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梁紀·梁紀八: 著雍涒灘戎申,一年。 高祖武皇帝八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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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梁紀·梁紀八

資治通鑒

梁紀·梁紀八

著雍涒灘戎申,一年。

高祖武皇帝八

大通二年戊申,公元五二八年

春,正月,癸亥,魏以北海王顥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相州刺史。

魏北道行台楊津守定州城,居鮮於修禮、杜洛周之間,迭來攻圍;津蓄薪糧,治器械,隨機拒擊,賊不能克。津潛使人以鐵券說賊黨,賊黨有應津者,遺津書曰:「賊所以圍城,正為取北人耳。城中北人,宜盡殺之,不然,必為患。」

津悉收北人內子城中而不殺,眾無不感其仁。

及葛榮代修禮統眾,使人說津,許以為司徒;津斬其使,固守三年。杜洛周圍之,魏不能救。津遣其子遁突圍出,詣柔然頭兵可汗求救。遁日夜泣請,頭兵遣其從祖吐豆發帥精騎一萬南出。前鋒至廣昌,賊塞隘口,柔然遂還。乙丑,津長史李裔引賊入,執津,欲烹之,既而捨之。瀛州刺史元寧以城降洛周。

乙丑,魏潘嬪生女,胡太后詐言皇子。丙寅,大赦,改元武泰。

蕭寶寅圍馮翊,未下;長孫稚軍至恆農,行台左丞楊侃謂稚曰:「昔魏武與韓遂、馬超據潼關相拒,遂、超之才,非魏武敵也,然而勝負久不決者,扼其險要故也。今賊守禦已固,雖魏武復生,無以施其智勇。不如北取蒲阪,渡河而西,入其腹心,置兵死地,則華州之圍不戰自解,潼關之守必內顧而走。支節既解,長安可坐取也。若愚計可取,願為明公前驅。」

稚曰:「子之計則善矣;然今薛修義圍河東,薛鳳賢據安邑,宗正珍孫守虞阪不得進,如何可往?」侃曰:「珍孫行陳一夫,因緣為將,可為人使,安能使人!河東治在蒲反,西逼河漘,封疆多在郡東。修義驅帥士民西圍郡城,其父母妻子皆留舊村,一旦聞官軍來至,皆有內顧之心,必望風自潰矣。」

稚乃使其子子彥與侃帥騎兵自恆農北渡,據石錐壁,侃聲言:「今且停此以待步兵,且觀民情向背。命送降名者各自還村,俟台軍舉三烽,當亦舉烽相應;其無應烽者,乃賊黨也,當進擊屠之,以所獲賞軍。」

於是村民轉相告語,雖實未降者亦詐舉烽,一宿之間,火光遍數百里。賊圍城者不測其故,各自散歸;修義亦逃還,與鳳賢俱請降。丙子,稚克潼關,遂入河東。

會有詔廢鹽池稅,稚上表以為:「鹽池天產之貨,密邇京畿,唯應寶而守之,均贍以理。今四方多虞,府藏罄竭,冀、定擾攘,常謂之絹不復可收,唯仰府庫,有出無入。略論鹽稅,一年之中,准絹而言,不減三十萬匹,乃是移冀、定二州置於畿甸。今若廢之,事同再失。臣前仰違嚴旨,而先討關賊,逕解河東者,非緩長安而急薄阪,一失鹽池,三軍乏食。天助大魏,茲計不爽。昔高祖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與物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況今國用不足,租征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奪人私財,事不獲已。臣輒符同監將、尉,還帥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蕭寶寅遣其將侯終德擊毛遐。會郭子恢等屢為魏軍所敗,終德因其勢挫,還軍襲寶寅;至白門,寶寅始覺,丁丑,與終德戰,敗,攜其妻南陽公主及其少子帥麾下百餘騎自後門出,奔萬俟丑奴。丑奴以寶寅為太傅。

二月,魏以長孫稚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尚書僕射、西道行台。

群盜李洪攻燒鞏西闕口以東,南結諸蠻;魏都督李神軌、武衛將軍費穆討之。穆敗洪於闕口南,遂平之。

葛榮擊杜洛周,殺之,並其眾。

魏靈太后再臨朝以來,嬖倖用事,政事縱弛,威恩不立,盜賊蜂起,封疆日蹙。魏肅宗年浸長,太后自以所為不謹,恐左右聞之於帝,凡帝所愛信者,太后輒以事去之,務為壅蔽,不使帝知外事。通直散騎常侍昌黎谷士恢有寵於帝,使領左右;太后屢諷之,欲用為州,士恢懷寵,不願出外,太后乃誣以罪而殺之。有蜜多道人,能胡語,帝常置左右,太后使人殺之於城南,而詐懸賞購賊。由是母子之間嫌隙日深。

是時,車騎將軍、儀同三司、並、肆、汾、廣、恆、雲六州討虜大都督爾硃榮兵勢強盛,魏朝憚之。高歡、段榮、尉景、蔡俊先在杜洛周黨中,欲圖洛周,不果,逃奔葛榮,又亡歸爾硃榮。劉貴先在爾硃榮所,屢薦歡於榮,榮見其憔悴,未之奇也。歡從榮之馬廄,廄有悍馬,榮命歡剪之,歡不加羈絆而剪之,竟不蹄嚙;起,謂榮曰:「御惡人亦猶是矣。」

榮奇其言,坐歡於床下,屏左右,訪以時事。歡曰:「聞公有馬十二谷,色別為群,畜此竟何用也?」榮曰:「但言爾意!」

歡曰:「今天子闇弱,太后淫亂,嬖孽擅命,朝政不行。以明公雄武,乘時奮發,討鄭儼、徐紇之罪以清帝側,霸業可舉鞭而成,此賀六渾之意也。」

榮大悅。語自日中至夜半乃出,自是每參軍謀。

并州刺史元天穆,孤之五世孫也,與榮善,榮兄事之。榮常與天穆及帳下都督賀拔岳密謀,欲舉兵入洛,內誅嬖倖,外清群盜,二人皆勸成之。

榮上書,以「山東群盜方熾,冀、定覆沒,官軍屢敗,請遣精騎三千東援相州。」

太后疑之,報以「念生梟戮,寶寅就擒,丑奴請降,關、隴已定。費穆大破群蠻,絳蜀漸平。又,北海王顥帥眾二萬出鎮相州,不須出兵。」

榮復上書,以為:「賊勢雖衰,官軍屢敗,人情危怯,恐實難用。若不更思方略,無以萬全。臣愚以為蠕蠕主阿那瑰荷國厚恩,未應忘報,宜遣發兵東趣下口以躡其背,北海之事嚴加警備以當其前。臣麾下雖少,輒盡力命。自井陘以北,滏口以西,分據險要,攻其肘腋。葛榮雖並洛周,威恩未著,人類差異,形勢可分。」

遂勒兵,召集義勇,北捍馬邑,東塞井陘。徐紇說太后以鐵券間榮左右,榮聞而恨之。

魏肅宗亦惡儼、紇等,逼於太后,不能去。密詔榮舉兵內向,欲以脅太后。榮以高歡為前鋒,行至上黨,帝復以私詔止之。儼、紇恐禍及己,陰與太后謀鴆帝。癸丑,帝暴殂。甲寅,太后立皇女為帝,大赦。既而下詔稱:「潘充華本實生女,故臨洮王寶暉世子釗,體自高祖,宜膺大寶。百官文武加二階,宿衛加三階。」

乙卯,釗即位。釗始生三歲,太后欲久專政,故貪其幼而立之。

爾硃榮聞之,大怒,謂元天穆曰:「主上晏駕,春秋十九,海內猶謂之幼君;況今奉未言之兒以臨天下,欲求治安,其可得乎!吾欲帥鐵騎赴哀山陵,剪除奸佞,更立長君,何如?」天穆曰:「此伊、霍復見於今矣!」

乃抗表稱:「大行皇帝背棄萬方,海內咸稱鴆毒致禍。豈有天子不豫,初不召醫,貴戚大臣皆不侍側,安得不使遠近怪愕!又以皇女為儲兩,虛行赦宥。上欺天地,下惑朝野。已乃選君於孩提之中,實使奸豎專朝,隳亂綱紀,此何異掩目捕雀,塞耳盜鍾!今群盜沸騰,鄰敵窺窬,而欲以未言之兒鎮安天下,不亦難乎!願聽臣赴闕,參預大議,問侍臣帝崩之由,訪禁衛不知之狀,以徐、鄭之徒付之司敗,雪同天之恥,謝遠近之怨,然後更擇宗親以承寶祚。」

榮從弟世隆,時為直閣,太后遣詣晉陽慰諭榮;榮欲留之,世隆曰:「朝廷疑兄,故遣世隆來,今留世隆,使朝廷得預為之備,非計也。」

乃遣之。

三月,癸未,葛榮陷魏滄州,執刺史薛慶之,居民死者什八九。

乙酉,魏葬孝明皇帝於定陵,廟號肅宗。

爾硃榮與元天穆議,以彭城武宣王有忠勳,其子長樂王子攸,素有令望,欲立之。又遣從子天光及親信奚毅、倉頭王相入洛,與爾硃世隆密議。天光見子攸,具論榮心,子攸許之。天光等還晉陽,榮猶疑之,乃以銅為顯祖諸子孫各鑄像,唯長樂王像成。榮乃起兵發晉陽,世隆逃出,會榮於上黨。靈太后聞之,甚懼,悉召王公等入議,宗室大臣皆疾太后所為,莫肯致言。徐紇獨曰:「爾硃榮小胡,敢稱兵向闕,文武宿衛足以制之。但守險要以逸待勞,彼懸軍千里,士馬疲弊,破之必矣。」

太后以為然,以黃門侍郎李神軌為大都督,帥眾拒之,別將鄭季明、鄭先護將兵守河橋,武衛將軍費穆屯小平津。先護,儼之從祖兄弟也。

榮至河內,復遣王相密至洛,迎長樂王子攸。夏,四月,丙申,子攸與兄彭城王劭、弟霸城公子正潛自高渚渡河,丁酉,會榮於河陽,將士咸稱萬歲。戊戌,濟河,子攸即帝位,以勳為無上王,子正為始平王;以榮為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將軍、尚書令、領軍將軍、領左右,封太原王。

鄭先護素與敬宗善,聞帝即位,與鄭季明開城納之。李神軌至河橋,聞北中不守,即遁還;費穆棄眾先降於榮。徐紇矯詔夜開殿門,取驊騮廄御馬十匹,東奔兗州,鄭儼亦走還鄉里。太后盡召肅宗後宮,皆令出家,太后亦自落髮。榮召百官迎車駕,己亥,百官奉璽綬,備法駕,迎敬宗於河橋。庚子,榮遣騎執太后及幼主,送至河陰。太后對榮多所陳說,榮拂衣而起,沉太后及幼主於河。

費穆密說榮曰:「公士馬不出萬人,今長驅向洛,前無橫陳,既無戰勝之威,群情素不厭服。以京師之眾,百官之盛,知公虛實,有輕侮之心。若不大行誅罰,更樹親黨,恐公還北之日,未度太行而內變作矣。」

榮心然之,謂所親慕容紹宗曰:「洛中人士繁盛,驕侈成俗,不加芟剪,終難制馭。吾欲因百官出迎,悉誅之,何如?」紹宗曰:「太后荒淫失道,嬖倖弄權,淆亂四海,故明公興義兵以清朝廷。今無故殲夷多士,不分忠佞,恐大失天下之望,非長策也。」

榮不聽,乃請帝循河西至淘渚,引百官於行宮西北,雲欲祭天。百官既集,列胡騎圍之,責以天下喪亂,肅宗暴崩,皆由朝臣貪虐,不能匡弼。因縱兵殺之,自丞相高陽王雍、司空元欽、儀同三司義陽王略以下,死者二千餘人。前黃門郎王遵業兄弟居父喪,其母,敬宗之從母也,相帥出迎,俱死。遵業,慧龍之孫也,俊爽涉學,時人惜其才而譏其躁。有朝士百餘人後至,榮復以胡騎圍之,令曰:「有能為禪文者免死。」

侍御史趙元則出應募,遂使為之。榮又令其軍士言:「元氏既滅,爾硃氏興。」

皆稱萬歲。榮又遣數十人拔刀向行宮,帝與無上王劭、始平王子正俱出帳外。榮先遣并州人郭羅剎、西部高車叱列殺鬼侍帝側,詐言防衛,抱帝入帳,餘人即殺劭及子正,又遣數十人遷帝於河橋,置之幕下。

帝憂憤無計,使人諭旨於榮曰:「帝王迭興,盛衰無常。今四方瓦解,將軍奮袂而起,所向無前,此乃天意,非人力也。我本相投,志在全生,豈敢妄希天位!將軍見逼,以至於此。若天命有歸,將軍宜時正尊號;若推而不居,存魏社稷,亦當更擇親賢而輔之。」

時都督高歡勸榮稱帝,左右多同之,榮疑未決。賀拔岳進曰:「將軍首舉義兵,志除奸逆,大勳未立,遽有此謀,正可速禍,未見其福。」

榮乃自鑄金為像,凡四鑄,不成。功曹參軍燕郡劉靈助善卜筮,榮信之,靈助言天時人事未可。榮曰:「若我不吉,當迎天穆立之。」

靈助曰:「天穆亦不吉,唯長樂王有天命耳。」

榮亦精神恍惚,不自支持。久而方寤,深自愧悔曰:「過誤若是,唯當以死謝朝廷。」

賀拔岳請殺高歡以謝天下,左右皆曰:「歡雖復愚疏,言不思難,今四方多事,須藉武將,請捨之,收其後效。」

榮乃止。夜四更,復迎帝還榮,榮望馬首叩頭請死。

榮所從胡騎殺朝士既多,不敢入洛城,即欲向北為遷都之計。榮狐疑甚久,武衛將軍汎禮固諫。辛丑,榮奉帝入城。帝御太極殿,下詔大赦,改元建義。從太原王將士,普加五階,在京文官二階,武官三階,百姓復租役三年。時百官蕩盡,存者皆竄匿不出,唯散騎常侍山偉一人拜赦於闕下。洛中士民草草,人懷異慮,或雲榮欲縱兵大掠,或雲欲遷都晉陽。富者棄宅,貧者襁負,率皆逃竄,什不存一二,直衛空虛,官守曠廢。榮乃上書,稱:「大兵交際,難可齊壹,諸王朝貴,橫死者眾,臣今粉軀不足塞咎,乞追贈亡者,微申私責。無上王請追尊為無上皇帝,自餘死於河陰者,諸王贈三司,三品贈令、僕,五品贈刺史,七品已下及白民贈郡、鎮;死者無後聽繼,即授封爵。又遣使者循城勞問。」

詔從之。於是朝士稍出,人心粗安。封無上王之子韶為彭城王。

榮猶執遷都之議,帝亦不能違。都官尚書元諶爭之,以為不可,榮怒曰:「何關君事,而固執也!且河陰之役,君應知之。」

諶曰:「天下事當與天下論之,奈何以河陰之酷而恐元諶!諶,國之宗室,位居常伯,生既無益,死復何損!正使今日碎首流腸,亦無所懼!」

榮大怒,欲抵諶罪,爾硃世隆固諫,乃止。見者莫不震悚,諶顏色自若。後數日,帝與榮登高,見宮闕壯麗,列樹成行,乃歎曰:「臣昨愚闇,有北遷之意,今見皇居之盛,熟思元尚書言,深不可奪。」

由是罷遷都之議。諶,謐之兄也。

癸卯,以江陽王繼為太師,北海王顥為太傅;光祿大夫李延寔為太保,賜爵濮陽王;并州刺史元天穆為太尉,賜爵上黨王;前侍中楊椿為司徒;車騎大將軍穆紹為司空,領尚書令,進爵頓丘王;雍州刺史長孫稚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賜爵馮翊王;殿中尚書元諶為尚書右僕射,賜爵魏郡王;金紫光祿大夫廣陵王恭加儀同三司;其餘起家暴貴者,不可勝數。延寔,沖之子也,以帝舅故得超拜。

徐紇弟獻伯為北海太守,季產為青州長史,紇使人告之,皆將家屬逃去,與紇俱奔泰山。鄭儼與從兄滎陽太守仲明謀據郡起兵,為部下所殺。

丁未,詔內外解嚴。

魏郢州刺史元顯達請降,詔郢州刺史元樹迎之,夏侯夔亦自楚城往會之,遂留鎮焉。改魏郢州為北司州,以夔為刺史,兼督司州。夔進攻毛城,逼新蔡;豫州刺史夏侯亶圍南頓,攻陳項;魏行台源子恭拒之。

庚戌,魏賜爾硃榮子義羅爵梁郡王。

柔然頭兵可汗數入貢於魏,魏詔頭兵贊拜不名,上書不稱臣。

魏汝南王悅及東道行台臨淮王彧聞河陰之亂,皆來奔。先是,魏人降者皆稱魏官為偽,彧表啟獨稱魏臨淮王;上亦體其雅素,不之責。魏北海王顥將之相州,至汲郡,聞葛榮南侵及爾硃榮縱暴,陰為自安之計,盤桓不進;以其舅殷州刺史范遵行相州事,代前刺史李神守鄴。行台甄密知顥有異志,相帥廢遵,復推李神攝州事,遣兵迎顥,且察其變。顥聞之,帥左右來奔。密,琛之從父弟也。北青州刺史元世俊、南荊州刺史李志皆舉州來降。

五月,丁巳朔,魏加爾硃榮北道大行台。以尚書右僕射元羅為東道大使,光祿勳元欣副之,巡方黜陟,先行後聞。欣,羽之子也。

爾硃榮入見魏主於明光殿,重謝河橋之事,誓言無復貳心。帝自起止之,因復為榮誓,言無疑心。榮喜,因求酒飲之,熟醉;帝欲誅之,左右苦諫,乃止,即以床輿向中常侍省。榮夜半方寤,遂達旦不眠,自此不復禁中宿矣。

榮女先為肅宗嬪,榮欲敬宗立以為後,帝疑未決,給事黃門侍郎祖瑩曰:「昔文公在秦,懷嬴入侍;事有反經合義,陛下獨何疑焉!」

帝遂從之,榮意甚悅。榮舉止輕脫,喜馳射,每入朝見,更無所為,唯戲上下馬;於西林園宴射,恆請皇后出觀,並召王公、妃主共在一堂。每見天子射中,輒自起舞叫,將相卿士悉皆盤旋,乃至妃主亦不免隨之舉袂。及酒酣耳熱,必自匡坐唱虜歌;日暮罷歸,與左右連手蹋地唱《回波樂》而出。性甚嚴暴,喜慍無恆,刀槊弓矢,不離於手,每有瞋嫌,即行擊射,左右恆有死憂。嘗見沙彌重騎一馬,榮即令相觸,力窮不復能動,遂使旁人以頭相擊,死而後已。

辛酉,榮還晉陽,帝餞之於邙陰。榮令元天穆入洛陽,加天穆侍中、錄尚書事、京畿大都督兼領軍將軍,以行台郎中桑干硃瑞為黃門侍郎兼中書舍人,朝廷要官,悉用其腹心為之。

丙寅,魏主詔:「孝昌以來,凡有冤抑無訴者,悉集華林東門,當親理之。」

時承喪亂之後,倉廩虛竭,始詔「入粟八千石者賜爵散侯,白民輸五百石者賜出身,沙門授本州統及郡縣維那。」

爾硃榮之趣洛也,遣其都督樊子鵠取唐州,唐州刺史崔元珍、行台酈惲拒守不從。乙亥,子鵠拔平陽,斬元珍及惲。元珍,挺之從父弟也。

將軍曹義宗圍魏荊州,堰水灌城,不沒者數板。時魏方多難,不能救,城中糧盡,刺史王羆煮粥,與將士均分食之。每出戰,不擐甲冑,仰天大呼曰:「荊州城,孝文皇帝所置,天若不祐國家,令箭中王羆額;不爾,王羆必當破賊!」

彌歷三年,前後搏戰甚眾,亦不被傷。癸未,魏以中軍將軍費穆都督南征諸軍事,將兵救之。

魏臨淮王彧聞魏主定位,乃以母老求還,辭情懇至。上惜其才而不能違,六月,丁亥,遣彧還。魏以彧為侍中、驃騎大將軍,加儀同三司。

魏員外散騎常侍高乾,祐之從子也,與弟敖曹、季式皆喜輕俠,與魏主有舊。爾硃榮之向洛也,逃奔齊州,聞河陰之亂,遂集流民起兵於河、濟之間,受葛榮官爵,頻破州軍。魏主使元欣諭旨,乾等乃降。以乾為給事黃門侍郎兼武衛將軍,敖曹為通直散騎侍郎。榮以乾兄弟前為叛亂,不應復居近要,魏主乃聽解官歸鄉里。敖曹復行抄掠,榮誘執之,與薛修義同拘於晉陽。敖曹名昂,以字行。

葛榮軍乏食,遣其僕射任褒將軍南掠至沁水。魏以元天穆為大都督東北道諸軍事,帥宗正珍孫等討之。前幽州平北府主簿河間邢杲帥河北流民十萬餘戶反於青州之北海,自稱漢王,改元天統。戊申,魏以征東將軍李叔仁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帥眾討之。辛亥,魏主詔曰:「朕當親御六戎,掃靜燕、代。」

以大將軍爾硃榮為左軍,上黨王穆為前國,司徒楊椿為右軍,司空穆紹為後軍。葛榮退屯相州之北。秋,七月,乙丑,魏加爾硃榮柱國大將軍、錄尚書事。

壬子,魏光州民劉舉聚眾反於濮陽,自稱皇武大將軍。

是月,萬俟丑奴自稱天子,置百官。會波斯國獻師子於魏,丑奴留之,改元神獸。

魏泰山太守羊侃,以其祖規嘗為宋高祖祭酒從事,常有南歸之志。徐紇往依之,因勸侃起兵,侃從之。兗州刺史羊敦,侃之從兄也,密知之,據州拒侃。八月,侃引兵襲敦,弗克,築十餘城守之,且遣使來降;詔廣晉縣侯泰山羊鴉仁等將兵應接。魏以侃為驃騎大將軍、泰山公、兗州刺史,侃斬其使者不受。

將軍王弁侵魏徐州,蕃郡民續靈珍擁眾萬人攻蕃城以應梁;魏徐州刺史楊昱擊靈珍,斬之,弁引還。

甲辰,魏大都督宗正珍孫擊舉於濮陽,滅之。

葛榮引兵圍鄴,眾號百萬,遊兵已過汲郡,所至殘掠,爾硃榮啟求討之。九月,爾硃榮召從子肆州刺史天光留鎮晉陽,曰:「我身不得至處,非汝無以稱我心。」

自帥精騎七千,馬皆有副,倍道兼行。東出滏口,以侯景為前驅。葛榮為盜日久,橫行河北,爾硃榮眾寡非敵,議者謂無取勝之理。葛榮聞之,喜見於色,令其眾曰:「此易與耳,諸人俱辦長繩,至則縛取。」

自鄴以北,列陳數十里,箕張而進。爾硃榮潛軍山谷,為奇兵,分督將已上三人為一處,處有數百騎,令所在揚塵鼓噪,使賊不測多少。又以人馬逼戰,刀不如棒,勒軍士繼袖棒一枚,置於馬側,至戰時慮廢騰逐,不聽斬級,以棒棒之而已。分命壯勇所向衝突,號令嚴明,戰士同奮。爾硃榮身自陷陳,出於賊後,表裡合擊,大破之。於陳擒葛榮,餘眾悉降。以賊徒既眾,若即分割,恐其疑懼,或更結聚,乃下令各從所樂,親屬相隨,任所居止。於是群情大喜,登即四散,數十萬眾一朝散盡。待出百里之外,乃始分道押領,隨便安置,鹹得其宜。擢其渠帥,量才授任,新附者鹹安,時人服其處分機速。以檻車送葛榮赴洛,冀、定、滄、瀛、殷五州皆平。時上黨王天穆軍於朝歌之南,穆紹、楊椿猶未發,而葛榮已滅,乃皆罷兵。

初,宇文肱從鮮於修禮攻定州,戰死於唐河。其子泰在修禮軍中,修禮死,從葛榮;葛榮敗,爾硃榮愛泰之才,以為統軍。

乙亥,魏大赦,改元永遠。

辛巳,以爾硃榮為大丞相、都督河北畿外諸軍事,榮子平昌公文殊、昌樂公文暢並進爵為王,以楊椿為太保,城陽王徽為司徒。

冬,十月,丁亥,葛榮至洛,魏主御閶闔門引見,斬於都市。

帝以魏北海王顥為魏王,遣東宮直閤將軍陳慶之將兵送之還北。丙申,魏以太原王世子爾硃菩提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丁酉,以長樂等七郡各萬戶,通前十萬戶,為太原王榮國;戊戌,又加榮太師;皆賞擒葛榮之功也。

壬子,魏江陽武烈王繼卒。

魏使征虜將軍韓子熙招諭邢杲,杲詐降而復反。李叔仁擊杲於濰水,失利而還。

魏費穆奄至荊州,曹義宗軍敗,為魏所擒,荊州之圍始解。

元顥取魏銍城而據之。

魏行台尚書左僕射於暉等兵數十萬,擊羊侃於瑕丘,徐紇恐事不濟,說侃請乞師於梁,侃信之,紇遂來奔。暉等圍侃十餘重,機中矢盡,南軍不進。十一月,癸亥夜,侃潰圍出,且戰且行,一日一夜乃出魏境,至渣口,眾尚萬餘人,馬二千匹。士卒皆竟夜悲歌,侃乃謝曰:「卿等懷土,理不能見隨,幸適去留,於此為別。」

各拜辭而去。魏復取泰山。暉,勁之子也。

戊寅,魏以上黨王天穆為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世襲并州刺史。

十二月,庚子,魏詔於暉還師討邢杲。

葛榮餘黨韓樓復據幽州反,北邊被其患。爾硃榮以撫軍將軍賀拔勝為大都督,鎮中山;樓畏勝威名,不敢南出。

分類:古籍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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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周紀一周紀·周紀二周紀·周紀三周紀·周紀四周紀·周紀五秦紀·秦紀一秦紀·秦紀二秦紀·秦紀三漢紀·漢紀一漢紀·漢紀二漢紀·漢紀三漢紀·漢紀四漢紀·漢紀五漢紀·漢紀六漢紀·漢紀七漢紀·漢紀八漢紀·漢紀九漢紀·漢紀十漢紀·漢紀十一漢紀·漢紀十二漢紀·漢紀十三漢紀·漢紀十四漢紀·漢紀十五漢紀·漢紀十六漢紀·漢紀十七漢紀·漢紀十八漢紀·漢紀十九漢紀·漢紀二十漢紀·漢紀二十一漢紀·漢紀二十二漢紀·漢紀二十三漢紀·漢紀二十四漢紀·漢紀二十五漢紀·漢紀二十六漢紀·漢紀二十七漢紀·漢紀二十八漢紀·漢紀二十九漢紀·漢紀三十漢紀·漢紀三十一漢紀·漢紀三十二漢紀·漢紀三十三漢紀·漢紀三十四漢紀·漢紀三十五漢紀·漢紀三十六漢紀·漢紀三十七漢紀·漢紀三十八漢紀·漢紀三十九漢紀·漢紀四十漢紀·漢紀四十一漢紀·漢紀四十二漢紀·漢紀四十三漢紀·漢紀四十四漢紀·漢紀四十五漢紀·漢紀四十六漢紀·漢紀四十七漢紀·漢紀四十八漢紀·漢紀四十九漢紀·漢紀五十漢紀·漢紀五十一漢紀·漢紀五十二漢紀·漢紀五十三漢紀·漢紀五十四漢紀·漢紀五十五漢紀·漢紀五十六漢紀·漢紀五十七漢紀·漢紀五十八漢紀·漢紀五十九漢紀·漢紀六十魏紀·魏紀一魏紀·魏紀二魏紀·魏紀三魏紀·魏紀四魏紀·魏紀五魏紀·魏紀六魏紀·魏紀七魏紀·魏紀八魏紀·魏紀九魏紀·魏紀十晉紀·晉紀一晉紀·晉紀二晉紀·晉紀三晉紀·晉紀四晉紀·晉紀五晉紀·晉紀六晉紀·晉紀七晉紀·晉紀八晉紀·晉紀九晉紀·晉紀十晉紀·晉紀十一晉紀·晉紀十二晉紀·晉紀十三晉紀·晉紀十四晉紀·晉紀十五晉紀·晉紀十六晉紀·晉紀十七晉紀·晉紀十八晉紀·晉紀十九晉紀·晉紀二十晉紀·晉紀二十一晉紀·晉紀二十二晉紀·晉紀二十三晉紀·晉紀二十四晉紀·晉紀二十五晉紀·晉紀二十六晉紀·晉紀二十七晉紀·晉紀二十八晉紀·晉紀二十九晉紀·晉紀三十晉紀·晉紀三十一晉紀·晉紀三十二晉紀·晉紀三十三晉紀·晉紀三十四晉紀·晉紀三十五晉紀·晉紀三十六晉紀·晉紀三十七晉紀·晉紀三十八晉紀·晉紀三十九晉紀·晉紀四十宋紀·宋紀一宋紀·宋紀二宋紀·宋紀三宋紀·宋紀四宋紀·宋紀五宋紀·宋紀六宋紀·宋紀七宋紀·宋紀八宋紀·宋紀九宋紀·宋紀十宋紀·宋紀十一宋紀·宋紀十二宋紀·宋紀十三宋紀·宋紀十四宋紀·宋紀十五宋紀·宋紀十六齊紀·齊紀一齊紀·齊紀二齊紀·齊紀三齊紀·齊紀四齊紀·齊紀五齊紀·齊紀六齊紀·齊紀七齊紀·齊紀八齊紀·齊紀九齊紀·齊紀十梁紀·梁紀一梁紀·梁紀二梁紀·梁紀三梁紀·梁紀四梁紀·梁紀五梁紀·梁紀六梁紀·梁紀七梁紀·梁紀八梁紀·梁紀九梁紀·梁紀十梁紀·梁紀十一梁紀·梁紀十二梁紀·梁紀十三梁紀·梁紀十四梁紀·梁紀十五梁紀·梁紀十六梁紀·梁紀十七梁紀·梁紀十八梁紀·梁紀十九梁紀·梁紀二十梁紀·梁紀二十一梁紀·梁紀二十二陳紀·陳紀一陳紀·陳紀二陳紀·陳紀三陳紀·陳紀四陳紀·陳紀五陳紀·陳紀六陳紀·陳紀七陳紀·陳紀八陳紀·陳紀九陳紀·陳紀十隋紀·隋紀一隋紀·隋紀二隋紀·隋紀三隋紀·隋紀四隋紀·隋紀五隋紀·隋紀六隋紀·隋紀七隋紀·隋紀八唐紀·唐紀一唐紀·唐紀二唐紀·唐紀三唐紀·唐紀四唐紀·唐紀五唐紀·唐紀六唐紀·唐紀七唐紀·唐紀八唐紀·唐紀九唐紀·唐紀十唐紀·唐紀十一唐紀·唐紀十二唐紀·唐紀十三唐紀·唐紀十四唐紀·唐紀十五唐紀·唐紀十六唐紀·唐紀十七唐紀·唐紀十八唐紀·唐紀十九唐紀·唐紀二十唐紀·唐紀二十一唐紀·唐紀二十二唐紀·唐紀二十三唐紀·唐紀二十四唐紀·唐紀二十五唐紀·唐紀二十六唐紀·唐紀二十七唐紀·唐紀二十八唐紀·唐紀二十九唐紀·唐紀三十唐紀·唐紀三十一唐紀·唐紀三十二唐紀·唐紀三十三唐紀·唐紀三十四唐紀·唐紀三十五唐紀·唐紀三十六唐紀·唐紀三十七唐紀·唐紀三十八唐紀·唐紀三十九唐紀·唐紀四十唐紀·唐紀四十一唐紀·唐紀四十二唐紀·唐紀四十三唐紀·唐紀四十四唐紀·唐紀四十五唐紀·唐紀四十六唐紀·唐紀四十七唐紀·唐紀四十八唐紀·唐紀四十九唐紀·唐紀五十唐紀·唐紀五十一唐紀·唐紀五十二唐紀·唐紀五十三唐紀·唐紀五十四唐紀·唐紀五十五唐紀·唐紀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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