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隋紀·隋紀一
起屠維作噩,盡重光大淵獻,凡三年。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
開皇九年己酉,公元五八九年
春,正月,乙丑朔,陳主朝會群臣,大霧四塞,入人鼻,皆辛酸,陳主昏睡,至晡時乃寤。
是日,賀若弼自廣陵引兵濟江。先是弼以老馬多買陳船而匿之,買弊船五六十艘,置於瀆內。陳人覘之,以為內國無船。弼又請緣江防人每交代之際,必集廣陵,於是大列旗幟,營幕被野,陳人以為隋兵大至,急發兵為備,既知防人交代,其眾復散;後以為常,不復設備。又使兵緣江時獵,人馬喧噪。故弼之濟江,陳人不覺。韓擒虎將五百人自橫江宵濟採石,守者皆醉,遂克之。晉王廣帥大軍屯六合鎮桃葉山。
丙寅,採石戍主徐子建馳啟告變;丁卯,召公卿入議軍旅。戊辰,陳主下詔曰:「犬羊陵縱,侵竊郊畿,蜂蠆有毒,宜時掃定。朕當親御六師,廓清八表,內外並可戒嚴。」
以驃騎將軍蕭摩訶、護軍將軍樊毅、中領軍魯廣達並為都督,司空司馬消難、湘州刺史施文慶並為大監軍,遣南豫州刺史樊猛帥舟師出白下,散騎常侍皋文奏將兵鎮南豫州。重立賞格,僧、尼、道士,盡令執役。
庚午,賀若弼攻拔京口,執南徐州刺史黃恪。弼軍令嚴肅,秋毫不犯,有軍士於民間酤酒者,弼立斬之。所俘獲六千餘人,弼皆釋之,給糧勞遣,付以敕書,令分道宣諭。於是所至風靡。
樊猛在建康,其子巡攝行南豫州事。辛未,韓擒虎進攻姑孰。半日,拔之,執巡及其家口。皋文奏敗還。江南父老素聞擒虎威信,來謁軍門者晝夜不絕。
魯廣達之子世真在新蔡,與其弟世雄及所部降於擒虎,遣使致書招廣達。廣達時屯建康,自劾,詣廷尉請罪;陳主慰勞之,加賜黃金,遣還營。樊猛與左衛將軍蔣元遜將青龍八十艘於白下游弈,以御六合兵;陳主以猛妻子在隋軍,懼有異志,欲使鎮東大將軍任忠代之,令蕭摩訶徐諭猛,猛不悅,陳主重傷其意而止。
於是賀若弼自北道,韓擒虎自南道並進,緣江諸戍,望風盡走;弼分兵斷曲阿之沖而入。陳主命司徒豫章王叔英屯朝堂,蕭摩訶屯樂游苑,樊毅屯耆闍寺,魯廣達屯白土岡,忠武將軍孔范屯寶田寺。己卯,任忠自吳興入赴,仍屯硃雀門。
辛未,賀若弼進據鍾山,頓白土岡之東。晉王廣遣總管杜彥與韓擒虎合軍,步騎二萬屯於新林。蘄州總管王世積以舟師出九江,破陳將紀瑱於蘄口,陳人大駭,降者相繼。晉王廣上狀,帝大悅,宴賜群臣。
時建康甲士尚十餘萬人,陳主素怯懦,不達軍士,唯晝夜啼泣,台內處分,一以委施文慶。文慶既知諸將疾己,恐其有功,乃奏曰:「此輩怏怏,素不伏官,迫此事機,那可專信!」
由是諸將凡有啟請,率皆不行。
賀若弼之攻京口也,蕭摩訶請將兵逆戰,陳主不許。及弼至鍾山,摩訶又曰:「弼懸軍深入,壘塹未堅,出兵掩襲,可以必克。」
又不許。陳主召摩訶、任忠於內殿議軍事,忠曰:「兵法:客貴速戰,主貴持重。今國家足食足兵,宜固守台城,緣淮立柵,北軍雖來,勿與交戰;分兵斷江路,無令彼信得通。給臣精兵一萬,金翅三百艘,下江徑掩六合,彼大軍必謂其度江將士已被俘獲,自然挫氣。淮南土人與臣舊相知悉,今聞臣往,必皆景從。臣復揚聲欲往徐州,斷彼歸路,則諸軍不擊自去。待春水既漲,上江周羅睺等眾軍必沿流赴援,此良策也。」
陳主不能從。明日,欻然曰:「兵久不決,令人腹煩,可呼蕭郎一出擊之。」
任忠叩頭苦請勿戰。孔范又奏:「請作一決,當為官勒石燕然。」
陳主從之,謂摩訶曰:「公可為我一決!」
摩訶曰:「從來行陳,為國為身;今日之事,兼為妻子。」
陳主多出金帛賦諸軍以充賞。甲申,使魯廣達陳於白土岡,居諸軍之南,任忠次之,樊毅、孔范又次之,蕭摩訶軍最在北。諸軍南北亙二十里,首尾進退不相知。
賀若弼將輕騎登山,望見眾軍,因馳下,與所部七總管楊牙、員明等甲士凡八千,勒陳以待之。陳主通於蕭摩訶之妻,故摩訶初無戰意;唯魯廣達以其徒力戰,與弼相當。隋師退走者數四,弼麾下死者二百七十三人,弼縱煙以自隱,窘而復振。陳兵得人頭,皆走獻陳主求賞,弼知其驕惰,更引兵趣孔范;范兵暫交即走,陳諸軍顧之,騎卒亂潰,不可復止,死者五千人。員明擒蕭摩訶,送於弼,弼命牽斬之。摩訶顏色自若,乃釋而禮之。
任忠馳入台,見陳主言敗狀,曰:「官好住,臣無所用力矣!」
陳主與之金兩縢,使募人出戰。忠曰:「陛下唯當具舟楫,就上流眾軍,臣以死奉衛。」
陳主信之,敕忠出部分,令宮人裝束以待之,怪其久不至。時韓擒虎自新林進軍,忠已帥數騎迎降於石子岡。領軍蔡征守硃雀航,聞擒虎將至,眾懼而潰。忠引擒虎軍直入硃雀門,陳人欲戰,忠揮之曰:「老夫尚降,諸軍何事!」
眾皆散走。於是城內文武百司皆遁,唯尚書僕射袁憲在殿中,尚書令江總等數人居省中。陳主謂袁憲曰:「我從來接遇卿不勝餘人,今日但以追愧。非唯朕無德,亦是江東衣冠道盡!」
陳主遑遽,將避匿,憲正色曰:「北兵之入,必無所犯。大事如此,陛下去欲安之!臣願陛下正衣冠,御正殿,依梁武帝見侯景故事。」
陳主不從,下榻馳去,曰:「鋒刃之下,未可交當,吾自有計!」
從宮人十餘出後堂景陽殿,將自投於井,憲苦諫不從;後閣舍人夏侯公韻以身蔽井,陳主與爭,久之,乃得入。既而軍人窺井,呼之,不應,欲下石,乃聞叫聲;以繩引之,驚其太重,及出,乃與張貴妃、孔貴嬪同束而上。沈後居處如常。太子深年十五,閉邠而坐,舍人孔伯魚侍側,軍士叩閣而入,深安坐,勞之曰:「戎旅在途,不至勞也!」
軍士鹹致敬焉。時陳人宗室王侯在建康者百餘人,陳主恐其為變,皆召入,令屯朝堂,使豫章王叔英總督之,又陰為之備,及台城失守,相帥出降。
賀若弼乘勝至樂游苑,魯廣達猶督餘兵苦戰不息,所殺獲數百人,會日暮,乃解甲,面台再拜慟哭,謂眾曰:「我身不能救國,負罪深矣!」
士卒皆流涕歔欷,遂就擒。諸門衛皆走,弼夜燒北掖門入,聞韓擒虎已得陳叔寶,呼視之,叔寶惶懼,流汗股慄,向弼再拜。弼謂之曰:「小國之君當大國之卿,拜乃禮也。入朝不失作歸命侯,無勞恐懼。」
既而恥功在韓擒虎後,與擒虎相詬,挺刃而出;欲令蔡征為叔寶作降箋,命乘騾車歸己,事不果。弼置叔寶於德教殿,以兵衛守。
高熲先入建康,熲子德弘為晉王廣記室,廣使德弘馳詣熲所,令留張麗華,熲曰:「昔太公蒙面以斬妲己,今豈可留麗華!」
乃斬之於青溪。德弘還報,廣變色曰:「昔人云,『無德不報』,我必有以報高公矣!」
由是恨熲。
丙戌,晉王廣入建康,以施文慶受委不忠,曲為諂佞以蔽耳目,沈客卿重賦厚斂以悅其上,與太市令陽慧朗、刑法監徐析、尚書都令史暨慧皆為民害,斬於石闕下,以謝三吳。使高熲與元帥府記室裴矩收圖籍,封府庫,資財一無所取,天下皆稱廣,以為賢。矩,讓之之弟子也。
廣以賀若弼先期決戰,違軍令,收以屬吏。上驛召之,詔廣曰:「平定江表,弼與韓擒虎之力也。」
賜物萬段;又賜弼與擒虎詔,美其功。
開府儀同三司王頒,僧辯之子也。夜,發陳高祖陵,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既而自縛,歸罪於晉王廣。廣以聞,上命赦之。詔陳高祖、世祖、高宗陵,總給五戶分守之。
上遣使以陳亡告許善心,善心衰服號哭於西階之下,藉草東向坐三日,敕書唁焉。明日,有詔就館,拜通直散騎常侍,賜衣一襲。善心哭盡哀,入房改服,復出,北面立,垂泣,再拜受詔,明日乃朝,伏泣於殿下,悲不能興。上顧左右曰:「我平陳國,唯獲此人。既能懷其舊君,即我之誠臣也。」
敕以本官直門下省。
陳水軍都督周羅睺與郢州刺史荀法尚守江夏,秦王俊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不得進,相持逾月。陳荊州刺史陳慧紀遣南康內史呂忠肅屯岐亭,據巫峽,於北岸鑿巖,綴鐵鎖三條,橫截上流以遏隋船,忠肅竭其私財以充軍用。楊素、劉仁恩奮兵擊之,四十餘戰,忠肅守險力爭,隋兵死者五千餘人,陳人盡取其鼻以求功賞。既而隋師屢捷,獲陳之士卒,三縱之。忠肅棄柵而遁,素徐去其鎖;忠肅復據荊門之延洲,素遣巴蜑千人,乘五牙四艘,以拍竿碎其十餘艦,遂大破之,俘甲士二千餘人,忠肅僅以身免。陳信州刺史顧覺屯安蜀城,棄城走。陳慧紀屯公安,悉燒其儲蓄,引兵東下,於是巴陵以東無復城守者。陳慧紀帥將士三萬人,樓船千餘艘,沿江而下,欲入援建康,為秦王俊所拒,不得前。是時,陳晉熙王叔文罷湘州,還,至巴州,慧紀推叔文為盟主。而叔文已帥巴州刺史畢寶等致書請降於俊,俊遣使迎勞之。會建康平,晉王廣命陳叔寶手書招上江諸將,使樊毅詣周羅,陳慧紀子正業詣慧紀諭指。時諸城皆解甲,羅乃與諸將大臨三日,放兵散,然後詣俊降,陳慧紀亦降,上江皆平。楊素下至漢口,與俊會。王世積在蘄口,聞陳已亡,移書告諭江南諸郡,於是江州司馬黃偲棄城走,豫章等諸郡太守皆詣世積降。
癸巳,詔遣使者巡撫陳州郡。二月,乙未,廢淮南行台省。蘇威奏請五百家置鄉正,使治民,簡辭訟。李德林以為:「本廢鄉官判事,為其里閭親識,剖斷不平,今令鄉正專治五百家,恐為害更甚。且要荒小縣,有不至五百家者,豈可使兩縣共管一鄉!」
帝不聽。丙申,制:「五百家為鄉,置鄉正一人;百家為裡,置里長一人。」
陳吳州刺史蕭獻能得物情,陳亡,吳人推獻為主,右衛大將軍武川宇文述帥行軍總管元契、張默言等討之。落叢公燕榮以舟師自東海至。陳永新侯陳君范自晉陵奔獻,並軍拒述。述軍且至,獻立柵於晉陵城東,留兵拒述,遣其將王褒守吳州,自義興入太湖,欲掩述後。述進破其柵,回兵擊獻,大破之;又遣兵別道襲吳州,王褒衣道士服棄城走。獻以餘眾保包山,燕榮擊破之。獻將左右數人匿民家,為人所執。述進至奉公埭,陳東揚州刺史蕭巖以會稽降,與獻皆送長安,斬之。
楊素之下荊門也,遣別將龐暉將兵略地,南至湘州,城中將士,莫有固志。刺史岳陽王叔慎,年十八,置酒會文武僚吏。酒酣,叔慎歎曰:「君臣之義,盡於此乎!」
長史謝基伏而流涕。湘州助防遂興侯正理在坐,乃起曰:「主辱臣死,諸君獨非陳國之臣乎!今天下有難,實致命之秋也。縱其無成,猶見臣節。青門之外,有死不能!今日之機,不可猶豫,後應者斬!」
眾鹹許諾。乃刑牲結盟,仍遣人詐奉降書於龐暉。暉信之,剋期而入,叔慎伏甲待之。暉至,執之以徇,並其眾皆斬之。叔慎坐於射堂,招合士眾,數日之中,得五千人。衡陽太守樊通、武州刺史鄔居業皆請舉兵助之。隋所除湘州刺史薛胄將兵適至,與行軍總管劉仁恩共擊之;叔慎遣其將陳正理與樊通拒戰,兵敗。胄乘勝入城,擒叔慎。仁恩破鄔居業於橫橋,亦擒之。俱送秦王俊,斬於漢口。
嶺南未有所附,數郡共奉高涼郡太夫人洗氏為主,號聖母,保境拒守。詔遣柱國韋洸等安撫嶺外,陳豫章太守徐墱據南康拒之,洸等不得進。晉王廣遣陳叔寶遺夫人書,諭以國亡,使之歸隋。夫人集首領數千人,盡日慟哭,遣其孫馮魂帥眾迎洸。洸擊斬徐璒,入,至廣州,說諭嶺南諸州皆定;表馮魂為儀同三司,冊洗氏為宋康郡夫人。洸,夐之子也。
衡州司馬任瓖勸都督王勇據嶺南,求陳氏子孫,立以為帝;勇不能用,以所部來降,瑰棄官去。瑰,忠之弟子也。
於是陳國皆平,得州三十,郡一百,縣四百,詔建康城邑宮室,並平蕩耕墾,更於石頭置蔣州。
晉王廣班師,留王韶鎮石頭城,委以後事。三月,己巳,陳叔寶與其王公百司發建康,詣長安,大小在路,五百里纍纍不絕。帝命權分長安士民宅以俟之,內外修整,遣使迎勞;陳人至者如歸。夏,四月,辛亥,帝幸驪山,親勞旋師。乙巳,諸軍凱入,獻俘於太廟,陳叔寶及諸王侯將相並乘輿服御、天文圖籍等以次行列,仍以鐵騎圍之,從晉王廣、秦王俊入,列於廟廷。拜廣為太尉,賜輅車、乘馬、袞冕之服、玄圭、白璧。丙午,帝坐廣陽門觀,引陳叔寶於前,及太子、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馬消難以下至尚書郎凡二百餘人,帝使納言宣詔勞之;次使內史令宣詔,責以君臣不能相輔,乃至滅亡。叔寶及其群臣並愧懼伏地,屏息不能對,既而宥之。
初,武元帝迎司馬消難,與消難結為兄弟,情好甚篤,帝每以叔父禮事之。及平陳,消難至,特免死,配為樂戶,二旬而免,猶以舊恩引見;尋卒於家。
庚戌,帝御廣陽門宴將士,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班賜各有差,凡用三百餘萬段、故陳之境內,給復十年,餘州免其年租賦。
樂安公元諧進曰:「陛下威德遠被,臣前請以突厥可汗為候正,陳叔寶為令史,今可用臣言矣。」
帝曰:「朕平陳國,本以除逆,非欲夸誕。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寶昏醉,寧堪驅使!」
諧默然而退。
辛酉,進楊素爵為越公,以其子玄感為儀同三司,玄獎為清河郡公;賜物萬段,粟萬石。命賀若弼登御坐,賜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國,進爵宋公。仍各加賜金寶及陳叔寶妹為妾。
賀若弼、韓擒虎爭功於帝前。弼曰:「臣在蔣山死戰,破其銳卒,擒其驍將,震揚威武,遂平陳國;韓擒虎略不交陳,豈臣之比!」
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與弼同時合勢以取偽都,弼乃敢先期,逢賊遂戰,致令將士傷死甚多。臣以輕騎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蠻奴,執陳叔寶,據其府庫,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門,臣啟關而納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與臣相比!」
帝曰:「二將俱為上勳。」
於是進擒虎位上柱國,賜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縱士卒,淫污陳宮;坐此不加爵邑。
加高熲上柱國,進爵齊公,賜物九千段。帝勞之曰:「公伐陳後,人言公反,朕已斬之。君臣道合,非青蠅所能間也。」
帝從容命熲與賀若弼論平陳事,熲曰:「賀若弼先獻十策,後於蔣山苦戰破賊。臣文吏耳,焉敢與大將論功!」
帝大笑,嘉其有讓。
帝之伐陳也,使高熲問方略於上儀同三司李德林,以授晉王廣;至是,帝賞其功,授柱國,封郡公,賞物三千段。已宣敕訖,或說高熲曰:「今歸功於李德林,諸將必當憤惋,且後世觀公有若虛行。」
熲入言之,乃止。
以秦王俊為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晉王廣還并州。
晉王廣之戮陳五佞也,未知都官尚書孔范、散騎常侍王瑳、王儀、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長安,事並露,乙未,帝暴其過惡,投之邊裔,以謝吳、越之人。瑳刻薄貪鄙,忌害才能;儀頌巧側媚,獻二女以求親暱;瓘險慘苛酷,發言邪諂,故同罪焉。
帝給賜陳叔寶甚厚,數得引見,班同三品;每預宴,恐致傷心,為不奏吳音。後監守者奏言:「叔寶雲,『既無秩位,每預朝集,願得一官號。』」帝曰:「叔寶全無心肝!」
監者又言:「叔寶常醉,罕有醒時。」
帝問:「飲酒幾何?」對曰:「與其子弟日飲一石。」
帝大驚,使節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爾,何以過日!」
帝以陳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為非,乃分置邊州,給田業使為生,歲時賜衣服以安全之。
詔以陳尚書令江總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僕射袁憲、驃騎蕭摩訶、領軍任忠皆為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吳興姚察為秘書丞。上嘉袁憲雅操,下詔,以為江表稱首,授昌州刺史。聞陳散騎常侍袁元友數直言於陳叔寶,擢拜主爵侍郎。謂群臣曰:「平陳之初,我悔不殺任蠻奴。受人榮祿,兼當重寄,不能橫屍徇國,乃雲無所用力,與弘演納肝何其遠也!」
帝見周羅睺,慰諭之,許以富貴。羅睺垂泣對曰:「臣荷陳氏厚遇,本朝淪亡,無節可紀。得免於死,陛下之賜也,何富貴之敢望!」
賀若弼謂羅睺曰:「聞公郢、漢捉兵,即知揚州可得。王師利涉,果如所量。」
羅睺曰:「若得與公周旋,勝負未可知也。」
頃之,拜上儀同三司。先是,陳將羊翔來降,伐陳之役,使為嚮導,位至上開府儀同三司,班在羅睺上。韓擒虎於朝堂戲之曰:「不知機變,乃立在羊翔之下,能無愧乎!」
羅睺曰:「昔在江南,久承令問,謂公天下節士;今日所言,殊非所望。」
擒虎有愧色。
帝之責陳君臣也,陳叔文獨欣然有得色。既而復上表自陳:「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異常例!」
帝雖嫌其不忠,而欲懷柔江表,乃授叔文開府儀同三司,拜宜州刺史。
初,陳散騎常侍韋鼎聘於周,遇帝而異之,謂帝曰:「公當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於公。」
及至德之初,鼎為大府卿,盡賣田宅,大匠卿毛彪問其故,鼎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
及陳平,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鼎,睿之孫也。
壬戌,詔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民,澡身浴德,家家自修,人人克念。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專行。禁衛九重之餘,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世路既夷,群方無事,武力之子,俱可學經;民間甲仗,悉皆除毀。頒告天下,鹹悉此意。」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謂為《御授平陳七策》。帝弗省,曰:「公欲發揚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載家傳。」
弼位望隆重,兄弟並封郡公,為刺史、列將,家之珍玩,不可勝計,婢妾曳羅綺者數百,時人榮之。其後突厥來朝,上謂之曰:「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對曰:「聞之。」
上命左右引突厥詣韓擒虎前曰:「此是執得陳國天子者。」
擒虎厲色顧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視。
左衛將軍龐晃等短高熲於上,上怒,皆黜之,親禮逾密。因謂熲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
初,熲父賓為獨孤信僚佐,賜姓獨孤氏,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
樂安公元諧,性豪俠,有氣調。少與上同學,甚相愛,及即位,累歷顯仕。諧好排詆,不能取媚左右。與上柱國王誼善,誼誅,上稍疏忌之。或告諧與從父弟上開府儀同三司滂、臨澤侯田鸞、上儀同三司祁緒等謀反,下有司案驗,奏:「諧謀令祁緒勒黨項兵斷巴、蜀。又,諧嘗與滂同謁上,諧私謂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賊也。』因令滂望氣,滂曰:『彼雲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輩有福德雲。』」上大怒,諧、滂、鸞、緒並伏誅。
閏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右僕射。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
朝野皆請封禪,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幹上帝,非朕攸聞。而今以後,言及封禪,宜即禁絕。」
左衛大將軍廣平王雄,貴寵特盛,與高熲、虞慶則、蘇威稱為四貴。雄寬容下士,朝野傾屬,上惡其得眾,陰忌之,不欲其典兵馬;八月,壬戌,以雄為司空,實奪之權。雄既無職務,乃杜門不通賓客。
帝踐祚之初,柱國沛公鄭譯請修正雅樂,詔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博士何妥等議之,積年不決。譯言:「古樂十二律,旋相為宮,各用七聲,世莫能通。」
譯因龜茲人蘇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為十二均、八十四調,以校太樂所奏,例皆乖越。譯又於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宣示朝廷。與邳公世子蘇夔議累黍定律。
時人以音律久無通者,非譯、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悅學,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恥宿儒反不逮譯等,常欲沮壞其事,乃立議,非十二律旋相為宮及七調,競為異議,各立朋黨;或欲令各造樂,待成,擇其善者而從之。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帝張樂試之,先白帝去:「黃鐘像人君之德。」
及奏黃鐘之調,帝曰:「滔滔和雅,甚與我心會。」
妥因奏止用黃鐘一宮,不假餘律。帝悅,從之。
時又有樂工萬寶常,妙達鍾律。譯等為黃鐘調成,奏之,帝召問寶常,寶常曰:「此亡國之音也。」
帝不悅。寶常請以水尺為律,以調樂器,上從之。寶常造諸樂器,其聲率下鄭譯調二律,損益樂器,不可勝紀。其聲雅淡,不為時人所好,太常善聲者多排毀之。蘇夔尤忌寶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樂者皆附之而短寶常,寶常樂竟為威所抑,寢不行。
及平陳,獲宋、齊舊樂器,並江左樂工,帝令廷奏之,歎曰:「此華夏正聲也。」
乃調五音為五夏、二舞、登歌、房內等十四調,賓祭用之。仍詔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時天下既壹,異代器物,皆集樂府。牛弘奏:「中國舊音多在江左。前克荊州得梁樂,今平蔣州又得陳樂。史傳相承以為合古,請加修緝以備雅樂。其後魏之樂及後周所用,雜有邊裔之聲,皆不可用,請悉停之。」
冬,十二月,詔弘與許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世基參定雅樂。世基,荔之子也。
己巳,以黃州總管周法尚為永州總管,安集嶺南,給黃州兵三千五百人為帳內,陳桂州刺史錢季卿等皆詣法尚降。定州刺史呂子廓,據山洞,不受命,法尚擊斬之。
以駕部侍郎狄道辛公義為岷州刺史。岷州俗畏疫,一人病疫,闔家避之,病者多死。公義命皆輿置己之聽事,暑月,病人或至數百,廳廓皆滿。公義設榻,晝夜處其間,以秩祿具醫藥,身自省問。病者既愈,乃召其親戚諭之曰:「死生有命,豈能相染!若相染者,吾死久矣。」
皆慚謝而去。其後人有病者,爭就使君,其家親戚固留養之,始相慈愛,風俗遂變。後遷并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露坐,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遣鹹盡,方還聽事受領新訟。事皆立決;若有未盡,必須禁者,公義即宿聽事,終不還邠。或諫曰:「公事有程,使君何自苦!」
公義曰:「刺史無德,不能使民無訟,豈可禁人在獄而安寢於家乎!」
罪人聞之,鹹自款服。後有訟者,鄉閭父老遽曉之曰:「此小事,何忍勤勞使君!」
訟者多兩讓而止。
開皇十年庚戌,公元五九零年
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昭,廣之子也。
二月,上幸晉陽,命高熲居守。夏,四月,辛酉,至自晉陽。
成安文子李德林,恃其才望,論議好勝,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無功,十年不徙級。德林數與蘇威異議,高熲常助威,奏德林狠戾,上多從威議。上賜德林莊店,使自擇之,德林請逆人高阿那肱衛國縣市店,上許之。及幸晉陽,店人訴稱高氏強奪民田,於內造店賃之。蘇威因奏德林誣罔。妄奏自入,司農卿李圓通等復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戶,請計日追贓。」
上自是益惡之。虞慶則等奉使關東巡省,還,皆奏稱「鄉正專理辭訟,黨與愛憎,公行貨賄,不便於民。」
上令廢之。德林曰:「茲事臣本以為不可,然置來始爾,復即停廢,政令不一,朝成暮毀,深非帝王設法之義。臣望陛下自今群臣於律令輒欲改張,即以軍法從事;不然者,紛紜未已。」
上遂發怒,大詬云:「爾欲以我為王莽邪!」
先是,德林稱父為太尉咨議以取贈官,給事黃門侍郎猗氏陳茂等密奏:「德林父終於校書,妄稱咨議。」
上甚銜之。至是,上因數之曰:「公為內史,典朕機密,比不可豫計議者,以公不弘耳,寧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今當以一州相遣耳。」
因出為湖州刺史。德林拜謝曰:「臣不敢復望內史令,請但預散參。」
上不許,遷懷州刺史而卒。
李圓通,本上微時家奴,有器干;及為隋公,以圓通及陳茂為參佐,由是信任之。梁國之廢也,上以梁太府卿柳莊為給事黃門侍郎。莊有識度,博學,善辭令,明習典故,雅達政事,上及高熲、蘇威皆重之。與陳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譖之於上,上稍疏之,出為饒州刺史。
上性猜忌,不悅學,既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恆令左右覘視內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贓污,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每於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即命斬之。尚書左僕射高熲、治書侍御史柳彧等諫,以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決罰之地。」
上不納。熲等乃盡詣朝堂請罪,上顧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
帝問其狀,元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百,故多死。」
上不懌,乃令殿內去杖,欲有決罰,各付所由。後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上言:「上寵高熲過甚。」
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內無杖,遂以馬鞭捶殺之,自是殿內復置杖。未幾,怒甚,又於殿廷殺人;兵部侍郎馮基固諫,上不從,竟於殿廷殺之。上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群臣之不諫者。
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六月,辛酉,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為內史令。
冬,十一月,辛丑,上祀南郊。
江表自東晉已來,刑法疏緩,世族陵駕寒門;平陳之後,牧民者盡更變之。蘇威復作《五教》,使民無長幼悉誦之,士民嗟怨。民間復訛言隋欲徙之入關,遠近驚駭。於是婺州汪文進、越州高智慧、蘇州沈玄懀皆舉兵反,自稱天子。署置百官。樂安蔡道人、蔣山李凌、饒州吳世華、溫州沈孝徹、泉州王國慶、杭州楊寶英、交州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攻陷州縣。陳之故境,大抵皆反。大者有眾數萬,小者數千,共相影響。執縣令,或抽其腸,或臠其肉食之,曰:「更能使儂誦《五教》邪!」
詔以楊素為行軍總管以討之。
素將濟江,使始興麥鐵杖戴束稿,夜,浮渡江覘賊,還而復往,為賊所擒,遣兵仗三十人防之。鐵杖取賊刀,亂斬防者,殺之皆盡,割其鼻,懷之以歸。素大奇之,奏授儀同三司。
素帥舟師自楊子津入,擊賊帥硃莫問於京口,破之。進擊晉陵賊帥顧世興、無錫賊帥葉略,皆平之。沈玄懀敗走,素追擒之。高智慧據浙江東岸為營,周亙百餘里,船艦被江;素擊之。子總管南陽來護兒言於素曰:「吳人輕銳,利在舟楫,必死之賊,難與爭鋒,公宜嚴陳以待之,勿與接刃。請假奇兵數千潛渡江,掩破其壁。使退無所歸,進不得戰,此韓信破趙之策也。」
素從之。護兒以輕舸數百直登江岸,襲破其營,因縱火,煙焰張天。賊顧火而懼,素因縱兵奮擊,大破之,賊遂潰。智慧逃入海,素躡之至海曲,召行軍記室封德彝計事,德彝墜水,人救,獲免,易衣見素,竟不自言。素後知之,問其故,曰:「私事也,所以不白。」
素嗟異之。德彝名倫,以字行,隆之之孫也。汪文進以蔡道人為司空,守樂安,素進討,悉平之。
素遣總管史萬歲帥眾二千,自婺州別道逾嶺越海,攻破溪洞,不可勝數。前後七百餘戰,轉斗千餘里,寂無聲問者十旬,遠近皆以萬歲為沒。萬歲置書竹筒中,浮之於水,汲者得之,言於素。素上其事,上嗟歎,賜萬歲家錢十萬。
素又破沈孝徹於溫州,步道向天台,指臨海,逐捕遺逸,前後百餘戰,高智慧走保閩、越。上以素久勞於外,令馳傳入朝。素以餘賊未殄,恐為後患,復請行,遂乘傳至會稽。王國慶自以海路艱阻,非北人所習,不設備;素泛海奄至,國慶遑遽棄州走。餘黨散入海島,或守溪洞,素分遣諸將,水陸追捕。密令人說國慶,使斬送智慧以自贖;國慶乃執送智慧,斬於泉州,餘黨悉降。江南大定。
素班師,上遣左領軍將軍獨孤陀至浚儀迎勞;比到京師,問者日至。拜素子玄獎為儀同三司,賞賜甚厚。陀,信之子也。
楊素用兵多權略,馭眾嚴整,每將臨敵,輒求人過失而斬之,多者百餘人,少不下十數,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對陳,先令一二百人赴敵,陷陳則已,如不能陷而還者,無問多少,悉斬之;又令二三百人復進,還如向法。將士股慄,有必死之心,由是戰無不勝,稱為名將。素時貴幸,言無不從,其從素行者,微功必錄,至他將雖有大功,多為文吏所譴卻,故素雖殘忍,士亦以此願從焉。
以并州總管晉王廣為揚州總管,鎮江都,復以秦王俊為并州總管。
番禺夷王仲宣反,嶺南首領多應多,引兵圍廣州。韋洸中流矢卒,詔以其副慕容三藏檢校廣州道行軍事。又詔給事郎裴矩巡撫嶺南,矩至南康,得兵數千人。仲宣遣別將周師舉圍東衡州,矩與大將軍鹿願擊斬之,進至南海。
高涼洗夫人遣其孫馮暄將兵救廣州,暄與賊將陳佛智素善,逗留不進;夫人知之,大怒,遣使執暄,系州獄,更遣孫盎出討佛智,斬之。進會鹿願於南海,與慕容三藏合擊仲宣,仲宣眾潰,廣州獲全。洗氏親被甲,乘介馬,張錦傘,引彀騎衛,從裴矩巡撫二十餘州。蒼梧首領陳坦等皆來謁見,矩承製署為刺史、縣令,使還統其部落,嶺表遂定。
矩覆命,上謂高熲、楊素曰:「韋洸將二萬兵不能早度嶺,朕每患其兵少。裴矩以三千弊卒徑至南海,有臣若此,朕亦何憂!」
以矩為民部侍郎。拜馮盎高州刺史,追贈馮寶廣州總管、譙國公。冊洗氏為譙國夫人,開譙國夫人幕府,置長史以下官屬,官給印章,聽發部落六州兵馬,若有機急,便宜行事。仍敕以夫人誠效之故,特赦暄逗留之罪,拜羅州刺史。皇后賜夫人首飾及宴服一襲,夫人並盛於金篋,並梁、陳賜物,各藏一庫,每歲時大會,陳之於庭,以示子孫,曰:「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忠順之心。今賜物具存,此其報也。汝曹皆念之,盡赤心於天子!」
番州總管趙訥貪虐,諸俚、獠多亡叛。夫人遣長史張融上封事,論安撫之宜,並言訥罪,不可以招懷遠人。上遣推訥,得其贓賄,竟致於法;敕委夫人招慰亡叛。夫人親載詔書,自稱使者,歷十餘州,宣述上意,諭諸俚、獠,所至皆降。上嘉之,賜夫人臨振縣為湯沐邑,贈馮僕崖州總管、平原公。
開皇十一年辛亥,公元五九一年
春,正月,皇太子妃元氏薨。
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入貢。吐谷渾可汗誇呂聞陳亡,大懼,遁逃保險,不敢為寇。誇呂卒,子世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表稱籓,並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上謂無素曰:「若依來請,它國聞之,必當相效,何以拒之!朕情存安養,各令遂性,豈可聚斂子女以實後宮乎!」
竟不許。
平鄉令劉曠有異政,以義理曉諭,訟者皆引咎而去,獄中草滿,庭可張羅;遷臨穎令。高熲薦曠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上召見,勞勉之,顧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為勸!」
丙子,優詔擢為莒州刺史。
辛巳晦,日有食之。
初,帝微時,與滕穆王瓚不協。帝為周相,以瓚為大宗伯,瓚恐為家禍,陰欲圖帝,帝隱之。瓚妃,周高祖妹順陽公主也,與獨孤後素不平,陰為咒詛;帝命出之,瓚不可。秋,八月,壬申,瓚從帝幸栗園,暴薨,時人疑其遇鴆。乙亥,帝至自栗園。
沛達公鄭譯卒。
分類:古籍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