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
既夕禮
【原文】
既夕哭,請啟期,告於賓。
夙興,設盥於祖廟門外。
陳鼎皆如殯,東方之饌亦如之。
夷床 饌於階間。
二燭俟於殯門外。
丈夫髽,散帶垂,即位如初。
婦人不哭。
主人拜賓,入,即位,袒。
商祝免袒,執功布入,升自西階,盡階,不升堂。
聲三,啟三,命哭。
燭入。
祝降,與夏祝一交一 於階下。
取銘置於重。
踴無算。
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
遷於祖,用軸。
重先,奠從,燭從,柩從,燭從,主人從。
升自西階。
奠俟於下,東面北上。
主人從升,婦人升,東面。
眾主人東即位。
正柩於兩楹間,用夷床 。
主人柩東,西面。
置重如初。
席升設於柩西。
奠設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階。
主人踴無算,降,拜賓,即位,踴,襲。
主婦及親者由足,西面。
薦車,直東榮,北輈。
質明,滅燭。
徹者升自阼階,降自西階。
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階。
主人要節而踴。
薦馬,纓三就,入門,北面,一交一 轡,圉人夾牽之。
御者執策立於馬後。
哭成踴,右還,出。
賓出,主人送於門外。
有司請祖期。
曰:「日側。
」主人入,袒。
乃載,踴無算。
卒束。
襲。
降奠,當前束。
商祝飾柩,一池,紐前<赤巠>後緇,齊三采,無貝。
設披。
屬引。
陳明器於乘車之西。
折,橫覆之。
抗木,橫三,縮二。
加抗席三。
加茵,用疏布,緇翦,有幅,亦縮二橫三。
器西南上,綪。
茵。
苞二。
筲三,黍,稷,麥。
甕三,醯,醢,屑。
冪用疏布。
甒二,醴,酒。
冪用功布。
皆木桁,久之。
用器:弓矢,耒耜,兩敦,兩杅,槃,匜。
匜實於槃中,南流。
無祭器。
有燕樂器可也。
役器,甲,胄,干,笮。
燕器,杖,笠,翣。
徹奠,巾席俟於西方。
主人要節而踴,袒。
商祝御柩,乃祖。
踴,襲,少南,當前束。
婦人降,即位於階間。
祖,還車不還器。
祝取銘,置於茵。
二人還重,左還。
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節而踴。
薦馬如初。
賓出。
主人送,有司請葬期。
入,復位。
公賵玄纁束,馬兩。
擯者出請,入告。
主人釋杖,迎於廟門外,不哭。
先入門右,北面,及眾主人袒。
馬入設。
賓奉幣,由馬西當前輅,北面致命。
主人哭,拜稽顙,成踴。
賓奠幣於棧左服,出。
宰由主人之北,舉幣以東。
士受馬以出。
主人送於外門外,拜,襲,入復位,杖。
賓賵者將命,擯者出請,入告,出告須。
馬入設,賓奉幣。
擯者先入,賓從,致命如初。
主人拜於位,不踴。
賓奠幣如初,舉幣、受馬如按。
擯者出請。
若奠,入告,出,以賓入,將命如初。
士受羊,如受馬。
又請。
若賻,入告。
主人出門左,西面。
賓東面將命,主人拜,賓坐委之;宰由主人之北,東面舉之,反位。
若無器,則捂受之。
又請,賓告事畢,拜送入。
贈者將命,擯者出請,納賓如初。
賓奠幣如初。
若就器,則坐奠於陳。
凡將禮,必請而後拜送。
兄弟,賵、奠可也。
所知,則賵而不奠。
知死者贈,知生者賻。
書賵於方,若九,若七,若五。
書遣於策。
乃代哭,如初。
宵,為燎於門內之右。
厥明,陳鼎五於門外,如初。
其實。
羊左胖,髀不升,腸五,胃五,離肺。
豕亦如之,豚解,無腸胃。
魚、臘、鮮獸,皆如初。
東方之饌: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四籩,棗,糗,栗,脯;醴,酒。
陳器。
滅燎。
執燭,俠輅,北面。
賓入者,拜之。
徹者入,丈夫踴。
設於西北,婦人踴。
徹者東,鼎入,乃奠。
豆南上,綪。
籩,蠃醢南,北上,綪。
俎二以成,南上,不綪。
特鮮獸。
醴、酒在籩西,北上。
奠者出,主人要節而踴。
甸人抗重。
出自道,道左倚之。
薦馬,馬出自道,車各從其馬,駕於門外,西面而俟,南上。
徹者入,踴如初。
徹巾,苞牲,取下體。
不以魚臘。
行器,茵、苞、器序從,車從。
徹者出。
踴如初。
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從。
柩東,當前束,西面。
不命毋哭,哭者相止也。
唯主人主婦哭。
燭在右,南面。
讀書,釋算則坐。
卒,命哭,滅燭,書與算執之以逆出。
公史自西方,東面,命毋哭,主人、主婦皆不哭。
讀遣,卒,命哭,滅燭,出。
商祝執功布以御柩。
執披。
主人袒。
乃行。
踴無算。
出宮,踴,襲。
至於邦門,公使宰夫贈玄纁束。
主人去杖,不哭,由左聽命。
賓由右致命。
主人哭,拜稽顙。
賓升,實幣於蓋,降。
主人拜送,復位,杖。
乃行。
至於壙。
陳器於道東西,北上。
茵先入。
屬引。
主人袒。
眾主人西面,北上。
婦人東面。
皆不哭。
乃窆。
主人哭,踴無算。
襲,贈用制幣,玄纁束,拜稽顙,踴如初。
卒,袒,拜賓。
主婦亦拜賓;即位,拾踴三,襲。
賓出,則拜送。
藏器於旁,加見。
藏苞筲於旁。
加折,卻之。
加抗席,覆之。
加抗木。
實土三。
主人拜鄉人。
即位,踴,襲,如初。
乃反哭,入,升自西階,東面。
眾主人堂下東面,北上。
婦人入,丈夫踴,升自阼階。
主婦入於室,踴,出即位,及丈夫拾踴,三。
賓吊者升自西階,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顙。
賓降,出。
主人送於門外,拜稽顙。
遂適殯宮,皆如啟位,拾踴三。
兄弟出,主人拜送。
眾主人出門,哭止,闔門。
主人揖眾主人,乃就次。
猶朝夕哭,不奠。
三虞。
卒哭。
明日,以其班祔。
記。
士處適寢,寢東首於北墉下。
有疾,疾者齊。
養者皆齊,徹琴瑟。
疾病,外內皆掃。
徹褻一衣 ,加新衣。
御者四人,皆坐持體。
屬纊,以俟絕氣。
男子不絕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絕於男子之手。
乃行禱於五祀。
乃卒。
主人啼,兄弟哭。
設床 第,當牖。
衽,下莞上簟,設枕。
遷一屍一。
復者朝服,左執領,右執要,招而左。
楔,貌如軛,上兩末。
綴足用燕幾,校在南,御者坐持之。
即床 而奠,當腢,用吉器。
若醴,若酒,無巾柶。
赴曰:「君之臣某死。
」赴母、妻、長子,則曰:「君之臣某之某死。
」室中,唯主人、主婦坐。
兄弟有命夫命婦在焉,亦坐。
一屍一在室,有君命,眾主人不出。
襚者委衣於床 ,不坐。
其襚於室,戶西北面致命。
夏祝淅米,差盛之。
御者四人,抗衾而浴,示亶第。
其母一之 喪,則內御者浴,鬠無笄。
設明衣,婦人則設中帶。
卒洗,貝反於笄,實貝,柱右齻左齻塞耳。
掘坎,南順,廣尺,輪二尺,深三尺;南其壤。
垼,用塊。
明衣裳,用幕布,袂屬幅,長下膝。
有前後裳,不辟,長及觳。
縓綼緆。
緇純。
設握,裡親膚,系鉤中指,結於腕。
甸人築坅坎。
隸人涅廁。
既襲,宵為燎於中庭。
厥明,滅燎,陳衣。
凡絞紟用布,倫如朝服。
設棜於東堂下,南順,齊於坫。
饌於其上兩甒醴、酒,酒在南。
篚在東,南順,實角觶四,木柶二,素勺二。
豆在甒北,二以並,籩亦如之。
凡籩豆,實具設,皆巾之。
觶,俟時而酌,柶覆加之,面枋;及錯,建之。
小斂,辟奠不出室。
無踴節。
既馮一屍一,主人袒,髺發,絞帶;眾主人布帶。
大斂於阼。
大夫升自西階,階東,北面東上。
既馮一屍一,大夫逆降,復位。
巾奠,執燭者滅燭出,降自阼階,由主人之北,東。
既殯,主人說髦。
三日絞垂。
冠六升,外縪,纓條屬,厭。
衰三升。
履外納。
杖下本,竹桐一也。
居倚廬,寢苫枕塊。
不說絰帶。
哭晝夜無時。
非喪事不言。
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不食菜果。
主人乘惡車,白狗幦,蒲蔽,御以蒲菆,犬服,木錧,約綏,約轡,木鑣,馬不齊髦。
主婦之車亦與之,疏布示炎。
貳車,白狗懾服,其倉皆如乘車。
朔月,童子執帚,卻之,左手奉之,從徹者而入。
比奠,舉席,掃室,聚諸{一交一 },布席如初。
卒奠,掃者執帚,垂末內鬣,從執燭者而東。
燕養、饋羞、湯沐之饌,如他日。
朔月若薦新,則不饋於下室。
筮宅,塚人物土。
卜日吉,告從於主婦;主婦哭,婦人皆哭;主婦升堂,哭者皆止。
啟之昕,外內不哭。
夷床 ,輁軸,饌於西階東。
其二廟,則饌於禰廟,如小斂奠;乃啟。
朝於禰廟,重止於門外之西,東面。
柩入,升自西階。
正柩於兩楹間。
奠止於西階之下,東面北上。
主人升,柩東,西面。
眾主人東即位,婦人從升,東面。
奠升,設於柩西,升降自西階,主人要節而踴。
燭先入者,升堂,東楹之南,西面;後入者,西階東,北面,在下。
主人降,即位。
徹,乃奠,乃降自西階,主人踴如初。
祝及執事舉奠,巾席從而降,柩從、序從如初適祖。
薦乘車,鹿淺幦,干,笮,革靾,載旃,載皮弁服,纓、轡、貝勒縣於衡。
道車,載朝服。
稿車,載蓑笠。
將載,祝及執事舉奠,戶西,南面東上。
卒束前而降,奠席於柩西。
巾奠,乃牆。
抗木,刊。
茵著,用荼,實綏澤焉。
葦苞,長三尺,一編。
菅筲三,其實皆瀹。
祖,還車不易位。
執披者,旁四人。
凡贈幣,無常。
凡糗,不煎。
唯君命,止柩於堩,其餘則否。
車至道左,北面立,東上。
柩至於壙,斂服載之。
卒窆而歸,不驅。
君視斂,若不待奠,加蓋而出;不視斂,則加蓋而至,卒事。
既正柩,賓出,遂、匠納車於階間。
祝饌祖奠於主人之南,當前輅,北上,巾之。
弓矢之新,沾功。
有弭飾焉,亦張可也。
有柲。
設依撻焉。
有韣。
猴矢一乘,骨鏃,短衛。
志矢一乘,軒輖中,亦短衛。
【譯文】
夕哭後,有司向喪主請示啟殯的日期和時間,並告之賓客。
次日早上起來,在祖廟門外設好盥盆。
陳放三隻鼎,都和大殮既殯之奠時所設一樣,東邊所設祭席也和大殮既殯之奠時所設相同。
一屍床 設在堂下東西兩階之間。
兩支火燭點燃後置於殯宮門外,俟啟殯時用。
男子「免」(通「絻」,古代喪服之一),婦人用麻束髮,腰絰下垂,即位和朝夕哭時一樣。
婦人不哭,喪主叩拜賓客,入門後就堂下之位,袒露左臂。
商祝免於袒露左臂,執大功之布從西階進入,走到西階盡頭,但不登堂。
商祝隨即連續三次發出「噫歆」之一聲 以警覺神靈;又連續三遍詔告神即將啟柩;進而命喪主及家裡男女等號哭。
執燭者拿著火燭進來,周祝取銘下堂,與夏祝在階下相遇,各從右側走過。
周祝將銘插於重上。
喪主哭、踴不計數。
商祝用大功之布拂柩之塵,用夷衾蓋在靈柩上。
接著用軸車運靈柩到祖廟。
插有銘的重在最前面,重之後是奠,奠之後是火燭,火燭後為靈柩,靈柩後又是火燭,然後是喪主及其親屬。
及至祖廟,由西階抬靈柩上堂。
奠於西階下等著靈柩之升設,正面朝東,以北為上,喪主隨靈柩之後上堂。
婦人也跟著上堂,面向東。
眾主人於東階下就位。
在兩楹柱間正柩,將靈柩放到夷床 上。
喪主站在靈柩的東邊,向西視柩。
和在殯宮時一樣,置重於中庭三分之一處。
拿席上堂,鋪設在靈柩的西邊。
然後和原初一樣陳設祭席,並用巾蓋好以御擋風塵,設奠者由西階上堂和下堂。
喪主哭、踴不計數,下堂,拜謝賓客;在堂下東階即位,哭、踴,穿衣。
主婦及大功以上親屬經由柩南而至東階,向西就位。
拉死者生前所乘之車進祖廟,與東邊的屋翼對齊,車轅朝北。
次日天亮,滅掉火燭。
撤席者從東階上堂,撤去舊奠後,從西階下堂。
繼而為遷柩朝祖而於堂上設遷祖奠,和先前所設從奠一樣,設奠者從西階上堂和下堂。
喪主在設奠者上堂時哭、踴,主婦在設奠者下堂時哭、踴。
接著牽駕車之馬進祖廟,馬纓由紅、白、蒼三色絲繩做成,入門後面朝北;每兩馬的韁繩一交一 結在一起,由養馬之人在左右兩側牽著。
駕車之人手執馬鞭立於馬後。
喪主哭、踴,牽馬者右轉身,牽馬出門。
賓客出門,喪主送至門外。
有司向喪主請示設祖奠的時間。
喪主回答:「太一陽一西斜之時」。
喪主進來,袒露左臂。
載靈柩於柩車。
喪主哭、踴不計數。
束棺於柩車完畢,喪主穿好衣服,有司取下遷祖奠席,改設於柩車前束之旁。
商祝裝飾柩車:柩前掛竹製的「池」一個,用白布圍上柩之四周稱之帷,又以白布覆蓋柩之上部稱之荒,聯結帷和荒的「紐」前紅後黑,要求前後左右各一「紐」,柩車頂端之圓蓋以三色繒為之,上紅中白下蒼(青),並充之以絮使之高起,沒有貝飾。
在棺之兩側各設二「披」以固棺柩。
用一長繩拴系柩車前輅的兩端而以人引之。
送死之明器陳放在乘車的西邊。
先將「折」橫放於地上。
繼放「抗木」,橫的三根,豎的兩根。
然後加三重用葦做成的「抗席」於抗木之上。
又加墊棺用的「茵」於抗席之上。
茵用大功之布,染成淺黑色,有緣邊,也是豎的兩塊,橫的三塊。
陳列明器以最西一行之南端為上,按自南往北、又自北往南的格式排列。
先是茵。
繼是盛羊肉和豕肉的葦包兩隻。
再是用菅草編成的筐三隻,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麥。
然後是甕三隻,一盛醋,一盛豆醬,一盛「屑」。
覆蓋以大功之布。
甒兩隻,一盛醴酒,一盛酒。
覆蓋以小功之布。
每器之下皆置一木架,各器皆用蓋子蓋好。
日常使用之器具依次是:弓,矢,耒,耜,兩隻敦,兩個盂,盤,匜。
匜放在盤中,匜口朝南。
沒有祭器。
可以有燕飲、奏樂之器。
兵器依次是:鎧甲,頭盔,盾牌,竹製的箭袋。
燕居安體之器依次是:杖,斗笠,大掌扇。
上述各器放好後,撤去祭席,並將所撤之奠的巾和席放在西邊,以俟設祖奠時用。
撤奠者入時男子哭、踴,出時婦人哭、踴,喪主袒露左臂。
商祝執功布指揮柩車調頭向外,為行之始。
喪主哭、踴,穿衣,稍向南至靈柩前束處而立。
婦人下堂,於東西兩階之間即位。
出行時,調轉柩車車頭,但陳列的各種器具不必移動方向。
周祝取銘置於茵上。
兩個人抬起重左轉身,使重由面北轉為面南。
有司在柩車的東南邊鋪席,將祖奠設在一屍一的右邊、柩車的東邊,和先前一樣。
設奠者入時男子哭、踴,出時婦人哭、踴。
又牽駕車之馬進來,其禮儀和前一次一樣。
賓客出去,喪主相送。
這時有司向喪主請示下葬的日期,喪主作答後進來,返回堂下柩東之位。
國君遣人送來助葬之物:黑色帛三束,淺黃色帛兩束,馬兩匹。
儐者出門請使者進來,併入告喪主。
喪主放下喪杖,到廟門外迎接,不哭;然後自己先進來朝北立於門右,和眾主人袒露左臂。
牽馬進門後設於庭中重的南邊,國君使者捧拿束帛經由馬的西邊過來,站在柩車車轅的西邊向北傳達君命。
喪主哭,叩拜,起立。
使者置放束帛於柩車車箱的左邊,繼而出廟門。
塚宰從喪主的北邊過去,拿起束帛至東邊收藏起來。
胥徒之長接過馬韁牽馬出去,喪主送使者到外門之外,拜謝後穿好衣服;進而入廟門,返回柩東之位,拿起喪杖。
卿大夫士遣使送助葬之物,由儐者傳命。
儐者出去請使者進來,併入告喪主,又出告使者,出告之辭是:「孤某須矣」——喪主正等著。
牽馬進來設於中庭重的南邊,使者捧拿束帛。
儐者先進來,使者隨從於後,經由馬的西邊過來,站在柩車車轅的西北向北傳達卿大夫士之命,和國君使者傳達君命一樣。
喪主於柩車東邊位拜謝,不哭、踴。
使者置放束帛和國君之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相同。
塚宰拿起束帛收藏起來和胥徒之長接過馬韁牽馬出去都和前面相同。
使者出去後,儐者旋即出去請問使者是否還有事。
使者若還贈送別的祭物,儐者就入告喪主,隨即又出去引使者入門,使者傳命和前面一樣。
胥徒之長接受使者贈羊和前面接受贈馬時一樣。
使者出去後,儐者又出去詢問使者是否還有事。
使者若還贈送財物以助辦喪事,儐者就又入告喪主。
喪主走出廟門,向西站在東邊;使者朝東轉達卿大夫士之使命;喪主拜謝,使者坐下將所贈財物置放地上;塚宰從喪主的北邊過來,向東端拿裝有財物之器具,返回喪主身後之原位。
如果所贈財物未裝於器具之中,塚宰就直接從使者手中接過來。
儐者又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告之事畢;喪主拜送使者,然後入廟。
另有贈送助喪之物的使者來傳達其主人使命,儐者出去請使者進來,並引使者入門,其儀節和前面一樣。
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也和前面一樣。
如果所贈之物裝在器具中,就坐下置放於地上。
凡有傳命送禮者,儐者必須詢問是否還有事,俟告事畢,喪主方可拜送。
要是兄弟,既可贈送助葬之物,亦可贈送祭物。
要是朋友、熟人,則只贈送助葬之物,不贈送助祭之物。
具體來說,和死者有深一交一 的贈送助葬之物,和死者親屬(家人)有深一交一 的贈送財物。
由史將贈物之人名和贈物之數目記載於方板上,根據所贈之物的多少,或記九行,或記七行,或記五行。
又將所贈之明器記載於簡策上,死者下葬之前,家中男女須行廟中輪流哭,不用官為之哭,和小殮時一樣。
晚上,要於門內右邊點上火燭。
次日天亮,陳設五隻鼎於廟門外,和大殮奠時一樣。
鼎中所盛:羊體的左半邊,去髀,羊腸五段,羊胃五塊,無切割的肺一塊;豬亦如上,即豬體的左半邊,去髀,未切割的肺一塊,豬體分解為前兩肢、後兩肢、脊、脅,但不用豬腸和豬胃;魚、干獸、鮮獸等和殯時設奠相同。
在東邊設的祭席為:四隻豆,一盛百葉,一盛蚌醬,一盛葵菹,一盛蝸醬;四隻籩,一盛棗,一盛點心,一盛栗,一盛於肉;此外還有甜醴酒和酒。
將夜間斂藏之明器又陳列出來。
滅掉庭中火燭,執燭者二人,一於柩車前輅之東,一於柩車前輅之西,皆向北而立。
有賓客為助葬而入廟,喪主拜之。
撤奠者入廟,男子哭、踴;改設於柩車西北、序西南,婦人哭、踴。
撤奠者由柩車北邊轉而東去,這時抬鼎入廟,設於重的東北邊,鼎正面朝西,以北為上,進而設遣奠。
豆的設法為:先設百葉於西南,次設蚌醬於百葉之北,繼設葵菹於蚌醬之東,後設蝸醬於葵菹之南;籩的設法為:先設棗於蝸醬之南,再設點心於棗之南,繼設栗於點心之東,後設乾肉於栗之北。
俎的設法為:羊俎與豕俎並一起,魚俎和臘俎並一起,皆設於豆之東和籩之北,以南為上,不目北屈而南。
此外,鮮獸俎單獨設於豕、臘二俎的北邊,甜醴酒設於籩的西邊,以北為上。
設遣奠的人入時男子哭、踴,出時婦人哭、踴。
甸人抬重從門之中間出去,倚於門外的東邊。
牽馬進門,又牽馬從門之中間出去,車隨馬後;至門外套馬於車,在門外的東邊向西而待發,以南為上。
撤奠者入廟,男子哭、踴,和撤祖奠時一樣。
先撤去覆巾,包在羊、豕的前後四足上面。
不包魚和干獸等非正牲。
再撤去明器,按照先茵、折、抗木、抗席,繼苞、筲、甕、甒,後弓、矢、耒、耜、甲、胄等器的次第撤出,車子隨從於後。
撤奠者出廟,婦人哭、踴,也和撤祖奠時一樣。
喪主之私臣——掌管文書者——史請示喪主宣讀禮單,史之助手執算隨從史之後。
史於柩車的東邊、柩車前束的旁邊向西而立。
沒有相者的命令不許哭泣,如有人哭,由相者制止之。
只有喪主和主婦可以哭,然亦不踴。
執燭者於史之右向南而立。
史站著宣讀禮單,史之助手坐著計算贈物之數目。
讀、算完畢,相者下令可以哭,滅掉火燭;史之助手執算先出去,史執記有禮單的方板後出去。
為國君掌管典禮及文書的公史向東立於西邊,下令不許哭,喪主、主婦等皆止哭。
公史宣讀陪葬物品清單,完畢後命哭,滅掉火燭,公史出去。
商祝執拿小功之佈於柩車之前導引。
士八人於柩車兩旁執披。
喪主袒露左臂。
柩車始行,死者家人和親屬哭、踴不計數。
柩車行至大門之外,喪主哭、踴,穿好衣服。
行至城門,國君遣宰夫贈送黑色和淺黃色束帛;喪主放下喪杖,不哭,於柩車前輅的左側聽命;宰夫則於柩車前輅的右側傳達君命。
喪主哭、踴,叩拜宰夫。
宰夫登上柩車,置束帛於棺蓋之柳中,然後下車。
喪主拜送,返回車後之位,拿起喪杖,旋即柩車繼續前行。
柩車行至墓穴,陳放送葬之明器於墓道東西兩側,以北為上。
茵先放入墓穴。
接著除去棺飾和棺束,並繫好下棺之繩。
喪主袒露左臂。
眾主人於東邊向西而立,以北為上。
婦人於西邊向東而立,都不哭。
於是落葬。
喪主及親屬哭、踴不計數,喪主繼而穿好衣服;喪主將一一丈八已長的黑色、淺黃色束帛贈給死者,置於墓穴之中;然後向死者叩拜,哭、踴和先前一樣。
完畢,喪主袒露左臂,拜謝賓客,主婦則拜謝女賓;然後喪主和主婦各返其原位,喪主和婦人和賓客輪流哭、踴,各三次,喪主穿好衣服。
有賓客辭行,喪主須拜送。
置放用器、役器於棺旁,加上棺飾。
又置放葦包和筲於棺飾之旁。
繼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下;加抗木。
之後又加三匝土於抗木之上。
喪主向加土之人拜謝後,返回原位,哭、踴、穿衣如前。
落葬後返回祖廟而哭,喪主人門,從西階上堂,面朝東而立。
眾主人於堂下向東面立,以北為上。
婦人入門,從東階上堂,男子哭、踴。
主婦入室,哭、踴,出室後就堂上西面位,婦人和男子輪流哭、踴,各三次。
眾賓之長從西階上堂,告慰喪主說:「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事。」
喪主叩拜。
眾賓之長下堂,出去。
喪主送至廟門外,又叩首拜謝;進而皆至殯宮就位,和朝夕哭時所就之位相同,男子婦人輪流哭、踴,各三次。
小功以下的同族兄弟辭行,喪主拜送。
眾主人出門,止哭,喪主關門。
繼而喪主與眾主人拱手,就斬衰、倚廬之喪次。
同日仍舊朝夕哭於殯宮,但不設祭席。
先舉行虞祭儀式,共三次。
繼舉行卒哭儀式。
次日,將死者附祭於其先祖之靈位。
[記]
士有病就從燕寢遷居正寢,頭朝東躺在北牆下。
有病,當齋戒。
養病皆須齋戒,撤掉琴、瑟等樂器。
病重時當內外清掃,使其潔淨。
脫下內一衣 ,穿上新衣。
四位侍從皆坐於床 邊共同侍候病人。
將新絲綿置於病人口鼻上,以驗證病人是否還有氣。
男人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也不死於男人之手。
病人垂危之際,孝子遣人分禱於司命、中塯、國門、國行、公厲五祀。
及病人謝世,長子啼,兄弟哭。
旋即於南邊窗戶下設一屍床 ,鋪上床 席,先鋪葦席於下,繼鋪竹蓆於上,放好枕頭,然後將一屍一體置於所設之床 上。
招魂之人身穿朝服,左手執衣領,右手執腰,從左至右、從右到左往返招之。
楔的外形猶如車軛,兩端向上彎曲。
用矮几拘正死者兩腳,矮几之腿朝南,侍從坐著拿幾。
就床 設奠,在床 頭,用吉利之器具。
或用甜醴酒,或用酒,不用覆巾和祭勺。
向國君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死。」
向母親、妻子、長子報喪,其辭為:「君之臣某之某死。」
室中只有喪主和主婦坐。
但大功以上兄弟中有命夫或命婦,也坐。
一屍一體停放室中時,如有君命來,喪主要出迎,眾主人則不必出迎。
贈衣者將所贈之衣放在床 上,不坐。
贈衣者於室中西邊戶下向北傳達其主人使命。
夏祝淘米,擇揀其堅好者盛於敦中。
四位侍者拿開殮衾,撤下床 席,為死者浴一屍一。
若是士之母親病喪,則由四位女侍為其浴一屍一,不用笄固其發。
準備「明衣」,若是婦人,則還須準備「中帶」。
洗一屍一完畢,將乾淨貝殼放回盛放貝殼的竹器之中,進而用貝殼頂開死者左右牙齒。
飯含完畢,夏祝撤去剩餘之米。
接著用絲綿塞住死者兩耳。
於堂下東西兩階間掘坎,南北向;坎寬一尺,長二尺,深三尺;掘坎之上堆於坎的南側。
用土塊壘灶以燒洗一屍一之水。
死者的上衣和下裳用帷幕之布做成,袖子寬二尺二寸,衣長至膝下。
下裳為前三幅、後四幅,其寬上下相同,其長能遮住腳背。
下裳的緣飾和下飾為紅色。
上衣的衣領和袖口為紅色。
設「握」於左手,其裡貼著手心,「握」的兩端各系有繩,先以繩的一頭繞手掌一匝,繼以繩的另一頭彎曲向上鉤住中指,然後兩頭皆返回手掌之後系結。
甸人用土填平所掘之坎。
罪人堵塞死者生前所用廁所。
為死者穿衣,夜裡,於中庭點上火燭。
次日天亮,滅掉火燭,陳設小殮用衣服。
凡絞和單被所用之布皆和朝服之布相同。
於東堂下設長方形無足的木承盤,南北向,其南端與堂隅之坫對齊。
木承盤上陳設:兩隻甒,一盛甜醴酒,放在北邊,一盛酒,放在南邊;盛物的竹器篚放在東邊,南北向,內放四隻角觶,兩個木製祭勺,兩個素勺;豆設在甒的北邊,兩隻一組並排;籩的陳設和豆一樣。
凡盛有祭品的籩、豆同時陳設,都要用巾覆蓋。
酒觶俟朝、夕祭時斟酒,用木製祭勺加於其上,夕柄向後;完畢,插勺於甜醴酒中。
小殮之時,室中苟有空地,則就便設奠,不必出室改設。
這時省去哭、踴之禮節。
憑一屍一之後,喪主袒露左臂,用麻束髮,用麻帶繫腰;而齊衰以下之親屬則束以麻布帶。
於東階行大殮,大夫從西階上堂,向北立於西階東邊,以東為上,憑一屍一後,大夫反向下堂,返回原位。
用覆巾蓋好祭席,執燭者滅掉火燭,出去,從東階下堂,又從主人的北邊朝東走去。
殯後,喪主夫掉髮飾。
喪事第三天,大功以上親屬絞束其散垂的腰絰。
制冠用布六升,以通屈一繩從外面縫於帽沿上,其下垂者為纓。
斬衰之服用布三升。
鞋向外收束。
喪杖根部在下,竹杖、桐杖也不例外。
孝子居於倚廬,睡於草苫,以土塊為枕。
不脫掉首絰和腰絰。
晝夜之間哀至即哭,不定時。
不是喪事不與一交一 談。
早晚喝粥,均以一溢米為量。
不吃蔬菜和果品。
喪主乘坐粗惡木車:以白狗皮覆蓋車前橫木,用蒲草做車藩以御風塵;用蒲草之莖作趕車的鞭子;用白狗皮製成兵器袋,車軸兩端用木鍵釘牢,升車之索和御馬之索皆用繩,馬銜用木製的;馬之鬃毛不必修剪。
主婦乘的車和喪主的相同,不過其車帷以大功之布為之。
副車之兵器袋用白狗皮鑲邊,其他情況和喪主乘車一樣。
每月初一,童子用左手執拿掃帚,掃帚末端朝上,跟隨撤宿奠者入門。
設新奠之先,撤去宿奠,拿開奠席,打掃室內衛生,將雜物灰塵等皆掃到室之東南隅;和先前設奠時一樣鋪席。
設奠完畢,掃地的童子執拿掃帚,末端下垂且向著自己的身體,跟隨執燭者向門外東邊走去。
平常所用供養:朝夕食物、時鮮水果,洗頭的熱水等,其陳設和死者生前一樣。
逢每月初一和薦新之時,祭席當設於正寢而不設於燕寢。
筮葬居之前,塚人先相其地可葬與否。
卜葬之日,先告知主婦:「吉」;主婦哭,婦人皆哭;主婦上堂,婦人皆止哭。
啟殯那天拂曉,室內室外都不哭。
夷床 和輁軸設於西階的東邊。
設奠於祖、禰二廟,先設奠於禰廟,和小殮奠時相同,繼而啟殯。
朝過禰廟,將重置放於門外的西邊,面朝東。
靈柩抬進禰廟,從西階上堂。
將靈柩於兩楹柱之間放正。
設奠於西階之下,面朝東,以北為上。
喪主上堂,於靈柩東邊向西而立。
眾主人於東邊就位,婦人隨從喪主上堂,面朝東。
將奠從西階下升設於堂上靈柩的西邊,設奠者上堂、下堂皆走西階,設奠者上堂時男子哭、踴,設奠者下堂時婦人哭、踴。
執燭先於靈柩進入禰廟的,上堂後於東楹柱的南邊向西而立;後於靈柩進入禰廟的,在堂下於西階的東邊向北而立。
喪主下堂,於東階下就位。
然後撤去舊奠,準備更設新奠,撤奠者從西階上堂和下堂,上堂時男子哭、踴,下堂時婦人哭、踴,和先前一樣。
祝與執事撤去禰奠先下堂,執巾、執席者隨隊於後下堂,抬靈柩者也跟著下堂,堂上男女又從柩而下堂,凡此次第皆和出殯宮時相同,繼而開始朝於祖廟。
將死者生前所乘棧車拉進祖廟:用鹿皮覆蓋棧車前面橫木,盾牌、箭袋、皮製馬韁、旌旗和皮弁服皆載於車上,馬纓、馬轡和飾有貝殼的馬絡皆懸於車前橫木。
繼將死者生前朝夕上朝及平時出入所乘之車拉進祖廟,車載死者往昔視朝之服。
最後將死者生前田獵時所乘之車拉進祖廟,車載蓑衣和斗笠。
將載靈柩於柩車,祝和執事端舉遷祖之奠席於戶西,向南而立,以東為上。
靈柩在柩車上束好後,下來於柩車前束的旁邊設莫席,鋪席於柩車的西邊。
覆巾於奠席後,飾柩。
抗木剝皮削平。
茵中所充為茅草秀出之穗,外加些廉姜和澤蘭。
葦包用三尺長的蘆葦編成。
用菅草編成的筲三隻,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麥,黍、稷、麥皆用水浸過。
始發,乘車調頭向外,然不改變位置。
執披者前左、後左、前右、後右各二人,每旁四人。
凡賓客所贈之玩好,無固定之數。
凡設奠用之點心,不必經過油煎。
只有國君之命方能止柩於道,其他情況可不予理睬。
乘車等行至墓地,正面朝北停於墓道的東邊,以東為上。
柩車行至墓穴,取乘車、道車、槁車所載皮弁服、朝服、蓑笠等載之於柩車之中。
葬畢而歸時,不驅趕車子速歸。
國君臨視大殮之禮,若有事在身則不必等待設奠,靈柩加蓋後就出來;若因故未趕上視殮,至加蓋於棺時才到場,則須等到設奠完畢後才能出去。
靈柩放正後,賓客出去,遂人和匠人將柩車納入祖廟東西兩階之間。
祝於喪主的南邊、柩車前輅的旁邊設祖奠,以北為上,用巾蓋好。
陪葬之弓箭要新的,但做工不必一精一細,弓之兩端以骨角為飾,弓可張開,卻不能射。
有弓檠,上有韋制纏弦和箭溜。
有緇布做成的弓衣,內裝「翭矢」四支,為骨質箭鏃,短羽。
又裝一習一 射之箭四支,箭前後之輕重均勻適中,亦為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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