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唐紀·唐紀二十四
起旃蒙大荒落二月,盡強圉協洽,凡二年有奇。
中宗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中
神龍元年乙巳,公元七零五年
二月,辛亥,帝帥百官詣上陽宮問太后起居;自是每十日一往。
甲寅,復國號曰唐。郊廟、社稷、陵寢、百官、旗幟、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復以神都為東都,北都為并州,老君為玄元皇帝。
乙卯,鳳閣侍郎、同平章事韋承慶貶高要尉;正諫大夫、同平章事房融除名,流高州;司禮卿崔神慶流欽州。楊再思為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西京留守。
太后之遷上陽宮也,太僕卿、同中書門下三品姚元之獨嗚咽流涕。桓彥范、張柬之謂曰:「今日豈公涕泣時邪!恐公禍由此始。」
元之曰:「元之事則天皇帝久,乍此辭違,悲不能忍。且元之前日從公誅奸逆,人臣之義也;今日別舊君,亦人臣之義也,雖獲罪,實所甘心。」
是日,出為亳州刺史。
甲子,立妃韋氏為皇后,赦天下。追贈後父玄貞為上洛王、母崔氏為妃。左拾遺賈虛己上疏,以為:「異姓不王,古今通制。今中興之始,萬姓喁喁以觀陛下之政;而先王后族,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也。且先朝贈後父太原王,殷鑒不遠,須防其漸。若以恩制已行,宜令皇后固讓,則益增謙沖之德矣。」
不聽。
初,韋後生邵王重潤、長寧、安樂二公主,上之遷房陵也,安樂公主生於道中,上特愛之。上在房陵與後同幽閉,備嘗艱危,情愛甚篤。上每聞敕使至,輒惶恐欲自殺,後止之曰:「禍福無常,寧失一死,何遽如是!」
上嘗與後私誓曰:「異時幸復見天日,當惟卿所欲,不相禁御。」
及再為皇后,遂干預朝政,如武後在高宗之世。桓彥范上表,以為:「《易》稱『無攸遂,在中饋,貞吉』,《書》稱『牝雞之辰,惟家之索』,伏見陛下每臨朝,皇后必施帷幔坐殿上,預聞政事。臣竊觀自古帝王,未有與婦人共政而不破國亡身者也。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陵夫,違人也。伏願陛下覽古今之戒,以社稷蒼生為念,令皇后專居中宮,治陰教,勿出外朝干國政。」
先是,胡僧慧范以妖妄游權貴之門,與張易之兄弟善,韋後亦重之。及易之誅,復稱慧范預其謀,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上庸縣公,出入宮掖,上數微行幸其捨。彥范復表言慧范執左道以亂政,請誅之。上皆不聽。
初,武後誅唐宗室,有才德者先死,惟吳王恪之子鬱林侯千里褊躁無才,又數獻符瑞,故獨得免。上即位,立為成王,拜左金吾大將軍。武後所誅唐諸王、妃、主、駙馬等,皆無人葬埋,子孫或流竄嶺表,或拘囚歷年,或逃匿民間,為人傭保。至是,制州縣求訪其柩,以禮改葬,追復官爵,召其子孫,使之承襲,無子孫者為擇後置之。既而宗室子孫相繼而至,皆召見,涕泣舞蹈,各以親疏襲爵拜官有差。
二張之誅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張柬之、敬暉曰:「二凶雖除,產、祿猶在,去草不去根,終當復生。」
二人曰:「大事已定,彼猶機上肉耳,夫何能為!所誅已多,不可復益也。」
季昶歎曰:「吾不知死所矣!」
朝邑尉武強劉幽求亦謂桓彥范、敬暉曰:「武三思尚存,公輩終無葬地;若不早圖,噬臍無及。」
不從。
上女安樂公主適三思子崇訓。上官婉兒者,儀之女孫也,儀死,沒入掖庭,辯慧善屬文,明習吏事。則天愛之,自聖歷以後,百司表奏多令參決;及上即位,又使專掌制命,益委任之,拜為婕妤,用事於中。三思通焉,故黨於武氏,又薦三思於韋後,引入禁中,上遂與三思圖議政事,張柬之等皆受制於三思矣。上使韋後與三思雙陸,而自居旁為之點籌;三思遂與後通,由是武氏之勢復振。
張柬之等數勸上誅諸武,上不聽。柬之等曰:「革命之際,宗室諸李,誅夷略盡;今賴天地之靈,陛下返正,而武氏濫官僭爵,按堵如故,豈遠近所望邪!願頗抑損其祿位以慰天下!」
又不聽。柬之等或撫床歎憤,或彈指出血,曰:「主上昔為英王,時稱勇烈,吾所以不誅諸武者,欲使上自誅之,以張天子之威耳。今反如此,事勢已去,知復奈何!」
上數微服幸武三思第,監察微史清河崔皎密疏諫曰:「國命初復,則天皇帝在西宮,人心猶有附會;周之舊臣,列居朝廷,陛下奈何輕有外游,不察豫且之禍!」
上洩之,三思之黨切齒。
丙寅,以太子賓客武三思為司空、同中書門下三品。
左散騎常侍譙王重福,上之庶子也;其妃,張易之之甥。韋後惡之,譖於上曰:「重潤之死,重福為之也。」
由是貶濮州員外刺史,又改均州刺史,常令州司防守之。
丁卯,以右散騎常侍安定王武攸暨為司徒、定王。
辛未,相王固讓太尉及知政事,許之;又立為皇太弟,相王固辭而止。
甲戌,以國子祭酒始平祝欽明同中書門下三品,黃門侍郎、知侍中事韋安石為刑部尚書,罷知政事。
丁丑,武三思、武攸暨固辭新官爵及政事,許之,並加開府儀同三司。
立皇子義興王重俊為衛王,北海王重茂為溫王,仍以重俊為洛州牧。
三月,甲申,制:「文明已來破家子孫皆復舊資廕,唯徐敬業、裴炎不在免限。」
丁亥,制:「酷吏周興、來俊臣等,已死者追奪官爵,存者皆流嶺南惡地。」
己丑,以袁恕己為中書令。
以安車征安平王武攸緒於嵩山,既至,除太子賓客;固請還山,許之。
制:「梟氏、蟒氏皆復舊姓。」
術士鄭普思、尚衣奉御葉靜能皆以妖妄為上所信重,夏,四月,墨敕以普思為秘書監,靜能為國子祭酒。桓彥范、崔玄固執不可,上曰:「已用之,無容遽改。」
彥范曰:「陛下初即位,下制云:『政令皆依貞觀故事。』貞觀中,魏征、虞世南、顏師古為秘書監,孔穎達為國子祭酒,豈普思、靜能之比乎!」
庚戌,左拾遺李邕上疏,以為:「《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若有神仙能令人不死,則秦始皇、漢武帝得之矣;佛能為人福利,則梁武帝得之矣。堯、舜所以為帝王首者,亦修人事而已。尊寵此屬,何補於國!」
上皆不聽。
上即位之日,驛召魏元忠於高要;丁卯,至都,拜衛尉卿、同平章事。
甲戌,以魏元忠為兵部尚書,韋安石為吏部尚書,李懷遠為右散騎常侍,唐休璟為輔國大將軍,崔玄檢校益府長史,楊再思檢校楊府長史,祝欽明為刑部尚書,並同中書門下三品。元忠等皆以東宮舊僚褒之也。乙亥,以張柬之為中書令。
戊寅,追贈故邵王重潤為懿德太子。
五月,壬午,遷周廟七主於西京崇尊廟。制:「武氏三代諱,奏事者皆不得犯。」
乙酉,立太廟、社稷於東都。
以張柬之等及武攸暨、武三思、鄭普思等十六人皆為立功之人,賜以鐵券,自非反逆,各恕十死。
癸巳,敬暉等帥百官上表,以為:「五運迭興,事不兩大。天授革命之際,宗室誅竄殆盡,豈得與諸武並封!今天命惟新,而諸武封建如舊,並居京師,開闢以來未有斯理。願陛下為社稷計,順遐邇心,降其王爵,以安內外。」
上不許。
敬暉等畏武三思之讒,以考功員外郎崔湜為耳目,伺其動靜。湜見上親三思而忌暉等,乃悉以暉等謀告三思,反為三思用;三思引為中書舍人。湜,仁師之孫也。
先是,殿中侍御史南皮鄭愔諂事二張,二張敗,貶宣州司士參軍,坐贓,亡入東都,私謁武三思。初見三思,哭甚哀,既而大笑。三思素貴重,甚怪之,愔曰:「始見大王而哭,哀大王將戮死而滅族也。後乃大笑,喜大王之得愔也。大王雖得天子之意,彼五人皆據將相之權,膽略過人,廢太后如反掌。大王自視勢位與太后孰重?彼五人日夜切齒,欲噬大王之肉,非盡大王之族不足以快其志。大王不去此五人,危如朝露,而晏然尚自以為泰山之安,此愔所以為大王寒心。」
三思大悅,與之登樓,問自安之策,引為中書舍人,與崔湜皆為三思謀主。
三思與韋後日夜譖暉等,云「恃功專權,將不利於社稷。」
上信之。三思等因為上畫策:「不若封暉等為王,罷其政事,外不失尊寵功臣,內實奪之權。」
上以為然。甲午,以侍中齊公敬暉為平陽王,譙公桓彥范為扶陽王,中書令漢陽公張柬之為漢陽王,南陽公袁恕己為南陽王,特進、同中書門下三品博陵公崔玄為博陵王,罷知政事,賜金帛鞍馬,令朝朔望;仍賜彥范姓韋氏,與皇后同籍。尋又以玄檢校益州長史、知都督事,又改梁州刺史。三思令百官復修則天之政,不附武氏者斥之。為五王所逐者復之,大權盡歸三思矣。
五王之請削武氏諸王也,求人為表,眾莫肯為。中書舍人岑羲為之,語甚激切;中書舍人偃師畢構次當讀表,辭色明厲。三思既得志,羲改秘書少監,出構為潤州刺史。
易州刺史趙履溫,桓彥范之妻兄也。彥范之誅二張,稱履溫預其謀,召為司農少卿,履溫以二婢遺彥范;及彥范罷政事,履溫復奪其婢。
上嘉宋璟忠直,屢遷黃門侍郎。武三思嘗為事屬璟,璟正色拒之曰:「今太后既復子明辟,王當以侯就第,何得尚干朝政!獨不見產、祿之事乎?」
以韋安石兼檢校中書令,魏元忠兼檢校侍中,又以李湛為右散騎常侍,趙承恩為光祿卿,楊元琰為衛尉卿。
先是,元琰知三思浸用事,請棄官為僧,上不許。敬暉聞之,笑曰:「使我早知,勸上許之,髡去胡頭,豈不妙哉!」
元琰多須,類胡,故暉戲之。元琰曰:「功成名遂,不退將危。此乃由衷之請,非徒然也。」
暉知其意,瞿然不悅。及暉等得罪,元琰獨免。
上官婕妤勸韋後襲則天故事,上表請天下士庶為出母服喪三年,又請百姓年二十三為丁,五十九免役,改易制度以收時望。制皆許之。
癸卯,制:降諸武,梁王三思為德靜王,定王攸暨為樂壽王,河內王懿宗等十二人皆降為公,以厭人心。
甲辰,以唐休璟為左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如故,豆盧欽望為右僕射。
六月,壬子,以左驍衛大將軍裴思說充靈武軍大總管,以備突厥。
癸亥,命右僕射豆盧欽望,有軍國重事,中書門下可共平章。
先是,僕射為正宰相,其後多兼中書門下之職,午前決朝政,午後決省事。至是,欽望專為僕射,不敢預政事,故有是命。是後專拜僕射者,不復為宰相矣。
又以韋安石為中書令,魏元忠為侍中,楊再思檢校為中書令。
丁卯,祔孝敬皇帝於太廟,號義宗。
戊辰,洛水溢,流二千餘家。
秋,七月,辛巳,以太子賓客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西京留守如故。
特進漢陽王張柬之表請歸襄州養疾;乙未,以柬之為襄州刺史,不知州事,給全俸。
河南、北十七州大水。八月,戊申,以水災求直言。右衛騎曹參軍西河宋務光上疏,以為:「水陰類,臣妾之象,恐後庭有干外朝之政者,宜杜絕其萌。今霖雨不止,乃閉坊門以禳之,至使里巷謂坊門為宰相,言朝廷使之燮理陰陽也。又,太子國本,宜早擇賢能而立之。又,外戚太盛,如武三思等,宜解其機要,厚以祿賜。又,鄭普思、葉靜能以小技竊大位,亦朝政之蠹也。」
疏奏,不省。
壬戌,追立妃趙氏為恭皇后,孝敬皇帝妃裴氏為哀皇后。
九月,壬午,上祀昊天上帝、皇地氏於明堂,以高宗配。
初,上在房陵,州司制約甚急;刺史河東張知謇、靈昌崔敬嗣獨待遇以禮,供給豐贍,上德之,擢知謇自貝州刺史為左衛將軍,賜爵范陽公。敬嗣已卒,求得其子汪,嗜酒,不堪厘職,除五品散官。
改葬上洛王韋玄貞,其儀皆如太原王故事。
癸巳,太子賓客、同中書門下三品韋巨源罷為禮部尚書,以其從父安石為中書令故也。
以左衛將軍上邽紀處訥兼檢校太府卿,處訥娶武三思之妻姊故也。
冬,十月,命唐休璟留守京師。
癸亥,上幸龍門;乙丑,獵於新安而還。
辛未,以魏元忠為中書令,楊再思為侍中。
十一月,戊寅,群臣上皇帝尊號曰應天皇帝,皇后曰順天皇后。壬午,上與後謁謝太廟,赦天下;相王、太平公主加實封,皆滿萬戶。
己丑,上御洛城南樓,觀潑寒胡戲。清源尉呂元泰上疏,以為「謀時寒若,何必裸身揮水,鼓舞衢路以索之!」
疏奏,不納。
壬寅,則天崩於上陽宮,年八十二。遺制:「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后。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瑗、柳奭親屬皆赦之。」
上居諒陰,以魏元忠攝塚宰三日。元忠素負忠直之望,中外賴之;武三思憚之,矯太后遺制,慰諭元忠,賜實封百戶。元忠捧制,感咽涕泗,見者曰:「事去矣!」
十二月,丁卯,上始御同明殿見群臣。
太后將合葬乾陵,給事中嚴善思上疏,以為:「乾陵玄宮以石為門,鐵錮其縫,今啟其門,必須鐫鑿。神明之道,體尚幽玄,動眾加功,恐多驚黷。況合葬非古,漢時諸陵,皇后多不合陵,魏、晉已降,始有合者。望於乾陵之傍更擇吉地為陵,若神道有知,幽塗自當通會;若其無知,合之何益!」
不從。
是歲,戶部奏天下戶六百一十五萬,口三千七百一十四萬有畸。
神龍二年丙午,公元七零六年
春,正月,戊戌,以吏部尚書李嶠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侍郎於惟謙同平章事。
閏月,丙午,制:「太平、長安、安樂、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公主並開府,置官屬。」
武三思以敬暉、桓彥范、袁恕己尚在京師,忌之,乙卯,出為滑、洺、豫三州刺史。
賜閺鄉僧萬回號法雲公。甲戌,以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郡王。
二月,乙未,以刑部尚書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仍與皇后敘宗族。
丙申,僧慧范等九人並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三人加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葉靜能加金紫光祿大夫。
選左、右台及內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殿中侍御史臨漳源乾曜、監察御史靈昌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李傑皆預焉。
三月,甲辰,中書令韋安石罷為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瑰為侍中、西京留守。瑰,頲之父也。唐休璟致仕。
初,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兗州司倉之遜皆坐附會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於友人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疾武三思及韋後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輒切齒。之遜於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曇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三思使曇、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闕,廢皇后。上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監察御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李嶠、韋巨源參驗。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壺。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嶠與紹之命反接送獄。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撾之,折其臂。仲之大呼曰:「吾已負汝,死當訟汝於天!」
庚戌,同皎等皆坐斬,籍沒其家。周憬亡入比干廟中,大言曰:「比干古之忠臣,知吾此心!三思與皇后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梟首都市,恨不及見耳!」
遂自剄。之問、之遜、曇、悛、祖雍併除京官,加朝散大夫。
武三思與韋後日夜譖敬暉等不已,復左遷暉為朗州刺史,崔玄為均州刺史,桓彥范為亳州刺史,袁恕己為郢州刺史;與暉等同立功者謝思行等皆以為黨與,坐貶。
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不復強諫,惟與時俯仰,中外失望。酸棗尉袁楚客致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崇長緇衣,使遊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有司選進賢才,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廣置員外官,傷財害民,八失也。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謁,九失也。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正之哉!」
元忠得書,愧謝而已。夏,四月,改贈後父韋玄貞為酆王,後四弟皆贈郡王。
己丑,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致仕。
處士京兆韋月將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上大怒,命斬之。黃門侍郎宋璟奏請推按,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謂璟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
命趨斬之。璟曰:「人言中宮私於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
固請按之,上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詔!」
上怒少解。左御史大夫蘇珦、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上乃命與杖,流嶺南。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
御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詆尹思貞於朝,思貞曰:「公附會奸臣,將圖不軌,先除忠臣邪!」
承嘉怒,劾奏思貞,出為青州刺史。或謂思貞曰:「公平日訥於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思貞曰:「物不能鳴者,激之則鳴。承嘉恃威權相陵,僕義不受屈,亦不知言之從何而至也。」
武三思惡宋璟,出之檢校貝州刺史。
五月,庚申,葬則天大聖皇后於乾陵。
武三思使鄭愔告朗州刺史敬暉、亳州刺史韋彥范、襄州刺史張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與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暉崖州司馬,彥范瀧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竇州司馬,玄白州司馬,並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勳封;復彥范姓桓氏。
初,韋玄貞流欽州而卒,蠻酋寧承基兄弟逼取其女,妻崔氏不與,承基等殺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上命廣州都督周仁軌使將兵二萬討之。承基等亡入海,仁軌追斬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殺掠其部眾殆盡。上喜,加仁軌鎮國大將軍,充五府大使,賜爵汝南郡公。韋後隔簾拜仁軌,以父事之。及韋後敗,仁軌以黨與誅。
秋,七月,戊申,立衛王重俊為皇太子。太子性明果,而官屬率貴遊子弟,所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屢諫,不聽,珽,璹之弟也。
丙寅,以李嶠為中書令。
上將還西京,辛未,左散騎常侍李懷遠同中書門下三品,充東都留守。
武三思陰令人疏皇后穢行,榜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窮核其事。承嘉奏言:「敬暉、桓彥范、張柬之、袁恕己、崔玄使人為之,雖雲廢後,實謀大逆,請族誅之。」
三思又使安樂公主譖之於內,侍御史鄭愔言之於外,上命法司結竟。大理丞三原李朝隱奏稱:「暉等未經推鞫,不可遽就誅夷。」
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宜據制書處斬籍沒,不應更加推鞫。」
上以暉等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暉於瓊州,彥范於瀼州,柬之於瀧州,恕己於環州,玄於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擢承嘉為金紫光祿大夫,進爵襄武郡公,談為刑部尚書;出李朝隱為聞喜令。
三思又諷太子上表,請夷暉等三族,上不許。
中書舍人崔湜說三思曰:「暉等異日北歸,終為後患,不如遣使矯制殺之。」
三思問誰可使者,湜薦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為五王所惡,貶嘉州司馬,乃以利用攝右台侍御史,奉使嶺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彥范於貴州,令左右縛之,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得暉,咼而殺之。恕己素服黃金,利用逼之使飲野葛汁,盡數升不死,不勝毒憤,掊地,爪甲殆盡,仍捶殺之。利用還,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貶儋州司馬。飲藥死。
三思既殺五王,權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間何者謂之善人,何者謂之惡人;但於我善者則為善人,於我惡者則為惡人耳。」
時兵部尚書宗禁客、將作大匠宗晉卿、太府卿紀處訥、鴻臚卿甘元柬皆為三思羽翼。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僕丞李俊、光祿丞宋之遜、監察御史姚紹之皆為三思耳目,時人謂之五狗。
九月,戊午,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薨。
初,李嶠為吏部侍郎,欲樹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員外官,廣引貴勢親識。既而為相,銓衡失序,府庫減耗,乃更表言濫官之弊,且請遜位;上慰諭不許。
冬,十月,己卯,車駕發東都,以前檢校并州長史張仁願檢校左屯衛大將軍兼洛州長史。戊戌,車駕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丙辰,以蒲州刺史竇從一為雍州刺史。從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懷貞,避皇后父諱,更名從一,多諂附權貴。太平公主與僧寺爭碾磑,雍州司戶李元紘判歸僧寺。從一大懼,亟命元紘改判。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此判無動!」
從一不能奪。元紘,道廣之子也。
初,秘書監鄭普思納其女於後宮,監察御史靈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聽。普思聚黨於雍、岐二州,謀作亂。事覺,西京留守蘇瑰收系,窮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於皇后,上敕瑰勿治。及車駕還西京,瑰廷爭之,上抑瑰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獻忠進曰:「請斬蘇瑰!」
上曰:「何故?」對曰:「瑰為留守大臣,不能先斬普思,然後奏聞,使之熒惑聖聽,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狀明白,而陛下曲為申理。臣聞王者不死,殆謂是乎!臣願先賜死,不能北面事普思。」
魏元忠曰:「蘇瑰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
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於儋州,餘黨皆伏誅。
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寇鳴沙,靈武軍大總管沙吒忠義與戰,軍敗,死者六千餘人。丁巳,突厥進寇原、會等州,掠隴右牧馬萬餘匹而去。免忠義官。
安西大都護郭元振詣突騎施烏質勒牙帳議軍事,天大風雪,元振立於帳前,與烏質勒語。久之,雪深,元振不移足;烏質勒老,不勝寒,會罷而卒。其子娑葛勒兵將攻元振,副使御之中丞解琬知之,勸元振夜逃去。元振曰:「吾以誠心待人,何所疑懼!且深在寇庭,逃將安適!」
安臥不動。明旦,入哭,甚哀。娑葛感其義,待元振如初。戊戌,以娑葛襲嗢鹿州都督、懷德王。
安樂公主恃寵驕恣,賣官鬻獄,勢傾朝野。或自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從之,竟不視也。自請為皇太女,上雖不從,亦不譴責。
景龍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
春,正月,庚戌,制以突厥默啜寇邊,命內外官各進平突厥之策。右補闕盧輔上疏,以為:「郤谷悅禮樂,敦詩書,為晉元帥;杜預射不穿禮,建平吳之勳。是知中權制謀,不取一夫之勇。如沙吒忠義,驍將之材,本不足以當大任。又,鳴沙之役,主將先逃,宜正邦憲;賞罰既明,敵無不服。又,邊州刺史,宜精擇其人,使之蒐卒乘,積資糧,來則御史,去則備之。去歲四方旱災,未易興師。當理內以及外,綏近以來遠,俟倉廩實,士卒練,然後大舉以討之。」
上善之。
二月,丙戌,上遣武攸暨、武三思詣乾陵祈雨。既而雨降,上喜,制復武氏崇恩廟及昊陵、順陵,因名酆王廟曰褒德,陵曰榮先;又制崇恩廟齋郎取五品子充。太常博士楊孚曰:「太廟皆取七品已下子為齋郎,今崇恩廟取五品子,未知太廟當如何?」上命太廟亦准崇恩廟。孚曰:「以臣准君,猶為僭逆,況以君准臣乎!」
上乃止。
庚寅,敕改諸州中興寺、觀為龍興,自今奏事不得言中興。右補闕權若訥上疏,以為:「天、地、日、月等字皆則天能事,賊臣敬暉等輕紊前規;今削之無益於淳化,存之有光於孝理。又,神龍元年制書,一事以上,並依貞觀故事,豈可近捨母儀,遠尊祖德!」
疏奏,手制褒美。
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薰熱入貢。
夏,四月,辛巳,以上所養雍王守禮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贊普。
五月,戊戌,以右屯衛大將軍張仁願為朔方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上以歲旱谷貴,召太府卿紀處訥謀之。明日,武三思使知太史事迦葉志忠奏:「是夜,攝提入太微宮,至帝座,主大臣宴見納忠於天子。」
上以為然,敕稱處訥忠誠,徹於玄象,賜衣一襲,帛六十段。
六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姚巂道討擊使、監察御史晉昌唐九征擊姚州叛蠻,破之,斬獲三千餘人。
皇后以太子重俊非其所生,惡之;特進德靜王武三思尤忌太子。上官婕妤以三思故,每下制敕,推尊武氏。安樂公主與駙馬左衛將軍武崇訓常陵侮太子,或呼為奴。崇訓又教公主言於上,請廢太子,立己為皇太女。太子積不能平。
秋,七月,辛丑,太子與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將軍李思沖、李承況、獨孤禕之、沙吒忠義等,矯制發羽林千騎兵三百餘人,殺三思、崇訓於其第,並親黨十餘人。又使左金吾大將軍成王千里及其子天水王禧分兵守宮城諸門,太子與多祚引兵自肅章門斬關而入,叩閣索上官婕妤。婕妤大言曰:「觀其意欲先索婉兒,次索皇后,次及大家。」
上乃與韋後、安樂公主、上官婕妤登玄武門樓以避兵鋒,使左羽林大將軍劉景仁帥飛騎百餘人屯於樓下以自衛。楊再思、蘇瑰、李嶠與兵部尚書宗楚客、左衛將軍紀處訥擁兵二千餘人屯太極殿前,閉門自守。多祚先至玄武樓下,欲升樓,宿衛拒之。多祚與太子狐疑,按兵不戰,冀上問之。宮闈令石城楊思勖在上側,請擊之。多祚婿羽林中郎將野呼利為前鋒總管,思勖挺刃斬之,多祚軍奪氣。上據檻俯謂多祚所將千騎曰:「汝輩皆朕宿衛之士,何為從多祚反?苟能斬反者,勿患不富貴。」
於是千騎斬多祚、承況、禕之、忠義,餘眾皆潰。成王千里、天水王禧攻右延明門,將殺宗楚客、紀處訥,不克而死。太子以百騎走終南山,至鄠西,能屬者才數人,憩於林下,為左右所殺。上以其首獻太廟及祭三思、崇訓之柩,然後梟之朝堂。更成王千里姓曰蝮氏,同黨皆伏誅。
東宮僚屬無敢近太子屍者,唯永和縣丞寧嘉勖解衣裹太子首號哭,貶興平丞。
太子兵所經諸門守者皆坐流;韋氏之黨奏請悉誅之,上更命法司推斷。大理卿宋城鄭惟忠曰:「大獄始決,人心未安,若復有改推,則反仄者眾矣。」
上乃止。
以楊思勖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內常侍。癸卯,赦天下。
贈武三思太尉、梁宣王,武崇訓開府儀同三司、魯忠王。安樂公主請用永泰公主故事,以崇訓墓為陵。給事中盧粲駁之,以為:「永泰事出特恩,今魯王主婿,不可為比。」
上手敕曰:「安樂與永泰無異,同穴之義,今古不殊。」
粲又奏,以為:「陛下以膝下之愛施及其夫,豈可使上下無辨,君臣一貫哉!」
上乃從之。公主怒,出粲為陳州刺史。
襄邑尉襄陽席豫聞安樂公主求為太女,歎曰:「梅福譏切王氏,獨何人哉!」
乃上書請立太子,言甚深切。太平公主欲表為諫官。豫恥之,逃去。
八月,戊寅,皇后及王公已下表上尊號曰應天神龍皇帝,改玄武門為神武門,樓為制勝樓。宗楚客又帥百官表請加皇后尊號曰順天翊聖皇后。上並許之。
初,右台大夫蘇珦治太子重俊之黨,囚有引相王者,珦密為之申理,上乃不問。自是安樂公主及兵部尚書宗楚客日夜謀譖相王,使侍御史冉祖雍等誣奏相王及太平公主,云「與重俊通謀,請收付制獄。」
上召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蕭至忠,使鞫之。至忠泣曰:「陛下富有四海,不能容一弟一妹,而使人羅織害之乎!相王昔為皇嗣,固請於則天,以天下讓陛下,累日不食,此海內所知。奈何以祖雍一言而疑之!」
上素友愛,遂寢其事。
右補闕浚儀吳兢聞祖雍之謀,上疏,以為:『自文明以來,國之祚胤,不絕如線,陛下龍興,恩及九族,求之瘴海,升之闕庭。況相王同氣至親,六合無貳,而賊臣日夜連謀,乃欲陷之極法;禍亂之根,將由此始。夫任以權則雖疏必重,奪其勢則雖親必輕。自古委信異姓,猜忌骨肉,以覆國亡家者,幾何人矣!況國家枝葉無幾,陛下登極未久,而一子以弄兵受誅,一子以愆違遠竄,惟餘一弟朝夕左右,尺布斗粟之譏,不可不慎,《青蠅》之詩,良可畏也!」
相王寬厚恭謹,安恬好讓,故經武、韋之世,竟免於難。
初,右僕射、中書令魏元忠以武三思擅權,意常憤郁。及太子重俊起兵,遇元忠子太僕少卿升於永安門,脅以自隨,太子死,升為亂兵所殺。元忠揚言曰:「元惡已死,雖鼎鑊何傷!但惜太子隕沒耳!」
上以其有功,且為高宗、武後所重,故釋不問。兵部尚書宗楚客、太府卿紀處訥等共證元忠,云「與太子通謀,請夷其三族。」
制不許。元忠懼,表請解官爵,以散秩還第。丙戌,上手敕聽解僕射,以特進、齊公致仕,仍朝朔望。
九月,丁卯,以吏部侍郎蕭至忠為黃門侍郎,兵部尚書宗楚客為左衛將軍,兼太府卿紀處訥為太府卿,並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於惟謙罷為國子祭酒。
庚子,赦天下,改元。
宗楚客等引右衛郎將姚廷筠為御史中丞,使劾奏魏元忠,以為:「侯君集社稷元勳,及其謀反,太宗就群臣乞其命而不得,竟流涕斬之。其後房遺愛、薛萬徹、齊王祐等為逆,雖復懿親,皆從國法。元忠功不逮君集,身又非國戚,與李多祚等謀反,男入逆徒,是宜赤族污宮。但有朋黨飾辭營救,以惑聖聽,陛下仁恩,欲掩其過。臣所以犯龍鱗、忤聖意者,正以事關宗社耳。」
上頗然之。元忠坐系大理,貶渠州司馬。
宗楚客令給事中冉祖雍奏言:「元忠既犯大逆,不應出佐渠州。」
楊再思、李嶠亦贊之。上謂再思等曰:「元忠驅使日久,朕特矜容,制命已行,豈宜數改!輕重之權,應自朕出。卿等頻奏,殊非朕意!」
再思等惶懼拜謝。
監察御史袁守一復表彈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猶如昭憲;元忠非勳非戚,焉得獨漏嚴刑!」
甲辰,又貶元忠務川尉。
頃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則天昔在三陽宮不豫,狄仁傑奏請陛下監國,元忠密奏以為不可,此則元忠懷逆日久,請加嚴誅!」
上謂楊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豈有主上小疾,遽請太子知事!此乃仁傑欲樹私恩,未見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
楚客乃止。
元忠行至涪陵而卒。
銀青光祿大夫、上庸公、聖善、中天、西明三寺主慧范於東都作聖善寺,長樂坡作大像,府庫為之虛耗。上及韋後皆重之,勢傾內外,無敢指目者。戊申,侍御史魏傳弓發其奸贓四十餘萬,請置極法。上欲宥之,傳弓曰:「刑賞國之大事,陛下賞已妄加,豈宜刑所不及!」
上乃削黜慧范,放於家。
宦官左監門大將軍薛思簡等有龐於安樂公主,縱暴不法,傳弓奏請誅之,御史大夫竇從一懼,固止之。時宦官用事,從一為雍州刺史及御史大夫,誤見訟者無須,必曲加承接。
以楊再思為中書令,韋巨源、紀處訥並為侍中。
壬戌,改左、右羽林千騎為萬騎。
冬,十月,丁丑,命左屯衛將軍張仁願充朔方道大總管,以擊突厥。比至,虜已退,追擊,大破之。
習藝館內教蘇安恆,矜高好奇,太子重俊之誅武三思也,安恆自言「此我之謀」。太子敗,或告之;戊寅,伏誅。
十二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是歲,上遣使者分道詣江、淮贖生。中書舍人房子李又上疏諫曰:「江南鄉人采捕為業,魚鱉之利,黎元所資。雖雲雨之私有沾於末類;而生成之惠未洽於平人。何則?江湖之饒,生育無限,府庫之用,支供易殫。費之若少,則所濟何成!用之倘多,則常支有闕。在於拯物,豈若憂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視,錢刀日至,網罟年滋,施之一朝,營之百倍。未若回救贖之錢物,減貧無之徭賦,活國愛人,其福勝彼。」
分類:古籍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