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鈐經》卷十五:歲星之行也,大陰在四仲,則歲行三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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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鈐經》卷十五

虎鈐經

卷十五

五星統論第一百五十

歲星之行也,大陰在四仲,則歲行三宿;大陰在四孟及四季,則歲行二宿。

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行二十八宿,十二歲而周天也。

熒惑之行,常十月入大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同無道,出於無常也。

太白之行,常以正月甲寅見營室,與熒惑俱晨出東方,二百三十日而入,入二十日而復出西方,二百三十日而入,入二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也。

辰星之行也,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一作西),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

辰候之東方也,戌候之西方也。

鎮星之行也,常以甲辰元始建鬥,歲鎮一宿,二十八宿(一作歲)而周天也。

凡四星與鎮星合,則為內亂。

與星辰合,則為變謀,為饑,為旱。

與太白會,則為白衣之會,及為水。

熒惑、太白合,則為死喪,用兵者凶。

與鎮星合,則憂。

與辰星合,則軍困,先舉兵者大敗。

鎮星與辰星合,則有覆軍亡師。

與太白合,則為疾病,為內亂(一作兵)。

辰星與太白合,則為變謀,為兵憂矣。

凡歲星、熒惑、鎮星、太白與辰星斗,皆大戰之象,兵不在外與(一作興)內,兵構亂。

一曰:火與水合為淬,與金合為鑠(一作燦),不可舉事用兵。

土與金合國亡,與木合國饑,與水合為壅沮,不可舉事用兵。

木與金合鬥,國有內亂(同捨為合,相陵為斗)。

二星相近者其殃大,二星相遠者無傷也(犯者七寸以內光芒相及也,陵者相過也)。

凡五宿所聚之宿,其國當亡於下。

從歲星以義,從熒惑以禮,從鎮星以重(重者,以威重者也),從太白以兵,從辰星以法。

二星若合,是為警立絕行,其國內外皆舉兵,人民饑饉,改立王公。

四星若合,是謂大蕩(大蕩者,蕩滌也),其國兵喪並起。

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受慶(一作立),王(一作正)者奄有天下,主持泰平。

五星大,其事立;五星小,其事不立。

凡五星色皆圜白,為喪為兵;赤,為旱;青,為憂,為水;□黑,為多疾;黃,吉。

五星皆角而赤,兵大起;黃,有爭地之役;角白,喪;角青,亦興兵;黑,潦。

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樂。

夫太白主中國,而辰星主胡貉也。

凡五星早出為盈,晚為縮。

盈為客,縮為主人。

五星盈,必有天應。

五星入大將軍,興兵吉。

五星犯畢,兵起。

用兵之道,不能先備五星之休咎,是舉其師(一作兵)與敵也。

木星第一百五十一

木星者,東方之宿也,木之一精一也。

所臨之地,必有(一作施)福。

天子布德,人君之象也。

其下為太和之神,以逆行為不軌,為賊殃。

其木星小則多病,大則喜(一作嘉)。

以作之宿為有禮,有福。

苟無禮,則無福。

所見之分野,不依位而見,其色光芒動搖,謂之怒。

此則無禮也,故有殃。

其一精一所居之地,或為婦人或為近臣,揚其殃禍,亂其人民,歌謠異語,興動盛衰。

凡木星出,若非常之處,青黃之色勃勃然有光芒三角者,名曰攝提,亦名應星,亦名重華。

若角邊見者名重華,久住有災,過則無災,兵喪應之。

木星所臨之國不可伐,伐者受禍;可以征(一作往)伐人。

凡木星之行也,進捨為盈,退捨為縮。

盈則其國有兵無傷,縮則其國有憂而將死軍敗。

設有所去焉,則失地;所到焉,則得地。

亦曰:當居不居國亡,所居(一作到)之國昌。

已居之而東西去者凶,不可舉事用兵,以安靜中度吉。

凡木星守亢,則天下兵起。

乘昴,陰國有憂,胡王死。

入畢,邊兵起。

犯及附耳,兵亦起。

犯參伐,兵起。

經柳,兵起。

守軫,兵起。

入五車,兵起。

守羽林,兵起。

犯參、旗,兵起。

火星第一百五十二

火星者,南方之宿,火之一精一也,為執法之星,歲一周天。

其形焰,其行速,與諸星遲逆不同。

所臨之地,主兵饑喪亂,妖孽。

常以十月入紫微宮受制,取無道之國,出入常以勾芒為凶。

一雲,東西南北無有常定,其位下為風伯神,一名罰。

罰者,其形類留彗,勃勃赤焰如火,見於分野有憂,國人饑亂,父不父,子不子,甲兵起,征伐不息。

其一精一在無道之國,化為童兒,著赤衣在於厘(一作蘆)裡,教為歌謠,使國人相惑;或為異鳥,飛入軍營。

皆有災異。

此星者,五星中最為妖惡,災異甚於諸星。

或逆行一捨、二捨,為不祥。

居之三月,所臨之分國有災。

五月受兵,七月國叛亡地,九月大敗亡。

且夫火星之一精一氣也,為亂,為賊,為饑,為喪,為兵,所居之國受殃。

角而動者繞環之,及乍前乍後,乍左乍右者,災愈甚。

若火星臨敵,我利之,可以力攻之;臨我則勿妄動。

熒惑出則有大兵,入則兵散。

周旋止散,乃為死喪寇盜也。

臨其地則亡地,以戰則不勝。

東行疾則兵聚於東方,西行疾則兵聚於西方,其南為丈夫喪,其北為女子喪。

火星,天子理也。

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火星所在。

凡鶉火之時,宜背午地。

他皆仿此。

火犯土、木,主大戰。

金星搏之,亡偏將。

火環金星,偏將死。

與金星相違而鬥,破軍殺將。

入金中土出者,破軍殺將,客勝。

火出所在,不利先起。

犯左右角及守亢,兵起。

入房,馬貴。

入糠,兵起。

犯南斗星,破軍殺將。

火入女及入危,兵起。

守昴,胡人不寧,匈奴破在三年。

犯畢左角,大戰;右角,小戰。

犯附耳及角,兵起。

犯參,兵起。

犯東井一星,將軍野戰死。

犯鬼,兵起。

守七星,有外兵起。

火乘張及與張一合,兵大凶。

守張一合,大將驚。

犯翼,邊兵起。

入軫,兵起。

火行河南界,邊兵起。

犯大微宮門之右,大將亡;左,小將亡。

金星第一百五十三

金星者,西方之宿,金之一精一也。

歲行分方,主義,主將策,主一奸一謀,主誅伐,將軍之象也。

其一精一下為風伯、雨師,所在之宿,止其分野。

其芒色搖動,可以隨形見災,以出入不時為凶。

其星日不依狀,若沒色大(一作木)甚光(一作火)。

大者,表帝王之德正也。

若合伏不伏,合見不見,不以常道者,此主君之失政臣下用權之兆也。

或見非常之處,芒角七鋒,色多似赤者,名曰七公,亦曰殷公,亦名太公(一作心),表帝王革政大喪之兆也。

或出東方,不依伏沒,其一精一名啟明,亦名天相,乃在左右大臣不赴(一作附)君心也,萬姓蒼皇(一作黃),流移異國,兵革伏起。

其星凡(一作九)鋒色白暈,其一精一伏於昴酉四十五日。

若依位而見,則災消,名更。

見於非常,其名大囂,亦曰大澤,亦曰爽星。

芒角所臨之國,其大災有七:一曰大水,二曰大火,三曰亡散,四曰兵聚,五曰大兵,六曰大饑,七曰諸侯死境、蟲獸食人、天下大亂。

日南方,金星居其北者曰盈,王侯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北方,金星居其南者曰縮,王侯有憂,用兵退吉進凶。

當出不出,當入不入為失捨,不有破軍必有死亡之兆。

一曰:天下偃兵,野有兵者,所當之國大凶。

當出不出,未當入而入,天下偃兵,兵在外則入。

未當入而入,未當出而出,天下舉兵,所當之國亡。

當期(一作斯)而出,其國昌。

出青(一作東)為東方,入黑為北方,出白為西方,入赤為南方。

所居久,其國利。

疾過,其鄉凶。

入七日而後復出,將軍戰死。

入十日而後復出,相死。

入又復出,王者惡之。

已出三日而復微(一作沒沒),入三日而乃復盛出,是謂(一作央)伏,其下國有軍將死。

已入三日又復微出,三日乃復盛入,其下國有憂師。

師雖眾,敵食其糧,用其兵,虜其帥。

出西方失行,夷狄兵敗;出東方失行,中國兵敗。

一曰:出早為月食,出晚為天矢為彗星,將發於無道之國。

金星出而留桑榆間,病其下國(行遲而下也,正出舉目,平正出桑榆上,餘二千里焉)。

上而疾,未盡期日過參天,病其對國。

分天為三,在戌酉過其一也。

金星經天,天下革主。

日,陽也;金星,陰星也。

日出則星亡。

晝見於午,上於經天,是謂亂紀。

金星晝與日爭明,強國弱,女主昌。

金星者,兵象也。

出而高,用兵吉;淺,凶。

金星庳淺,吉;深,凶。

行疾,用兵疾,吉;遲,凶。

行遲,用兵遲,吉;疾,凶。

有芒角,敢戰,吉;不敢戰,凶。

擊角所指,吉;逆,凶。

進退左右,用兵進退左右,吉;靜,凶。

圜以靜,用兵靜吉;躁,凶。

金星出則兵出,入則兵入。

順之吉,反之凶。

赤角,有戰。

金星者,猶軍也;而熒惑,憂也。

故火星從金星,軍憂;離之,軍舒。

出金星之陰,有分軍;出金星之陽,有偏將之戰當其行。

金星還之,破軍殺將也。

辰星者,殺伐之氣,戰鬥之象也。

與金星俱出東方,皆赤而角,夷狄敗,中國勝。

與金星俱出西方,皆赤而角,中國敗,夷狄勝。

五星分天之中,積於東方,中國大;積於西方,夷狄用兵者利。

辰星不出則金星為客,辰星出則金星為主。

辰星與金星不相從,雖有軍不戰。

若辰星出東方金星出西方,辰星出西方金星出東方為格,野雖有兵不戰。

辰星入金中五日乃出,及入而上出者,破軍殺將,客勝;下出者,客亡地。

辰星抵金不去者,將死軍敗。

正其上出,破軍殺將,客勝;下出,客亡地。

視其所指,以名破軍。

水星繞環金星若鬥,大戰,客勝,主人吏士死。

水星與金鬥,可鹹劍(鹹劍者,其間可容一劍也),小戰,客勝。

居金星前,三日軍罷。

出金星左,小戰。

歷金星右,數萬人戰,主人吏士死。

出金右去三尺許,軍急約戰。

凡金星所出、所直之辰,其國為得位,得位者戰勝。

所直之辰,順其色而角者勝,其色害者敗,隨地而敗向也(鄭色黃而未蒼小敗,宋色黃而赤黑者小敗,楚色赤黑小敗,燕色黑黃小敗,移卻則勝之)。

金星白,比狼;赤,比心;黃,比參;右肩青,左肩黑,比奎。

大星色勝位、行勝色(大白行得其度,則勝色也),行其度盡,勝之。

凡金星與月相夾,有兵,拔城,偏將戰。

與月俱出,守城者敗。

與列宿相犯,小戰。

與五星相犯,大戰。

金星在南,南軍勝;在北,北軍勝;出東方,背之吉,逆之凶。

西、南亦如之。

金星守南鬥,三十日夷狄來侵。

入羽林,兵起。

食昴及食畢,胡王死。

金星之光暗,戰敗將死。

金星變色,隨方色戰,吉。

若青則東克,餘亦如之。

入月,客兵敗將死。

色白而角,可與戰。

金星之出也,初大後小,兵弱;初小後大,兵強。

金星與木星一東一西,害王侯;一南一北,刀兵伏藏。

犯畢左角,左將死;右角,大戰,將死。

陵房色赤,兵起。

勾己,大戰,不勝,將誅。

金星出入而留守於尾,兵起於野,將士滿道。

入南鬥,將戰死。

犯河鼓,敗軍殺將。

犯牽牛,將失眾,守兵作。

犯房(一作危),亦兵起。

入室,暴兵滿道,將死。

犯東壁,大兵起。

守奎,外國兵入犯塞。

守婁,征無功。

守胃,兵起,胡王死,四夷多憂驚。

犯畢,邊兵欲毀。

入畢口,馬貴,軍傷。

犯觜,兵起。

犯參,邊兵起,左右廂大將憂。

犯參、伐,兵起。

犯井,將軍惡之。

入井,兵起。

犯輿鬼,兵起。

入柳,兵起,益地。

守柳,大將死。

犯星,大將入塞。

入翼,天下兵起。

犯軫,其國兵大起。

水星第一百五十四

水星者,北方之宿,水之一精一也。

出於仲月,天下和平。

若仲月不見,則災變生,大饑,陰陽錯亂,國家傾危,冬溫夏涼,害人傷物。

主制五刑,偏將軍之象也。

其一精一下為先農之神,以不效為凶。

一名紐(一作丑)極。

變色出己所見不常之處,其光青白輝輝然者,此帝王之為德及(一作正)也。

如此星見,多夜雨晝晴者,臣下用陰謀其上也。

至於偏裨地,皆放此。

其星若不見四仲見於四孟之月者,其神明名勾星。

光芒勃勃然如片雲,大如景星燦爛,九月所見,分野人多流亡,迭相嚙食,白衣聚會,兵起,吞併九州,十年大荒。

其變如此,審詳候之。

其久而不沒,光聚兩角,變彗勃勃然者,像海鯨魚死,易王迎新之象。

其神又名爨星,芒急輝輝然,其芒角五鋒狀如勵劍,形於萬物者也。

早為月食,晚為彗星。

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天下大饑。

失其時而出(一作為),當寒反溫,當溫反寒。

當出不出,是謂(一作以)擊,卒兵大起也。

與他星遇而鬥,天下大亂。

凡水星入月,主敗兵。

與金星合而出,破軍殺將,客勝。

視旗所指,以命破軍。

環金星,大戰,客勝。

守房,胡敗。

守婁,兵起。

犯畢,夷傷主人,客勝。

出昴北,胡主死。

守畢、昴,邊兵起。

守參、伐南,胡人入塞。

入井,則兵進;出井,則兵退。

犯鬼,兵起。

入婁,兵起。

守柳,牛馬貴。

守張,兵起。

入翼,兵大起。

犯五車,兵起。

留心,兵起四方。

土星第一百五十五

土星者,中央之宿,土之一精一也。

若見於四季,表主之盛衰也。

其神隱於大微,或下於人間,為妖異,為艷女起亂,亡破國家,為妖言惑亂人心;或為近臣,間斗忠良。

若其星光潤鮮明,見井、鬼之間,伏沒依常道,則正道不失;不依常道,則三綱錯亂。

夫此星之色本黃而光明獨鋒在上,如火焚(一作炎)之狀,四面象光細而附上毳然,即土星之本體。

土星所居國,吉。

未當居而居之,若已去而復還,居之國得土地。

當居不居,既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失土。

居其宿久則福(一作禍)厚,居其宿易則福薄。

當居不居為失鎮,其下國可伐,得者不可伐。

其盈為王不寧,縮有軍不復。

一曰:既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其國凶,兵將亂,不可舉事用兵。

失次二捨、三捨,有王命不成,不然將有大水。

凡犯左角,大將戰死。

守右角,兵起。

守糠,兵大起。

入天廟,兵大起。

守虛,有客兵至,不過五日自去。

守奎,入奎,有邊兵起。

入婁亦如之。

入胃,客兵敗,主兵不用。

入昴,胡主死。

入畢,臣下為亂。

入觜,兵起逆行。

守參,胡兵起。

守井,越兵起。

入胃,捨七星,兵起,負海大饑。

守張,多盜賊,興土工,兵起。

入軫,兵發事自敗。

入天庫,兵起。

守河南界,蠻夷兵起。

出東掖門,為將軍寶事。

出西掖門,為將軍受事,西出受刑。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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