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陳紀·陳紀八: 上章困敦,一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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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陳紀·陳紀八

資治通鑒

陳紀·陳紀八

上章困敦,一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上

太建十二年庚子,公元五八零年

春,正月,癸巳,周天元祠太廟。

戊戌,以左衛將軍任忠為南豫州刺史,督緣江軍防事。

乙卯,周稅入市者人一錢。

二月,丁巳,周天元幸露門學,釋奠。

戊午,突厥入貢於周,且迎千金公主。

乙丑,周天元改制為天制,敕為天敕。壬午,尊天元皇太后為天元上皇太后,天皇太后為天元聖皇太后。癸未,詔楊後與三後皆稱太皇后,司馬後直稱皇后。

行軍總管杞公亮,天元之從祖兄也。其子西陽公溫妻尉遲氏,蜀公迥之孫,有美色,以宗婦入朝。天元飲之酒,逼而淫之。亮聞之,懼;三月,軍還,至豫州,密謀襲韋孝寬,並其眾,推諸父為主,鼓行而西。亮國官茹寬知其謀,先告孝寬,孝寬潛設備。亮夜將數百騎襲孝寬營,不克而走。戊子,孝寬追斬之,溫亦坐誅。天元即召其妻入宮,拜長貴妃。辛卯,立亮弟永昌公椿為杞公。

周天元如同州,增候正、前驅、式道候為三百六十重。自應門至於赤岸澤,數十里間,幡旗相蔽,音樂俱作。又令虎賁持鈒馬上,稱警蹕。乙未,改同州宮為成天宮。庚子,還長安。詔天台侍衛之官,皆著五色及紅、紫、綠衣,以雜色為緣,名曰「品色衣」,有大事,與公服間服之。壬寅,詔內外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台,皆俯伏如男子。

天元將立五皇后,以問小宗伯狄道辛彥之。對曰:「皇后與天子敵體,不宜有五。」

太學博士西城何妥曰:「昔帝嚳四妃,虞舜二妃。先代之數,何常之有!」

帝大悅,免彥之官。甲辰,詔曰:「坤儀比德,土數惟五,四太皇后外,可增置天中太皇后一人。」

於是以陳氏為天中太皇后,尉遲妃為天左太皇后。又造下帳五,使五皇后各居其一,實宗廟祭器於前,自讀祝版而祭之。又以五輅載婦人,自帥左右步從。又好倒懸雞及碎瓦於車上,觀其號呼以為樂。

夏,四月,癸亥,尚書左僕射陸繕卒。

己巳,周天元祠太廟;己卯,大雩;壬午,幸仲山祈雨;甲申,還宮,令京城士女於衢巷作樂迎候。

五月,癸巳,以尚書右僕射晉安王伯恭為僕射。

周楊後性柔婉,不妨忌,四皇后及嬪、御等,鹹愛而仰之。天元昏暴滋甚,喜怒乖度,嘗譴後,欲加之罪。後進止詳閒,辭色不撓,天元大怒,遂賜後死,逼令引訣,後母獨孤氏詣閣陳謝,叩頭流血,然後得免。

後父大前疑堅,位望隆重,天元忌之,嘗因忿謂後曰:「必族滅爾家!」

因召堅,謂左右曰:「色動,即殺之。」

堅至,神色自若,乃止。內史上大夫鄭譯,與堅少同學,奇堅相表,傾心相結。堅既為帝所忌,情不自安,嘗在永巷,私於譯曰:「久願出籓,公所悉也,願少留意!」

譯曰:「以公德望,天下歸心。欲求多福,豈敢忘也!謹即言之。」

天元將遣譯入寇,譯請元帥。天元曰:「卿意如何?」對曰:「若定江東,自非懿戚重臣,無以鎮撫。可令隨公行,且為壽陽總管以督軍事。」

天元從之。己丑,以堅為揚州總管,使譯發兵會壽陽。將行,會堅暴有足疾,不果行。

甲午夜,天元備法駕,幸天興宮。乙未,不豫而還。小御正博陵劉昉,素以狡諂得幸於天元,與御正中大夫顏之儀並見親信。天元召昉、之儀入臥內,欲屬以後事,天元瘖,不復能言。昉見靜帝幼沖,以楊堅後父,有重名,遂與領內史鄭譯、御飾大夫柳裘、內史大夫杜陵韋謨、御正下士朝那皇甫績謀引堅輔政。堅固辭,不敢當。昉曰:「公若為,速為之;不為,昉自為也。」

堅乃從之,稱受詔居中侍疾。裘,惔之孫也。是日,帝殂。秘不發喪。昉、譯矯詔以堅總知中外兵馬事。顏之儀知非帝旨,拒而不從。昉等草詔署訖,逼之儀連署,之儀厲聲曰:「主上升遐,嗣子沖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

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諸衛既受敕,並受堅節度。

堅恐諸王在外生變,以千金公主將適突厥為辭,征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堅索符璽,顏之儀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

堅大怒,命引出,將殺之;以其民望,出為西邊郡守。

丁未,發喪。靜帝入居天台。罷正陽宮。大赦,停洛陽宮作。庚戌,尊阿史那太后為太皇太后,李太后為太帝太后,楊後為皇太后,硃後為帝太后,其陳後、元後、尉遲後並為尼。以漢王贊為上柱國、右大丞相,尊以虛名,實無所綜理。以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秦王贄為上柱國。百官總己以聽於左丞相。

堅初受顧命,使邗國公楊惠謂御正下大夫李德林曰:「朝廷賜令總文武事,經國任重。今欲與公共事,必不得辭。」

德林曰:「願以死奉公。」

堅大喜。始,劉昉、鄭譯議以堅為大塚宰,譯自攝大司馬,昉又求小塚宰。堅私問德林曰:「欲何以見處?」德林曰:「宜作大丞相、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不爾,無以壓眾心。」

及發喪,即依此行之。以正陽宮為丞相府。

時眾情未壹,堅引司武上士盧賁置左右。將之東宮,百官皆不知所從。堅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謂曰:「欲求富貴者宜相隨。」

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納,賁諭之,不去;嗔目叱之,門者遂卻,堅入。賁遂典丞相府宿衛。賁,辯之弟子也。以鄭譯為丞相府長史,劉昉為司馬,李德林為府屬,二人由是怨德林。

內史下大夫勃海高熲明敏有器局,習兵事,多計略,堅欲引之入府,遣楊惠諭意。熲承旨,欣然曰:「願受驅馳。縱令公事不成,熲亦不辭滅族。」

乃以為相府司錄。

時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靜帝同帳而坐。劉昉飾美妓進贊,贊甚悅之。昉因說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孺子幼沖,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人情尚擾。王且歸第,待事寧後,入為天子,此萬全計也。」

贊年少,性識庸下,以為信然,遂從之。

堅革宣帝苛酷之政,更為寬大,刪略舊律,作《刑書要制》,奏而行之;躬履節儉,中外悅之。

堅夜召太史中大夫庾季才,問曰:「吾以庸虛,受茲顧命。天時人事,卿以為何如?」季才曰:「天道精微,難可意察。竊以人事卜之,符兆已定。季才縱言不可,公豈復得為箕、穎之事乎!」

堅默然久之,曰:「誠如君言。」

獨孤夫人亦謂堅曰:「大事已然,騎虎之勢,必不得下,勉之!」

堅以相州總管尉遲迥位望素重,恐有異圖,使迥子魏安公惇奉詔書召之會葬。壬子,以上柱國韋孝寬為相州總管;又以小司徒叱列長義為相州刺史,先令赴鄴;孝寬續進。

陳王純時鎮齊州,堅使門正上士崔彭征之。彭以兩騎往止傳捨,遣人召純。純至,彭請屏左右,密有所道,遂執而鎖之,因大言曰:「陳王有罪,詔徵入朝,左右不得輒動!」

其從者愕然而去。彭,楷之孫也。

六月,五王皆至長安。

庚申,周復行佛、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志者,簡令入道。

周尉遲迥知丞相堅將不利於帝室,謀舉兵討之。韋孝寬至朝歌,迥遣其大都督賀蘭貴,繼書候韋孝寬。孝寬留貴與語以審之,疑其有變,遂稱疾徐行;又使人至相州求醫藥,密以伺之。孝寬兄子藝,為魏郡守,迥遣藝迎孝寬,孝寬問迥所為,藝黨於迥,不以實對。孝寬怒,將斬之。藝懼,悉以迥謀語孝寬。孝寬攜藝西走,每至亭驛,盡驅傳馬而去,謂驛司曰:「蜀公將至,宜速具酒食。」

迥尋遣儀司大將軍梁子康將數百騎追孝寬,追者至驛,輒逢盛饌,又無馬,遂遲留不進。孝寬與藝由是得免。

堅又令候正破六韓裒詣迥諭旨,密與總管府長史晉昶等書,令為之備。迥聞之,殺昶及裒;集文武士民,登城北樓,令之曰:「楊堅藉後父之勢,挾幼主以作威福,不臣之跡,暴於行路。吾與國舅甥,任兼將相;先帝處吾於此,本欲寄以安危。今欲與卿等糾合義勇,以匡國庇民,何如?」眾鹹從命。迥乃自稱大總管,承製置官司。時趙王招入朝,留少子在國,迥奉以號令。

甲子,堅發關中兵,以韋孝寬為行軍元帥,郕公梁士彥、樂安公元諧、化政公宇文忻、濮陽公武川宇文述、武鄉公崔弘度、清河公楊素、隴西公李詢等皆為行軍總管,以討迥。弘度,楷之孫;詢,穆之兄子也。

初,宣帝使計部中大夫楊尚希撫慰山東,至相州,聞宣帝殂,與尉遲迥發喪。尚希出,謂左右曰:「蜀公哭不哀而視不安,將有他計。吾不去,懼及於難。」

遂夜從捷徑而遁。遲明,迥覺,追之不及,遂歸長安。堅遣尚希督宗兵三千人鎮潼關。雍州牧畢刺王賢,與五王謀殺堅,事洩,堅殺賢,並其三子,掩五王之謀不問。以秦王贄為大塚宰,杞公椿為大司徒。庚子,以柱國梁睿為益州總管。睿,御之子也。

周遣汝南公神慶、司衛上士長孫晟送千金公主於突厥。晟,幼之曾孫也。

又遣建威侯賀若誼賂佗缽可汗,且說之以求高紹義。佗缽偽與紹義獵於南境,使誼執之。誼,敦之弟子也。秋,七月,甲申,紹義至長安,徙之蜀;久之,病死於蜀。

周青州總管尉遲勤,迥之弟也。初得迥書,表送之,尋亦從迥。迥所統相、衛、黎、洺、貝、趙、冀、瀛、滄、勤所統青、齊、膠、光、莒等州皆從之,眾數十萬。滎州刺史邵公胄,申州刺史李惠,東楚州刺史費也利進,潼州刺史曹孝遠,各據本州,徐州總管司錄席毘羅據兗州,前東平郡守畢義緒據蘭陵,皆應迥;懷縣永橋鎮將紇豆陵惠以城降迥。迥使其所署大將軍石遜攻建州,建州刺史宇文弁以州降之。又遣西道行台韓長業攻拔潞州,執刺史趙威,署城人郭子勝為刺史。紇豆陵惠襲陷鉅鹿,遂圍恆州。上大將軍宇文威攻汴州,莒州刺史烏丸尼等帥青、齊之眾圍沂州,大將軍檀讓攻拔曹、亳二州,屯兵梁郡。席毘羅眾號八萬,軍於蕃城,攻陷昌慮、下邑。李惠自申州攻永州,拔之。

迥遣使招大左輔、并州刺史李穆,穆鎖其使,封上其書。穆子士榮,以穆所居天下精兵處,陰勸穆從迥,穆深拒之。堅使內史大夫柳裘詣穆,為陳利害,又使穆子左侍上士渾往布腹心。穆使渾奉尉斗於堅,曰:「願執威柄以尉安天下。」

又十三環金帶遺堅。十三環金帶者,天子之服也。堅大悅,遣渾詣韋孝寬述穆意。穆兄子崇,為懷州刺史,初欲應迥;後知穆附堅,慨然太息曰:「闔家富貴者數十人,值國有難,竟不能扶傾繼絕,復何面目處天地間乎!」

不得已亦附於堅。迥子誼,為朔州刺史,穆執送長安;又遣兵討郭子勝,擒之。

迥招徐州總管源雄、東郡守於仲文,皆不從。雄,賀之曾孫;仲文,謹之孫也。迥遣宇文胄自石濟,宇文威自白馬濟河,二道攻仲文,仲文棄郡走還長安,迥殺其妻子。迥遣檀讓徇地河南,丞相堅以仲文為河南道行軍總管,使詣洛陽發兵討讓,命楊素討宇文胄。

丁未,周以丞相堅都督中外諸軍事。

鄖州總管司馬消難亦舉兵應迥,己酉,周以柱國王誼為行軍元帥,以討消難。

廣州刺史於顗,仲文之兄也,與總管趙文表不協;詐得心疾,誘文表,手殺之,因唱言文表與尉遲迥通謀。堅以迥未平,因勞勉之,即拜吳州總管。

趙僭王招謀殺堅,邀堅過其第,堅繼酒淆就之。招引入寢室,招子員、貫及妃弟魯封等皆在左右,佩刀而立,又藏刃於帷席之間,伏壯士於室後。堅左右皆不得從,唯從祖弟開府儀同大將軍弘、大將軍元胄坐於戶側。胄,順之孫也。弘、胄皆有勇力,為堅腹心。酒酣,招以佩刀刺瓜連啖堅,欲因而刺之。元胄進曰:「相府有事,不可久留。」

招訶之曰:「我與丞相言,汝何為者!」

叱之使卻。胄嗔目憤氣,扣刀入衛。招賜之酒,曰:「吾豈有不善之意邪!」

卿何猜警如是?」招偽吐,將入後邠,胄恐其為變,扶令上坐,如此再三。招偽稱喉乾,命胄就廚取飲,胄不動。會滕王逌後至,堅降價迎之。胄耳語曰:「事勢大異,可速去!」

堅曰:「彼無兵馬,何能為!」

胄曰:「兵馬皆彼物,彼若先發,大事去矣!胄不辭死,恐死無益。」

堅復入坐。胄聞室後有被甲聲,遽請曰:「相府事殷,公何得如此!」

因扶堅下床趨去。招將追之。胄以身蔽戶,招不得出;堅及門,胄自後至。招恨不時發,彈指出血。壬子,堅誣招與越野王盛謀反,皆殺之,及其諸子。賞賜元胄,不可勝計。

周室諸王數欲伺隙殺堅,堅都督臨涇李圓通常保護之,由是得免。

癸丑,周主封其弟衍為葉王,術為郢王。

周豫、荊、襄三州蠻反,攻破郡縣。

周韋孝寬軍至永橋城,諸將請先攻之。孝寬曰:「城小而固,若攻而不拔,損我兵威。今破其大軍,此何能為!」

於是引軍壁於武陟。尉遲迥遣其子魏安公惇帥眾十萬入武德,軍於沁東。會沁水漲,孝寬與迥隔水相持不進。

孝寬長史李詢密啟丞相堅云:「梁士彥、宇文忻、崔弘度並受尉遲迥餉金,軍中慅慅,人情大異。」

堅深以為憂,與內史上大夫鄭譯謀代此三人者,李德林曰:「公與諸將,皆國家貴臣,未相服從,今正以挾令之威控御之耳。前所遣者,疑其乖異,後所遣者,又安知其能盡腹心邪!又,取金之事,虛實難用,今一旦代之,或懼罪逃逸;若加縻縶,則自鄖公以下,莫不驚疑。且臨敵易將,此燕、趙之所以敗也。如愚所見,但遣公一腹心,明於智略,素為諸將所信服者,速至軍所,使觀其情偽。縱有異意,必不敢動,動亦能制之矣。」

堅大悟,曰:「公不發此言,幾敗大事。」

乃命少內史崔仲方往監諸軍,為之節度。仲方,猷之子也,辭以父在山東。又命劉昉、鄭譯昉,辭以未嘗為將,譯辭以母老。堅不悅。府司錄高熲請行,堅喜,遣之。熲受命亟發,遣人辭母而已。自是堅措置軍事,皆與李德林謀之,時軍書日以百數,德林口授數人,文意百端,不加治點。

司馬消難以鄖、隨、溫、應、土、順、沔、儇、岳九州及魯山等八鎮來降,遺其子為質以求援。八月,己未,詔以消難為大都督、總督九州八鎮諸軍事、司空,賜爵隨公。庚申,詔鎮西將軍樊毅進督沔、漢諸軍事,南豫州刺史任忠帥眾趣歷陽,超武將軍陳慧紀為前軍都督,趣南兗州。

周益州總管王謙亦不附丞相堅,起巴、蜀之兵以攻始州。梁睿至漢川,不得進,堅即以睿為行軍元帥以討謙。

戊辰,詔以司馬消難為大都督水陸諸軍事。庚午,通直散騎常侍淳於陵克臨江郡。

梁世宗使中書舍人柳莊奉書入周。丞相堅執莊手曰:「孤昔以開府,從役江陵,深蒙梁主殊眷。今主幼時艱,猥蒙顧托。梁主奕葉委誠朝廷,當相與共保歲寒。」

時諸將競勸梁主舉兵,與尉遲迥連謀,以為進可以盡節周氏,退可以席捲山南。梁主疑未決。會莊至,具道堅語,且曰:「昔袁紹、劉表、王凌、諸葛誕,皆一時雄傑,據要地,擁強兵,然功業莫就,禍不旋踵者,良由魏、晉挾天子,保京都,仗大順以為名故也。今尉遲迥雖曰舊將,昏耄已甚;司馬消難、王謙,常人之下者,非有匡合之才。周朝將相,多為身計,競效節於楊氏。以臣料之,迥等終當覆滅,隨公必移周祚。未若保境息民,以觀其變。」

梁主深然之,眾議遂止。

高熲至軍,為橋於沁水。尉遲惇於上流縱火筏,熲豫為土狗以御之。惇布陳二十餘里,麾兵少卻,欲待孝寬軍半渡而擊之;孝寬因其卻,鳴鼓齊進。軍既渡,熲命焚橋,以絕士卒反顧之心。惇兵大敗,單騎走。孝寬乘勝進,追至鄴。

庚午,迥與惇及惇弟西都公祐,悉將其卒十三萬陳於城南,迥別統萬人,皆綠巾、錦襖,號「黃龍兵」。迥弟勤帥眾五萬,自青州赴迥,以三千騎先至。迥素習軍旅,老猶被甲臨陳。其麾下兵皆關中人,為之力戰,孝寬等軍不利而卻。鄴中士民觀戰者數萬人,行軍總管宇文忻曰:「事急矣!吾當以詭道破之。」

乃先射觀者,觀者皆走,轉相騰藉,聲如雷霆。忻乃傳呼曰:「賊敗矣!」

眾復振,因其擾而乘之。迥軍大敗,走保鄴城。孝寬縱兵圍之,李詢及思安伯代人賀婁子幹先登。

崔弘度妹,先適迥子為妻,及鄴城破,迥窘迫升樓,弘度直上龍尾追之。迥彎弓,將射弘度。弘度脫兜鍪,謂迥曰:「頗相識不?今日各圖國事,不得顧私。以親戚之情,謹遏亂兵,不許侵辱。事勢如此,早為身計,何所侍也?」迥擲弓於地,罵左丞相極口而自殺。弘度顧其弟弘升曰:「汝可取迥頭。」

弘升斬之。軍士在小城中者,孝寬盡坑之。勤、惇、祐東走青州,未至,開府儀同大將軍郭衍追獲之。丞相堅以勤初有誠款,特不之罪。李惠先自縛歸罪,堅復其官爵。

迥末年衰耄,及起兵,以小御正崔達拏為長史。達拏,暹之子也,文士,無籌略,舉措多失,凡六十八日而敗。於仲文軍至蓼隄,去梁郡七里。檀讓擁眾數萬,仲文以羸師挑戰而偽北,讓不設備;仲文還擊,大破之,生獲五千餘人,斬首七百級。進攻梁郡,迥守將劉子寬棄城走。仲文進擊曹州,獲迥所署刺史李仲康。檀讓以餘眾屯成武,仲文襲擊,破之,遂拔成武。迥將席毘羅,眾十萬屯沛縣,將攻徐州。其妻子在金鄉,仲文遣人詐為毘羅使者,謂金鄉城主徐善淨曰:「檀讓明日午時至金鄉,宣蜀公令,賞賜將士。」

金鄉人皆喜。仲文簡精兵,偽建迥旗幟,倍道而進。善淨望見,以為檀讓,出迎謁。仲文執之,遂取金鄉。諸將多勸屠其城,仲文曰:「此城乃毘羅起兵之所,當寬其妻子,其兵自歸。如即屠之,彼望絕矣。」

眾皆稱善。於是毘羅恃眾來薄官軍,仲文設伏擊之,毘羅眾大潰,爭投洙水死,水為之不流。獲檀讓,檻送京師;斬毘羅,傳首。

韋孝寬分兵討關東叛者,悉平之。堅徙相州於安陽,毀鄴城及邑居。分相州,置毛州、魏州。

梁主聞迥敗,謂柳莊曰:「若從眾人之言。社稷已不守矣!」

丞相堅之初得政也,待黃公劉昉、沛公鄭譯甚厚,賞賜不可勝計,委以心膂,朝野傾屬,稱為「黃、沛」。二人皆恃功驕恣,溺於財利,不親職務。及辭監軍,堅始疏之,恩禮漸薄。高熲自軍所還,寵遇日隆。時王謙、司馬消難未平,堅憂之,忘寢與食。而昉逸游縱酒,相府事多遺落。堅乃以高熲代昉為司馬;不忍廢譯,陰敕官屬不得白事於譯。譯猶坐廳事,無所關預,惶懼頓首,求解職;堅猶以恩禮慰勉之。

癸酉,智武將軍魯廣達克周之郭默城。丙子,淳於陵克祐州城。

周以漢王贊為太師,申公李穆為太傅,宋王實為大前疑,秦王贄為大右弼,燕公於寔為大左輔。寔,仲文之父也。

乙卯,周大赦。

周王誼帥四總管至鄖州,司馬消難擁其眾以魯山、甑山二鎮來降。

初,消難遣上開府儀同大將軍段珣將兵圍順州,順州刺史周法尚不能拒,棄城走,消難虜其母弟而南。樊毅救消難,不及。周亳州總管元景山擊之,毅掠居民而去。景山與南徐州刺史宇文弼追之,與毅戰於漳口。一日三戰三捷。毅退保甑山鎮,城邑為消難所據者,景山皆復取之。

鄖州巴蠻多叛,共推渠帥蘭雒州為主,以附消難。王誼遣諸將分討之,旬月皆平。陳紀、蕭摩訶等攻廣陵,周吳州總管於顗擊破之。沙州氐帥楊永安聚眾應王謙,大將軍樂寧公達奚儒討之。楊素破宇文胄於石濟,斬之。

周以神武公竇毅為大司馬,齊公於智為大司空;九月,以小宗伯竟陵公楊惠為大宗伯。

丁亥,周將王延貴帥眾援歷陽;任忠擊破之,生擒延貴。

壬辰,周廢皇后司馬氏為庶人。庚戌,以隨世子勇為洛州總管、東京小塚宰,總統舊齊之地。壬子,以左丞相堅為大丞相,罷左、右丞相之官。

冬,十月,甲寅,日有食之。

周丞相堅殺陳惑王純及其子。

周梁睿將步騎二十萬討王謙,謙分命諸將據險拒守。睿奮擊,屢破之,蜀人大駭。謙遣其將達奚惎、高阿那肱、乙弗虔等帥眾十萬攻利州,堰江水以灌之。城中戰士不過二千,總管昌黎豆盧勣,晝夜拒守,凡四旬,時出奇兵擊惎等,破之;會梁睿至,惎等遁去,睿自劍閣入,進逼成都。謙令達奚惎、乙弗虔城守,親帥精兵五萬,背城結陳。睿擊之,謙戰敗,將入城,惎、虔以城降。謙將麾下三十騎走新都,新都令王寶執之。戊寅,睿斬謙及高阿那肱,劍南平。

十一月,甲辰,周達奚儒破楊永安,沙州平。

丁未,周鄖襄公韋孝寬卒。孝寬久在邊境,屢抗強敵;所經略佈置,人初莫之解,見其成事,方乃驚服。雖在軍中,篤意文史;敦睦宗族,所得俸祿,不及私室。人以此稱之。

十二月,庚辰,河東康簡王叔獻卒。

癸亥,周詔諸改姓者,宜悉復舊。

甲子,周以大丞相堅為相國,總百揆,去都督中外、大塚宰之號,進爵為王,以安陸等二十郡為隨國,贊拜不名,備九錫之禮;堅受王爵、十郡而已。

辛未,殺代奰王達、滕聞王逌及其子。

壬申,以小塚宰元孝規為大司徒。

是歲,周境內有州二百一十一,郡五百八。

分類:古籍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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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周紀一周紀·周紀二周紀·周紀三周紀·周紀四周紀·周紀五秦紀·秦紀一秦紀·秦紀二秦紀·秦紀三漢紀·漢紀一漢紀·漢紀二漢紀·漢紀三漢紀·漢紀四漢紀·漢紀五漢紀·漢紀六漢紀·漢紀七漢紀·漢紀八漢紀·漢紀九漢紀·漢紀十漢紀·漢紀十一漢紀·漢紀十二漢紀·漢紀十三漢紀·漢紀十四漢紀·漢紀十五漢紀·漢紀十六漢紀·漢紀十七漢紀·漢紀十八漢紀·漢紀十九漢紀·漢紀二十漢紀·漢紀二十一漢紀·漢紀二十二漢紀·漢紀二十三漢紀·漢紀二十四漢紀·漢紀二十五漢紀·漢紀二十六漢紀·漢紀二十七漢紀·漢紀二十八漢紀·漢紀二十九漢紀·漢紀三十漢紀·漢紀三十一漢紀·漢紀三十二漢紀·漢紀三十三漢紀·漢紀三十四漢紀·漢紀三十五漢紀·漢紀三十六漢紀·漢紀三十七漢紀·漢紀三十八漢紀·漢紀三十九漢紀·漢紀四十漢紀·漢紀四十一漢紀·漢紀四十二漢紀·漢紀四十三漢紀·漢紀四十四漢紀·漢紀四十五漢紀·漢紀四十六漢紀·漢紀四十七漢紀·漢紀四十八漢紀·漢紀四十九漢紀·漢紀五十漢紀·漢紀五十一漢紀·漢紀五十二漢紀·漢紀五十三漢紀·漢紀五十四漢紀·漢紀五十五漢紀·漢紀五十六漢紀·漢紀五十七漢紀·漢紀五十八漢紀·漢紀五十九漢紀·漢紀六十魏紀·魏紀一魏紀·魏紀二魏紀·魏紀三魏紀·魏紀四魏紀·魏紀五魏紀·魏紀六魏紀·魏紀七魏紀·魏紀八魏紀·魏紀九魏紀·魏紀十晉紀·晉紀一晉紀·晉紀二晉紀·晉紀三晉紀·晉紀四晉紀·晉紀五晉紀·晉紀六晉紀·晉紀七晉紀·晉紀八晉紀·晉紀九晉紀·晉紀十晉紀·晉紀十一晉紀·晉紀十二晉紀·晉紀十三晉紀·晉紀十四晉紀·晉紀十五晉紀·晉紀十六晉紀·晉紀十七晉紀·晉紀十八晉紀·晉紀十九晉紀·晉紀二十晉紀·晉紀二十一晉紀·晉紀二十二晉紀·晉紀二十三晉紀·晉紀二十四晉紀·晉紀二十五晉紀·晉紀二十六晉紀·晉紀二十七晉紀·晉紀二十八晉紀·晉紀二十九晉紀·晉紀三十晉紀·晉紀三十一晉紀·晉紀三十二晉紀·晉紀三十三晉紀·晉紀三十四晉紀·晉紀三十五晉紀·晉紀三十六晉紀·晉紀三十七晉紀·晉紀三十八晉紀·晉紀三十九晉紀·晉紀四十宋紀·宋紀一宋紀·宋紀二宋紀·宋紀三宋紀·宋紀四宋紀·宋紀五宋紀·宋紀六宋紀·宋紀七宋紀·宋紀八宋紀·宋紀九宋紀·宋紀十宋紀·宋紀十一宋紀·宋紀十二宋紀·宋紀十三宋紀·宋紀十四宋紀·宋紀十五宋紀·宋紀十六齊紀·齊紀一齊紀·齊紀二齊紀·齊紀三齊紀·齊紀四齊紀·齊紀五齊紀·齊紀六齊紀·齊紀七齊紀·齊紀八齊紀·齊紀九齊紀·齊紀十梁紀·梁紀一梁紀·梁紀二梁紀·梁紀三梁紀·梁紀四梁紀·梁紀五梁紀·梁紀六梁紀·梁紀七梁紀·梁紀八梁紀·梁紀九梁紀·梁紀十梁紀·梁紀十一梁紀·梁紀十二梁紀·梁紀十三梁紀·梁紀十四梁紀·梁紀十五梁紀·梁紀十六梁紀·梁紀十七梁紀·梁紀十八梁紀·梁紀十九梁紀·梁紀二十梁紀·梁紀二十一梁紀·梁紀二十二陳紀·陳紀一陳紀·陳紀二陳紀·陳紀三陳紀·陳紀四陳紀·陳紀五陳紀·陳紀六陳紀·陳紀七陳紀·陳紀八陳紀·陳紀九陳紀·陳紀十隋紀·隋紀一隋紀·隋紀二隋紀·隋紀三隋紀·隋紀四隋紀·隋紀五隋紀·隋紀六隋紀·隋紀七隋紀·隋紀八唐紀·唐紀一唐紀·唐紀二唐紀·唐紀三唐紀·唐紀四唐紀·唐紀五唐紀·唐紀六唐紀·唐紀七唐紀·唐紀八唐紀·唐紀九唐紀·唐紀十唐紀·唐紀十一唐紀·唐紀十二唐紀·唐紀十三唐紀·唐紀十四唐紀·唐紀十五唐紀·唐紀十六唐紀·唐紀十七唐紀·唐紀十八唐紀·唐紀十九唐紀·唐紀二十唐紀·唐紀二十一唐紀·唐紀二十二唐紀·唐紀二十三唐紀·唐紀二十四唐紀·唐紀二十五唐紀·唐紀二十六唐紀·唐紀二十七唐紀·唐紀二十八唐紀·唐紀二十九唐紀·唐紀三十唐紀·唐紀三十一唐紀·唐紀三十二唐紀·唐紀三十三唐紀·唐紀三十四唐紀·唐紀三十五唐紀·唐紀三十六唐紀·唐紀三十七唐紀·唐紀三十八唐紀·唐紀三十九唐紀·唐紀四十唐紀·唐紀四十一唐紀·唐紀四十二唐紀·唐紀四十三唐紀·唐紀四十四唐紀·唐紀四十五唐紀·唐紀四十六唐紀·唐紀四十七唐紀·唐紀四十八唐紀·唐紀四十九唐紀·唐紀五十唐紀·唐紀五十一唐紀·唐紀五十二唐紀·唐紀五十三唐紀·唐紀五十四唐紀·唐紀五十五唐紀·唐紀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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