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唐紀·唐紀二十八
起著雍敦牂,盡旃蒙赤奮若,凡八年。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
開元六年戊午,公元七一八年
春,正月,辛丑,突厥毘伽可汗來請和;許之。
廣州吏民為宋璟立遺愛碑。璟上言:「臣在州無它異跡,今以臣光寵,成彼謅諛;欲革此風,望自臣始,請敕下禁止。」
上從之。於是它州皆不敢立。
辛酉,敕禁惡錢,重二銖四分以上乃得行。斂人間惡錢熔之,更鑄如式錢。於是京城紛然,賣買殆絕。宋璟、蘇頲請出太府錢二萬緡置南北方,以平價買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及聽兩京百官豫假俸錢,庶使良錢流布人間;從之。
二月,戊子,移蔚州橫野軍於山北,屯兵三萬,為九姓之援;以拔曳固都督頡質略、同羅都督毘伽末啜、都督比言、回紇都督夷健頡利發、僕固都督曳勒歌等各出騎兵為前、後、左、右軍討擊大使,皆受天兵軍節度。有所討捕,量宜追集;無事各歸部落營生,仍常加存撫。
三月,乙巳,征嵩山處士盧鴻入見,拜諫議大夫;鴻固辭。天兵軍使張嘉貞入朝,有告其在軍奢僭及贓賄者,按驗無狀;上欲反坐告者,嘉貞奏曰:「今若罪之,恐塞言路,使天下之事無由上達,願特赦之。」
其人遂得減死。上由是以嘉貞為忠,有大用之意。
有薦山人范知璿文學者,並獻其所為文,宋璟判之曰:「觀其《良宰論》,頗涉佞諛。山人當極言讜議,豈宜偷合苟容!文章若高,自宜從選舉求試,不可別奏。」
夏,四月,戊子,河南參軍鄭銑、硃陽丞郭仙舟投匭獻詩,敕曰:「觀其文理,乃崇道法;至於時用,不切事情。宜各從所好。」
並罷官,度為道士。
五月,辛亥,以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順國公,充金方道經略大使。
契丹王李失活卒,癸巳,以其弟娑固代之。
秋,八月,頒鄉飲酒禮於州縣,令每歲十二月行之。
唐初,州縣官俸,皆令富戶掌錢,出息以給之;息至倍稱,多破產者。秘書少監崔沔上言,請計州縣官所得俸,於百姓常賦之外,微有所加以給之。從之。
冬,十一月,辛卯,車駕至西京。
戊辰,吐蕃奉表請和,乞舅甥親署誓文,及令彼此宰相皆著名於其上。
宋璟奏:「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並有才略文詞,但性多異端,好是非改變;若全引進,則咎悔必至,若長棄捐,則才用可惜,請除渝、硤二州剌史。」
又奏:「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初用之時,實允僉議;當事之後,頗非稱積,請復以為左散騎常侍,以李朝隱代之。陸象先閒於政體,寬不容非,請以為河南尹。」
從之。
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春,二月,俱密王那羅延、康王烏勒伽、安王篤薩波提皆上表言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敕太府及府縣出粟十萬石糶之,以斂人間惡錢,送少府銷毀。
三月,乙卯,以左武衛大將軍、檢校內外閒廄使、苑內營田使王毛仲行太僕卿。毛仲嚴察有干力,萬騎功臣、閒廄官吏皆憚之,苑內所收常豐溢。上以為能,故有寵。雖有外第,常居閒廄側內宅,上或時不見,則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楊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
渤海王大祚榮卒;丙辰,命其子武藝襲位。
夏,四月,壬午,開府儀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駙馬都尉守一請用竇孝諶例,築墳高五丈一尺;上許之。宋璟、蘇頲固爭,以為:「准令,一品墳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竇太尉墳,議者頗譏其高大,當時無人極言其失,豈可今日復踵而為之!昔太宗嫁女,資送過於長公主。魏征進諫,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賞之。豈若韋庶人崇其父墳,號曰酆陵,以自速其禍乎!夫以後父之尊,欲高大其墳,何足為難!而臣等再三進言者,蓋欲成中宮之美耳。況今日所為,當傳無窮,永以為法,可不慎乎!」
上悅曰:「朕每欲正身率下,況於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難言,卿能固守典禮,以成朕美,垂法將來,誠所望也。」
賜璟、頲帛四百匹。
五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變,徹樂減膳,命中書、門下察系囚,賑饑乏,勸農功。辛卯,宋璟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隱,此誠蒼生之福。然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親君子,遠小人,絕女謁,除讒慝,所謂修德也。君子恥言浮於行,苟推至誠以行之,不必數下制書也。」
六月,戊辰,吐蕃復遣使請上親署誓文;上不許,曰:「昔歲誓約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秋,閏七月,右補闕盧履冰上言:「禮,父在為母服週年,則天皇后改服齊衰三年,請復其舊。」
上下其議。左散騎常侍褚無量以履冰議為是;諸人爭論,連年不決。八月,辛卯,敕自今五服並依《喪服傳》文,然士大夫議論猶不息,行之各從其意。無量歎曰:「聖人豈不知母恩之厚乎?厭降之禮,所以明尊卑、異戎狄也。俗情膚淺,不知聖人之心,一紊其制,誰能正之!」
九月,甲寅,徙宋王憲為寧王。上嘗從復道中見衛士食畢,棄餘食於竇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言。憲從容諫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惡棄食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
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幾至濫刑。」
遽釋衛士。是日,上宴飲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以賜憲。
冬,十月,辛卯,上幸驪山溫湯;癸卯,還宮。
壬子,冊拜突騎施蘇祿為忠順可汗。
十一月,壬申,契丹王李娑固與公主入朝。
上以岐山令王仁琛,籓邸故吏,墨敕令與五品官。宋璟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歷,非無公道。仁琛向緣舊恩,已獲優改,今若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後族,須杜輿言。乞下吏部檢勘,苟無負犯,於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
從之。
選人宋元超於吏部自言侍中璟之叔父,冀得優假。璟聞之,牒吏部云:「元超,璟之三從叔,常在洛城,不多參見。既不敢緣尊輒隱,又不願以私害公。向者無言,自依大例,既有聲聽,事須矯枉;請放。」
寧王憲奏選人薛嗣先請授微官,事下中書、門下。璟奏:「嗣先兩選齋郎,雖非灼然應留,以懿親之故,固應微假官資。在景龍中,常有墨敕處分,謂之斜封。自大明臨御,茲事杜絕,行一賞,命一官,必是緣功與才,皆歷中書、門下。至公之道,唯聖能行。嗣先幸預姻戚,不為屈法,許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
從之。
先是,朝集使往往繼貨入京師,及春將還,多遷官;宋璟奏一切勒還,以革其弊。
是歲,置劍南節度使,領益、彭等二十五州。
開元八年庚申,公元七二零年
春,正月,丙辰,左散騎常侍褚無量卒。辛酉,命右散騎常侍元行沖整比群書。
侍中宋璟疾負罪而妄訴不已者,悉付御史台治之。謂中丞李謹度曰:「服不更訴者出之,尚訴未已者且系。」
由是人多怨者。會天旱有魃,優人作魃狀戲於上前,問魃:「何為出?」對曰:「奉相公處分。」
又問:「何故?」魃曰:「負冤者三百餘人,相公悉以系獄抑之,故魃不得不出。」
上心以為然。時璟與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蘇頲建議嚴禁惡錢,江、淮間惡錢尤甚,璟以監察御史蕭隱之充使括惡錢。隱之嚴急煩擾,怨嗟盈路,上於是貶隱之官。辛巳,罷璟為開府儀同三司,頲為禮部尚書。以京兆尹源乾曜為黃門侍郎,并州長史張嘉貞為中書侍郎,並同平章事。於是弛錢禁,惡錢復行矣。
二月,戊戌,皇子敏卒,追立為懷王,謚曰哀。
壬子,敕以役莫重於軍府,一為衛士,六十乃免,宜促其歲限,使百姓更迭為之。
夏,四月,丙午,遣使賜烏長王、骨咄王、俱位王冊命。三國皆在大食之西,大食慾誘之叛唐,三國不從,故褒之。
五月,辛酉,復置十道按察使。
丁卯,以源乾曜為侍中,張嘉貞為中書令。
乾曜上言:「形要之家多任京官,使俊乂之士沉廢於外。臣三子皆在京,請出其二人。」
上從之。因下制稱乾曜之公,命文武官效之,於是出者百餘人。
張嘉貞吏事強敏,而剛躁自用。中書舍人苗延嗣、呂太一、考功員外郎員嘉靜、殿中侍御史崔訓皆嘉貞所引進,常與之議政事。四人頗招權,時人語曰:「令公四俊,苗、呂、崔、員。」
六月,瀍、穀漲溢,漂溺幾二千人。
突厥降戶僕固都督勺磨及夾跌部落散居受降城側,朔方大使王晙言其陰引突厥,謀陷軍城,密奏請誅之。誘勺磨等宴於受降城,伏兵悉殺之,河曲降戶殆盡。拔曳固、同羅諸部在大同、橫野軍之側者,聞之皆忷懼。秋,并州長史、天兵節度大使張說引二十騎,持節即其部落慰撫之,因宿其帳下。副使李憲以虜情難信,馳書止之。說復書曰:「吾肉非黃羊,必不畏食;血非野馬,必不畏刺。士見危致命,此吾效死之秋也。」
拔曳固、同羅由是遂安。
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長春宮;壬午,畋於下邽。
上禁約諸王,不使與群臣交結。光祿少卿駙馬都尉裴虛己與岐王范游宴,仍私挾讖緯;戊子,流虛己於新州,離其公主。萬年尉劉庭琦、太祝張諤數與范飲酒賦詩,貶庭琦雅州司戶,諤山茌丞。然待范如故,謂左右曰:「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托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
上嘗不豫,薛王業妃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覺,賓杖死,恂貶錦州刺史。業與妃惶懼待罪,上降階執業手曰:「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
即與之宴飲,仍慰諭妃,令復位。
十一月,乙卯,上還京師。
辛未,突厥寇甘、涼等州,敗河西節度使楊敬述,掠契苾部落而去。先是,朔方大總管王晙奏請西發拔悉密,東方奚、契丹,期以今秋掩毘伽牙帳於稽落水上;毘伽聞之,大懼。暾欲谷曰:「不足畏也。拔悉密在北庭,與奚、契丹相去絕遠,勢不相及;朔方兵計亦不能來此。必若能來,俟其垂至,徙牙帳北行三日,唐兵食盡自去矣。且拔悉密輕而好利,得王晙之約,必喜而先至。晙與張嘉貞不相悅,奏請多不相應,必不敢出兵。晙兵不出,拔悉密獨至,擊而取之,勢甚易耳。」
既而拔悉密果發兵逼突厥牙帳,而朔方及奚、契丹兵不至,拔悉密懼,引退。毘伽欲擊之,暾欲谷曰:「此屬去家千里,將死戰,未可擊也。不如以兵躡之。」
去北庭二百里,暾欲谷分兵間道先圍北庭,因縱兵擊拔悉密,大破之。拔悉密眾潰走,趨北庭,不得入,盡為突厥所虜。
暾欲谷引兵還,出赤亭,掠涼州羊馬,楊敬述遣裨將盧公利、判官元澄將兵邀擊之。暾欲谷謂其眾曰:「吾乘勝而來,敬述出兵,破之必矣。」
公利等至刪丹,與暾欲谷遇,唐兵大敗,公利,澄脫身走。毘伽由是大振,盡有默啜之眾。
契丹牙官可突干驍勇得眾心,李娑固猜畏,欲去之。是歲,可突干舉兵擊娑固,娑固敗奔營州。營州都督許欽澹遣安東都護薛泰帥驍勇五百與奚王李大酺奉娑固以討之,戰敗,娑固、李大酺皆為可突干所殺,生擒薛泰,營州震恐。許欽澹移軍入渝關,可突干立娑固從父弟郁干為主,遣使請罪。上赦可突干之罪,以郁干為松漠都督,以李大酺之弟魯蘇為饒樂都督。
開元九年辛酉,公元七二一年
春,正月,制削楊敬述官爵,以白衣檢校涼州都督,仍充諸使。
丙辰,改蒲州為河中府,置中都官僚,一准京兆、河南。
丙寅,上幸驪山溫湯;乙亥,還宮。
監察御史宇文融上言:「天下戶口逃移,巧偽甚眾,請加檢括。」
融,弼之玄孫也,源乾曜素愛其才,贊成之。二月,乙酉,敕有司議招集流移、按詰巧偽之法以聞。
丙戌,突厥毘伽復使來求和。上賜書,諭以「曩昔國家與突厥和親,華、夷安逸,甲兵休息;國家買突厥羊馬,突厥受國家繒帛,彼此豐給。自數十年來,不復如舊,正由默啜無信,口和心叛,數出盜兵,寇抄邊鄙,人怨神怒,隕身喪元,吉凶之驗,皆可汗所見。今復蹈前跡,掩襲甘、涼,隨遣使人,更來求好。國家如天之覆,如海之容,但取來情,不追往咎。可汗果有誠心,則共保遐福;不然,無煩使者徒爾往來。若其侵邊,亦有以待。可汗其審圖之!」
丁亥,制:「州縣逃亡戶口聽百日自首,或於所在附籍,或牒歸故鄉,各從所欲。過期不首,即加檢括,謫徙邊州;公私敢容庇者抵罪。」
以宇文融充使,括逃移戶口及籍外田,所獲巧偽甚眾。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融奏置勸農判官十人,並攝御史,分行天下。其新附客戶,免六年賦調。使者競為刻急,州縣承風勞擾,百姓苦之。陽翟尉皇甫憬上疏言其狀;上方任融,貶憬盈川尉。州縣希旨,務於獲多,虛張其數,或以實戶為客,凡得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
蘭池州胡康待賓誘諸降戶同反,夏,四月,攻陷六胡州,有眾七萬,進逼夏州。命朔方總管王晙、隴右節度使郭知運共討之。
戊戌,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剌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一人,視其政善惡,為舉者賞罰。」
以太僕卿王毛仲為朔方道防禦討擊大使,使與王晙及天兵軍節度大使張說相知討康待賓。
六月,己卯,罷中都,復為蒲州。
蒲州刺史陸象先政尚寬簡,吏民有罪,多曉諭遣之。州錄事言於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撻,何以示威!」
象先曰:「人情不遠,此屬豈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撻以示威,當從汝始!」
錄事慚而退。像先嘗謂人曰:「天下本無事,但庸人擾之耳。苟清其源,何憂不治!」
秋,七月,己酉,王晙大破康待賓,生擒之,殺叛胡萬五千人。辛酉,集四夷酋長,腰斬康待賓於西市。先是,叛胡潛與黨項通謀,攻銀城、連谷,據其倉庾,張說將步騎萬人出合河關掩擊,大破之。追至駱駝堰,黨項乃更與胡戰,胡眾潰,西走入鐵建山。說安集黨項,使復其居業。討擊使阿史那獻以黨項翻覆,請並誅之,說曰:「王者之師,當伐叛柔服,豈可殺已降邪!」
因奏置麟州,以鎮撫黨項餘眾。
九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康待賓之反也,詔郭知運與王晙相知討之;晙上言,朔方兵自有餘力,請敕知運還本軍。未報,知運已至,由是與晙不協。晙所招降者,知運復縱兵擊之;虜以晙為賣己,由是復叛。上以不能遂定群胡,丙午,貶晙為梓州刺史。
丁未,梁文獻公姚崇薨,遺令:「佛以清淨慈悲為本,而愚者寫經造像,冀以求福。昔周、齊分據天下,周則毀經像而修甲兵,齊則崇塔廟而馳刑政,一朝合戰,齊滅周興。近者諸武、諸韋,造寺度人,不可勝紀,無救族誅。汝曹勿效兒女子終身不寤,追薦冥福。道士見僧獲利,效其所為,尤不可延之於家。當永為後法!」
癸亥,以張說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冬,十月,河西、隴右節度大使郭知運卒。知運與同縣右衛副率王君B134,皆以驍勇善騎射著名西陲,為虜所憚,時人謂之王、郭。B134遂自知運麾下代為河西、隴右節度使,判涼州都督。
十一月,丙辰,國子祭酒元行衝上《群書四錄》,凡書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卷。
庚午,赦天下。
十二月,乙酉,上幸驪山溫湯;壬辰,還宮。
是歲,諸王為都督、刺史者,悉召還京師。
新作蒲津橋,熔鐵為牛以系緪。
安州別駕劉子玄卒。子玄即知幾也,避上嫌名,以字行。著作郎吳兢撰《則天實錄》,言宋璟張說使證魏元忠事。說修史見之,知兢所為,謬曰:「劉五殊不相借。」
兢起對曰:「此乃兢所為,史草具在,不可使明公枉怨死者。」
同僚皆失色。其後說陰祈兢改數字,兢終不許,曰:「若徇公請,則此史不為直筆,何以取信於後!」
太史上言,《麟德歷》浸疏,日食屢不效。上命僧一行更造新歷,率府兵曹梁令瓚造黃道游儀以測候七政。
置朔方節度使,領單于都護府,夏、鹽等六州,定遠、豐安二軍,三受降城。
開元十年壬戌,公元七二二年
春,正月,丁巳,上行幸東都,以刑部尚書王志愔為西京留守。癸亥,命有司收公廨錢,以稅錢充百官俸。
乙丑,收職田。畝率給倉粟二鬥。
二月,戊寅,上至東都。
夏,四月,己亥,以張說兼知朔方軍節度使。
五月,伊、汝水溢,漂溺數千家。
閏月,壬申,張說如朔方巡邊。
己丑,以餘姚縣主女慕容氏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
六月,丁巳,博州河決,命按察使蕭嵩等治之。嵩,梁明帝之孫之。
己巳,制增太廟為九室,遷中宗主還太廟。
秋,八月,癸卯,武強令裴景仙,坐贓五千匹,事覺,亡命。上怒,命集眾斬之。大理卿李朝隱奏景仙贓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義大功,載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獨存,今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遠。其辭略曰:「十代宥賢,功實宜錄;一門絕祀,情或可哀。」
制令杖殺。朝隱又奏曰:「生殺之柄,人主得專;輕重有條,臣下當守。今若乞取得罪,便處斬刑;後有枉法當科,欲加何辟?所以為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曲矜仙命。」
又曰:「若寂勳都棄,仙罪特加,則叔向之賢,何足稱者;若敖之鬼,不其餒而!」
上乃許之。杖景仙一百,流嶺南惡處。
安南賊帥梅叔焉等攻圍州縣,遣驃騎將軍兼內侍楊思勖討之。思勖募群蠻子弟,得兵十餘萬,襲擊,大破之,斬叔焉,積屍為京觀而還。
初,上之誅韋氏也,王皇后頗預密謀,及即位數年,色衰愛弛。武惠妃有寵,陰懷傾奪之志。後心不平,時對上有不遜語。上愈不悅,密與秘書監姜皎謀以後無子廢之,皎洩其言。嗣滕王嶠,後之妹夫也,奏之。上怒,張嘉貞希旨構成其罪,云:「皎妄談休咎。」
甲戌,杖皎六十,流欽州,弟吏部侍郎晦貶春州司馬;親黨坐流、死者數人,皎卒於道。
己亥,敕:「宗室、外戚、駙馬,非至親毋得往還;其卜相占候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
己卯夜,左領軍兵曹權楚璧與其黨李齊損等作亂,立楚璧兄子梁山為光帝,詐稱襄王之子,擁左屯營兵數百人入宮城,求留守王志愔,不獲。比曉,屯營兵自潰;斬楚璧等,傳首東都。志愔驚怖而薨。楚璧,懷恩之侄;齊損,迥秀之子也。壬午,遣河南尹王怡如京師,按問宣慰。
癸未,吐蕃圍小勃律王沒謹忙,謹忙求救於北庭節度使張嵩曰:「勃律,唐之西門,勃律亡則西域皆為吐蕃矣。」
嵩乃遣疏勒副使張思禮將蕃、漢步騎四千人救之,晝夜倍道,與謹忙合擊吐蕃,大破之,斬獲數萬。自是累歲吐蕃不敢犯邊。
王怡漢權楚璧獄,連逮甚眾,久之不決;上乃以開府儀同三司宋璟為西京留守。璟至,止誅同謀數人,餘皆奏原之。
康待賓餘黨康願子反,自稱可汗;張說發兵追討擒之,其黨悉平。徙河曲六州殘胡五萬餘口於許、汝、唐、鄧、仙、豫等州,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
先是,緣邊戍兵常六十餘萬,說以時無強寇,奏罷二十餘萬使還農。上以為疑,說曰:「臣久在疆場,具知其情,將帥苟以自衛及役使營私而已。若禦敵制勝,不必多相冗卒以妨農務。陛下若以為疑,臣請以闔門百口保之。」
上乃從之。
初,諸衛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張說建議,請召募壯士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制,逋逃者必爭出應募;上從之。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更番上下。兵農之分,從此始矣。
冬,十月,癸丑,復以乾元殿為明堂。
甲寅,上幸壽安興泰宮,獵於上宜川;庚申,還宮。
上欲耀兵北邊,丁卯,以秦州都督張守潔等為諸衛將軍。
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實封三百戶。
前廣州都督裴胄先下獄,上與宰相議其罪。張嘉貞請杖之,張說曰:「臣聞刑不上大夫,為其近於君,且所以養廉恥也。故士可殺不可辱。臣向巡北邊,聞杖姜皎於朝堂。皎官登三品,亦有微功,有罪應死則死,應流則流,奈何輕加笞辱,以皁隸待之!姜皎事往,不可復追,胄先據狀當流,豈可復蹈前失!」
上深然之。嘉貞不悅,退謂說曰:「何論事之深也!」
說曰:「宰相,時來則為之。若國之大臣皆可笞辱,但恐行及吾輩。吾此言非為胄先,乃為天下士君子也。」
嘉貞無以應。
十二月,庚子,以十姓可汗阿史那懷道女為交河公主,嫁突騎施可汗蘇祿。
上將幸晉陽,因還長安。張說言於上曰:「汾陰睢上有漢家后土祠,其禮久廢;陛下宜因巡幸修之,為農祈谷。」
上從之。
上女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後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
上遽止之。
開元十一年癸亥,公元七二三年
春,正月,己巳,車駕自東都北巡;庚辰,至潞州,給復五年;辛卯,至并州,置北都,以并州為太原府,刺史為尹;二月,戊申,還至晉州。張說與張嘉貞不平,會嘉貞弟金吾將軍嘉祐贓發,說勸嘉貞素服待罪於外。己酉,左遷嘉貞幽州刺史。
壬子,祭后土於汾陰。乙卯,貶平遙令王同慶為贛尉,坐廣為儲偫,煩擾百姓也。
癸亥,以張說兼中書令。
己巳,罷天兵、大武等軍,以大同軍為太原以北節度使,領太原、遼、石、嵐、汾、代、忻、朔、蔚、雲十州。
三月,庚午,車駕至京師。
夏,四月,甲子,以吏部尚書王晙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五月,己丑,以王晙兼朔方軍節度大使,巡河西、隴右、河東、河北諸軍。
上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秘書監徐堅、太常博士會稽賀知章、監察御史鼓城趙冬曦等,或修書,或侍講,以張說為修書使以總之,有司供給優厚。中書舍人洛陽陸堅以為此屬無益於國,徒為糜費,欲悉奏罷之。張說曰:「自古帝王於國家無事之時,莫不崇宮室,廣聲色。今天子獨延禮文儒,發揮典籍,所益者大,所損者微。陸子之言,何不達也!」
上聞之,重說而薄堅。
秋,八月,癸卯,敕:「前令檢括逃人,慮成煩擾。天下大同,宜各從所樂,令所在州縣安集,遂其生業。」
戊申,尊宣皇帝廟號獻祖,光皇帝廟號懿祖,祔於太廟九室。
先是,吐谷渾畏吐蕃之強,附之者數年,九月,壬申,帥眾詣沙州降,河西節度使張敬忠撫納之。
冬,十月,丁酉,上幸驪山,作溫泉宮;甲寅,還宮。
十一月,禮儀使張說等奏,以高祖配昊天上帝,罷三祖並配之禮。戊寅,上祀南郊,赦天下。
戊子,命尚書左丞蕭嵩與京兆、蒲、同、岐、華州長官選府兵及白丁一十二萬,謂之「長從宿衛」,一年兩番,州縣毋得雜役使。
十二月,甲午,上幸鳳泉湯;戊申,還宮。
庚申,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王晙坐黨引疏族,貶蘄州刺史。
是歲,張說奏改政事堂曰中書門下,列五房於其後,分掌庶政。
初,監察御史濮陽杜暹因按事至突騎施,突騎施饋之金,暹固辭。左右曰:「君寄身異域,不宜逆其情。」
乃受之,埋於幕下,出境,移牒令取之。虜大驚,度磧追之,不及。及安西都護闕,或薦暹往使安西,人服其清慎。時暹自給事中居母憂。
開元十二年甲子,公元七二四年
春,三月,甲子,起暹為安西副大都護、磧西節度等使。
神龍初,追復澤王上金官爵,求得庶子義珣於嶺南,紹其故封。許王素節之子瓘,利其爵邑,與弟璆謀,使人告義珣非上金子,妄冒襲封,復流嶺南,以璆繼上金後為嗣澤王。至是,玉真公主表義珣實上金子,為瓘兄弟所擯。夏,四月,庚子,復立義珣為嗣澤王,削璆爵,貶瓘鄂州別駕。壬寅,敕宗室旁繼為嗣王者並令歸宗。
壬子,命太史監南宮說等於河南、北平地測日晷及極星,夏至日中立八尺之表,同時候之。陽城晷長一尺四寸八分弱,夜視北極出地高三十四度十分度之四;浚儀岳台晷長一尺五寸微強,極高三十四度八分;南至朗州晷長七寸七分,極高二十九度半;北至蔚州,晷長二尺二寸九分,極高四十度。南北相距三千六百八十八里九十步,晷差一尺五寸三分,極差十度半。又南至交州,晷出表南三寸三分;八月,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粲然,皆古所未名,大率去南極二十度以上皆見。
五月,丁亥,停諸道按察使。
六月,壬辰,制聽逃戶自首,辟所在閒田,隨宜收稅,毋得差科征役,租庸一皆蠲免。仍以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為勸農使,巡行州縣,與吏民議定賦役。
上以山東旱,命選台閣名臣以補刺史;壬午,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長安崔沔、禮部侍郎、知制誥韓休等五人出為刺史。丘,同皎之從父兄子;休,大敏之孫也。
初,張說引崔沔為中書侍郎;故事,承宣制皆出宰相,侍郎署位而已。沔曰:「設官分職,上下相維,各申所見,事乃無失。侍郎,令之貳也,豈得拱默而已!」
由是遇事多所異同,說不悅,故因是出之。
秋,七月,突厥可汗遣其臣哥解頡利發來求婚。
奚州蠻覃行璋反。以監門衛大將軍楊思勖為黔中道招討使,將兵擊之。癸亥,思勖生擒行璋,斬首三萬級而歸。加思勖輔國大將軍,俸祿、防閣皆依品給。赦行璋,以為洵水府別駕。
姜皎既得罪,王皇后愈憂畏不安,然待下有恩,故無隨而譖之者,上猶豫不決者累歲。後兄太子少保守一,以後無子,使僧明悟為後祭南北斗,剖霹靂木,書天地字及上名,合而佩之,祝曰:「佩此有子,當如則天皇后。」
事覺,己卯,廢為庶人,移別室安置;貶守一潭州別駕,中路賜死。戶都尚書張嘉貞坐與守一交通,貶台州刺史。
八月,丙申,突厥哥解頡利發還其國;以其使者輕,禮數不備,未許婚。
己亥,以宇文融為御史中丞。融乘驛周流天下,事無大小,諸州先牒上勸農使,後申中書;省司亦待融指摠,然後處決。時上將大攘四夷,急於用度,州縣畏融,多張虛數,凡得客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歲終,增緡錢數百萬,悉進入宮;由是有寵。議者多言煩憂,不利百姓,上令集百寮於尚書省議之。公卿已下,畏融恩勢,皆不敢立異,惟戶部侍郎楊瑒抗議,以為:「括客免稅,不利居人。征籍外田稅,使百姓困弊,所得不補所失。」
未幾,瑒為華州刺史。
壬寅,以開府儀同三司宋璟為西京留守。
冬,十月,丁酉,謝<風日>王特勒遣使入奏,稱「去年五月,金城公主遣使詣個失密國,雲欲走歸汝。個失密王從臣國王借兵,共拒吐蕃。王遣臣入取進止。」
上以為然,賜帛遣之。
廢後王氏卒,後宮思慕後不已,上亦悔之。
十一月,庚午,上幸東都;戊寅,至東都。
辛巳,司徒申王摠薨,贈謚惠莊太子。
群臣屢上表請封禪,閏月,丁卯,制以明年十一月十日有事於泰山。時張說首建封禪之議,而源乾曜不欲為之,由是與說不平。
是歲,契丹王李郁干卒,弟吐乾襲位。
開元十三年乙丑,公元七二五年
春,二月,庚申,以御史中丞宇文融兼戶部侍郎。制以所得客戶稅錢均充所在常平倉本;又委使司與州縣議作勸農社,使貧富相恤,耕耘以時。
乙亥,更命長從宿衛之士曰「擴騎」,分隸十二衛,總十二萬人為六番。
上自選諸司長官有聲望者大理卿源光裕、尚書左丞楊承令、兵部侍郎寇泚等十一人為刺史,命宰相、諸王及諸司長官、台郎、御史餞於洛濱,供張甚盛。賜以御膳,太常具樂,內坊歌妓;上自書十韻詩,命將軍高力士賜之。光裕,乾曜之從孫也。
三月,甲午,太子嗣謙更名鴻;徙郯王嗣直為慶王,更名潭;陝王嗣升為忠王,更名浚;鄂王嗣真為棣王,更名洽;鄂王嗣初更名涓;鄄王嗣玄為榮王,更名滉。又立子涺為光王,濰為儀王,沄為穎王,澤為永王,清為壽王,洄為延王,沐為盛王,溢為濟王。
丙申,御史大夫程行湛奏:「周朝酷吏來俊臣等二十三人,情狀尤重,子孫請皆禁錮;傅遊藝等四人差輕,子孫不聽近任。」
從之。
汾州刺史楊承令不欲外補,意怏怏,自言:「吾出守有由。」
上聞之,怒,壬寅,貶睦州別駕。
張說草封禪儀獻之。夏,四月,丙辰,上與中書門下及禮官、學士宴於集仙殿。上曰:「仙者憑虛之論,朕所不取。賢者濟理之具,朕今與卿曹合宴,宜更名曰集賢殿。」
其書院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以張說知院事,右散騎常侍徐堅副之。上欲以說為大學士,說固辭而止。
說以大駕東巡,恐突厥乘間入寇,議加兵守邊,召兵部郎中裴光庭謀之。光庭曰:「封禪者,告成功也。今將升中於天,而戎狄是懼,非所以昭盛德也。」
說曰:「然則若之何?」光庭曰:「四夷之中,突厥為大,比屢求和親,而朝遷羈縻,未決許也。今遣一使,征其大臣從封泰山,彼必欣然承命;突厥來,則戎狄君長無不皆來。可以偃旗臥鼓,高枕有餘矣。」
說曰「善!說所不及。」
即奏行之。光庭,行儉之子也。
上遣中書直省袁振攝鴻臚卿,諭旨於突厥,小殺與闕特勒、暾欲谷環坐帳中,置酒,謂振曰:「吐蕃,狗種;奚、契丹,本突厥奴也;皆得尚主。突厥前後求婚獨不許,何也?且吾亦知入蕃公主皆非天子女,今豈問真偽!但屢請不獲,愧見諸蕃耳。」
振許為之奏請。小殺乃使其大臣阿史德頡利發入貢,因扈從東巡。
五月,庚寅,妖賊劉定高帥眾夜犯通洛門;悉捕斬之。
秋,八月,張說議封禪儀,請以睿宗配皇地祇;從之。
九月,丙戌,上謂宰臣曰:「《春秋》不書祥瑞,惟記有年。」
敕自今州縣毋得更奏祥瑞。
冬,十月,癸丑,作水運渾天成,上具列宿,注水激輪,令其自轉,晝夜一周。別置二輪,絡在天外,綴以日月,逆天而行,淹速合度。置木匱為地平,令儀半在地下,又立二木人,每刻擊鼓,每辰擊鐘,機械皆藏匱中。
辛酉,車駕發東都,百官、貴戚、四夷酋長從行。每置頓,數十里中人畜被野;有司輦載供具之物,數百里不絕。
十一月,丙戌,至泰山下,己丑,上備法駕,至山下,御馬登山。留從官於谷口,獨與宰相及祠官俱登,儀衛環列於山下百餘里。上問禮部侍郎賀知章曰:「前代玉牒之文,何故秘之?」對曰:「或密求神仙,故不欲人見。」
上曰:「吾為蒼生祈福耳。」
乃出玉牒,宣示群臣。庚寅,上祀昊天上帝於山上,群臣祀五帝百神於山下之壇;其餘仿乾封故事。辛卯,祭皇地祇於社首。壬辰,上御帳殿,受朝覲,赦天下,封泰山神為天齊王,禮秩加三公一等。
張說多引兩省吏及以所親攝官登山。禮畢推恩,往往加階超入五品而不及百官;中書舍人張九齡諫,不聽。又,扈從士卒,但加勳而無賜物,由是中外怨之。
初,隋末,國馬皆為盜賊及戎狄所掠,唐初才得牝牡三千匹於赤岸澤,徙之隴右,命太僕張萬歲掌之。萬歲善於其職,自貞觀至麟德,馬蕃息及七十萬匹,分為八坊、四十八監,各置使以領之。是時天下以一縑易一馬。垂拱以後,馬潛耗太半。上初即位,牧馬有二十四萬匹,以太僕卿王毛仲為內外閒廄使,少卿張景順副之。至是有馬四十三萬匹,牛羊稱是。上之東封,以牧馬數萬匹從,色別為群,望之如雲錦。上嘉毛仲之功,癸巳,加毛仲開府儀同三司。
甲午,車駕發泰山;庚申,幸孔子宅致祭。
上還,至宋州,宴從官於樓上,刺史寇泚預焉。酒酣,上謂張說曰:「向者屢遣使臣分巡諸道,察吏善惡,今因封禪歷諸州,乃知使臣負我多矣。懷州刺史王丘,餼牽之外,一無他獻。魏州刺史崔沔,供張無錦繡,示我以儉。濟州刺史斐耀卿,表數百言,莫非規諫,且曰:『人或重擾,則不足以告成。』朕常置之坐隅,且以戒左右。如三人者,不勞人以市恩,真良吏矣!」
顧謂寇泚曰:「比亦屢有以酒饌不豐訴於朕者,知卿不借譽於左右也。」
自舉酒賜之。宰臣帥群臣起賀,樓上皆稱萬歲。由是以丘為尚書左丞,沔為散騎侍郎,耀卿為定州刺史。耀卿,叔業之七世孫也。
十二月,乙巳,還東都。
突厥頡利發辭歸,上厚賜而遣之,竟不許婚。
王毛仲有寵於上,百官附之者輻湊。毛仲嫁女,上問何須。毛仲頓首對曰:「臣萬事已備,但未得客。」
上曰:「張說、源乾曜輩豈不可呼邪?」對曰:「此則得之。」
上曰:「知汝所不能致者一人耳,必宋璟也。」
對曰:「然。」
上笑曰:「朕明日為汝召客。」
明日,上謂宰相:「朕奴毛仲有婚事,卿等宜與諸達官悉詣其第。」
既而日中,眾客未敢舉箸,待璟。久之,方至,先執酒西向拜謝,飲不盡卮,遽稱腹痛而歸。璟之剛直,老而彌篤。
先是,契丹王李吐乾與可突干復相猜忌,攜公主來奔,不敢復還,更封遼陽王,留宿衛;可突干立李盡忠之弟邵固為主。車駕東巡,邵固詣行在,因從至泰山,拜左羽林大將軍、靜折軍經略大使。
上疑吏部選試不公,時選期已迫,御史中丞宇文融密奏,請分吏部為十銓。甲戌,以禮部尚書蘇頲等十人掌吏部選,試判將畢,遽召入禁中決定,吏部尚書、侍郎皆不得預。左遮子吳兢上表,以為:「陛下曲受讒言,不信有司,非居上臨人推誠感物之道。昔陳平、邴吉,漢之宰相,尚不對錢谷之數,不問斗死之人;況大唐萬乘之君,豈得下行銓選之事乎?凡選人書判,並請委之有司,停此十銓。」
上雖不即從,明年復故。
是歲,東都斗米十五錢,青、齊五錢,粟三錢。
于闐王尉遲眺陰結突厥及諸胡謀叛,安西副大都護杜暹發兵捕斬之,更為立王。
分類:古籍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