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鈐經
卷三
兵機統論第十二
臣聞兵者,陰也。
陰之德,以虛為用而應於體也。
月者,太陰之一精一氣也。
朔望不常,何也?蓋由以虛為變也。
兵者既為陰類,則其機宜常虛含變以法月也。
能以虛含變應敵,動必利矣。
觀乎天文之風雲星辰有吉凶者,天將也。
得其吉象不可恃之,恃之者凶;得其凶象不可懼之,懼之者銳。
苟不知天象之吉凶者,是虛其機而應天者也。
觀乎地理山川險易,有生死存亡之途者,地之利於人也。
善用兵者,於地也無生死存亡,觀彼我之勢,察去就之情何如爾,然後乃順其事而用之也。
苟不知地理之險易者,是虛其機以應地者也。
觀乎人事強弱利害有勝敗之勢者,事皆繫於人也。
苟以變合於事,強弱利害有勝敗之勢者,事皆繫於人也。
苟以變合於事,事合於時,時合於理者,無強弱,無利害,則敗勢可以為勝,勝勢可以為敗也。
苟不知人事之勝敗者,是虛其機以應人者也。
是故善戰者雜於凶而難可釋,雜於吉而難可壯。
吉凶交雜而能不惑於用者,此可以上不畏天矣。
雜於險而事利,雜於易而事難。
險易交雜而能常處其變者,此可以下不畏地矣。
雜於(一作其)利而敵見其害,雜於害而我敗(一作馭)其利。
利害雜一交而不能屈於敵者,此可以中不畏人也。
知此三者而用兵,其盡三才之變乎。
自古兵法及臣所著之書,其間申明利害者,蓋以直指其形貌者爾。
以臣所謂能審一時之機者,其在天也,無吉凶;其在地也,無險易;其在人也,無利害。
軍謀第十三
用兵之道,先正其禮,次淵其謀,次擇其人。
然後詳天地之利害,審人心之去就,行賞罰之公,慎喜怒之理,擇進退之地,張攻伐之權,明成敗之圖,度主客之用。
能一愛一人之生者,可使人捨生而赴死;能親人之身者,可使人捐身而犯難。
是故先親於人,俾人然後親之;先勝於敵,就敵然後勝之。
故用兵必以糧儲為本,謀略為器,強勇為用,鋒刃為備,祿位為誘,斬殺為威;強弱相援,勇怯相間,前後相趨,左右相赴,遠近相取,利鈍相蔽,步騎相承,長短相用(長兵短兵之用也)。
敵欲堅陣,我則突其不意;敵欲直衝,我則備其所從。
攻必先攻其所寡,擊必先擊其所動。
薄者可突,長者可截,亂者可惑,疑者可協。
夫軍之為政也,勞在乎役無度,怨在乎賞不均,弱在乎一逼一迫,窮在乎絕地,離在乎將失道,懼在乎將無勇,饑在乎遠輸,渴在乎窮井。
軍之為逸也,樂在乎安靜,利在乎賞罰,當其死在乎軍檢正,成其功在乎戰陣詳。
如此者,戰陣之術也。
軍之即於戰陣也,從生擊死,從實擊虛,從整擊亂,從利擊害,從逸擊勞,從有餘擊困窮。
山陵之戰,不仰高,不速深,不沖隘,不遠追;水上之戰,不違風,不逆流;林中之戰,不連翼,不相馳;草上之戰,不涉深;平陸之戰,不遠離。
此戰法之利也。
軍之禁也,不節語,言必洩;不峻令,行必亂;不行賞,士必怠。
行伍紊亂,由於昧暗(一作旺),在明察以正之。
晦夜驚怖,在鎮靜以嚴之。
是以知陣之嚴整,軍之表也;軍吏畏一愛一,將之裡也。
軍之所親,將之所在。
非智賢,孰能與此乎?
教戰第十四
諸教戰陣,每五十為隊,從營繕緝搶蟠,教場左右廂各依隊次解幡立隊。
伍相去各十步,分佈使均。
其駐隊塞空,去前隊二十步。
列布訖,諸營士卒一時即向大將麾下聽令。
每隔一隊,定(一作一)戰隊,即出向前各進五十步。
聽角聲第一聲絕,諸隊即一時散立;第二聲絕,諸隊一時捺槍、張弓、卷幡、拔刀;第三聲絕,諸隊一時舉槍;第四聲絕,諸隊一時跪膝籠槍坐,目看大將黃旗,耳聽鼓聲。
黃旗向前亞,鼓聲動,齊喝「嗚乎」(並去聲),齊向前到中間,一時齊喝,聲殺齊入。
賊退敗訖,可趁行三十步。
審知賊徒喪敗,馬軍從背逐北。
聞金鉦動,即須聽去行。
膊上架槍,側行回身,本處散立。
第一聲絕,一時捺槍便解幡旗;第二聲絕,一時舉槍;第三聲絕,一時旗隊。
一看大將處兩旗交,即五隊合為一隊,即是二百五十人為一隊。
其隊法及卷幡、舉槍、旗隊、鬥戰法並依前。
一看大將處五旗交,即十隊為一隊,即是五百人合為一隊。
其隊法及卷幡、舉槍、旗隊、鬥戰法如前。
聽第一聲角絕,即散二百五十人為一隊。
如此凡三度,即教畢,諸士卒一時聽大將賞罰進止。
第三聲角絕,即從頭引隊伍還軍。
先謀第十五
用兵之法,先謀為本。
是以欲謀行師,先謀安民;欲謀攻敵,先謀通糧;欲謀疏陣,先謀地利;欲謀勝敵,先謀人和;欲謀守據,先謀儲蓄;欲謀強兵,先謀正其賞罰;欲謀取遠,先謀不失其邇。
苟有反是而用兵者,未有不為損利而趨害者也。
是故聖王之兵,先務其本,本壯則末亦從而茂矣。
苟能知利害之本,謀以禦敵,雖有百萬之眾,可不勞而克矣。
先勝第十六
孫子曰:勝兵先勝。
謂先定必勝之術而後舉也。
何謂必勝?許洞曰:先務三和,次務三有餘,次務三必行。
何謂三和?曰:和於國,然後可以出軍;和於軍,然後可以出陣;和於陣,然後可以出戰。
國不和,則人心離;軍不和,則教令亂;陣不和,則行列不整。
不先務此三和之道,何其可戰耶?何謂三有餘?曰:力有餘,食有餘,義有餘也。
力無餘,則困於斗;食無餘,則怠於時;義無餘,則吏士怨。
不務三有餘之術,師其可動耶?何謂三必行?曰:必行其謀,則一奸一機不成;必行其賞,則好功者不一愛一死;必行其罰,則有過者不歸咎。
不務三必行之道,人其可用耶?是以知善務和者,公無私,捨小惠務大惠;善務有餘者,力諸事而不自怠;善務必行者,興勇斷,去猶豫之謂也。
舉是九者,務令預定之於前,則萬變千機然後動乎其中矣。
率此以禦敵,未有不勝者也。
故曰:勝兵先勝者,勝在我也。
其在《易》曰先天不違之義也。
勝敗第十七
用兵之術,戰勝不可專,專勝有必敗之理;戰敗不可專,專敗有反勝之道。
戰勝而敗者有五:急難定謀狐疑不決,一敗也;機巧萬端失於遲後,二敗也;機事不密,三敗也;似勇非勇,似怯非怯,四敗也;主將不一,五敗也。
此五者,皆戰勝而反敗也。
戰勝而欲必勝者,定謀貴決,機巧貴速,機事貴密,進退貴審,兵權貴一也。
勢敗而反勝者有四:吏士饑一渴,割所一愛一啖之(割所一愛一者,謂在急難之中,殺所乘駿馬、一愛一妾以啖吏士也),眾有飽之用矣;吏士恐懼,奮身先之,眾有勇之用矣;期應不到,殺其所暱(所暱者,謂所嬖倖或子弟諸姻同在軍中,若有主守者犯命則先殺之也),眾有懼之用矣;人有疑惑,陰為鬼詐(鬼詐者,謂詐為狐鳴叢祠中之類也,或假托卜筮,百端不一),眾有天之用也(天謂天所授也)。
如是者,以敗為勝也。
勝敗之術,非勇決神智,安能行之耶?
知一奸一第十八
敵使來,目數動,色數異而言肆者,刺客也。
敵未困而請和者,謀也。
敵卑辭厚幣者,驕我也。
使雖頻來,為寇不止者,侮我也。
厚貨啖我左右者,欲構我密謀也。
使來言語辨利,欲兩國休解者,將掩我不備也。
使言崛強者,欺我也。
敵使有此七者,宜細詳之,將為挾之(謂謁見之時,以一操一兵者挾輔而見)。
謀者反其謀(謂偽許之卻,掩其不備也),驕者反其驕(拒其辭幣使敵人信我為驕也),侮者凌之(舉兵其無禮),構者示之(佯不知,而反示之以虛事也),將掩不備復之(佯聽其說,反掩其不備也),欺者誅之(誅無禮以威敵)。
留使者不可久,久則知我微,不若殺之。
是以知一奸一之道,兵之本也,不可不審。
奪恃第十九
敵無恃不可以為寇,欲審者豫審而奪之。
敵之為梗,或以強,或以隘,或以勇,或以緩之謂也。
奪強以氣,奪隘以動,奪勇以威,奪緩以誘。
夫敵以力有餘而加於人,我則以緩伺其力衰而乘之,此奪氣者也。
敵以險地壁守,或盈隘而陣,我雖士民豐逸,不可以強取。
守者以利暢其心,否則以動則攻之;陣者以勢一逼一其敵,否則俟動隨而沖之,此奪隘者也。
關塞營壘,糗糧所扼,預於要路伏兵絕之,必力奪其輜重,敵可使饑,此奪緩者也。
人逸馬良,恃強輕戰,可據隘設伏,示弱以誘,此奪勇者也。
不知四奪,不足以語奇也。
兵術萬途,不可專一,先能奪其恃,則彼力衰半矣。
襲虛第二十
襲虛之術有二焉:一曰因,二曰誘。
何謂因?曰:敵兵所向,我亦佯應之;別以一精一兵潛出虛地,或攻其壘,或斷其後,或焚其積聚也。
何謂誘?曰:欲敵之要地則不攻而佯攻其鄰,大其攻具,盛其師旅,以誘敵兵;敵兵到則勿與戰,復於壁守,潛以一精一銳襲所出兵之城而掩其內。
此二者,皆襲虛之道也。
任勢第二十一
兵之勝敗,非人之勇怯也。
勇者不可必勝,怯者不可必敗,率由勢焉耳。
勢之任者有五:一曰乘勢,二曰氣勢,三曰假勢,四曰隨勢,五曰地勢。
勢之敗者有三焉:一曰銼勢,二曰支勢,三曰輕勢。
凡新破大敵,將士樂戰,威名隆震,聞者駭懼,回其勢而擊人者,此之謂乘勢者也。
將有威德,部伍嚴整,士有餘勇,名譽所加,懾如雷霆,此之謂氣勢者也。
士卒寡少,盛其鼓、張其旗為疑兵,使敵人震懼,此之謂假勢者也。
因敵疲倦懈怠襲擊之,此之謂隨勢者也。
合戰之地,便其干戈,利其步騎,左右前後無有陷隱,此之謂地勢者也。
用兵者乘此五勢,未有不能追亡逐敗,以建大功也。
又若累戰累敗,吏士畏於戰敵,此之謂挫勢者也(挫勢者,言曾於敵人控辱,故言勢不利也)。
將無威德,謀慮賞罰不當,吏士之心率多離散,此之謂支勢者也。
吏士喧嘩,不循禁令,部伍不肅,此之謂輕勢者也。
凡用兵有此三者,未有不敗軍殺將者焉。
是故乘(一作五)勢在我,可以指揮進攻矣;任(一作五)勢在敵,我當有道,反能擊之。
若夫敵有乘勢而到者,未可與戰,堅壁固守,待之曠日持久,敵心必緩於始到矣;俟其攻無所拔,掠無所得,敵之眾心益以慢矣;當於中夜潛令驍勇襲其營壘,攻其無備,乘其亂出一精一兵兩道擊之(地勢便則兩道出,不便則一道出),壁中鼓噪應之。
如此,則可以破其敵者矣。
敵有恃氣勢而到者,可以後潛一精一兵,偽示以老弱;敵進攻則發伏擊之,必勝矣。
何謂也?許洞曰:一精一勢在人者,止用勇敢疾速為務,鮮能一精一謀慮。
彼見老弱,必輕進轢(一作)陵之,堅陣以俟,一鼓不勝,鋒必挫,反為我乘矣。
敵有以假勢而到,旗鼓之盛,埃{巾}之多矣(旗鼓或露眾{巾}或以曳戰)。
預料敵國兵:如國有十萬之眾,侵伐之地不及五萬之師矣,降之不溢三萬矣;國有百萬之眾,侵伐之地不及五十萬之師矣,降之不溢三十萬(謂其各有屯授之地及死亡之所,或徵兵不能盡到侵伐之地)。
以此料之,百萬之國,其眾來者有百萬、六十、七十、八十、九十萬之旗鼓與號令者,必不溢四十萬矣,餘皆疑兵也;十萬之國,其眾來者有四萬、五萬之旗鼓與號令者,此必不溢三萬矣,餘皆疑兵也(敵國大小、敵眾多寡,皆以此類數知之也)。
是以知旗鼓多者,其兵少矣,不可怖。
但以一精一兵出其不意,必敗矣。
或敵探我動靜者,為我所知,即詐示以疲倦懈怠,使知之。
敵必隨勢而來,預於諸間道及通衢陰伏銳兵俟之(先令細人密探敵人舉兵之期,然後設伏以待,亦可),過半則邀擊之。
敵得地勢以薄我,未可與戰,堅壁觀之,持久則眾心怠。
夫得敵有銼勢者,可以自外擊之;敵有支勢者,可以自內擊之(內攻為用間得其敵心,然後擊之也);敵有輕勢者,可以突之(掩不備也)。
此隨敵三敗勢攻之也。
以此言之,是故多勝者非強也,多敗者非弱也,率由勢爾。
夫水之柔一弱,方圓任一性一而能蹶(一作寢)堤漂石者,水之勢也;火之剛(一作測)炎,亙天而起者,火之勢也;薪木既灰而滅影者,木之勢也。
故用兵之道,既知水火之旺敗,則盡於勢之用矣。
使間第二十二
《周禮》巡國傳謀,反間也。
用間之道,聖人以用兵決勝,不可不間。
用間決中,不可不密。
苟非大智,孰能臻於是乎?故間之行也,觀事而舉,其術有八焉。
其一曰:兩國相拒,兵抗其境,詐為疲睏畏懼,潛漏其言,厚貨諂敵所一愛一幸,因以所求中之;次使使者致玉帛子女與駿馬一精一佩之飾以求和解;覺其驕慢,陰選一精一兵分道,早夜兼時,以乘不備,此以使者為間者也。
其二曰:獲敵生口,以所謀漏(一作洩)之(謀皆虛者,非實也),俾得聞焉,陰緩使遁去,令敵得所謀而信之,我行則不然也,此以敵人為間者也。
其三曰:敵來間,我詐為不知也,反事示之,敵將為事,我則出不意而擊之,此反求來言以為間也。
其四曰:敵以間來,厚賂之,令反其言以間敵,此反以來人為間也。
其五曰:與敵人戰,佯為小敗,亟引兵深壁示以懼色,乃選語言鄙鈍、無智慮者使於敵,令盛張皇我軍之強盛,俾敵知為間者,必以我為懼,以強詞來間也;既行,即舉奇兵隨而襲擊之,此以明間而為間者也。
其六曰:敵有內一寵一,令心腹者以金寶饋其家,使潛構敵情,此以內嬖為間者也。
其七曰:敵有謀臣,則潛行賂敵親信,構讒於內,外以事應讒者言,使君臣相疑,自相殘害,此以讒人為間也。
其八曰:求敵所委信者,副其所欲,陰求其動靜言語者,此以鄉人為間者也。
是以知間者,兵家之要妙也。
苟非賢智,莫能用之。
故用間之道,在乎微密潛誠,此良將之所注意也。
分守第二十三
守備不可不講。
善守者如環,使敵不得其間而入焉。
夫人之治身者,血脈往來通暢於四肢,則安寧矣。
或一脈不來,一氣不通,未有免於病者。
是以善用兵者,雖四屯急難,則如首尾相顧而不窮,斯為妙矣。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