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原文】薛宣字贛君,東海郯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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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

漢書

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

(薛宣,朱博)

【原文】

薛宣字贛君,東海郯人也。

少為廷尉書佐、都船獄吏。

後以大司農斗食屬察廉,補不其丞。

琅邪太守趙貢行縣,見宣,甚說其能。

從宣歷行屬縣,還至府,令妻子與相見,戒曰:「贛君至丞相,我兩子亦中丞相史。」

察宣廉,遷樂一浪一都尉丞。

幽州刺史舉茂材,為宛句令。

大將軍王鳳聞其能,薦宣為長安令,治果有名,以明習文法詔補御史中丞。

是時,成帝初即位,宣為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哀閔元元,躬有日仄之勞,而亡佚豫之樂,允執聖道,刑罰惟中,然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是臣下未稱,而聖化獨有不洽者也。

臣竊伏思其一端,殆吏多苛政,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

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

是故鄉一黨一闕於嘉賓之歡,九族忘其親一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

夫人道不通,則陰陽否隔,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

《詩》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

』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

』方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

臣愚不知治道,唯明主察焉。」

上嘉納之。

宣數言政事便宜,舉奏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繇是知名。

出為臨淮太守,政教大行。

會陳留郡有大賊廢亂,上徙宣為陳留太守,盜賊禁止,吏民敬其威信。

入守左馮翊,滿歲稱職為真。

始高陵令楊湛、櫟陽令謝游皆貪猾不遜,持郡短長,前二千石數案不能竟。

及宣視事,詣府謁,宣設酒飯與相對,接待甚備。

已而陰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

宣察湛有改節敬宣之效,乃手自牒書,條其一奸一臧,封與湛曰:「吏民條言君如牒,或議以為疑於主守盜。

馮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

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圖進退,可復伸眉於後。

即無其事,復封還記,得為君分明之。」

湛自知罪臧皆應記,而宣辭語溫潤,無傷害意。

湛即時解印綬付吏,為記謝宣,終無怨言。

而櫟陽令游自以大儒有名,輕宣。

宣獨移書顯,責之曰:「告櫟陽令:吏民言令治行煩苛,適罰作使千人以上;賊取錢財數十萬,給為非法;賣買聽任富吏,賈數不可知。

證驗以明白,欲遣吏考案,恐負舉者,恥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

孔子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令詳思之,方調守。」

游得檄,亦解印綬去。

又頻陽縣北當上郡、西河,為數郡湊,多盜賊。

其令平陵薛恭本縣孝者,功次稍遷,未嘗治民,職不辦。

而栗邑縣小,辟在山中,民謹樸易治。

令巨鹿尹賞久郡用事吏,為樓煩長,舉茂材,遷在栗。

宣即以令奏賞與恭換縣。

二人視事數月,而兩縣皆治。

宣因移書勞勉之曰:「昔孟公綽優於趙魏而不宜滕薛,故或以德顯,或以功舉,『君子之道,焉可憮也!』屬縣各有賢君,馮翊垂拱蒙成。

願勉所職,卒功業。」

宣得郡中吏民罪名,輒召告其縣長吏,使自行罰。

曉曰:「府所以不自發舉者,不欲代縣治,奪賢令長名也。」

長吏莫不喜懼,免冠謝宣歸恩受戒者。

宣為吏賞罰明,用法平而必行,所居皆有條教可紀,多仁恕一愛一利。

池陽令舉廉吏獄掾王立,府未及召,聞立受囚家錢。

宣責讓縣,縣案驗獄掾,乃其妻獨受系者錢萬六千,受之再宿,獄掾實不知。

掾慚恐自一殺。

宣聞之,移書池陽曰:「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傢俬受賕,而立不知,殺身以自明,立誠廉士,甚可閔惜!其以府決曹掾書立之柩,以顯其魂。

府掾史素與立相知者,皆予送葬。」

及日至休吏,賊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

宣出教曰:「蓋禮貫和,人道尚通。

日至,吏以令休,所繇來久。

曹雖有公職事,家亦望私恩意。

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餚,請鄰里,一笑相樂,斯亦可矣!」扶慚愧。

官屬善之。

宣為人好威儀,進止雍容,甚可觀也。

一性一密靜有思,思省吏職,求其便安。

下至財用筆研,皆為設方略,利用而省費。

吏民稱之,郡中清靜。

遷為少府,共張職辦。

月餘,御史大夫於永卒,谷永上疏曰:

帝王之德莫大於知人,知人則百僚任職,天工不曠。

故皋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

御史大夫內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任重職大,非庸材所能堪。

今當選於群卿,以充其缺。

得其人則萬姓欣喜,百僚說服;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斁,王功不興。

虞帝之明,在茲一舉,可不致詳!竊見少府宣,材茂行潔,達於從政,前為御史中丞,執憲轂下,不吐剛茹柔,舉錯時當;出守臨淮、陳留,二郡稱治;為左馮翊,崇教養善,威德並行,眾職修理,一奸一軌絕息,辭訟者歷年不至丞相府,赦後余盜賊什分三輔之一。

功效卓爾,自左內史初置以來未嘗有也。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

宣考績功課,簡在兩府,不敢過稱以一奸一欺誣之罪。

臣聞賢材莫大於治人,宣已有效。

其法律任廷尉有餘,經術文雅足以謀王體,斷國論;身兼數器,有「退食自公」之節。

宣無私一黨一遊說之助,臣恐陛下忽於《羔羊》之詩,捨公實之臣,任華虛之譽,是用越職,陳宣行能,唯陛下留神考察。

上然之,遂以宣為御史大夫。

數月,代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食邑千戶。

宣除趙貢兩子為史。

貢者,趙廣漢之兄子也,為吏亦有能名。

宣為相,府辭訟例不滿萬錢不為移書,後皆遵用薛侯故事。

然官屬譏其煩碎無大體,不稱賢也。

時天子好儒雅,宣經術又淺,上亦輕焉。

久之,廣漢郡盜賊群起,丞相、御史遣掾史逐捕不能克。

上乃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以軍法從事。

數月,斬其渠帥鄭躬,降者數千人,乃平。

會邛成太后崩,喪事倉卒,吏賦斂以趨辦。

其後上聞之,以過丞相、御史,遂冊免宣曰:「君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無聞焉。

朕既不明,變異數見,歲比不登,倉廩空虛,百姓饑饉,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人至相食,盜賊並興,群職曠廢,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一良也。

乃者廣漢群盜橫恣,殘賊吏民,朕惻然傷之,數以問君,君對輒不如其實。

西州隔絕,幾不為郡。

三輔賦斂無度,酷吏並緣為一奸一,侵擾百姓,詔君案驗,復無慾得事實之意。

九卿以下,鹹承風指,同時陷於謾欺之辜,咎繇君焉!有司法君領職解嫚,開謾欺之路,傷薄風化,無以帥示四方。

不忍致君於理,其上丞相、高陽侯印綬,罷歸。」

初,宣為丞相,而翟方進為司直。

宣知方進名儒,有宰相器,深結厚焉。

後方進竟代為丞相,思宣舊恩,宣免後二歲,薦宣明習文法,練國制度,前所坐過薄,可復進用。

上征宣復爵高陽侯,加一寵一特進,位次師安昌侯,給事中,視尚書事。

宣復尊重。

任政數年,後坐善定陵侯淳於長罷就第。

初,宣有兩弟,明、修:明至南陽太守;修歷郡守、京兆尹、少府,善交接,得州里之稱。

後母常從修居官。

宣為丞相時,修為臨菑令,宣迎後母,修不遣。

後母病死,修去官持服。

宣謂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駁不可,修遂竟服,繇是兄弟不和。

久之,哀帝初即位,博士申鹹給事中,亦東海人也,毀宣不供養行喪服,薄於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復列封侯在朝省。

宣子況為右曹侍郎,數聞其語,賕客楊明,欲令創鹹面目,使不居位。

會司隸缺,況恐鹹為之,遂令明遮斫鹹宮門外,斷鼻唇,身八創。

事不有司,御史中丞眾等奏:「況朝臣,父故宰相,再封列侯,不相敕丞化,而骨肉相疑,疑鹹受修言以謗毀宣。

鹹所言皆宣行跡,眾人所共見,公家所宜聞。

況知鹹給事中,恐為司隸舉奏宣,而公令明等迫切宮闕,要遮創戮近臣於大道人眾中,欲以隔塞聰明,杜絕論議之端。

桀黠無所畏忌,萬眾雚嘩,流聞四方,不與凡民忿怒爭鬥者同。

臣聞敬近臣,為近主也。

禮,下公門,式路馬,君畜產且猶敬之。

《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於誅,上浸之源不可長也,況首為惡,明手傷,功意俱惡,皆大不敬。

明當以重論,及況皆棄市。」

廷尉直以為:「律曰『斗以刃傷人,完為城旦,其賊加罪一等,與謀者同罪。

』詔書無以詆欺成罪。

傳曰:『遇人不以義而見憖者,與痏人之罪鈞,惡不直也。

』鹹厚善修,而數稱宣惡,流聞不誼,不可謂直。

況以故傷鹹,計謀已定,後聞置司隸,因前謀而趣明,非以恐鹹為司隸故造謀也。

本爭私變,雖於掖門外傷鹹道中,與凡民爭鬥無異。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

孔子曰:『必也正名。

』名不正,則至於刑罰不中;刑罰不中,而民無所錯手足。

今以況為首惡,明手傷為大不敬,公私無差。

《春秋》之義,原心定罪。

原況以父見謗發忿怒,無它大惡。

加詆欺,輯小餅成大辟,陷死刑,違明詔,恐非法意,不可施行。

聖王不以怒增刑。

明當以賊傷人不直,況與謀者皆爵減完為城旦。」

上以問公卿議臣。

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以中丞議是,自將軍以下至博士、議郎皆是廷尉。

況竟減罪一等,徙敦煌。

宣坐免為庶人,歸故郡,卒於家。

宣子惠亦至二千石。

始惠為彭城令,宣從臨淮遷至陳留,過其縣,橋樑、郵亭不修。

宣心知惠不能,留彭城數日,案行捨中,處置什器,觀視園菜,終不問惠以吏事。

惠自知治縣不稱宣意,遣門下掾送宣至陳留,令掾進見,自從其所問宣不教戒惠吏職之意。

宣笑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

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

眾人傳稱,以宣言為然。

初,宣復封為侯時,妻死,而敬武長公主寡居,上令宣尚焉。

及宣免歸故郡,公主留京師。

後宣卒,主上書願還宣葬延陵,奏可。

況私從敦煌歸長安,會赦,因留與主私亂。

哀帝外家丁、傅貴,主附事之,而疏王氏。

元始中,莽自尊為安漢公,主又出言非莽。

而況與呂寬相善,及寬事覺時,莽並治況,發揚其罪,使使者以太皇太后詔賜主藥。

主怒曰:「劉氏孤弱,王氏擅朝,排擠宗室,且嫂何與取妹披抉其閨門而殺之?」

使者迫守主,遂飲藥死。

況梟首於市。

白太后雲主暴病薨。

太后欲臨其喪,莽固爭,乃止。

朱博字子元,杜陵人也。

家貧,少時給事縣為亭長,好客少年,捕搏敢行。

稍遷為功曹,伉俠好交,隨從士大夫,不避風雨。

是時,前將軍望之子蕭育,御史大夫萬年子陳鹹以公卿子著材知名,博皆友之矣。

時,諸陵縣屬太常,博以太常掾察廉,補安陵丞。

後去官入京兆,歷曹史列掾。

出為督郵書掾,所部職辦,郡中稱之。

而陳鹹為御史中丞,坐漏洩省中語下獄。

博去吏,間步至廷尉中,候伺鹹事。

鹹掠治困篤,博詐得為醫人獄,得見鹹,具知其所坐罪。

博出獄,又變一性一名,為鹹驗治數百,卒免鹹死罪。

鹹得論出,而博以此顯名,為郡功曹。

久之,成帝即位,大將軍王鳳秉政,奏請陳鹹為長史。

鹹薦蕭育、朱博除莫府屬,鳳甚奇之,舉博櫟陽令,徙雲陽、平陵二縣,以高弟入為長安令。

京師治理,遷冀州刺史。

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為刺史行部,吏民數百人遮道自言,官寺盡滿。

從事白請且留此縣錄見諸自言者,事畢乃發,欲以觀試博。

博心知之,告外趣駕。

既白駕辦,博出就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敕告吏民:「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

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

其民為吏所冤,及言盜賊辭訟事,各使屬其部從事。」

博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去,如神。

吏民大驚,不意博應事變乃至於此。

後博徐問,果老從事教民聚會。

博殺此吏,州郡畏博威嚴。

徙為并州刺史、護漕都尉,遷琅邪太守。

齊舒緩養名,博新視事,右曹掾史皆移病臥。

博問其故,對言:「惶恐!筆事二千石新到,輒遣吏存問致意,乃敢起就職。」

博奮髯抵幾曰:「觀齊兒欲以此為俗邪!」乃召見諸曹史書佐及縣大吏,選視其可用者,出教置之。

皆斥罷諸病吏,白巾走出府門。

郡中大驚。

頃之,門下掾贛遂耆老大儒,教授數百人,拜起舒遲。

博出教主簿:「贛老生不習吏禮,主簿且教拜起,閑習乃止。」

又敕功曹:「官屬多褒衣大袑,不中節度,自今掾史衣皆令去地三寸。」

博尤不一愛一諸生,所至郡輒罷去議曹,曰:「豈可復置謀曹邪!」文學儒吏時有奏記稱說云云,博見謂曰:「如太守漢吏,奉三尺律令以從事耳,亡奈生所言聖人道何也!且持此道歸,堯、舜君出,為陳說之。」

其折逆人如此。

視事數年,大改其俗,掾史禮節如夢、趙吏。

博治郡,常令屬縣各用其豪桀以為大吏,文武從宜。

縣有劇賊及它非常,博輒移書以詭責之。

其盡力有效,必加厚賞;懷詐不稱,誅罰輒行。

以是豪強慹服。

姑幕縣有群輩八人報仇廷中,皆不得。

長吏自系書言府,賊曹掾史自白請至姑幕。

事留不出。

功曹諸掾即皆自白,復不出。

於是府丞詣閣,博乃見丕丞掾曰:「以為縣自有長吏,府未嘗與也,丞掾謂府當與之邪?」

閣下書佐入,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賊發不得,有書。

檄到,令丞就職,游檄王卿力有餘,如律令!」王卿得敕惶怖,親屬失色,晝夜馳鶩,十餘日間捕得五人。

博復移書曰:「王卿憂公甚效!檄到,繼伐閱詣府。

部掾以下亦可用,漸盡其餘矣。」

其一操一持下,皆此類也。

以高弟入守左馮翊,滿歲為真。

其治左馮翊,文理聰明殊不及薛宣,而多武譎,網絡張設,少一愛一利,敢誅殺。

然亦縱捨,時有大貸,下吏以此為盡力。

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一妻,見斫,創著其頰。

府功曹受賂,白除禁調守尉。

博聞知,以它事召見,視其面,果有瘢。

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

禁自知情得,叩頭服狀。

博笑曰:「丈夫固時有是。

馮翊欲灑卿恥,抆拭用禁,能自效不?」

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敕禁:「毋得洩語,有便宜,輒記言。」

因親信之以為耳目。

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它伏一奸一,有功效。

博擢禁連守縣令。

久之,召見功曹,閉閣數責以禁等事,與筆札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有所匿。

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具自疏一奸一臧,大小不敢隱。

博知其對以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

投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

功曹後常戰慄,不敢蹉跌,博遂成就之。

遷為大司農。

歲余,坐小法,左遷犍為太守。

先是,南蠻若兒數為寇盜,博厚結其昆弟,使為反間,襲殺之,郡中清。

徙為山陽太守,病免官。

復征為光祿大夫,遷廷尉,職典決疑,當獻平天下獄。

博恐為官屬所誣,視事,召見正監典法掾史,謂曰:「廷尉本起於武吏,不通法律,幸有眾賢,亦何憂!然廷尉治郡斷獄以來且二十年,亦獨耳剽日久,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

掾史試與正監共撰前世決事吏議難知者數十事,持以問廷尉,得為諸君覆意之。」

正監以為博苟強,意未必能然,即共條白焉。

博皆召掾史,並坐而問,為平處其輕重,十中八九。

官屬鹹服博之疏略,材過人也。

每遷徙易官,所到輒出奇譎如此,以明示下為不可欺者。

久之,遷後將軍,與紅陽侯立相善。

立有罪就國,有司奏立一黨一友,博坐免。

後歲余,哀帝即位,以博名臣,召見,起家復為光祿大夫,遷為京兆尹,數月超為大司空。

初,漢興襲秦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至武帝罷太尉,始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非有印綬官屬也。

及成帝時,何武為九卿,建言:「古者民樸事約,國之輔佐必得賢聖,然猶則天三光,備三公官,各有分職。

今末俗之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

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

其後上以問師安昌侯張禹,禹以為然。

時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票騎將軍,而何武為御史大夫。

於是上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列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官焉。

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下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

是時,御史府吏捨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日「朝夕烏」,烏去不來者數月,長老異之。

後二歲余,朱博為大司空,奏言:「帝王之道不必相襲,各由時務。

高皇帝以聖德受命,建立鴻業,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歷載二百年,天下安寧。

今更為大司空,與丞相同位,未獲嘉祐。

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

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

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

臣願盡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

哀帝從之,乃更拜博為御史大夫。

會大司馬喜免,以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衛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故事。

後四歲,哀帝遂改丞相為大司徒,復置大司空、大司馬焉。

初,何武為大司空,又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古選諸侯賢者以為州伯,《書》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廣聰明,燭幽隱也。

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統,選第大吏,所薦位高至九卿,所惡立退,任重職大。

《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

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失位次之序。

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

奏可。

及博奏復御史大夫官,又奏言:「漢家至德溥大,宇內萬里,立置郡縣。

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國,吏民安寧。

故事,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其有異材功效著者輒登擢,秩卑而賞厚,鹹勸功樂進。

前丞相方進奏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

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一奸一軌不禁。

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

奏可。

博為人廉儉,不好酒色游宴。

自微賤至富貴,食不重味,案上不過三懷,夜寢早起,妻希見其面。

有一女,無男。

然好樂士大夫,為郡守九卿,賓客滿門,欲仕宦者薦舉之,欲報仇怨者解劍以帶之。

其趨事待士如是,博以此自立,然終用敗。

初,哀帝祖母定陶太后欲求稱尊號,太后從弟高武侯傅喜為大司馬,與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共持正議。

孔鄉侯傅晏亦太后從弟,諂諛欲順指,會博新徵用為京兆尹,與交結,謀成尊號,以廣孝道。

由是師丹先免,博代為大司空,數燕見奏封事,言:「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憂國;大司馬喜至尊至親,阿一黨一大臣,無益政治。」

上遂罷喜遣就國,免光為庶人,以博代光為丞相,封陽鄉侯,食邑二千戶。

博上書讓曰:「故事封丞相不滿千戶,而獨臣過制,誠慚懼,願還千戶。」

上許焉。

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晏風丞相,令奏免喜侯。

博受詔,與御史大夫趙玄議,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

博曰:「已許孔鄉侯有指。

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許可。

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喜相似,即並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士之封非所當得也。

請皆免為庶人。」

上知傅太后素常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

玄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

宣等劾奏:「博宰相,玄上卿,晏以外親封位特進,股肱大臣,上所信任,不思竭誠奉公,務廣恩化,為百寮先,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詔決,事更三赦,博執正道,虧損上恩,以結信貴戚,背君鄉臣,傾亂政治,一奸一人之雄,附下罔上,為臣不忠不道;玄知博所言非法,枉義附從,大不敬;晏與博議免喜,失禮不敬。

臣請詔謁者召博、玄、晏詣廷尉詔獄。」

制曰:「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

右將軍蟜望等四十四人以為:「如宣等言,可許。」

諫大夫龔勝等十四人以為:「《春秋》之義,一奸一以事君,常刑不捨。

魯大夫叔孫僑如欲顓公室,譖其族兄季孫行父於晉,晉執囚行父以亂魯國,《春秋》重而書之。

今晏放命圯族,干亂朝政,要大臣以罔上,本造計謀,職為亂階,宜與博、玄同罪,罪皆不道。」

上減玄死罪三等,削晏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

博自一殺,國除。

初,博以御史為丞相,封陽鄉侯,玄以少府為御史大夫,並拜於前殿,廷登受策,有音如鐘聲。

語在《五行志》。

贊曰:薛宣、朱博皆起佐史,歷位以登宰相。

宣所在而治,為世吏師,及居大位,以苛察失名,器誠有極也。

博馳聘進取,不思道德,已亡可言,又見孝成之世委任大臣,假借用權。

世主已更,好惡異前,復附丁、傅稱順孔鄉。

事發見詰,遂陷誣罔,辭窮情得,仰藥飲鳩。

孔子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博亦然哉!

【白話文】

薛宣字贛君,是束海郯縣人。

年輕時任廷尉書佐、都船獄史。

後來當大司農斗食屬官時被察舉為廉吏,補任不其縣丞。

琅邪太守趙貢巡視屬縣,見到薛宣,非常賞識他的才能。

讓薛宣跟從他一一巡視屬下各縣,回到府署,讓妻子、兒子和薛宣見面,告請薛宣說:「贛君官至丞相時,我的兩個兒子也還適合作丞相史。」

察舉薛宣廉潔,薛宣升任樂一浪一都尉丞。

幽州刺史推舉薛宣為茂材,當了宛句令。

大將軍王鳳聽說了薛宣的才能,舉薦他做了長安令,薛宣的治理果然很有名聲,由於明白熟悉法令條文而被詔令補任御史中丞。

當時,成帝剛剛登上帝位,薛宣任御史中丞,在朝廷上執行法令,在朝廷外統管部刺史。

獻上奏疏說:「陛下道德最為高尚,仁慈厚道,憐一愛一百姓,身一體有太陽開始偏西還沒來得及吃飯的勞苦,卻沒有舒服安逸的享樂,誠實地堅持聖人的大道,施行刑罰非常公正,可是好的風氣還沒有形成,陰陽沒有調和,這是因為臣子不稱職,而且聖明的教化還有不和諧的地方。

我私下考慮,其中一個原因大概是官吏大多實行嚴酷的政令,刑賞與教化繁雜細碎,大部分罪過在部刺史身上,有的不遵守規定的職責,舉動各自按照自己的心意,經常干預郡縣的事務,甚至開啟行私請托的門路,聽信中傷諂媚之言,來搜求官吏百姓的過錯,責備喝斥隱微的過失,不根據能力來責求行為的合宜。

郡和縣相互催促,內部相互之間也很苛刻,這種風氣也傳佈到了百姓中。

所以鄉里之間缺少接待貴客的喜悅,九族之人忘記了他們親戚的情義,供奉飲食救助危急的忠厚品德更加衰退,送走離開的人,慰勞歸來的人的禮節不再施行。

社會的道德規範不通行,那麼就會陰陽閉塞不通,和順的氣象不興盛,這未必不是因為這個原因。

《詩》說:『人們失去情誼,多是飲食小事上喪失了和氣。

』俗語說:『政治苛暴人們就不親附,徭役煩苦就會有損於皇恩。

,當刺史稟告政事的時候,應該明確地告誡他們,使他們清楚地知道本朝的要緊事務。

我很愚昧不懂得治理國家的道理,希望聖明的主上考察我的意見。」

皇上讚許並採納了他的意見。

薛宣屢次談論對於施政有利的事,上奏推舉郡國俸祿為二千石的部刺史,所貶抑屏退和所稱讚引薦的,清濁非常明瞭,因此在當時很有名氣。

出任臨淮太守,刑賞與教化得到普遍實施。

正好陳留郡有大盜破壞擾亂秩序,皇上調任薛宣為陳留太守,強盜被子息,官吏百姓都敬重他的威望與信譽。

入朝試職當左馮翊,滿一年後,由於稱職而正式任職。

當初高陵令楊湛、梁陽令謝游都貪婪狡詐,毫不恭順,掌握郡裹長官的短處,先前幸祿為二千石的官員屢次考查都無法追究。

到薛宣任職時,他們到府署來拜見,薛宣安排酒飯和他們對坐而食,招待非常周到。

隨即暗中訪求他們犯法所得的賄賂,完全獲得了他們接受和索取賄賂的情況。

薛宣察覺楊湛有改正過錯、尊敬自己的表示,就自己親手在簡牒上書寫,逐條列舉他非法取得的賄賂,密封後送給楊湛說:「百姓像簡牒上所寫的那樣逐條揭發您,有人商議認為您有主守盜的嫌疑。

馮翊恭敬尊重您,又考慮到十金之法很重,不忍心揭露您。

所以秘密地用親筆書信來告訴您,想要您自己考慮進退,到以後可以再揚眉吐氣。

如果沒有這些事,再密封歸還這封信,讓我能夠替您證實清白。」

楊湛自己知道犯法所得的賄賂和信上所記錄的相符合,而薛宣言辭溫和,沒有傷害自己的意圖。

楊湛立時解下印信交付給屬吏,寫信感謝薛宣,始終沒有怨恨不滿的話。

而梁陽令謝游自認為是大儒生,有名望,輕視薛宣。

薛宣單獨移送文書公開地責備他說:「通告爍陽令:官吏和百姓揭發梁陽令治理政務煩瑣苛刻,謫罰從事勞役的在一千人以上;斂取錢財幾十萬,供給自己非法揮霍;買賣聽憑富裕的官吏,價格與數量無法知道。

檢驗確鑿,想要派遣官員考查審問,又擔心辜負舉薦你的人,使儒士感到羞恥,所以派屬員平督責梁陽令。

孔子說:『審查自己的才力來擔任官職,不能勝任的就放棄。

』梁陽令詳細地考慮這件事,我正要調入去署理你的職務。」

謝游收到檄文,也解除印信離開了。

又頻陽縣北邊對著上郡、西河,是幾個郡的會合處,盜賊很多。

它的縣令平陵人薛恭是本縣的孝子,按照功勞的等次逐漸陞遷,不曾治理過百姓,職責內的事情沒有辦理好。

而粟邑縣很小而且偏僻,座落在山裡,百姓謹慎質樸容易管理。

縣令鉅鹿人尹賞是長時間在郡裹管事的官吏,任樓煩長,被推舉為茂材,升職調到了粟邑。

薛宣就依照法令奏請讓尹賞與薛恭換任縣令。

兩個人任職幾個月後,兩個縣都治理得很好。

薛宣就移送文書慰勞勉勵他們說:「從前孟公綽作趟魏的家臣很優秀,卻不適合當滕國、薛國的大夫,所以有的人依靠德行而顯達,有的人憑藉功勞而被舉薦,『君子進身的道路,怎麼能夠相同呢?,屬下各縣都有賢明的長官,馮翊垂衣拱手來享受成果。

希望你們盡力從事自己的職務,成就功勳事業。」

薛宣得知郡中官吏和百姓的罪名,就召來該縣的長吏並告知他,讓他自己實行處罰。

告訴他說:「府裹不自己揭發檢舉的原因是不想替代縣裡來治理,奪走賢良的令長的名聲。」

長吏沒有一個不是又歡喜又害怕,摘下帽子拜謝薛宣將恩德歸給他們並接受訓誡。

薛宣做官賞罰分明,運用法律公平而且執行堅決,所任官之處都有條文教令值得記述,多是仁厚寬恕,一愛一護別人,為百姓謀利。

池陽令舉薦廉潔的官吏獄掾王立,府裹還沒來得及召見,就聽說王立收取了囚犯家屬的錢財。

薛宣詰問責備縣裹,縣裹查訊獄掾王立,原來是他的妻子私自收取了囚徒的一萬六千錢,收受了有兩個晚上,獄掾王立實際上並不知道。

王立羞慚恐懼而自盡。

薛宣聽說了這件事,移送文書給池陽縣說:「池陽縣所舉薦的廉潔的官吏獄掾王立,家屬私下收受賄賂,而王立並不知道,卻自一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王立確實是廉潔的士人,讓人非常哀憐痛惜。

現把府決曹掾寫在他的靈柩上,來顯揚他的英魂。

府掾史平時和王立相交好的人,都要去給他送葬。」

到了冬至官吏休假,賊曹掾張扶惟獨不願意休假,到官署辦理公事。

薛宣出來開導他說:「禮儀崇尚諧和,社會的道德規範注重通行。

冬至這一天,官吏依照法律休假,從開始實行到現在已經很久了。

官署雖然有公家的職責事務,但家裹也盼望私人的恩一愛一情意。

曹掾應該依從眾人,回家陪伴妻子兒女,安排酒菜,宴請鄰里,一起歡笑取樂,這也是很合宜的呀!」張扶很羞愧。

屬吏都認為薛宣的話很對。

薛宣為人注重儀容威嚴端正,進退舉止文雅大方,很值得一觀。

一性一情深密安靜,有智謀,思考省察官吏的職責,尋求便利安逸的辦法。

下至錢財筆硯,都設計方略,使之便於使用而且節省了花費。

官吏和百姓都稱讚他,郡中安靜太平。

薛宣升任少府,負責供給設置皇上所需帳具,職務上的事情辦理得很好。

過了一個多月,御史大夫於永死了,谷永上奏疏說:「帝王的美德沒有比識別人的賢愚善惡更重要的,識別了人的賢愚善惡,那麼百官就會勝任各自的職位,朝廷的官職就不會空缺,所以皋陶說:『識別人的賢愚善惡就是聰明,能夠選用人才為官。

』御史大夫在內負責本朝的風俗教化,在外輔佐丞相全面地治理天下,責任重大,職位很高,不是平庸的人所能夠勝任的。

現在應當從百宮中挑選人才,來填補這個空缺。

選到合適的人,那麼天下人就會歡欣喜悅,百官就會心悅誠服;沒有選到合適的人,那麼這一重要職責就會敗壞,帝王的功業就不會興盛。

皇上您像虞帝般的英明,體現在這一次舉動上,怎麼能夠不極其審慎呢?我私下看到少府薛宣,才能美盛,品行純潔,通曉處理政務。

先前任御史中丞,在天子輦轂下執行法令,公平正直,不趨炎赴勢,舉止得當,很合時宜;出任臨淮、陳留太守,兩個郡都以治理得好而受到稱讚;任左馮翊,推崇教化,修養善行,威嚴與恩德一起施行,各種職務美善而又有條理,犯法作亂的人都絕跡了,訴訟的人多年不到丞相府,大赦之後三輔的盜賊衹剩下了十分之一。

功績成效突出,自從左內史開始設置以來不曾有過。

孔子說:『如果對一個人有所讚譽,那一定要對這個人有所考驗,薛宣政績的考核,明確地記載在丞相、御史兩府裹,我不敢過分稱讚他以犯下欺騙的罪過。

我聽說賢人的才能沒有比治理百姓更重要的,薛宣已經有了成效了。

他的法制律令方面的才能擔任廷尉有餘力,經學禮樂方面的才能足夠用來圖謀王道的根本,決斷有關國事的計議;一身同時具有幾方面的才能,有『減退膳食,服從公道』的節一操一,薛宣沒有私結的一黨一羽進言勸說的幫助,我擔心陛下忽視了《羔羊》的詩意,捨棄公正誠實的臣子,任用有華麗虛浮的美名的人,因此我超越職守,陳述薛宣的品行才能,希望陛下留心考察。」

皇上認為他的話是對的,就任命薛宣為御史大夫。

幾個月後,薛宣替代張禹任丞相,封為高陽侯,食邑一千戶。

薛宣任命趙貢的兩個兒子為丞相史。

趟貢,是趙廣漢兄長的兒子,做官也有能幹的名聲。

薛宣任丞相,府裹受理訴訟慣例是不足一萬錢的不予移送文書,後人都遵循採用薛侯的先例。

然而屬吏指責他煩雜細碎沒有要點,不能稱為賢明。

當時天子喜歡博學的儒士,薛宣的經學又很淺薄,皇上也輕視他。

過了很久,廣漢郡的盜賊成群地興起,丞相御史派遣掾史追逐搜捕不能平定。

皇上就任命河東都尉趟護為廣漢太守,用治軍的法令來處理事務。

幾個月後,斬殺了他們的大帥鄭躬,降服幾千人,才平定下來。

適逢邛成太后駕崩,喪事很匆促,官吏收取俺稅來急速辦理。

過後皇上聽說了這件事,用它來責備丞相御史,就下詔罷免薛宣說:「你身為丞相,任職六年,但忠誠孝順的行為,表率百官的舉動,我沒有聽說過。

我既是不聖明,災變怪異屢次出現,糧食連年沒有收成,倉庫虛空,百姓閘饑荒,流亡離散在道路上,由於疾病瘟疫而死的人要用萬來計數,甚至到了人吃人的地步,強盜小偷一齊興起,眾多的職位空缺廢棄,這是我沒有德行而且輔佐之臣不稱職的緣故。

從前廣漢郡的眾多盜賊橫暴恣肆,殘害官吏百姓,我為這件事感到悲痛哀傷,屢次詢問你,你的回答總是不符合事實。

西州阻隔斷絕,幾乎不成一個郡。

三輔收取俺稅沒有限度,殘酷的官吏相互勾結幹壞事,侵犯騷擾百姓,命令你去案察檢驗,你卻又沒有想要獲得事情真實情況的意圖。

九卿以下,都承奉你的意旨行一事,一齊犯了欺騙的罪名,遇錯是在你的身上。

有司依法彈劾你任職鬆懈怠慢,開啟了欺騙之路,損害削弱了風俗教化,無法作天下的表率。

我不忍心把你送到法官那裡,你交上丞相高陽侯的印信,免職回家。」

當初,薛宣任丞相,而翟方進任司直。

薛宣知道左進是有名的儒者,有宰相的才幹,就和他結交十分深厚。

後來方進竟然替代他當了丞相,感念蓮宣往日的恩德,鹽宣免職兩年後,方進舉薦說薛宣明白通曉法制條文,熟悉國家的各種制度,先前所犯的遇錯微小,可以再次提拔任用。

皇上徵召產亙,又封爵直腿晝,外加特進的一寵一封,地位次於國師安昌侯,任給事中,兼管尚書的事務。

藍宣再次受到敬重。

參預政事幾年,後來由於與定陵侯淳於長友善而坐罪,免職回家。

當初,薛宣有兩個弟弟,薛明、薛修。

薛明官至南陽太守。

薛修歷任郡守、京兆尹、少府,擅長於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受到鄉里的稱讚。

後母長期隨薛修在官任上。

薛宣當丞相時,薛修任墮一莖一令,薩宣迎接後母,薛修不肯送走。

後母生病去世,薛修辭去官職守喪。

薛宣對薛修說,三年的守喪很少有能做到的,兄弟相互駁斥,意見不合,薛修於是守完喪期,因此兄弟不和睦。

過了很久,哀帝剛剛登上王位,博士申鹹任給事中,也是東海人,誹謗說薛宣不供養母親,母親死後不穿喪服,骨肉之情淡薄,先前由於不忠不孝免官,不應該再次封為列侯留在朝廷官署中。

整宣的兒子壁遲任右曹侍郎,屢次聽到他的話,就賄賂門客楊明,想要讓他毀壞申鹹面容,使他不能擔任官職。

恰好司隸空缺,薛況擔心申盛會當司隸,就命楊明在宮門之外攔路砍擊申戚,砍斷了他的鼻子嘴唇,在身上也有八處創傷。

事情交給有司處理,御史中丞眾等人奏道:「薛況是朝中大臣,父親是原來的宰相,兩次封為列侯,不相互告誡,秉承教化,而骨肉之間相互懷疑,疑心申鹹聽了薛修的話來誹謗薛宣。

申鹹所說的都是薛宣做過的事,是大家所共同看到的,朝廷所應該聽到的。

薛況知道申鹹是給事中,擔心他當了司隸後上奏檢舉薛宣,就公然命令握塱等一逼一近宮殿,在大路人群裹攔路砍傷近臣,想要用來隔開阻塞朝廷的聽覺視覺,堵住斷絕議論的途徑。

薛況凶暴狡詐沒有什麼可以讓他害怕忌憚的,人民喧嘩,流播四方,這和普通百姓因為怨恨憤怒而相爭打架的不同。

我們聽說尊敬近臣,就是親近主上。

按照禮法,過君主的大門要下車,見君主所乘路車的馬要手撫車前橫木,君主的牲畜尚且還要尊敬它們。

按《春秋》的大義,本意不好而成功,不能逃避誅罰,冒犯皇上這種行為的開端不可以助長。

薛況是首惡分子,擾塱親手傷人,後果與本意都很惡劣,都是大不敬。

楊明應當從重定罪,和薛況都在鬧市處死,陳一屍一示眾。」

廷尉直認為:「法律上說『打架用刀砍傷了人,判處完刑和城旦的刑罰,傷人者罪加一等,和策劃的人同等罪名。

』皇帝的文告命令不要由於誹謗欺騙而形成罪名。

古書上說:『不用道義對待人而被毆傷的人,和毆傷人的人罪行相等,因為痛恨他不正直。

』申鹹和薛修非常友好,而屢次宣揚薛宣的罪過,流布傳播,很不合宜,不能說是正直。

薛況因為父親的緣故傷害申鹹,計策已經定下來,後來聽說安排任司隸的人選,就依照先前的謀劃而催促楊明,不是因為擔心申鹹任司隸所以設下計謀。

本是相爭私下發生了變故,雖然是在掖門外大路上砍傷申鹹,與普通百姓相爭打架沒有什麼不同。

殺人的被處死,傷人的被判刑,是古今通行的道理,三代也不能改變。

孔子說:『一定要辨正名分。

』名分不正,就會造成刑罰不適中,刑罰不適中,百姓就不知該怎麼做。

現在把薛況作為首惡分子,楊明親手傷人是大不敬,就使公私沒有差別。

《春秋》的大義,是推究本意來定下罪名。

追究根源,薛況由於父親被誹謗而發洩憤怒,沒有其他的大罪過。

卻要加上詆毀欺騙之辭,集合小的過錯來促成大辟之罪,使人陷入死刑,違背聖明的詔令,恐怕不是法律的本意,不可以實行。

聖明的君主不由於發怒而加重刑罰。

楊明應當判處傷害人不直,薛況和謀劃的人都降低爵位,判處完刑和城旦的刑罰。」

皇上拿這件事來詢問公卿大臣。

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認為中丞的意見是對的,從將軍以下到博士議郎都認為廷尉是正確的。

薛況最後減去一等罪名,調到敦煌。

薛宣坐罪,免職為平民,回到原來的郡縣,在家裹去世。

薛宣的兒子薛惠也做到二千石官。

當初薛惠任彭城令,薛宣從臨淮調到陳留,經過他的屬縣,看到橋樑郵亭沒有整修。

薛宣心裹知道薛惠缺乏才幹,就留在彭城幾天,巡視官舍,處理安置雜用的器皿,察看園中蔬菜,始終不拿官吏的職責來考問薛惠。

薛惠自己知道治理彭城縣不合薛宣的心意,就派遣門下掾送薛宣到陳留,讓他進府求見,以自己的名義來詢問薛宣不用官吏的職責教誨告誡薛惠的意圖。

薛宣笑著說:「做官的方法是把法令作為老師,可以詢問而得知。

至於有能力做到與沒有能力做到,各有自己的資質才能,怎麼能夠學呢?」

眾人傳播宣揚,認為薛宣的話是對的。

當初,薛宣第二次受封當高陽侯時,妻子死了,而敬武長公主守寡獨處,皇上命薛宣娶了公主。

當薛宣免職回原來的郡縣時,公主留在了京城。

後來薛宣去世,公主獻上奏書,希望迎回薛宣葬在延陵,奏書被批准了。

薛況私自從敦煌回到長安,適逢大赦,就留下來和公主私通一婬一亂。

哀帝的外家親屬丁氏、傅氏顯貴,公主阿附事奉他們,卻疏遠了王氏。

元始年間,王莽尊稱自己為安漠公,公主又說話詆毀王莽。

而薛況和呂寬相友善,等到呂寬的事情被發覺時,王莽一併懲處薛況,宣揚他的罪過,派使者以太皇太后的韶令賜給公主毒一藥。

公主大怒說:「劉氏孤弱,王氏專擅朝政,排斥皇族,而且嫂嫂為什麼會披露妹妹閨房一中的事情,並處死妹妹呢?」

使者一逼一迫看守住鮑主,公主終於喝下毒一藥死了。

薛況在集市上被斬首示眾。

王莽稟告太后說公主暴病薨。

太后想要參加她的喪禮,王莽堅決規勸,太后才停止。

朱博字子元,是杜陵人。

家境貧困,年輕時在縣裹供職當亭長,喜歡結交少年賓客,追捕搏擊,無所畏懼。

逐漸陞遷為功曹,剛直仗義,喜一愛一交遊,跟隨士大夫,不躲避風雨。

當時,前將軍望之的兒子蕭育、御史大夫萬年的兒子陳鹹由於是公卿子弟才能顯著而為人所知,朱博都和他們相友善。

當時各個皇陵所在的縣都隸屬太常,朱博以太常掾被察舉廉潔,補為安陵丞。

後來辭去官職到了京兆,歷任曹史列掾,出京當了督郵書掾,所管轄的地方職務上的事情辦理得很好,郡裹的人都稱讚他。

而陳鹹任御史中丞,因洩露宮禁之內的話而坐罪,被關進監獄。

朱博辭去官職,偷偷地步行到廷尉府中,刺探陳鹹的案子。

陳鹹被拷打訊問,傷勢很重,朱博偽稱是醫生進了監獄,得以見到陳鹹,完全知道了他所犯的罪名。

朱博出了監獄,又改變姓名,替陳鹹受刑,被打了幾百下,終於免去陳鹹的死罪。

陳鹹得以判處出獄,而朱博因為這件事名聲顯揚,當了郡功曹。

過了很久,成帝登上帝位,大將軍王鳳把持朝政,上奏請求讓陳鹹當長史。

陳鹹舉薦蕭育、朱博擔任幕府屬官,王鳳對朱博的才能感到很驚奇,就推舉朱博當了橾陽令,後來又調到雲陽、平陵縣,由於政績最佳入京任長安令。

京都清明安定,升任冀州刺史。

朱博本來是武官,沒有經歷過用法令條文辦事的文職,等到當了刺史巡視部屬時,官吏和百姓幾百人攔路自行投訴,官署都滿了,從事來稟告,請求暫時留在這個縣,登記會見各個自行投訴的人,事情辦完了再出發,想要以此來觀察試探朱博。

朱博心裹明白,告訴外邊趕快準備車馬。

從事稟告說車馬已經備好,朱博出來登車會見自行投訴的人,派遣從事明確地告諭官吏百姓:「想要投訴縣裹丞尉的,刺史不監察黃綬的官員,各人自己到郡裡去。

想要投訴二千石的墨綬長吏的,等使者巡視部屬回來,到刺史的官署去。

百姓被官吏所冤枉,以及投訴強盜小偷訴訟之事的,要到各自所屬的部從事那裹。」

朱博停車判決發落,四五百人都離去了,如同神明。

官吏百姓大為震驚,沒有料到朱博應付事情變故竟然到了這種地步。

後來朱博慢慢查問,果然是老從事教唆百姓集會。

朱博殺了這個官吏,州郡都畏懼朱博的威嚴。

朱博調任并州刺史、護漕都尉,升為琅邪太守。

齊郡風俗是人們都一性一情遲緩,白高自大來涵養名聲,朱博剛剛任職,右曹掾史都移書稱病,臥一床一不起。

朱博詢問原因,回答說:「恐懼!按照先例,二千石的太守剛剛到任,總要派遣官員慰問,表達問候之意,我們才敢起來正式任職。」

朱博氣得鬍鬚直立,拍擊案桌說:「看齊郡的小子們難道想要把這作為習俗嗎!」朱博於是召見各個曹史書佐和縣大吏,挑選其中看起來可以任用的,發佈教令讓他們填補空缺。

驅逐罷免各個稱病的官吏,讓他們戴著白巾走出府署大門。

郡中大為震驚。

不久,門下掾贛遂是年老受人尊重的大儒者,為幾百人傳授學業,拜見起身行動遲緩。

朱博出來訓示土簿說:「贛遂老儒生,不熟悉官吏的禮節,主簿暫且教他跪拜起坐,直到熟習為止。」

又告諭功曹:「屬吏大多穿著寬衣大褲,不符合規則制度,從今以後,掾史都讓衣服離地三寸。」

朱博特別不喜歡諸生,所到之郡就廢棄議曹,說:「哪裹能夠再設置議曹呢!」文學儒吏不時有呈交文書言事而引經據典等等。

朱博看到後對他們說:「像太守是漢室官員,奉行三尺法律條令來處理事務罷了,和你所說的聖人一大道沒有關係。

暫且拿著你的大道回去,堯舜出現時,再為他們陳述。」

他就是像這樣來挫折掃絕別人。

朱博任職幾年,大大改變了齊郡的風俗,掾史的禮節就和楚、趟的官吏一樣了。

朱博治理郡縣,經常讓屬縣各自任用當地豪傑作大吏,或文或武各從所宜。

縣裹有了勢力強大的盜賊以及其他突如其來的變故,朱博就移送文書去責成他們辦理。

其中竭盡才力有成效的,一定給以豐厚的獎賞;心懷欺詐不稱職的,懲罰立時施行,因此豪強懾服。

姑幕縣有朋輩八個人在縣廷中報仇殺人,都沒有被抓獲。

長吏親自帶著文書上報太守府,賊曹掾史自我表白心跡,請求到姑幕去,事情被擱留,沒有發出指示。

功曹諸掾就都去自我表白,又沒有發出。

於是府丞到太守府,朱博才接見丞掾說:「我認為縣裹自己有長吏,府裹從來沒有參預過,丞掾認為府裹應當參預這件事嗎?」

門下的書佐進來,朱博不用起草,隨口擬出檄文說:「府裹通告姑幕令丞:報告說盜賊興起沒有捕獲,有縣裹的文書。

檄文一到,令丞就任職位,游徼王卿沒有盡力,完成法律規定的職責!」王卿收到檄文非常恐懼,親屬驚慌失色,王卿晝夜奔走,十幾天裹抓獲了五個人。

朱博又移送文書說:「王卿為公家憂慮,很有成效!檄文一到,帶著記功簿到府裹來。

所屬的掾史以下也可以任用,慢慢再捕獲其餘的幾個人。」

他掌握控制下屬,都是這一類的事。

朱博由於政績突出而入京試職當了左馮翊,滿一年後正式任職。

他管理左馮翊,禮文儀節、明智聰察很是比不上薛宣,卻多用武力和狡詐,能夠張設羅網,缺乏仁一愛一,不能給人便利,敢於懲處殺戮。

然而也能放鬆施捨,不時有所寬免,屬下官吏因此為他竭盡才力。

長陵大姓尚方禁,年輕時曾經盜取別人的妻子,被砍傷,傷口留在了他的臉頰上。

府功曹收取了賄賂,稟告府裹任命尚方禁為調守尉。

朱博聽說之後,用別的公事召他來進見,看他的臉,果然有瘢痕。

朱博讓左右避開,詢問尚方禁:「遣是什麼樣的創傷?」

尚方禁自己知道實情已被朱博得知,以頭叩地,承認情狀。

朱博笑著說:「大丈夫本來時常有這情一欲之事。

馮翊想要洗雪你的恥辱,重新任用你,能夠主動效力嗎?」

尚方禁又高興又害怕,回答說:「一定盡死力!」朱博於是告誡尚方禁:「不得洩露談話,有應辦的事,就記下來告訴我。」

於是親近信任他,作為自己的耳目。

尚方禁早晚揭發部裹的盜賊以及其他潛伏的一奸一人,有功績。

朱博提拔尚方禁接連地試職當縣令。

過了很久,朱博召見功曹,關上閣門,用尚方禁等人的事情來數落責備他,給他紙筆,讓他自己記下,告訴他說:「累計接受索取一文錢以上,不得有所隱瞞。

有半句假話,就會斷頭!」功曹恐懼,自己全部寫出髒款,或大或小不敢隱瞞。

朱博知道他是按照實際情況來答對,就讓他回到座位上,接受誡飭自己改正罷了。

扔下刀子讓他削去所記錄的東西,放他出府就任職位。

功曹後來常常恐懼發一抖,不敢有所失誤。

朱博於是使他進身顯達。

朱博升任大司農。

一年多後,犯了小遇錯,降職當了犍為太守。

此前南蠻若兒屢次成為盜賊,朱博深厚結交他的兄弟,讓他們作內應,襲擊殺死若兒,郡中清靜。

朱博調任山陽太守,因為生病而免去官職。

又被徵召當了光祿大夫,升任廷尉,職責是掌管解決疑難之事,主持平議天下的獄訟。

朱博擔心被屬吏所欺騙,任職後,召見正監典法掾史,對他們說:「廷尉本來是從武官出身,不通曉法律,幸而有諸位賢吏,又有什麼可擔憂的!然而廷尉自從治理郡縣,判決獄訟以來將近二十年,單單是耳濡目染的時間也很長了,三尺法律條文,人事盡在其中。

掾史試著和正監一起寫出過去判決獄訟時官吏討論難以明白的幾十個案件,拿來詢問廷尉,廷尉能夠替你們再行臆斷。」

正監認為朱博衹是要逞強,料想他不一定能夠做到,就一起逐條陳述出來。

朱博把掾史都召來,一同坐著來問難,朱博為他們判斷刑罰的輕重,十個裹說對了八九個。

屬吏都佩服朱博的幹練,才能超過常人。

朱博每次升調改換官職,所到之處總是像這樣來顯出變幻莫測,以明確地告訴卜屬長官自己是不可以欺瞞的。

過了很久,朱博升任後將軍,和紅陽侯立相友善。

王立有罪回到封地去,有司舉奏王立的一黨一羽和朋友,朱博坐罪免官。

後來過了一年多,哀帝登上帝位,由於朱博是有名的大臣,就召見他,朱博從家裹被起用,又當了光祿大夫,升任京兆尹,幾個月後超擢為大司空。

當初,漢朝興起,承襲了秦代官制,設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

到武帝時廢罷太尉,才設置了大司馬,冠以將軍的稱號,沒有印信屬吏。

到成帝時,何武是九卿之一,建議說:「古時候百姓質樸,政事簡約,國家的輔佐大臣一定要選用賢人聖人,然而還要傚法天上的Et月星三光,設置三公的官位,各有專職。

現在末世的衰敗習俗是,政事煩雜,宰相的才能無法比得上古代,而丞相一個人兼任三公的職事,所以政治長久地衰敗而不能清明安定。

應該設置三公的官位,確定卿大夫的責任,劃分職務,授與政事,來考察功績成效。」

過後皇上詢問老師安昌侯張禹。

張禹認為何武的意見是對的。

當時曲陽侯王根任大司馬驃騎將軍,而何武任御史大夫。

於是皇上賜給曲陽侯王根大司馬的印信,設置屬吏,罷除驃騎將軍的官位,任命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為列侯,俸祿都增加到和丞相一樣,來備足三公的官位。

議論的人一大多認為古代和現在制度不同,漢朝從天子的尊號下到佐史都和古代不相同,而僅僅改動了三公,職務很難分辨明確,對政事治理沒有益處。

當時御史府官員的一百多處住所的井水都乾涸了;又御史府中有眾多的柏樹,常常有幾千隻野烏鴉棲息在上面,晨去暮來稱為『朝夕烏,,烏鴉飛走幾個月沒有回來,年長的人對此感到非常奇異。

後來過了兩年多。

朱博任大司空,上奏說:「帝王的治國之道不一定要互相承襲,都根據當世的要務而各有變化。

高皇帝以聖德接受天命,創建王業,設置御史大夫,地位次於丞相,掌管整飭法律制度,按照職責來參預政事,統轄百官,上下級相互監督,經歷二百年時間,天下安定平靜。

現在改為大司空,和丞相同等地位,沒有得到神明的佑護。

按照先例,挑選郡國守相政績突出的當中二千石的官員,挑選中二千石的官員任御史大夫,勝任職位的當丞相,地位等次很有順序,以此來尊崇皇上聖德、尊重國家宰相。

現在中二千石的官員沒有經歷御史大夫而任丞相,權力很輕,不是尊重國家政治的方法。

我認為大司空的官位可以廢棄,重新設置御史大夫,遵循原來的官制。

我願意竭盡才力,任御史大夫來作百官的表率。」

哀帝聽從了他的意見,就改任他為御史大夫。

適逢大司馬傅喜免官,哀帝就任命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衛將軍,設置屬吏,大司馬冠以將軍的稱號和原來一樣。

後來過了四年,哀帝就改丞相為大司徒,又設置了大司空、大司馬。

當初,何武任大司空,又和丞相翟方進一起上奏說:「古時候挑選諸侯中有德才的人作州伯,《書》上說:『和十二個州伯商量。

』這是用來擴展視聽範圍、明察隱微之處的方法。

現在部刺史佔據州伯的官位,主持一州的綱紀,挑選推舉大吏,所舉薦的官位高達九卿,所厭惡的馬上斥退,責任重而職權大。

《春秋》的大義,是任用尊貴的人來管理卑賤的人,不用地位低的來統管地位高的。

刺史地位在大夫之下,卻統管二千石的官員,輕重不相稱,喪失了地位等級的次序。

我們請求廢棄刺史,改設州牧,來應合古代的制度。」

奏書被批准了。

到朱博奏請恢復御史大夫的官位時,又上奏說:「漢家至德廣大,在天下萬里疆域裹設置郡縣。

部刺史奉命主管一州的政務,監督考察郡國,官吏和百姓都安定平靜。

按照先例,在部任職九年的舉薦為守相,其中有卓異的才能、功績顯著的就進升提拔,職位低而獎賞豐厚,官員都勉力立功樂於進取。

先前丞相翟方進奏請廢棄刺史,改設州牧,俸祿為真二千石,地位次於九卿。

九卿空缺,用政績突出的州牧來補充,那麼中等才能的人就會苟且保住自己罷了,恐怕功績會衰敗,為非作歹的人會制止不住。

我請求廢棄州牧,像原來那樣設置刺史。」

奏書被批准了。

朱博為人廉正節儉,不喜一愛一美酒女色遊玩宴樂。

從卑微低賤到富有尊貴,吃飯沒有多種菜餚,案桌上不超過三個碗盤。

夜裹安寢,很早起一床一,妻子很少能見他一面。

有一個女兒,沒有兒子。

然而他樂於交結士大夫,當郡守九卿時,賓客滿門,想要做官的就推舉他,想要報仇的就解下佩劍給他帶上。

朱博像這樣來趨辦世事,對待士人,因此憑自己的力量有所建樹,然而最終還是因此敗亡。

當初,哀帝的祖母定陶太后想要求取尊號,太后的堂弟高武侯傅喜任大司馬,和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一起堅持正直的主張。

孔鄉侯傅晏也是太后的堂弟,阿諛諂媚想要順從太后的意

旨,適逢朱博剛剛被徵召任用為京兆尹,就和他相勾結,圖謀使太后獲取尊號,來推廣孝道。

因此師丹首先被免官,朱博替代他當了大司空,屢次在內廷朝見進獻密封的奏章,說:「丞相孑L光的志向在於保住自己,不能為國擾憂;大司馬傅喜極其尊貴,是最親近的親戚,卻奉承大臣,和大臣結成朋一黨一,對政事治理沒有益處。」

皇上於是罷免傅喜,放逐他回到封地去,把孔光免為平民,讓朱博替代孔光任丞相,封為陽鄉侯,食邑二千戶。

朱博獻上奏書推辭說:「按照先例,封給丞相的食邑不超過一千戶,而惟獨我超過規定,確實又慚愧又恐懼,希望退還一千戶。」

皇上允許了他的請求。

傅太后怨恨傅喜不止,派孔鄉侯傅晏婉言勸說丞相,命他上奏免去傅喜的侯位。

朱博接受了太后的命令,和御史大夫趟玄商量,趟玄說:「事情先前已有判決,這樣做豈不是不太合適?」

朱博說:「已經答應了孔鄉侯,是太后的意旨。

平民相求,尚且為他去死,何況至尊的太后呢?我衹有一死罷了。」

趟玄於是答應下來。

朱博不願意單獨斥責舉奏傅喜,由於原來的大司宰泛鄉侯何武先前也因過錯坐罪,免職回到封地,事情和傅喜相類似,就一起舉奏:「傅喜、何武先前居官,都對政事治理沒有益處,雖然已經斥退免官,但爵位和封地的賞賜也不是他們所應當得到的,請把他們都免為平民。」

皇上知道傅太后平素怨恨傅喜,懷疑朱博、趙玄接受了太后的旨意,就召趟玄到尚書那裹去審問實情。

趟玄招供服罪,皇上命令左將軍彭宣與中朝官員一起審問。

彭宣等彈劾奏道:「朱博是宰相,趙玄是上卿,傅晏由於是外家親屬而受封,居特進之位,都是輔佐大臣,皇上所信任的人,不考慮竭盡忠誠,以公事為重,致力於推廣恩德教化,作百官的表率,都知道傅喜、何武先前已經蒙皇上恩詔作出決斷,事情經過了三次赦免。

朱博堅持旁門左道,損害皇上的恩德,來交結取信於顯貴的外戚,背叛君主,偏向大臣,傾覆擾亂了政事的治理,是一奸一臣的首領,附和臣下,欺騙皇上,作為臣子不忠實,不守臣道。

趟玄知道朱博所說的不合法制,歪曲道義附和聽從,是大不敬。

傅晏和朱博商量免去傅喜的侯位,是失禮不敬。

我們請求皇上命謁者召來朱博、趟玄、傅晏下到廷尉關押犯人的牢獄裹去。」

皇上命令說:「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的官員、諸位大夫、博士、議郎討論。」

右將軍嬌望等四十四人認為「如彭宣等所言,可以允許。」

諫大夫龔勝等十四人認為「按《春秋》的大義,臣子用邪惡狡詐來事奉君主,國法難容。

魯國大夫叔孫僑如想要專擅魯國的國政,就向晉國誣陷他的族兄季孫行父。

晉國拘捕囚禁行父來擾亂魯國,《春秋》重視並記載了這件事。

現在傅晏放棄教令毀滅宗族,干預擾亂朝廷政事,結交大臣來欺騙皇上,由他設下計謀,是禍亂的主要來源。

應該和朱博、趟玄同一罪名,罪名都是大逆不道。」

皇上減免趟玄死罪三等,削去傅晏四分之一的食邑,讓謁者持節召丞相到關押犯人的牢獄裹去。

朱博自一殺,封邑被收回。

當初朱博由御史大夫升為丞相,封為陽鄉侯。

趙玄由少府升任御史大夫,一起在前殿拜受官職,被引上殿堂接受策命時,有像敲鐘一樣宏亮的聲音。

這件事記載在《五行志》裹。

贊曰:薛宣、朱博都從佐史出身,歷任官位而升為宰相。

薛宣所在的地方治理得很好,是當世官吏的老師,到他任丞相時,由於以苛刻煩瑣來顯示一精一明而喪失了名望,才器確實有限啊。

朱博努力進取,不考慮道德仁義,已經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又看見孝成時代將重任托付給大臣,就藉助濫用權力。

當世的君主已經改變,好惡與先前的君主不同,朱博又依附丁氏、傅氏,順從孔鄉侯。

事情發覺後受到責難,於是陷入了欺君罔上的罪名,VI屈辭窮,實情顯露,仰頭喝下了毒一藥。

王迂說:「王蟲做欺騙的事情很久了呀!」塞厘也是這樣啊!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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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內容簡介卷一上 高帝紀 第一上卷一下 高帝紀 第一下卷二 惠帝紀 第二卷三 高後紀 第三卷四 文帝紀 第四卷五 景帝紀 第五卷六 武帝紀 第六卷七 昭帝紀 第七卷八 宣帝紀 第八卷九 元帝紀 第九卷十 成帝紀 第十卷十一 哀帝紀 第十一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卷十四 諸侯王表 第二卷十五 上 王子侯表 第三上卷十五 下 王子侯表 第三下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第四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第五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 第六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卷二十 古今人表 第八卷二十一 上 律歷志 第一上卷二十一 下 律歷志 第一下卷二十二 禮樂志 第二卷二十三 刑法志 第三卷二十四 上 食貨志 第四上卷二十四 下 食貨志 第四下卷二十五 上 郊祀志 第五上卷二十五 下 郊祀志 第五下卷二十六 天文志 第六卷二十七 上 五行志 第七上卷二十七 中上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上卷二十七 中下 五行志 第七中之下卷二十七 下上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上卷二十七 下下 五行志 第七下之下卷二十八 上 地理志 第八上卷二十八 下 地理志 第八下卷二十九 溝洫志 第九卷三十 藝文志 第十卷三十一 陳勝項籍傳 第一卷三十二 張耳陳餘傳 第二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韓王信傳 第三卷三十四 韓彭英盧吳傳 第四卷三十五 荊燕吳傳 第五卷三十六 楚元王傳 第六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 第七卷三十八 高五王傳 第八卷三十九 蕭何曹參傳 第九卷四十 張陳王周傳 第十卷四十一 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第十一卷四十二 張周趙任申屠傳 第十二卷四十三 酈陸朱劉叔孫傳 第十三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濟北王傳 第十四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傳 第十五卷四十六 萬石衛直周張傳 第十六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 第十七卷四十八 賈誼傳 第十八卷四十九 爰盎晁錯傳 第十九卷五十 張馮汲鄭傳 第二十卷五十一 賈鄒枚路傳 第二十一卷五十二 竇田灌韓傳 第二十二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傳 第二十三卷五十四 李廣蘇建傳 第二十四卷五十五 衛青霍去病傳 第二十五卷五十六 董仲舒傳 第二十六卷五十七上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上卷五十七下 司馬相如傳 第二十七下卷五十八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第二十八卷五十九 張湯傳 第二十九卷六十 杜周傳 第三十卷六十一 張騫李廣利傳 第三十一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 第三十二卷六十三 武五子傳 第三十三卷六十四 上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上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 第三十四下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 第三十五卷六十六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第三十六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 第三十七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傳 第三十八卷六十九 趙充國辛慶忌傳 第三十九卷七十 傅常鄭甘陳段傳 第四十卷七十一 雋疏於薛平彭傳 第四十一卷七十二 王貢兩龔鮑傳 第四十二卷七十三 韋賢傳 第四十三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 第四十四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 第四十五卷七十六 趙尹韓張兩王傳 第四十六卷七十七 蓋諸葛劉鄭孫毋將何傳 第四十七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 第四十八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 第四十九卷八十 宣元六王傳 第五十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 第五十一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傳 第五十二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 第五十三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 第五十四卷八十五 谷永杜鄴傳 第五十五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師丹傳 第五十六卷八十七上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上卷八十七下 揚雄傳 第五十七下卷八十八 儒林傳 第五十八卷八十九 循吏傳 第五十九卷九十 酷吏傳 第六十卷九十一 貨殖傳 第六十一卷九十二 遊俠傳 第六十二卷九十三 佞幸傳 第六十三卷九十四 上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上卷九十四 下 匈奴傳 第六十四下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第六十五卷九十六 上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上卷九十六 下 西域傳 第六十六下卷九十七 上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上卷九十七 下 外戚傳 第六十七下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卷九十九 上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上卷九十九 中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中卷九十九 下 王莽傳 第六十九下卷一百 上 敘傳 第七十上卷一百 下 敘傳 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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