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鈐經》卷六:凡水戰之具,船闊狹長短大小,載人多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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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鈐經》卷六

虎鈐經

卷六

水戰第四十八

凡水戰之具,船闊狹長短大小,載人多少,以米為則。

一人重米一石,則人數積而可知也。

棹、篙、櫓、帆、席、組、繩索、沉石、調度,與常船不殊。

船上安樓三重,列女牆戰格,樹幡幟,開一弩一窗、矛一穴一、炮車,置壘木、鐵汁,狀如守城。

王伐吳,作大船,長二百四十步,建飛簷閣道,可以奔馬馳車。

忽遇大風,則人力不能制,甚不便戰鬥。

然為水軍,不可不設,以張形勢。

蒙沖,以犀蒙覆船,皆兩廂開制棹孔,前後左右有一弩一窗、矛一穴一,敵不得近,矢石不能敗。

此不用大船,務於速進退,戰船也。

鬥艦,艦船舷上設牆,可蔽半身,牆下開制孔。

舷內五尺建柵為女牆,重列戰格,上無覆背。

前後左右樹牙旗、金鼓,戰船也。

走舸,舷上重列女牆、棹篙,多戰卒,選驍勇一精一銳者,奔走往反如飛鷗,乘人不及,旗幟金鼓列之於上,戰船也。

遊艇,小艇船,無女牆,船上置木一床一,左右隨艇大小長短,四尺一一床一。

計會進止,回軍轉陣,其疾如飛,虞候居止之,非戰船也。

海鶻,頭低尾高,前小後大,如鶻之狀。

左右置浮板,如鶻翅翼。

雖風波漲大,無傾倒也。

覆背上左右皆張生牛皮為之,建牙旗、金鼓如常法,江海之中戰船也。

水利第四十九

兵法曰:以水佐攻者強。

善用水者,其道有四:一曰因,二曰逆,三曰賊,四曰絕。

因水之用,其道有二:或敵絕中流而柵,我得上游,因風之利,可以鼓棹縱火,順流沖之,柵絕而過,風轉則止;又若敵在下,士馬逆流,我得上游,可以攻之。

此二者,所謂因者也。

逆水之用也,則為崇堤以障其下,注溢於內,然後引之以灌,所謂逆者也。

賊水之用也,敵所以賴水也,當潛以水攻,審地理,陰為畎澮,導之他處,竭敵所賴,所謂賊也。

絕水之用也,或以薪木土石,實舟沈之於上,別為長渠洩之;或為沙囊於上流以壅其水,欲水行則以決囊,所謂絕者也。

用水之道,有其地非所用而必用,反為所害,順則善矣。

水攻第五十

先量水之高下,水平水槽長二尺四寸,兩頭及中間鑿為三池,橫闊一寸二分。

池間相去一尺五分。

間有通水渠,闊二分,深一寸三分。

三池各置浮木,闊狹微少於池。

箱厚二分,上建立齒,高八分,闊一寸七分,厚一分。

槽為轉開,腳高下與眼等。

以水注之,三池浮木齊起,眇目視之,三齒齊平,則為天下准。

或十步,或一里,乃到數十里,因目力所及,置照板、度竿,以白繩計其尺寸,則高下丈尺分寸可知。

照板形如方扇,長四尺,下二尺,上二尺,面闊三尺,一柄一長一尺,大可握。

度竿長二丈,克作二百寸,二千分。

每寸內小克。

隨所向遠近高下置竿,以照板映之,眇目視之,三浮木齒及照板以度竿上尺寸為高下,遞而往來,尺寸相乘,則山淵水源高下淺深,可以分寸度矣。

過水第五十一

罌筏一,凡縛罌甕為筏,甕間闊五寸,深受三石米,力勝一。

底以勾繩連之,編槍於上,形長而方,前置板頭,後置板梢,左右掉之。

槍筏:槍十根為一束,力勝一人,四千一百六十根為一筏,去鑽刃束為魚鱗次,橫括而縛之。

可渡四百一十六人。

為三筏,計用一萬二千五十根,渡人一千二百五十人。

十渡則一軍濟矣。

挾ㄌ,以善水者系小繩於要處,先浮大木,次引大ㄌ。

於兩岸立大橛及繫於樹,急定ㄌ使人挾ㄌ浮渡。

大軍可分為十道渡之。

浮囊,以渾脫羊皮,吹氣令滿,系其孔,束於腋下,兩浮而渡。

尋水脈第五十二

無水之地,擇地有黃羊糞者必有水。

砂鹵甘潤者,下有水。

細草蒙茸,與無水處不同者,亦如之。

火利第五十三

將有火之用,先知其日(日者謂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此日有大風雨故也),次順其風(我得上風則放火燒,下風一作起馬)。

攻城寇寨,風助順,利為飛火(飛火者,謂火炮火箭之類也)。

相守不動,利於一奸一火(一奸一火者,因其人焚其積聚甲兵也)。

兩陣相合,御風之便揚(一作枵)塵鼓煙,利為燧牛以俟之。

若敵於上風放火,我亦縱火為解火法(敵燒門恐火恐火威,我使積薪以伍外火亦此類也)。

凡入敵境,郡邑窮匱,城隍頹一靡一,山川非設險之地而非敵所恃者,則存之。

苟拔敵所恃之邑,皆火之,以絕其望焉。

敵境之林木茂草,皆火之。

故火為兵之大利也。

火攻第五十四

月對(一作在)東壁、南箕、軫之夕,則設火候風以焚之(四時亦其火利偏攻)。

以驍騎夜銜枚縛馬口,人負薪及束,火直抵敵營。

一時舉火,營中驚亂,急而乘之;靜而不動,勿攻。

火獸,以艾溫置瓢中,開四孔,系野豬、獐、鹿項下,針其尾端,望敵營而縱之,奔走入草內,則火起。

火禽,以胡桃空中實艾,開兩口,復合之,系野雞項下,針其尾而縱之,飛宿於草上,則火發。

守城法第五十五

城不守者:大而人少;小而人眾;糧寬而柴水不供;壘薄而攻具不足;土疏地下,溉灌可設;人戶疲悴,修緝未就。

凡此類者,速徒之。

營壘高厚,城堅溝深,糧食眾多,地利險阻,所謂無守無不守也。

故曰: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築城第五十六

凡築城,下闊與高倍,上闊與下倍。

城高五丈,下闊二丈五尺,上闊一丈二尺五寸。

高下闊狹,以此為準。

料工:上闊下加闊,得三丈七尺五寸;半之,得一丈八尺七寸五分;以高五丈乘之,一尺之城積數(積數一作利)得九十三丈七尺五寸。

每一工,舊築土二丈,計工約四十七人。

一步五尺之城,計役二百三十五人。

百步之城,計工二萬三千五百人。

三百六(一作九)十步,計工八萬四千六百人。

率一里,則十里可知也。

其出土負簣,並計之於工內矣。

城內面,別穿井四所,置水車大甕二十口,灶千所。

卻敵台上建候樓,以跳板出為櫓,與四外烽戍晝夜瞻視,以備警急。

城壕第五十七

鑿壕之法,面闊二丈,深一丈,底闊一丈。

以面闊二丈加底闊一丈,積數大半得之,得數一丈五尺。

以深一丈乘之,鑿壕一丈,得數一十五丈。

每工日出三丈,計工五人。

一步五尺,計工二十五人。

十步,計工二百五十人。

百步,計工二千五百人。

三百六十步,計工九千人。

率一里,則百里可知也。

防城第五十八

城上一步(一作裡)一甲卒,十步加五人,以備雜供之要。

五步有五長,十步有十長,五十步、百步皆有將長。

文武相兼,量才授任,而統領一精一銳驍勇,或十隊,或二十隊,三十隊。

大將、副將各(一作為)領隊巡城,曉諭激勸赴役。

城上分四隊,別立四表以為攻城之候焉。

若敵欲攻之處,去城五六十步,即舉一表;撞梯一逼一城,舉二表;敵若登梯,舉三表;欲攀女牆,舉四表。

夜則舉火如表法。

城上四隊之間,各(一作為)置八旗。

若須水、枋板,舉蒼旗;須灰炭、銅鐵,舉赤旗;須田木、樵葦,舉黃旗;須砂石、磚瓦,舉白旗;須水湯不潔之物,舉黑旗;須一毛一氈、麻索、鐵、鍬鑊、斧鑿,舉雙兔旗;須戰士銳卒,舉熊虎旗;須戈戟矢弓刀劍,舉鷙旗。

當主之官,隨色而供。

城內老少一婦女除營食外,皆令應役於城上,分為八隊,使識文字者點檢常旗物與八部也。

反浸第五十九

我城若居卑下之地,敵人擁水灌城,速築牆壅諸門及陷處。

更於城內促為周匝,視水高下狹闊,築牆,外取土高一丈以上。

城立,於牆外取土而薄築之。

一精一兵備守,不得容雜色人。

如有洩水之處,則十步為一井,井內潛通引洩漏。

城中速造船一二十隻,募解舟楫者,載以弓一弩一鍬瞿,每三十人自暗門一穴一銜枚而出,決其堤堰。

敵覺,即急於城上鼓噪,以一精一銳急出助之。

一弩一台第六十

高下與城等,去城百步,每台相去亦如之。

下闊四丈,高五丈,上闊二丈。

上建女牆,內通暗道,安屈膝梯,人上便卷收之。

中設氈幕,置一弩一手五人,備糧水火。

烽火台第六十一

高山四顧險絕處置之,無山亦於孤回平地置之。

築羊馬城,高低便常以三十五為堆。

台高五丈,下闊二丈,上闊一丈,形圓。

上建圓屋覆之。

屋徑有六尺,一面跳出三尺,以板為之上覆下棧屋。

上置突灶三所,台下亦置三所,並以石灰飾其表裡。

復置柴籠三所,流火繩三條,在台側近。

上下用屈膝梯,上訖收之。

屋四壁開睹賊孔及安視火筒。

置旗二口,鼓一面,一弩一兩張,炮石,田木,停水甕,乾糧,麻,火鑽,火箭,蒿艾,狼糞。

每晨及夜平安,舉一火;聞警覺,舉二火;見煙塵,舉三火。

見賊,燒柴籠。

如每晨及夜平安,火不來,即烽子為人所捉。

一烽六人,五人為烽子,遞知更刻,觀視動靜;一人為烽師,知文書符牒轉遞。

望樓第六十二

牙帳前立百尺竿,上置板屋,四面開門,狀如斗。

令人上望賊,賊有所攻,隨其方面以小白旗招之。

眾賊往來,聚散遠近,皆審而觀之,以告於下。

馬鋪第六十三

每鋪相去三十里,於要路山谷間牧馬兩匹,設游奕計會。

有事警急,煙塵入境,即報探。

設土河於山谷口,當賊路橫斷,闊二丈,深二尺,以細沙土填平。

每日檢行跡,掃令淨平。

人馬入境,即知足跡多少。

游奕第六十四

軍中選驍勇諳山川泉井者充之,常與土河、烽、鋪計會交牌。

日夕邏候於亭障之外,捉生事問。

其軍中虛實體用,勿使游奕人知。

其副使子將並用久在軍中行人(一作善)騎射者充之。

守城具第六十五

雜物,守城之時,其什物、五穀、糗、魚鹽、布帛、醫藥、工巧戎具、鍛冶、秸稿、菲、蘆葦、灰炭、柴薪、松樺、蒿艾、脂乃、麻皮、氈毯、荊棘、篦籬、釜鑊、盆甕、田木、槌、鑿刀、鋸、長斧、長刀(一作矛)、長錐、長梯、短梯、大鉤、連鎖,但人所用之物,一一預備。

仍令修緝,不得損壞。

雜備,上八隊之間安轉關小炮(一作仉)二,機關大炮一。

雲梯撞炮等間。

先從城身用木跳出為重女牆,高於土女牆五寸以上,以板覆之,隨事緩急而開閉之。

敵若以大石擊牆樓,石下之處,出跳空中,懸生牛皮或氈毯等袋,以乘其石。

城內人家,鹹令置水防火,先約(先一作但)失火者斬。

火發之處,多恐一奸一人放火,但令近便主當八部官人領老少一婦女救之。

火起所部,急白大將,大將親領信人、左右救火。

城中有卒警及雜人,城上不得輒離職掌,亂走街巷。

違者斬之。

敵若推輪排來攻,先以手炮打,手炮既眾,所中傷必多。

來者被傷,則力不齊矣。

懸門,懸板為門也。

鐵甘之如棧板,用之懸鐘,板繞城於敵柵上,上皆懸板。

受敵之時,則板起發矢。

突門,於城中對敵營自鑿內為暗道,多少臨時,入五六寸,力穿。

或於中夜,於敵初來營則未定,一精一騎從突門躍出,擊其不意。

塗扇,以泥泥城門,可厚三尺,備火。

鑿門,為敵所一逼一,先自鑿門扇十數孔,出一弩一射之,長矛剌之,敵且不得近。

門棧塗,以泥塗門上大棧,可厚五寸,備火。

篦籬戰格,於女牆上跳出,椽去牆三尺,橫者檢。

椽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二尺,闊五尺,懸椽端,以遮矢石。

布幔,以復布為幔,用弱竿懸倒於女牆外,去牆七八尺,柔石之勢,則矢石不復近牆矣。

連梃,如打禾連枷狀,打女牆外上城人。

叉竿,如槍刃,為兩歧,用叉飛梯及人。

鉤竿,如槍刃,偏有曲,可以鉤人。

長一柄一鉤,城上以木為棚,客兵一隊,作長一柄一鐵鉤,隨安便以為之備。

若敵攀女牆踴身,待其身出,眾鉤齊拾,掣入城中,百刀錐斧助之。

若敵以木驢攻城,我用鐵蒺藜而入之。

其法:以熟鐵為之,闊徑一尺,四條縱橫如蒺藜形,以生鐵汁灌其中央,重五十斤,上安鼻索鎖直下敦訖,以轆轤拗上。

若木驢有牛皮並泥,敦著即速放火炬,灌油燒之。

鐵菱,狀似小鐵蒺藜,要路撒之。

串環,敵若推撞車攻城,我以粗鐵環,並屋乘子為之,用索相連。

遇撞頭適到,我速以環串撞頭,於其次便處,將士牽索則撞車翻倒,弓一弩一齊射,自然敗走。

瞇敵,石炭、糠比,回風(一作羅)於城上以瞇敵人目,因以金汁灑之。

轉關橋,一梁為橋樑,端著橫栝。

拔去栝(一作橫),橋轉關,人馬不得渡,皆傾水中。

轉關牆,凡攻城之兵,御捍矢石,頭戴蠡帽,傾視而不便;衣甲重厚,進退又難;前既不得上城,退則師一逼一迫,人眾煩鬧。

我作轉關女牆,騰出城外,轆轤墜鐵索,索頭安鴟腳,當聚鬧處擲下。

撥大木一弩一,以黃楊、桑、柘為弓,長一丈二尺,中徑七寸,兩梢三寸,絞車張之,大矢一發,聲如雷吼。

積木備田木,逕一尺小,頭六七寸,長五尺,候敵人上城,則擲下田之。

積石備炮石,大小隨身,下從敵人。

地探,於城西隅穿井,各深二丈,令覆新甕於井上,坐而聽之,城外賊到,有孔城地道,並聞甕中,辨遠近矣。

天井,於城內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以新甕薄皮皮口如鼓,令聰耳者於井中枕甕而聽,則去城五百步悉知之。

既審其處,我則隨地鑿一穴一近之,以干艾一石,燒令煙出,乃用板於一穴一下封之,而令煙洩。

更以鞴鼓之,則敵人焦灼矣。

警火,每城四面,夜間設有警火。

油囊,盛水,於城上擲安火上,囊敗火滅。

救火,用水筒。

敵若縱火焚樓堞,以甕竹長一丈,鎪去節,以生薄皮為袋,令貯水二、三石,將筒納於袋內,急縛如唧筒,令將士三五人撮水口,急注之救火。

每門常置兩具。

無竹,即以木合筒,漆之而用。

井水踐筒二十(一作百)具助之,門內常以甕貯。

火炬,用燕尾炬縛葦草為炬,分為兩歧,如燕尾狀,以油蠟灌之,加火縱墜城下,使騎木驢而燒之。

松明炬,以松木為之,燒令明,直墜下隨城照之,恐敵人乘暗上城。

脂油燭炬,燃脂秉燭於城四隅、要路門下,晨夜不得絕明,用備非常。

行轤,熔鐵汁轤,舁行於城上以灑敵。

游火,鐵箱盛火加脂蠟,[TX07]錘下,燒一穴一孔中人。

毒井,守城之時,城外有井先沈以毒一藥。

陷馬坑,孔長五尺,闊一丈,深三尺。

坑中埋鹿槍、竹戟,沈(一作坑)十字相連,狀如鉤[TX07],覆以芻草、茆禾,加土種草,令生苗蒙覆其上。

軍城、田壁、要路皆設之。

拒馬槍,以木徑二尺,長短隨時,十字鑿孔,縱橫安栝,長一丈,銳其端,可用塞城門,要路。

木柵,為敵所一逼一,不及築城田,或因山河險隘,多石少土,不任板築,則建立木為棚,方圓高下隨時。

深埋木棍,彌縫其疏闊。

內重柱為閣道,外重柱長出女牆,皆入泥七八寸。

又立閣道,內柱上布板為棧,立闌干,行於柵上懸門。

擁牆、濠塹、拒馬,一如守城法。

攻城具第六十六

賁車,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犀革蒙之,下可藏十人。

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水、火、石所(一作俱)不能敗。

飛雲梯,一大木為一床一,一床一下置六輪,上立雙牙,牙有栝,梯長一丈二尺,有四桄,桄相去三尺,勢微曲遞相栝。

飛於雲間,以窺城中。

其上城,首冠雙轆轤,枕城而上。

炮車,以大木為一床一,一床一下安四輪,上建雙陛,陛間橫栝,中立獨竿,竿首如桔槔狀。

其竿高下、長短、大小,以城為準。

竿首以窠盛石,大小多少,隨竿力所制。

人挽其端而投之。

其車推輪,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腳著地而用之。

其旋風四腳,亦隨事而用。

車一弩一,為軸轉車,車上定十四石一弩一弓,以鐵鉤繩連軸,車行軸轉,引一弩一弓持滿弦掛牙上。

一弩一為七衢,中衢大箭一,鏃刃長七寸廣五寸,長三尺圍五寸,以鐵葉為羽。

左、右各三箭,次小於中箭。

其牙一發,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田罔(一作無)不崩潰櫓以便顛墜。

尖頭木驢,以木為脊,長一丈,逕一尺五寸,下安六腳。

下闊而上尖,頭高七尺,內可容六人,用濕牛皮蒙之。

蔽人其下,共舁至敵城下,木、石、鐵、火皆不能敗,用攻其城。

土山,於城外起土為山,乘城而上。

地道,鑿地為道,行於城下,因以攻城。

往往建柱,積薪於柱,閒而焚之,柱折而城崩。

板屋,以八輪車,上樹高竿,竿下安轆轤,以繩挽板屋,上竿首以窺城中。

板屋方四尺,高五尺,有十二孔,四面列布。

車可進退,圍城而行,於營中遠望,謂之巢車,言如鳥巢也。

木幔,以板為幔,立桔槔於四輪車上,懸帳一逼一城其間,使卒蔽之,蟻附而上,矢石亦不能及。

發火箭,以小瓢盛油灌矢端,射城樓櫓板木上,瓢敗油散,因以火箭射油散處,火立燃,復以油瓢續之,則樓櫓盡焚。

雀杏,磨杏子中空,以艾實之,系雀足上,加火,於薄莫群飛入城壘中棲宿,其積聚廬舍須臾火發。

蜀鐵瞿鋤,蜀瞿短一柄一,著鋼鐵鏨,以鋤其城。

將軍炮,置四柱,長短為之,其下四面著橫栝,半之則前及左右著栝後,其下著其頂上,左右亦頂轉輪致卒其竿,隨其架所宜為之。

其ㄌ索之類,隨其炮大小增減。

竿稍懸其繩置窠,中盛炮,其架編全竹為衣,以禦敵矢石。

狗蹲炮,前置兩長柱,中著橫竿,如前炮狀,與衣亦然。

旋風炮,左右著二方木,亦如之鑿一孔通貫下柱,左右前後皆可運轉,埋之於地,其頂轉輪著竿如前狀。

此炮不用衣。

地聽第六十七

令少睡者枕空葫蘆臥,有人行,四十里外,東西南北皆知之。

失道第六十八

夜失道,以北斗建為正,以四時定之,然後知四方之路矣。

如本路,則放老馬以從之。

分類:古代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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