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
喪服
【原文】
,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者。
諸侯為天子,君,父為長子,為人後者。
妻為夫,妾為君,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箭笄,髽,衰,三年。
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
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三年者,父卒則為母,繼母如母,慈母如母,母為長子。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期者,父在為母,妻,出妻之子為母。
出妻之子為父後者則為出母無服。
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不杖,麻屨者。
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適子為妻,昆弟;為眾子,昆弟之子;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適孫。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繼父同一居 者,為夫之君。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妾為女君。
婦為舅姑,夫之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女子子為祖父母。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疏衰裳齊,牡麻絰,無受者。
寄公為所寓,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為舊君、君之母、妻,庶人為國君;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繼父不同一居 者,曾祖父母,大夫為宗子,舊君。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眾人,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無受者: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叔父之長殤、中殤,姑、姊妹之長殤、中殤,昆弟之長殤、中殤,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適孫之長殤、中殤,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子之長殤、中殤,公子之長殤、中殤,大夫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其長殤皆九月,纓絰;其中殤,七月,不纓絰。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纓,布帶,三月。
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從父昆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庶孫;適婦,女子子適人者為眾昆弟;侄丈夫婦人,報。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繐衰裳,牡麻絰,既葬除之者。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
叔父之下殤,適孫之下殤,昆弟之下殤,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為夫之叔父之長殤;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侄、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
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報;從祖昆弟,從父姊妹、孫適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姊妹適人者,為外祖父母;從母,丈夫婦人報;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庶婦;君之父母、從母;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緦麻,三月者。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孫之婦,庶孫之中殤;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外孫,從父昆弟侄之下殤,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從母一之 長殤,報;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士為庶母;貴臣、貴妾;乳母,從祖昆弟之子,曾孫,父之姑,從母昆弟,甥,婿,妻之父母,姑之子,舅,舅之子;夫之姑姊妹之長殤;夫之諸祖父母,報;君母一之 昆弟;從父昆弟之子長殤,昆弟之孫之長殤,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記。
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緣;為其妻,縓冠,葛絰,帶,麻衣縓緣。
皆既葬除之。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
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為後之子、兄弟,若子。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
不及知公母,與兄弟居,加一等。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歸則已。
朋友,麻。
君之所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
不為後,如邦人。
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
親,則月算如邦人。
改葬,緦。
童子,唯當室緦。
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吊於命婦,錫衰。
命婦吊於大夫,亦錫衰。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婦為舅姑,惡笄有首以髽。
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總。
妾為女君、君之長子,惡笄有首,布總。
凡衰,外削幅;裳,內削幅,幅三衣包。
若齊,裳內,衰外。
負,廣出於適寸。
適,博四寸,出於衰。
衰,長六寸,博四寸。
衣帶,下尺。
衽,二尺有五寸。
袂,屬幅。
衣,二尺有二寸。
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
其冠六升。
以其冠為受,受冠七升。
齊衰四升,其冠七升。
以其冠為受,受冠八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
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譯文】
:把粗麻布斬裁做成上衰下裳,用粗麻做成麻帶,用黑色竹子做成孝杖,用黑麻編成絞帶。
用六升布做喪冠,用枲麻做冠帶,用菅草編成草鞋。
《傳》說:斬是什麼?是不縫邊。
苴絰,是用結籽的麻做成的麻帶,繫在頭上的麻帶的長短為九寸。
麻根放在左耳上邊,從額前繞到項後,再回到左耳上邊,把麻尾與麻根相接,麻根搭在麻尾上,根朝外。
把斬衰的頭帶裁去五分之一就是斬衰的腰帶。
齊衰的頭帶和斬衰的腰帶長短相同。
把齊衰的頭帶裁去五分之一就是齊衰的腰帶。
大功的頭帶和齊衰的腰帶長短相同,把大功的頭帶裁去五分之一就是大功的腰帶。
小功的頭帶與大功的腰帶的長短相同。
把小功的頭帶裁去五分之一就是小功的腰帶。
緦麻的頭帶和小功的腰帶長短相同,把緦麻的頭帶裁去五分之一就是緦麻的腰帶。
父親去世,用竹子做孝杖,母親去世,用桐木做孝杖。
孝杖的高度與孝者胸部平齊,都是根部在下。
孝杖是什麼?是爵位。
沒有爵位而拿孝杖的是什麼人?是假借孝杖尊其為喪主。
不是喪主而拿著孝杖的是什麼人?是為扶持病體。
孩童為什麼不用孝杖?孩童不會因喪事累病。
婦人為什麼不用孝杖?也因為婦人不會因喪事累病。
絞帶就是繩帶。
喪冠用一條繩子作系冠的帶子,從前額繞到項後相一交一 ,再到耳旁,最後結在頤下。
喪冠的褶皺縫在右邊。
喪冠用六升布做成,冠的前後兩頭在冠帶下,向外反折縫在冠帶上,六升布是把麻用水洗濯沒有加灰染制,然後織成的。
衰服是三升布製成。
菅屨是用菅草編的草鞋,編完後把余頭向外結。
孝子居住在倚廬,睡草苫,枕土塊,晝夜哭泣沒有定時,喝粥,早晨一溢米,晚上一溢米。
睡覺不脫絰帶。
已經舉行過虞祭禮,把舊廬改建,向西開窗,翦夫窗旁兩廂屏的余草,把前梁用柱子支撐,睡覺可以有蓆子,吃粗米飯,喝水,早晨哭一次,晚上哭一次,就可以了。
十三日舉行練祭後,住在堊室,開始吃菜、果,吃素食,哭泣沒有定時。
為父親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斬衰?因為父親是家中至尊的人。
諸侯為天子服斬衰。
《傳》說:天子是天下至尊的人。
為國君服斬衰。
《傳》說:國君是國中至尊的人。
父親為嫡長子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三年呢?因為嫡長子是承繼在上的先祖的正體,又將把宗廟主的重任傳給他。
庶子不可以為自己的嫡長子服斬衰三年,因為庶子的嫡長子不繼承祖父。
做為大宗的繼承人為被繼承的人服斬衰。
《傳》說:為什麼三年呢?接受祭祀宗廟重任的的人,必須為授己重任的人服斬衰。
什麼樣的人才可以做為他的繼承人呢?同一大宗的就可以做他的繼承人。
什麼樣的人可以做某人的繼承人?某人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及妾所生的子。
做為某人的繼承人,為某人的祖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子,做為某人的繼承人,為這些人服喪,如同某人的親子一樣。
妻子為丈夫服斬衰。
《傳》說:丈夫是妻子至尊的人。
妾為夫君服斬衰。
《傳》說:夫君是妾至尊的人。
在家未嫁的女子為父親服斬衰,用布把頭髮束起,用竹製的簪子插在頭上,麻發合結的喪髻露出。
服斬衰三年。
《傳》說:束髮的布六升。
束髮露出髮髻後垂下的布長是六寸。
喪禮竹製的簪子長一尺,吉禮的簪子是一尺二寸。
女子已出嫁,被夫家休回父親家的,為父親服斬衰三年。
公卿、大夫的家臣,為他們的主人服喪,帶是布帶,鞋是繩子編結的。
《傳》說:除公卿、大夫的家相、邑宰貴臣外,其餘的都是眾家臣。
君是指有封地的人。
眾家臣拿著孝杖,不是早晚都到哭泣的位置上哭泣。
近臣,君穿什麼樣的就隨著穿什麼樣的。
繩屨是用繩編結的鞋。
齊衰,用粗布製成上衣和下裳,縫衣邊。
用牡麻做頭絰和腰帶。
喪冠用七升布做系冠的帶子。
垂下做冠纓。
用桐木做孝杖。
布帶,粗草鞋。
服喪三年。
《傳》說:齊是什麼?指縫邊。
牡麻是不結子的麻。
牡麻頭絰,麻根放在右邊,搭在麻尾上。
喪冠用粗加人工的布製成。
粗屨是用藨蒯草編成的鞋。
父親去世後,母親又去世,為母親服齊衰三年。
為繼母服喪如同為生母。
《傳》說:為繼母服喪為什麼如同為生母?繼母和父親婚配,和親生母親相同,所以孝子不敢兩樣對待。
為慈母服喪如同為生母。
《傳》說:慈母是什麼人?舊傳說:失去兒子的妾,妾的兒子失去母親,父親命令妾說:「你把他做為兒子。」
命令兒子說:「你把她做為母親。」
如果是這樣,那麼活著時就要供養她,終她的一生都如同生母般待她,死去就為她服喪三年如同為生母,這是尊重父親的命令。
嫡母為自己的長子服齊衰。
《傳》說:為什麼嫡母為長子服喪三年?父親不因自己是父親降低對承繼祖禰正體的長子的,母親也不敢降低。
用粗布製作齊衰衣裳,縫衣邊。
用牡麻做頭和腰的麻帶。
喪冠用布做冠纓,用桐木做孝杖,布帶,草鞋,服喪一年。
《傳》說:有人問:「戴什麼冠?」
回答說:「齊衰、大功,戴的冠和它的的上衣的升數相應。
緦麻、小功,戴的喪冠和它的的上衣升數相應。
布帶的邊飾,齊衰以下的要看它的喪冠的升數。」
父親在世,為去世的母親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兒子屈於父親的至尊。
至尊的父親在世,兒子不敢伸張自己對母親的尊愛。
父親必須三年後才可娶妻,通達兒子痛傷失母的心情。
為妻子服齊衰一年。
《傳》說:為妻子服齊衰為什麼一年?妻子是最親近的人。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在父親去世後,遇母喪,為母服齊衰一年。
《傳》說: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為母親服齊衰一年,就不為外祖父母服喪。
傳說:斷絕宗族關係不服,母親和兒子是至親相連。
被休棄的妻子的兒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就不為被休棄的母親服。
《傳》說:和至尊的人為一體,不敢為自己被休逐的母親服喪。
父親去世後,繼母改嫁,跟從她的,要為她服齊衰一期,報答她的撫育之恩。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敬重她始終撫育自己。
不用孝杖,穿麻鞋,為祖父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因為祖父母是最尊貴的人。
為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伯父、叔父服喪一年?因為他們與尊貴的父親是一體的。
可是為什麼為兄弟的兒子也服喪一年呢?因為自己是旁系尊貴的人,不足以以尊貴加於己,所以為兄弟的兒子服喪一年,是報答他為自己服喪。
父子是一體的,夫妻是一體的,昆弟是一體的,所以父尊如首,子卑如足,夫妻是兩半相合,兄弟四體相連。
所以兄弟的情義不分彼此,然而要分彼此,是為避兒子對父親的親情。
兒子對父親沒有親情,就不成為兒子。
所以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分開居住而有共同的財產,各宮用度有餘就一交一 予宗子,用度不足請宗子資助。
為什麼為伯母、叔母也要服喪一年?因為她與伯父、叔父婚配而有母名,所以為她服。
大夫的嫡子為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自己尊貴降低對嫡媳的,兒子也不敢降。
為什麼不用孝杖?父親在世,為妻子服喪就不用孝杖。
為兄弟,為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為兄弟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大夫的庶子為作為嫡長子的兄和弟。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敢因己之尊而降低對承繼主體的嫡長子的,庶子也不敢降。
為嫡孫。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祖不敢因自己之尊降低對嫡孫的。
有嫡子在世,不立嫡孫,孫媳婦也是如此。
做為大宗繼承人的人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喪,回報他們。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能兩次服斬衰。
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呢?在大宗主持祭禮宗廟重任的人,在他的小宗要降低。
「做為別人的繼承人」,誰的繼承人?是大宗的繼承人。
什麼叫大宗的繼承人?大宗是宗族的至尊正統。
禽一獸 知道母親而不知道父親。
鄉曲之人說:「父母算什麼呢?」
而城都裡的人都知道尊崇父親。
大夫及學士都知道尊崇祖父。
諸侯,尊崇到他的太祖。
天子尊崇到他始祖的淵源。
尊貴的人尊崇宗統往上推及久遠;卑微的人尊崇宗統往下推到近前。
大宗是至尊正統。
大宗是收合族人,別親疏、序昭穆的,不可以斷絕。
所以族人讓不是嫡子的人做大宗的繼承。
嫡子不能做大宗的繼承人。
女子已經嫁人的為她的父母、兄弟中做為父親繼承人的,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為父親服喪一年呢?因為婦人不能兩次服斬衰。
婦人為什麼不能兩次服斬衰?因為婦人有三從之義,沒有自專自用的道理,所以,沒出嫁時聽從父親的,已經出嫁聽從丈夫的,丈夫死了聽從兒子的。
所以,父親是兒子的上天,丈夫是妻子的上天。
婦人不能二次服斬衰,如同說不能有二個天。
婦人不能有二個尊長。
為兄弟中做父親繼承人的人服喪,為什麼也一期呢?婦人雖然出嫁在外,必須有歸屬的宗,叫做小宗,因此服喪一年。
為和自己共同生活過的繼父服喪一年。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傳說:丈夫死去,妻子年輕,孩子年幼,又沒有同財的親人收養,孩子隨著母親嫁人,所嫁的人也沒有同財的親屬;所嫁的人用他的錢財為孩子建築宮室、宗廟,每年按時讓他祭祀父祖。
妻子不敢參與祭祀。
像這樣就是做繼父的道理了。
共同生活就要服齊衰一期,分開生活就服齊衰三月。
一定是曾經共同生活,然後分開生活,才能分開生活;沒有共同生活過,就不算是分開生活。
為丈夫的國君。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隨從丈夫而服喪。
為姑母、姐妹、女兒已經嫁人而沒有祭主的人服喪,姑母、姐妹回報服喪一年。
《傳》說:無主是說她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
因為她沒有祭祀主的緣故。
為國君的父親、母親、妻子、長子、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隨丈夫服喪。
父親、母親、長子、國君服斬衰。
國君的妻子是小君。
父親去世,然後做為祖父繼承人的人服斬衰。
國君的妾為國君的嫡妻。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事奉嫡妻和婦人事奉公婆相同。
婦人為公婆。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隨從丈夫服喪。
為丈夫的兄弟的子女。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為回報他。
諸侯的妾,大夫的妾為自己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不能和國君同為一體,所以妾可以為自己的兒子服完。
女子為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不敢降低對自己祖父母的。
大夫的兒子為伯父母、叔父母、子、兄弟、兄弟的兒子、姑、姐妹、女子沒有祭祀主的,為大夫命婦的人,只有子女不回報。
《傳》說:大夫,是指做大夫的那個男子。
命婦,是那個做為大夫妻子的女人。
無主,是指命婦沒有祭祀的主人。
為什麼說「只有子女不回報」呢?女子已嫁人為自己的父母服喪一年,所以說不回報。
其餘的都回報。
為什麼服喪一年呢?父親不降低,兒子也不敢降低。
大夫為什麼不降低對命服的呢?丈夫在朝中尊貴,妻子在家中尊貴。
大夫為祖父母、嫡孫為土的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大夫不敢降低對祖與嫡的。
諸侯的妾,以及士的妾為她們的父母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喪一年呢?妾不能和夫君同體,所以能夠為她們的父母服完喪期。
用粗布製成上衣、下裳,縫衣邊。
頭上和腰上用牡麻做麻帶,三個月後脫掉不再換輕服,這是失國之君為所寄居國的國君服喪。
《傳》說:寄公是什麼人呢?是失去國土的國君。
為什麼為所寄居國的國君服齊衰三月呢?這是說和庶民相同。
同族中的男女為宗子、宗子的母親、妻子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是尊重祖先。
尊重祖先所以敬重宗子。
敬重宗子是尊重祖先的準則。
宗子的母親在世,就不為宗子的妻子服喪。
為舊時的國君、國君的母親和妻子。
《傳》說:為舊時的國君,說的是誰呢?是指年老、廢疾不再為官的人。
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是說和庶民相同。
國君的母親、妻子是小君,服喪三月。
庶民為國君;大夫離開本國到他國,他的妻子、長子為舊時的國君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對大夫的妻子說,她與庶民相同。
對長子來說,他沒有離開本國。
為不共同生活的繼父,為曾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小功,是為兄弟服的。
不敢用為兄弟服的為至尊的人服喪。
大夫為宗子。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對宗子的。
為過去的國君。
《傳》說:大夫為過去的國君,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離開國君,在郊待放,國君讓他的長子打掃他的宗廟,所以大夫為國君服齊衰三月,是自認與庶民相同。
為什麼還稱他為大夫呢?是說他因與國君的主張不同而離開國君,還沒有斷絕俸祿。
為是士的曾祖父母,如同眾人。
《傳》說:為什麼服齊衰三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對自己的曾祖的。
已經嫁給大夫的女子,沒有出嫁的女子為曾祖父母。
《傳》說:出嫁的,是嫁給大夫。
沒有出嫁的,是已成一人 而沒有出嫁。
為什麼服齊衰三月?不敢降低對自己的曾祖的。
大功,用粗略加工的布製作上衣和下裳。
頭絰和腰帶是牡麻做的麻帶。
直到喪事結束只此一服,不換。
為未成年而死的兒子、女兒服長殤、中殤。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因為他們沒有成年。
為什麼不更換呢?成年人去世,儀制繁多,未成年人去世,儀制簡單,所以,未成年的死者的喪事的麻絰不絞帶而垂下,由於沒有成一人 。
年齡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為下殤,不滿八歲以下的都是無服之殤。
無服之殤,用一日的哭泣代替活著時一月的時間。
用一日代替一月的殤,哀傷而沒有。
所以兒子出生三個月,父親就給他取名,如果死了就哭他;沒有取名就死了就不哭。
為叔父的長殤、中殤,姑、姐妹的長殤、中殤,兄弟的長殤、中殤,丈夫的兄弟的兒子、女兒的長殤、中殤,嫡孫的長殤、中殤,大夫的庶子力他的嫡兄弟的長殤、中殤,諸侯為他的嫡子的長殤、中殤,大夫為他的嫡子的長殤、中殤。
如果是長殤,都是九個月,頭絰有繫帶;是中殤,七個月,頭絰沒有繫帶。
大功,用粗略加工的布做上衣和下裳,用牡麻做頭絰纓帶,布帶,三個月後改換,換上小功服的上衣。
葛布做的絰、帶,九個月後喪期結束脫掉。
《傳》說:大功的布是九升。
小功的布是十一升。
為已嫁人的姑母、姐妹、女兒服喪。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因為出嫁了。
為伯父、叔父的兒子;做為本宗叔、伯的繼承人的人為他的兄弟。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做為別人的繼承人降低自己兄弟的。
為庶子,為嫡子的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不降低嫡系的。
已嫁人的女子為眾兄弟,為侄子、侄女,這是回報。
《傳》說,姪是什麼人呢?稱我姑母的,我稱他(她)為姪。
為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隨從丈夫服喪。
為丈夫的兄弟為什麼沒有呢?丈夫屬於父輩,妻子都屬於母輩;丈夫屬於兒子輩,妻子都屬於媳婦輩。
稱弟弟的妻子為「媳婦」,是「嫂子」也可稱為母親嗎?所以,名分是人倫道理中最重要的,可以不慎重嗎?
大夫為做為士的伯父母、叔父母、兒子、兄弟、兄弟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尊卑不同,大夫尊於士。
尊卑相同,同為大夫,就可以服本親服喪。
國君的異國兄弟,大夫的妾所生的兒子為母親、妻子、兄弟。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被先君余留的尊嚴所壓抑,不能超過大功。
大夫的庶子隨著大夫降低。
父親不敢降低的,兒子也不敢降低。
都為自己的伯父、叔父的兒子做大夫的;為丈夫的兄弟的已嫁人的女兒;大夫的妾為國君的庶子;女子已經出嫁,沒有出嫁的,為伯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
《傳》說:已出嫁是她嫁給了大夫。
沒有出嫁,是已成一人 沒有出嫁。
為什麼服大功呢?妾為國君的親族服喪,可以和國君的夫人相同。
下面說為伯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是說妾自己為個人的親屬服喪。
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兒子、國君的兄弟為嫁給大夫的姑母,姐妹,女兒;國君為嫁給國君的姑母、姐妹、女兒。
《傳》說:為什麼服大功呢?尊卑相同。
尊卑相同就能夠服自己本親的。
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不能立禰廟祭祀亡父。
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不能立祖廟祭祀諸侯。
這是自身卑微,有別於尊貴者。
如果公子的子孫有被封為國君的,就世世尊這個人為祖,立祖廟祭祀他,不祭祀公子為太祖,這是自身尊貴的人有別於卑微的人。
由於這個緣故,開始被封為君的人不把父親、伯父、叔父、兄弟做為臣下,始封君的兒子不把伯父、叔父做為臣下,而把兄弟做為臣下,始封君的孫子把伯父、叔父、兄弟都做為臣下。
所以,國君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不服;國君不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服。
用細疏的麻布製作上衣和下裳,頭絰、腰帶是牡麻做的,下葬後就除掉。
《傳》說:為什麼服細疏麻布的呢?是用小功的繐布做的。
諸侯的大夫為天子。
《傳》說:為什麼服繐衰呢?諸侯的大夫按時被天子接見。
小功,用熟麻布製作上衣和下裳。
用洗滌、漂白過的麻做帶和絰。
服喪五個月,叔父的下殤,嫡孫的下殤,兄弟的下殤,大夫庶子為嫡兄弟的下殤,為姑母、姐妹、女兒的下殤,做為別人繼承人的人為他的兄弟、伯父、叔父的兒子的下殤。
《傳》說:有人問「為什麼沒見中殤?」
大功的殤,中殤比本應服的降一等;小功的殤,中殤比本應服的降二等。
為丈夫的叔父的長殤;兄弟的兒子、女兒,丈夫的兄弟的兒子、女兒的下殤;為姪男、姪女,庶孫男女的長殤;大夫、諸侯的兄弟,大夫的兒子,為他的兄弟、庶子、姑母、姐妹、女兒的長殤;大夫的妾為庶子的長殤。
小功,用熟麻布制做上衣和下裳,用牡麻做頭絰和腰帶。
三個月後換上用葛布做的頭絰、腰帶,服完五個月的喪期。
為堂曾祖父母、堂祖父母,這是回報。
為堂祖兄弟,堂姐妹,孫女已經嫁人的,做為別人的繼承人的人為他的已經嫁人的姐妹,為外祖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小功呢?因為至尊的母親而為外祖父母提高的等級。
姐妹的兒子、女兒為姨母回報。
《傳》說:為什麼服小功呢?因為母親的名分而提高的等級。
為女系的親屬服喪都是緦麻。
婦人和丈夫的姑母、姐妹、丈夫的兄弟的媳婦之間,互相回報。
《傳》說:兄、弟的妻子娣婦、姒婦,以姒婦為長。
為什麼服小功呢?因為在居室中相互交往,而產生出小功的親情。
大夫、大夫的兒子,諸侯的兄弟為堂兄弟、庶孫,姑母、姐妹、女兒嫁給士的;大夫的妾為大夫的庶子、女兒嫁給士的;庶子的媳婦;妾的兒子為父親嫡妻的父母、姨母。
《傳》說:為什麼服小功呢?父親的嫡妻在就不敢不隨從服喪,父親的嫡妻不在,就不服喪。
大夫和諸侯的嫡妻所生的兒子為慈愛自己的庶母。
《傳》說:君子子是嫡妻的兒子。
為什麼為庶母服小功呢?
因她慈愛自己而提高等級。
緦麻,服喪三個月。
《傳》說:緦是十五升去掉一半,捶治麻絲,不捶治織成的麻布,叫做緦。
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伯父、母、叔父、母、同高祖的兄弟;為庶孫的妻子,為庶孫的中殤:從祖的姑母、姐妹已經嫁人的,相互回報;從祖父、從祖的兄弟的長殤;為外孫;從父兄弟的兒子的下殤,丈夫的叔父的中殤、下殤;為姨母的長殤,回報。
庶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為自己的母親。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傳說:庶子做為父親的繼承人與至尊的父親為一體,不敢為做為父親的妾的母親服本服。
可是為什麼服緦麻呢?是緣由先人在世時哀傷臣僕死在家中的,為他服緦麻三個月,不舉行祭禮,因此做父親繼承人的庶子為自己的母親服緦麻。
士人為庶母。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因為母親的名分而為她服喪。
大夫以上的人,為庶母沒有。
為貴臣、貴妾。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因為他(她)尊貴。
為乳母。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因她用乳一汁餵養自己,有母親的名分。
為從祖的兄弟的兒子,為曾孫,為父親的姑母,為姨母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因為有兄弟的名分。
為外甥。
《傳》說:外甥是什麼人?稱呼我舅父的,我稱他為外甥。
為什麼服緦麻呢?是回報他。
為女婿。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是回報他。
為妻子的父母。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隨從妻子服喪。
為姑母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這是回報他。
為舅父。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隨從母親服喪。
為舅父的兒子。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隨從母親服喪。
為丈夫的姑母、姐妹的長殤;為丈夫的諸祖父母,這是回報。
妾的兒子為父親嫡妻的兄弟。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隨從父親的嫡妻服喪。
為伯叔父的兒子的長殤,兄弟的孫子的長殤。
為丈夫的堂兄弟的妻子。
《傳》說:為什麼服緦麻呢?因為娣姒相互交往,而產生出親情,故服緦麻。
長殤、中殤降一等。
下殤降二等。
齊衰的中殤比本服降一等,大功的中殤比本服降二等。
〔記〕國君的妾所生的兒子為他的生母,帶用練熟的布做成的喪冠,緦麻的頭絰、腰帶,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連的深衣,淺絳色的邊飾。
為自己的妻子服喪,戴淺絳色的喪冠、葛布做的絰、帶,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連的深衣,淺降色的邊飾。
二者都是下葬以後就去掉。
《傳》說:為什麼不在五種裡面呢?國君不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為之服喪。
國君為之服喪的,兒子也不敢不為之服喪。
大夫、國君的族親,大夫的兒子,對兄弟降一等。
作為大宗繼承人的人,對族親降一等,這是回報。
對被繼承的大宗的族親的兒子服喪,如同為被繼承人的兒子一樣。
兄弟都在他邦,提高一等。
父母早年去世,和兄弟共同生活,兄或弟去世,提高一等。
《傳》說:怎樣才能亦為兄弟?《傳》說:小功、緦麻和無的「兄弟」,提高一等。
朋友都在他邦,(朋友)家中有喪事,應代他做主人,該袒臂時袒臂,用冕代替喪冠。
朋友歸來就停止代替。
為朋友服喪,服吊服,加上澡麻做的首絰、腰帶。
公、士大夫為兄弟服喪,室老隨公、士大夫服喪,降一等。
丈夫為他的兄弟服喪,妻子降一等。
做為別人繼承人的庶子,對自己的外祖父母、姨母、舅父,沒有。
不是繼承人的,同眾人一樣。
宗子是孤兒,又未成年,去世後族人為他服大功或小功,都是三個月。
五服之內的親屬,服喪的月數和眾人一樣。
棺物毀敗,改葬棺墓,取緦麻。
童子,只有做為父親的繼承人,才服緦服。
《傳》說:不作為繼承人,不服緦服。
凡是妾為自己的兄弟服喪,和眾人一樣。
命婦去世,大夫弔喪,穿錫衰。
大夫去世,命婦弔喪,也穿錫衰。
《傳》說:錫是什麼呢?是用錫洗治滑易的麻布。
錫是十五升去掉一半的布,不捶治、洗滌麻絲,織成布後再洗滌使之滑易的布,叫做錫。
已經嫁人的女子,為她的父母;媳婦為公婆;喪事的簪子有簪頭,插在喪髻上。
哭畢,女子把簪子折去簪頭,用絲絹束起頭髮。
《傳》說:簪子有簪頭的,是喪事的簪子有簪頭。
喪事的簪子是用櫛木做的。
折掉簪子的簪頭,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頭。
吉事的簪子是象骨做的。
為什麼說女子折掉簪子的簪頭而不說是婦人?終守女兒孝道,不忘父母恩情。
國君的妾為國君的嫡妻,國君的長子,喪事的簪子有簪頭,用布束起頭髮。
凡是的上衣,布邊向外縫。
的下裳,布邊向裡縫。
每邊有三個褶襉,如果縫緝衣邊,下裳向裡縫,上衰向外縫。
負比適寬出一寸。
適,寬四寸,從上衰肩旁出來。
衰,長六寸,寬四寸。
上衣的腰帶以下的部分長一尺。
遮掩下裳裳邊的衣襟長二尺五寸。
衣袖和衣邊縫合。
衣袖從肩上到腋下寬二尺二寸。
袖口一尺二寸。
斬衰的布三升或三升半,喪冠六升。
用斬衰的喪冠的布製作改換後的輕喪的布,輕喪喪冠的布七升。
齊衰的布四升,喪冠七升。
用齊衰的喪冠的布制做改換輕喪的布,輕喪喪冠的布八升。
繐衰四升半布,喪冠八升布。
大功八升或九升布。
小功十升或十一升布。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