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韜
犬韜分兵
【原文】
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三軍分數處,將欲期會合戰,約誓賞罰,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軍之眾,必有分合之變。
其大將先定戰地、戰日,然後移檄書與諸將吏,期攻城圍邑;各會其所;明告戰日,漏刻有時。
大將設營而陳,立表轅門,清道而待。
諸將吏至者,校其先後,先期至者賞,後期至者斬。
如此則遠近奔集,三軍俱至,併力合戰。」
【譯文】
武王問太公說:「君王率兵出征,三軍分駐數處,主將要按期集結軍隊同敵人交戰,並號令全軍官兵,明定賞罰制度,應該怎麼辦?」
太公答道:「一般用兵的方法,由於三軍人數眾多,必然有兵力分散和集中等作戰部署上的變化。
主將要首先確定作戰的地點和日期,然後將戰鬥文書下達給諸部將官,明確規定要攻打和包圍的城邑、各軍集結的地點,明確規定作戰的日期及各部隊到達的時間。
然後,主將提前到達集結地點設置營壘,布列陣勢,在營門豎一立標竿以觀測日影,計算時間。
禁止行人通行,等待將吏報到。
各部將吏到達時,要核實其到達的先後次序,先期到達的給予獎勵,過期到達的殺頭示眾。
這樣,不論遠近,都會按期趕至集結地域。
三軍全部到達後,就能集中力量與敵交戰了。」
【例證】
在戰爭中,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勝利。
遵守時間,贏得時間,就會贏得勝利。
延誤時間,就可能貽誤戰機,導致失利。
因此,只有嚴格時間觀念,才能完成戰鬥任務。
秦朝末年彭越起義之前先立法,就是這方面的一個例證。
彭越原是鉅野澤(今山東巨野縣)中的漁民,因為不能忍受統治者敲骨吸髓般的剝削和壓迫,便聚集了一些人,逃到矩野澤中,占草澤為王。
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各地群雄並起,紛紛舉起反秦大旗。
彭越於是也在暗中聯絡四方豪傑,積極籌劃起義。
不久,矩野澤中有一百多名青年,一起來見彭越,要求他帶頭起兵。
彭越心中暗喜,但同時他也知道,這些漁民雖有心起義,但平時散漫慣了,很難領導。
於是便故意推托:「起兵造反會招來殺身滅族的大禍,可不能輕舉妄動。
再說,在下本是無能之輩,萬一舉事不成,將會給諸位帶來莫大的災難,那時就後悔莫及了。」
眾人見他推托,急忙懇求:「我等是誠心相隨,願與兄長對天盟誓,一定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絕對聽從你的命令,望萬勿推辭。」
彭越於是說:「一旦舉起義旗,必會招致官軍進攻,那時兩軍對陣,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即使一個人中途畏縮,也可能造成全軍慘敗。
這事非同兒戲,諸位應該三思。」
眾人異口同聲地說:「兄長儘管放心,我等堅決聽從命令。」
彭越見目的已經達到,便宣告:「諸位果有決心,就請在明天日出之時,到此會合,對天盟誓。
大家都要按時到達,如有後期不到者,依法處死。」
當天夜裡,彭越令人在草地上築起一個土台作為祭壇,等候日出之時與眾人祭天盟誓。
次日,多數人依令在日出之前趕到。
只有十餘人直到中午才來到這裡。
彭越當即令眾人列隊,然後登上祭壇嚴肅地說:「諸位推我為首,聚眾起兵,昨天已約定日出到齊,後期者斬首。
但現在有十多人未能如期到達,理應按軍法全部處斬。
由於歷來法不責眾,現只將最後來到的一人處斬,以示軍法嚴肅。」
眾人一聽,七言八語:「話雖如此,可不能當真殺人啊,以後不再犯就是了。」
但彭越毫不猶豫,當即下令將那人推出斬首。
眾人見彭越動了真格,一個個規規矩矩地站入隊列,莊重嚴肅地對天盟誓。
此舉嚴明了軍紀,使彭越樹立了權威。
彭越率領這支隊伍,不斷壯大,在項羽西進關中時,已發展到一萬多人。
隨後,他率部歸屬劉邦,在與項羽作戰中屢立戰功,被劉邦封為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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