂必遠器。

今封詩乃自稱『新圃田從事3』,得一幕官,遂爾輕脫!君但觀之,必止於此官,志已滿矣。

切記之,他日可驗。」

賈文元4時為參政,與有章有舊,乃薦為館職。

有詔,候到任一年召試。

明年除館閣校勘,御史發其舊事5,遂寢奪,改差國子監主簿,仍帶鄭州推官。

未幾,卒於京師。

文肅閱人物多如此,不復挾他術。

【註釋】

1盛文肅:字公量,餘杭(今屬浙一江一 )人。

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卒謚文肅。

2刁繹:丹徒(今一江一 蘇鎮一江一 )人。

刁約兄。

仁宗時進士,歷官揚州通判。

3新圃田從事:意即「圃田新從事官」。

圃田是其籍貫,當今河南中牟一帶。

新從事官指其新任推官。

4賈文元:即賈昌朝(998—1065)。

字子明,開封人。

官至宰相,卒謚文元。

5發其舊事:時歐陽修為諫官,有奏狀,謂夏有章曾坐貪贓。

【譯文】

盛文肅以尚書右丞的身份為揚州知州,簡靜持重,對人少有稱許。

其時夏有章自建州司戶參軍擢授鄭州推官,路過揚州,文肅忽然稱賞他有才能風度,第二天設宴招待他。

有人對有章說:「盛公還不曾宴請過路過的客人,他對極為器重的人才招待一頓飯。」

有章承蒙盛公的情意,他日獻上一詩去感謝他,到了旅店住下,先讓人拿著他封好的詩箋送到盛公府上。

盛公得詩,沒有開封就還給來人,並讓人答謝有章說:「我盛度已衰老無用了,這詩已不敢承受再看到。」

有章完全沒有料到會這樣,就去見通判刁繹,仔細說了事情的原委。

刁繹也不明白其中的緣由,就說:「盛公性格多與人相牴觸,你的詩中有無刺激觸犯他的地方?」

有章曰:「他原未曾開封。」

刁繹又說:「是不是你的字跡不工整?」

有章說:「是我親自書寫的,極為嚴謹。」

刁繹說:「這樣看來,那就一定是奉命給你辦事的人惹著了盛公。」

於是刁繹往見文肅而問他:「夏有章今天獻的詩怎麼樣?」

盛公說:「不曾看,已還給他。」

刁繹說:「您先前對有章甚是厚待,現在卻連他獻的詩都不看,為什麼呢?」

盛公說:「開始見他氣韻可嘉,似有清操,以為必是有遠大抱負的人才。

今天的詩封上竟然自稱『新圃田從事』,得一介幕職官,就如此輕脫!您就等著看吧,這人一定就做到這點芝麻官,現在他已志得意滿了。

您切記著,他日會有明驗。」

賈文元當時為參知政事,與有章有故舊關係,因而薦舉他為館職。

皇上有旨,等他到任一年後再召試。

第二年除授館閣校勘,御史揭發他舊時的過犯,遂取消對他的任命,改命為國子監主簿,仍兼帶鄭州推官的職名。

沒有多久,有章死於京師。

文肅觀察人物多像這樣,並沒有什麼訣竅。

林逋隱居

【原文】

林逋1隱居杭州孤山,常畜兩鶴,縱之則飛入雲霄,盤旋久之,復入籠中。

逋常泛小艇游西湖諸寺,有客至逋所居,則一童子出,應門2延客坐,為開籠縱鶴。

良久,逋必棹3小船而歸,蓋常以鶴飛為驗也。

逋高逸倨傲,多所學,唯不能棋,常4謂人曰:「逋世間事皆能之,唯不能擔糞與著棋。」

【註釋】

1林逋(968—1028):字君復,錢塘(今浙一江一 杭州)人。

早年遊歷一江一 淮間,後歸隱杭州西湖孤山,種梅養鶴,終身不娶,以詩著名。

卒謚和靖先生。

2應門:候門、守門,猶言當門,在大門口。

3棹(zhao):划水行船。

4常:通「嘗」。

【譯文】

林逋隱居杭州孤山,常養著兩隻鶴,放出籠子就飛入雲霄,在天空長時間盤旋,再回到籠中。

逋常常泛小舟遊覽西湖各寺院,有客人到逋的住處,就有一童子出來,在大門口接待客人坐下,為客人開籠放鶴。

過好大一陣子,逋一定會划著小船回來,看來他是經常以兩鶴放飛為信號的。

逋清高閒逸,倨傲不群,多才多藝,唯獨不能下棋,曾對人說:「我世間事都能做,只是不能擔糞與著棋。」

不教人主殺人手滑

【原文】

慶歷中,有近侍1犯法,罪不至死,執政2以3其情重4,請殺之。

范希文5獨無言,退而謂同列6曰:「諸公勸人主法外7殺近臣,一時雖快意,不宜教手滑8。」

諸公默然。

【註釋】

1近侍:親近的侍奉。

據下文范仲淹語,文中的「近侍」當指皇帝親近的大臣。

2執政:掌握政權,主持政務,文中指主持某方面政務的大臣。

3以:以為,認為。

4情重:情節嚴重。

5范希文:即范仲淹,字希文,宋蘇州吳縣人,曾任陝西四路安撫使,參知政事,謚文正。

范仲淹工於詩詞散文,有《範文正公集》。

6同列:同在朝班,文中指同事、同僚。

7法外:法律之外,文中指不按照法律定罪。

8手滑:比喻隨意行事。

【譯文】

慶歷年間,有皇帝身邊的侍從犯法,罪不至判死刑,執政大臣以其情節嚴重,請求殺了他。

唯獨范希文(仲淹)不說話,退朝後對同僚說:「諸公勸皇上在法律之外殺近臣,雖然一時痛快,但不宜教皇上殺人手滑。」

諸公都默然無語。

【評析】

第九、十卷此所謂「人事」即人物逸事。

宋代筆記體的著作中,人物逸事佔有相當大的比重,有許許多多的細節材料,可以彌補正規史書的傳記中人物事跡僅粗略記載的不足,或糾正史書中的錯誤。

沈括作《筆談》,因為不欲涉及人事利害,所以本門所記都是正面的,即所謂「不言人惡」;但正面材料也只著眼於逸事本身,是真能給人以啟發者則記之,在事而不在人,故既無阿諛讚頌之詞,也無誌異獵奇之心。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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