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漢紀·漢紀十八: 起上章涒灘,盡玄黓閹茂,凡三年。 中宗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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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漢紀·漢紀十八

資治通鑒

漢紀·漢紀十八

起上章涒灘,盡玄黓閹茂,凡三年。

中宗孝宣皇帝中

神爵元年庚申,公元前六一年

春,正月,上始行幸城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上頗修武帝故事,謹齋祀之禮,以方士言增置神祠;聞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於是遣諫大夫蜀郡王褒使持節而求之。

初,上聞褒有俊才,召見,使為《聖主得賢臣頌》。其辭日;「夫賢者,國家之器用也。所任賢,則趨捨省而功施普;器用利,則用力少而就效眾。故工人之用鈍器也,勞筋苦骨,終日矻矻;及至巧冶鑄干將,使離婁督繩,公輸削墨,雖崇台五層、延袤百丈而不溷者,工用相得也,庸人之御弩馬,亦傷吻、敝策而不進於行;及至駕嚙膝、驂乘旦,王良執靶,韓哀附輿,周流八極,萬里一息,何其遼哉?人馬相得也,故且絺綌之涼者,不苦盛暑之鬱燠;襲貂狐之暖者,不憂至寒之妻愴。何則?有其具者易其備。賢人、君子,亦聖王之所以易海內也。昔周公躬吐捉之勞,故有圉空之隆?黃牖干柰廌侵瘢視鋅錆現戉鏐S紗斯壑巠瑣君人者勤於求賢而逸於得人。人臣亦然。昔賢者之未遭遇也,圖事揆策,則君不用其謀;陳見悃誠,則上不然其信;進仕不得施效,斥逐又非其愆。是故伊尹勤於鼎俎,太公困於鼓刀,百里自鬻,寧子飯牛,離此患也。及其遇明君、遭聖主也,運籌合上意,諫諍即見聽,進退得關其忠,任職得行其術,剖符錫壤而光祖考。故世必有聖知之君,而後有賢明之臣。故虎嘯而風冽,龍興而致雲,蟋蟀俟秋吟,蜉蝤出以陰。《易》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詩》曰:『思皇多士,生此王國。』故世平主聖,俊艾將自至。明明在朝,穆穆列布,聚精會神,相得益章,雖伯牙操遞鐘,逢門子彎烏號,猶未足以喻其意也。故聖主必待賢臣而弘功業,俊士亦俟明主以顯其德。上下俱欲,歡然交欣,千載壹合,論說無疑,翼乎如鴻毛遇順風,沛乎如巨魚縱大壑。其得意若此,則胡禁不止,曷令不行!行溢四表,橫被無窮。是以聖王不遍窺望而視已明,不殫傾耳而聽已聰,太平之責塞,優遊之望得,休征自至,壽考無疆,何必偃仰屈伸若彭祖,呴噓呼吸如僑、松,眇眇絕俗離世哉!」

是時上頗好神仙,故褒對及之。

京兆尹張敞亦上疏諫曰:「願明主時忘車馬之好,斥遠方士之虛語,游心帝王之術,太平庶幾可興也。」

上由是悉罷尚方待詔,初,趙廣漢死後,為京兆尹者皆不稱職,唯敞能繼其跡;其方略、耳目不及廣漢,然頗以經術儒雅文之。

上頗修飾,宮室、車服盛於昭帝時;外戚許、史、王氏貴寵。諫大夫王吉上疏曰:「陛下躬聖質,總萬方,惟思世務,將興太平,詔書每下,民欣然若更生。臣伏而思之,可謂至恩,未可謂本務也。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言聽諫從,然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於三代之隆也。其務在於期會、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臣聞民者,弱而不可勝,愚而不可欺也。聖主獨行於深宮,得則天下稱誦之,失則天下鹹言之,故宜謹選左右,審擇所使。左右所以正身,所使所以宣德,此其本也。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非空言也。王者未制禮之時,引先王禮宜於今者而用之。臣願陛下承天心,發大業,與公卿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驅一世之民躋之仁壽之域,則俗何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竊見當世趨務不合於道者,謹條奏,唯陛下財擇焉。」

吉意以為:「世俗聘妻、送女無節,則貧人不及,故不舉子。又,漢家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屈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古者衣服、車馬,貴賤有章;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貪財誅利,不畏死亡。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於冥冥,絕惡於未萌也。」

又言:「舜、湯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舉皋陶、伊尹,不仁者遠。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無益於民,宜明選求賢,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財,不宜居位。去角抵,減樂府,省尚方,明示天下以儉。古者工不造雕彖,商不通侈靡,非工、商之獨賢,政教使之然也。」

上以其言為迂闊,不甚寵異也。吉遂謝病歸。

義渠安國至羌中,召先零諸豪三十餘人,以尤桀黠者皆斬之;縱兵擊其種人,斬首千餘級。於是諸降羌及歸義羌侯楊玉等怨怒,無所信鄉,遂劫略小種,背畔犯塞,攻城邑,殺長吏。安國以騎都尉將騎三千屯備羌;至浩亹,為虜所擊,失亡車重、兵器甚眾。安國引還,至令居,以聞。

時趙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使丙吉問誰可將者。充國對曰:「無逾於老臣者矣!」

上遣問焉,曰:「將軍度羌虜何如?當用幾人?」充國曰:「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遙度,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羌戎小夷,逆天背畔,滅亡不久,願陛下以屬老臣,勿以為憂!」

上笑曰:「諾。」

乃大發兵詣金城。夏,四月,遣充國將之,以擊西羌。

六月,有星孛於東方。

趙充國至金城,須兵滿萬騎,欲渡河,恐為虜所遮,即夜遣三校銜枚先渡,渡,輒營陳;會明畢,遂以次盡渡。虜數十百騎來,出入軍傍,充國曰:「吾士馬新倦,不可馳逐,此皆驍騎難制,又恐其為誘兵也。擊虜以殄滅為期,小利不足貪!」

令軍勿擊。遣騎候四望峽中無虜,夜,引兵上至落都,召諸校司馬謂曰:「吾知羌虜不能為兵矣!使虜發數千人守杜四望峽中,兵豈得入哉!」

充國常以遠斥候為務,行必為戰備,止必堅營壁,尤能持重,愛士卒,先計而後戰。遂西至西部都尉府,日饗軍士,士皆欲為用。虜數挑戰,充國堅守。捕得生口,言羌豪相數責曰:「語汝無反,今天子遣趙將軍來,年八九十矣,善為兵;今請欲壹斗而死,可得邪!」

初,罕、幵豪靡當兒使弟雕庫來告都尉曰:「先零欲反。」

後數日,果反。雕庫種人頗在先零中,都尉即留雕庫為質。充國以為無罪,乃遣歸告種豪:「大兵誅有罪者,明白自別,毋取並滅。天子告諸羌人:犯法者能相捕斬,除罪,仍以功大小賜錢有差;又以其所捕妻子、財物盡與之。」

充國計欲以威信招降罕、幵及劫略者,解散虜謀,徼其疲劇,乃擊之。

時上已發內郡兵屯邊者合六萬人矣。酒泉太守辛武賢奏言:「郡兵皆屯備南山,北邊空虛,勢不可久。若至秋冬乃進兵,此虜在境外之冊。今虜朝夕為寇,土地寒苦,漢馬不耐冬,不如以七月上旬繼三十日糧,分兵出張掖、酒泉,合擊罕、幵在鮮水上者。雖不能盡誅,但奪其畜產,虜其妻子,復引兵還。冬復擊之,大兵仍出,虜必震壞。」

天子下其書充國,令議之。充國以為:「一馬自負三十日食,為米二斛四斗,麥八斛,又有衣裝、兵器,難以追逐。虜必商軍進退,稍引去,逐水草,入山林。隨而深入,虜即據前險,守後厄,以絕糧道,必有傷危之憂,為夷狄笑,千載不可復。而武賢以為可奪其畜產,虜其妻子,此殆空言,非至計也。先零首為畔逆,它種劫略,故臣愚冊,欲捐罕、幵闇昧之過,隱而勿章,先行先零之誅以震動之,宜悔過反善,因赦其罪,選擇良吏知其俗者,拊循和輯。此全師保勝安邊之冊。」

天子下其書,公卿議者鹹以為「先零兵盛而負罕、幵之助。不先破罕、幵,先零未可圖也。」

上乃拜侍中許壽為強弩將軍,即拜酒泉太守武賢為破羌將軍,賜璽書嘉納其冊。以書敕讓充國曰:「今轉輸並起,百姓煩擾,將軍將萬餘之眾,不早及秋共水草之利,爭其畜食,欲至冬,虜皆當畜食,多臧匿山中,依險阻,將軍士寒,手足皸瘃,寧有利哉!將軍不念中國之費,欲以歲數而勝敵,將軍誰不樂此者!今詔破羌將軍武賢等將兵,以七月擊罕羌。將軍其引兵並進,勿復有疑!」

充國上書曰:「陛下前幸賜書,欲使人諭罕,以大軍當至,漢不誅罕,以解其謀。臣故遣幵豪雕庫宣天子至德;罕、幵之屬皆聞知明詔。今先零羌楊玉阻石山木,候便為寇,罕羌未有所犯,乃置先零,先擊罕,釋有罪,誅無辜,起壹難,就兩害,誠非陛下本計也。臣聞兵法:『攻不足者守有餘。』又曰:『善戰者致人,不致於人。』今罕羌欲為敦煌、酒泉寇,宜飭兵馬,練戰士,以須其至。坐得致敵之術,以逸擊勞,取勝之道也。今恐二郡兵少,不足以守,而發之行攻,釋致虜之術而從為虜所致之道,臣愚以為不便。先零羌欲為背畔,故與罕、幵解仇結約,然其私心不能無恐漢兵而罕、幵背之也。臣愚以為其計常欲先赴罕、幵之急以堅其約。先擊罕羌,先零必助之。今虜馬肥、糧食方饒,擊之恐不能傷害,適使先零得施德於罕羌,堅其約,合其黨。虜交堅黨,合精兵二萬餘人,迫脅諸小種,附著者稍眾,莫須之屬不輕得離也。如是,虜兵浸多,誅之用力數倍。臣恐國家憂累,由十年數,不二三歲而已。於臣之計,先誅先零已,則罕、幵之屬不煩兵而服矣。先零已誅而罕、幵不服,涉正月擊之,得計之理,又其時也。以今進兵,誠不見其利。」

戊申,充國上奏。秋,七月,甲寅,璽書報,從充國計焉。

充國乃引兵至先零在所。虜久屯聚,懈馳,望見大軍,棄車重,欲渡湟水,道厄罕;充國徐行驅之。或曰:「逐利行遲。」

充國曰:「此窮寇,不可迫也。緩之則走不顧,急之則還致死。」

諸校皆曰:「善。」

虜赴水溺死者數百。降及斬首五百餘人。虜馬、牛、羊十萬餘頭,車四千餘兩。兵至罕地,令軍毋燔聚落、芻牧田中。罕羌聞之,喜曰:「漢果不擊我矣!」

豪靡忘使人來言:「願得還復故地。」

充國以聞,未報。靡忘來自歸,充國賜飲食,遣還諭種人。護軍以下皆爭之曰:「此反虜,不可擅遣!」

充國曰:「諸君但欲便文自營,非為公家忠計也!」

語未卒,璽書報,令靡忘以贖論。後罕竟不煩兵而下。

上詔破羌、強弩將軍詣屯所,以十二月與充國合,進擊先零。時羌降者萬餘人矣,充國度其必壞,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作奏未上,會得進兵璽書,充國子中郎將卬懼,使客諫充國曰:「誠令兵出,破軍殺將,以傾國家,將軍守之可也。即利與病,又何足爭?一旦不合上意,遣繡衣來責將軍,將軍之身不能自保,何國家之安!」

充國漢曰:「是何言之不忠也!本用吾言,羌虜得至是邪!往者舉可先行羌者,吾舉辛武賢;丞相御史復白遣義渠安國,竟沮敗羌。金城、湟中谷斛八錢,吾謂耿中丞:『糴三百萬斛谷,羌人不敢動矣!』耿中丞請糴百萬斛,乃得四十萬斛耳;義渠再使且費其半。失此二冊,羌人致敢為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是既然矣。今兵久不決,四夷卒有動搖,相因而起,雖有知者不能善其後,羌獨足憂邪?吾固以死守之,明主可為忠言。」

遂上屯田奏曰:「臣所將吏士、馬牛食所用糧谷、茭稿,調度甚廣,難久不解,役不息,恐生它變,為明主憂,誠非素定廟勝之冊。且羌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計度臨羌東至浩亹,羌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多壞敗者。臣前部士入山,伐林木六萬餘枚,在水次。臣願罷騎兵,留步兵萬二百八十一人,分屯要害處,冰解漕下,繕鄉亭,浚溝渠,治湟峽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左右。田事出,賦人二十畝;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各千,就草為田者遊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積畜,省大費。今大司農所轉谷至者,足支萬人一歲食,謹上田處及器用簿。」

上報曰:「即如將軍之計,虜當何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孰計其便,復奏。」

充國上狀曰:「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百戰而百勝,非善之善者也,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蠻夷習俗雖殊於禮義之國,然其欲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一也。今虜亡其美地薦草,愁於寄托,遠遁,骨肉心離,人有畔志。而明主班師罷兵,萬人留田,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雖未即伏辜,兵決可期月而望,羌虜瓦解,前後降者萬七百餘人,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輩,此坐支解羌虜之具也。臣謹條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步兵九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致谷,威德並行,一也。又因排折羌虜,令不得歸肥饒之地,貧破其眾,以成羌虜相畔之漸,二也。居民得並田作,不失農業,三也。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臨羌,以示羌虜,揚威武,傳世折衝之具,五也。以閒暇時,下先所伐材,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徼幸,不出,令反畔之虜竄於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墮之患,坐得必勝之道,七也。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內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又亡驚動河南大幵使生它變之憂,十也。治隍峽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伸威千里,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大費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唯明詔采擇!」

上復賜報曰:「兵決可期月而望者,謂今冬邪,謂何時也?將軍獨不計虜聞兵頗罷,且丁壯相聚,攻擾田者及道上屯兵,復殺略人民,將何以止之?將軍孰計復奏!」

充國復奏曰:「臣聞兵以計為本,故多算勝少算。先零羌精兵,今餘不過七八千人,失地遠客分散,饑凍畔還者不絕。臣愚以為虜破壞可日月冀,遠在來春,故曰兵決可期月而望。竊見北邊自敦煌至遼東萬一千五百餘里,乘塞列地有吏卒數千人,虜數以大眾攻之而不能害。今騎兵雖罷,虜見屯田之士精兵萬人,從今盡三月,虜馬羸瘦,必不敢捐其妻子於它種中,遠涉山河而來為寇;亦不敢將其累重,還歸故地。是臣之愚計所以度虜且必瓦解其處,不戰而自破之冊也。至於虜小寇盜,時殺人民,其原未可卒禁。臣聞戰不必勝,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勞眾。誠令兵出,雖不能滅先零,但能令虜絕不為小寇,則出兵可也。即今同是,而釋坐勝之道,從乘危之勢,往終不見利,空內自罷敝,貶重以自損,非所以示蠻夷也。又大兵一出,還不可復留,湟中亦未可空,如是,徭役復更發也。臣愚以為不便。臣竊自惟念:奉詔出塞,引軍遠擊,窮天子之精兵,散車甲於山野,雖亡尺寸之功。偷得避嫌之便,而亡後咎餘責,此人臣不忠之利,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充國奏每上,輒下公卿議臣。初是充國計者什三;中什五;最後什八。有詔詰前言不便者,皆頓首服。魏相曰:「臣愚不習兵事利害。後將軍數畫軍冊,其言常是,臣任其計必可用也。」

上於是報充國,嘉納之;亦以破羌、強弩將軍數言當擊,以是兩從其計,詔兩將軍與中郎將卬出擊。強弩出,降四千餘人;破羌斬首二千級;中郎將卬斬首降者亦二千餘級;而充國所降復得五千餘人。詔罷兵,獨充國留屯田。

大司農硃邑卒。上以其循吏,閔惜之,詔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是歲,前將軍、龍額侯韓增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丁令比三歲鈔盜匈奴,殺略數千人。匈奴遣萬餘騎往擊之,無所得。

神爵二年辛酉,公元前六零年

春,二月,以鳳皇、甘露降集京師,赦天下。

夏,五月,趙充國奏言:「羌本可五萬人軍,凡斬首七千六百級,降者三萬一千二百人,溺河湟、飢餓者五六千人,定計遺脫與煎鞏、黃羝俱亡者不過四千人。羌靡忘等自詭必得,請罷屯兵!」

奏可。充國振旅而還。

所善浩星賜迎說充國曰:「眾人皆以破羌、強弩出擊,多斬首、生降,虜以破壞。然有識者以為虜勢窮困,兵雖不出,必自服矣。將軍即見,宜歸功於二將軍出擊,非愚臣所及。如此,將軍計未失也。」

充國曰:「吾年老矣,爵位已極,豈嫌伐一時事以欺明主哉!兵勢,國之大事,當為後法。老臣不以餘命壹為陛下明言兵之利害,卒死,誰當復言之者!」

卒以其意對。上然其計,罷遣辛武賢歸酒泉太守官,充國復為後將軍。

秋,羌若零、離留、且種、兒庫共斬先零大豪猶非、楊玉首,及諸豪弟澤、陽雕、良兒、靡忘皆帥煎鞏、黃羝之屬四千餘人降。漢封若零、弟澤二人為帥眾王,餘皆為侯、為君。初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詔舉可護羌校尉者。時充國病,四府舉辛武賢小弟湯。充國遽起,奏:「湯使酒,不可典蠻夷。不如湯兄臨眾。」

時湯已拜受節,有詔更用臨眾。後臨眾病免,五府復舉湯。湯數醉句羌人,羌人反畔,卒如充國之言。辛武賢深恨充國,上書告中郎將卬洩省中語,下吏,自殺。

司隸校尉魏郡蓋寬饒,剛直公清,數干犯上意。時上方用刑法,任中書官,寬饒奏封事曰:「方今聖道浸微,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

又引《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孫,官以傳賢聖。」

書奏,上以為寬饒怨謗,下其書中二千石。時執金吾議,以為「寬饒旨意欲求禪,大逆不道!」

諫大夫鄭昌愍傷寬饒忠直憂國,以言事不當意而為文吏所詆挫,上書訟寬饒曰:「臣聞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採;國有忠臣,奸邪為之不起。司隸校尉寬饒,居不求安,食不求飽;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托;職在司察,直道而行,多仇少與。上書陳國事,有司劾以大辟。臣幸得從大夫之後,官以諫為名,不敢不言!」

上不聽。九月,下寬饒吏。寬饒引佩刀自剄北闕下,眾莫不憐之。

匈奴虛閭權渠單于將十餘萬騎旁塞獵,欲入邊為寇。未至,會其民題除渠堂亡降漢言狀,漢以為言兵鹿奚鹿盧侯,而遣後將軍趙充國將兵四萬餘騎,屯緣邊九郡備虜。月餘,單于病歐血,因不敢入,還去,即罷兵。乃使題王都犁胡次等入漢請和親,未報。會單于死。虛閭權渠單于始立,而黜顓渠閼氏。顓渠閼氏即與右賢王屠耆堂私通,右賢王會龍城而去。顓渠閼氏語以單于病甚,且勿遠。後數日,單于死,用事貴人郝宿王刑未央使人號諸王,未至,顓渠閼氏與其弟左大將且渠都隆奇謀,立右賢王為握衍朐鞮單于。

握衍朐鞮單于者,烏維單于耳孫也。握衍朐鞮單于立,兇惡,殺刑未央等而任用都隆奇,又盡免虛閭權渠子弟近親而自以其子弟代之。虛閭權渠單于子稽侯冊既不得立,亡歸妻父烏禪幕。烏禪幕者,本康居、烏孫間小國,數見侵暴,率其眾數千人降匈奴,狐鹿姑單于以其弟子日逐王姊妻之,使長其眾,居右地。日逐王先賢撣,其父左賢王當為單于,讓狐鹿姑單于,狐鹿姑單于許立之。國人以故頗言日逐王當為單于。日逐王素與握衍朐鞮單于有隙,即率其眾欲降漢,使人至渠犁,與騎都尉鄭吉相聞。吉發渠犁、龜茲諸國五萬人迎日逐王口萬二千人、小王將十二人,隨吉至河曲,頗有亡者,吉追斬之,遂將詣京師。漢封日逐王為歸德侯。

吉既破車師,降日逐,威震西域,遂並護車師以西北道,故號都護。都護之置,自吉始焉。上封吉為安遠侯。吉於是中西域而立莫府,治烏壘城,去陽關二千七百餘里。匈奴益弱,不敢爭西域,僮僕都尉由此罷。都護督察烏孫、康居等三十六國動靜,有變以聞,可安輯,安輯之,不可者誅伐之,漢之號令班西域矣。

握衍朐鞮單于更立其從兄薄胥堂為日逐王。

烏孫昆彌翁歸靡因長羅侯常惠上書:「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令復尚漢公主,結婚重親,畔絕匈奴。」

詔下公卿議,大鴻臚蕭望之以為:「烏孫絕域,變故難保,不可許。」

上美烏孫新立大功,又重絕故業,乃以烏孫主解憂弟相夫為公主,盛為資送而遣之,使常惠送之至敦煌。未出塞,聞翁歸靡死,烏孫貴人共從本約立岑娶子泥靡為昆彌,號狂王。常惠上書:「願留少主敦煌。」

惠馳至烏孫,責讓不立元貴靡為昆彌,還迎少主。事下公卿,望之復以為「烏孫持兩端,難約結。今少主以元貴靡不立而還,信無負於夷狄,中國之福也。少主不止,繇役將興。」

天子從之,征還少主。

神爵三年壬戌,公元前五九年

春,三月,丙辰,高平憲侯魏相薨。夏,四月,戊辰,丙吉為丞相。吉上寬大,好禮讓,不親小事,時人以為知大體。

秋,七月,甲子,大鴻臚蕭望之為御史大夫。

八月,詔曰:「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祿薄,欲無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

是歲,東郡太守韓延壽為左馮翊。始,延壽為穎川太守,穎川承趙廣漢構會吏民之後,俗多怨讎。延行改更,教以禮讓;召故老,與議定嫁娶、喪祭儀品,略依古禮,不得過法。百姓遵用其教。賣偶車馬、下裡偽物者,棄之市道。黃霸代延壽居穎川,霸因其跡而大治。延壽為吏,上禮義,好古教化,所至必聘其賢士,以禮待用,廣謀議,納諫爭;表孝弟有行,修治學官,春秋鄉射,陳鐘鼓、管弦,盛升降、揖讓;及都試講武,設斧鉞、旌旗,習射、御之事;治城郭,收賦租,先明佈告其日;以期會為大事。吏民敬畏,趨鄉之。又置正、五長,相率以孝弟;不得捨奸人,閭裡阡陌有非常,吏輒聞知,奸人莫敢入界。其始若煩,後吏無追捕之苦,民無箠楚之憂,皆便安之。接待下吏,恩施甚厚而約誓明。或欺負之者,延壽痛自刻責:「豈其負之,何以至此!」

吏聞者自傷悔,其縣尉至自刺死。及門下掾自剄,人救不殊,延壽涕泣,遣吏醫治視,厚復其家。在東郡三歲,令行禁止,斷獄大減,由是入為馮翊。

延壽出行縣至高陵,民有昆弟相與訟田,自言。延壽大傷之,曰:「幸得備位,為郡表率,不能宣明教化,至令民有骨肉爭訟,既傷風化,重使賢長吏、嗇夫、三老、孝弟受其恥,咎在馮翊,當先退。」

是日,移病不聽事,因入臥傳捨,閉閣思過。一縣莫知所為,令、丞、嗇夫、三老亦皆自系待罪。於是訟者宗族傳相責讓;此兩昆弟深自悔,皆自髡,肉袒謝,願以田相移,終死不敢復爭。郡中歙然,莫不傳相敕厲,不敢犯。延壽恩信周遍二十四縣,莫敢以辭訟自言者。推其至誠,吏民不忍欺紿。

匈奴單于又殺先賢撣兩弟;烏禪幕請之,不聽,心恚。其後左奧鞬,王死,單于自立其小子為奧鞬王,留庭。奧鞬王貴人共立故奧鞬子為王,與俱東徙。單于右丞相將萬騎往擊之,失亡數千人,不勝。

分類:古籍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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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周紀一周紀·周紀二周紀·周紀三周紀·周紀四周紀·周紀五秦紀·秦紀一秦紀·秦紀二秦紀·秦紀三漢紀·漢紀一漢紀·漢紀二漢紀·漢紀三漢紀·漢紀四漢紀·漢紀五漢紀·漢紀六漢紀·漢紀七漢紀·漢紀八漢紀·漢紀九漢紀·漢紀十漢紀·漢紀十一漢紀·漢紀十二漢紀·漢紀十三漢紀·漢紀十四漢紀·漢紀十五漢紀·漢紀十六漢紀·漢紀十七漢紀·漢紀十八漢紀·漢紀十九漢紀·漢紀二十漢紀·漢紀二十一漢紀·漢紀二十二漢紀·漢紀二十三漢紀·漢紀二十四漢紀·漢紀二十五漢紀·漢紀二十六漢紀·漢紀二十七漢紀·漢紀二十八漢紀·漢紀二十九漢紀·漢紀三十漢紀·漢紀三十一漢紀·漢紀三十二漢紀·漢紀三十三漢紀·漢紀三十四漢紀·漢紀三十五漢紀·漢紀三十六漢紀·漢紀三十七漢紀·漢紀三十八漢紀·漢紀三十九漢紀·漢紀四十漢紀·漢紀四十一漢紀·漢紀四十二漢紀·漢紀四十三漢紀·漢紀四十四漢紀·漢紀四十五漢紀·漢紀四十六漢紀·漢紀四十七漢紀·漢紀四十八漢紀·漢紀四十九漢紀·漢紀五十漢紀·漢紀五十一漢紀·漢紀五十二漢紀·漢紀五十三漢紀·漢紀五十四漢紀·漢紀五十五漢紀·漢紀五十六漢紀·漢紀五十七漢紀·漢紀五十八漢紀·漢紀五十九漢紀·漢紀六十魏紀·魏紀一魏紀·魏紀二魏紀·魏紀三魏紀·魏紀四魏紀·魏紀五魏紀·魏紀六魏紀·魏紀七魏紀·魏紀八魏紀·魏紀九魏紀·魏紀十晉紀·晉紀一晉紀·晉紀二晉紀·晉紀三晉紀·晉紀四晉紀·晉紀五晉紀·晉紀六晉紀·晉紀七晉紀·晉紀八晉紀·晉紀九晉紀·晉紀十晉紀·晉紀十一晉紀·晉紀十二晉紀·晉紀十三晉紀·晉紀十四晉紀·晉紀十五晉紀·晉紀十六晉紀·晉紀十七晉紀·晉紀十八晉紀·晉紀十九晉紀·晉紀二十晉紀·晉紀二十一晉紀·晉紀二十二晉紀·晉紀二十三晉紀·晉紀二十四晉紀·晉紀二十五晉紀·晉紀二十六晉紀·晉紀二十七晉紀·晉紀二十八晉紀·晉紀二十九晉紀·晉紀三十晉紀·晉紀三十一晉紀·晉紀三十二晉紀·晉紀三十三晉紀·晉紀三十四晉紀·晉紀三十五晉紀·晉紀三十六晉紀·晉紀三十七晉紀·晉紀三十八晉紀·晉紀三十九晉紀·晉紀四十宋紀·宋紀一宋紀·宋紀二宋紀·宋紀三宋紀·宋紀四宋紀·宋紀五宋紀·宋紀六宋紀·宋紀七宋紀·宋紀八宋紀·宋紀九宋紀·宋紀十宋紀·宋紀十一宋紀·宋紀十二宋紀·宋紀十三宋紀·宋紀十四宋紀·宋紀十五宋紀·宋紀十六齊紀·齊紀一齊紀·齊紀二齊紀·齊紀三齊紀·齊紀四齊紀·齊紀五齊紀·齊紀六齊紀·齊紀七齊紀·齊紀八齊紀·齊紀九齊紀·齊紀十梁紀·梁紀一梁紀·梁紀二梁紀·梁紀三梁紀·梁紀四梁紀·梁紀五梁紀·梁紀六梁紀·梁紀七梁紀·梁紀八梁紀·梁紀九梁紀·梁紀十梁紀·梁紀十一梁紀·梁紀十二梁紀·梁紀十三梁紀·梁紀十四梁紀·梁紀十五梁紀·梁紀十六梁紀·梁紀十七梁紀·梁紀十八梁紀·梁紀十九梁紀·梁紀二十梁紀·梁紀二十一梁紀·梁紀二十二陳紀·陳紀一陳紀·陳紀二陳紀·陳紀三陳紀·陳紀四陳紀·陳紀五陳紀·陳紀六陳紀·陳紀七陳紀·陳紀八陳紀·陳紀九陳紀·陳紀十隋紀·隋紀一隋紀·隋紀二隋紀·隋紀三隋紀·隋紀四隋紀·隋紀五隋紀·隋紀六隋紀·隋紀七隋紀·隋紀八唐紀·唐紀一唐紀·唐紀二唐紀·唐紀三唐紀·唐紀四唐紀·唐紀五唐紀·唐紀六唐紀·唐紀七唐紀·唐紀八唐紀·唐紀九唐紀·唐紀十唐紀·唐紀十一唐紀·唐紀十二唐紀·唐紀十三唐紀·唐紀十四唐紀·唐紀十五唐紀·唐紀十六唐紀·唐紀十七唐紀·唐紀十八唐紀·唐紀十九唐紀·唐紀二十唐紀·唐紀二十一唐紀·唐紀二十二唐紀·唐紀二十三唐紀·唐紀二十四唐紀·唐紀二十五唐紀·唐紀二十六唐紀·唐紀二十七唐紀·唐紀二十八唐紀·唐紀二十九唐紀·唐紀三十唐紀·唐紀三十一唐紀·唐紀三十二唐紀·唐紀三十三唐紀·唐紀三十四唐紀·唐紀三十五唐紀·唐紀三十六唐紀·唐紀三十七唐紀·唐紀三十八唐紀·唐紀三十九唐紀·唐紀四十唐紀·唐紀四十一唐紀·唐紀四十二唐紀·唐紀四十三唐紀·唐紀四十四唐紀·唐紀四十五唐紀·唐紀四十六唐紀·唐紀四十七唐紀·唐紀四十八唐紀·唐紀四十九唐紀·唐紀五十唐紀·唐紀五十一唐紀·唐紀五十二唐紀·唐紀五十三唐紀·唐紀五十四唐紀·唐紀五十五唐紀·唐紀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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