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卷第四(十七則):周世宗舉中原百郡之兵,南征李景。當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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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續筆》卷第四(十七則)

容齋續筆

卷第四(十七則)

淮南守備

周世宗舉中原百郡之兵,南征李景。

當是時,周室方強,李氏政亂,以之討伐,雲若易然。

而自二年之冬,訖五年之春,首尾四年,至於乘輿三駕,僅得一江一 北。

先是河中李守貞叛漢,遣其客朱元來唐求救,遂仕於唐。

樞密使查文徽妻之以女。

是時,請兵復諸州,即取舒、和。

後以恃功偃蹇,唐將奪其兵,元怒而降周。

景械其妻,欲戮之。

文徽方執政,表乞其命,景批云:「只斬朱元妻,不殺查家女。」

竟斬於市。

郭廷謂不能守濠州,以家在一江一 南,恐為唐所種族,遣使謂金陵稟命,然後出降。

則知周師所以久者,景法度猶存,尚能制將帥死命故也。

紹興之季,虜騎犯淮,逾月之間,十四郡悉陷。

予親見沿淮諸郡守,盡掃官庫儲積,分寓京口,雲預被旨許令移治。

是乃平時無虞,則受極邊之賞,一有緩急,委而去之,寇退則反,了無分毫絓於吏議,豈復肯以固守為心也哉?

周世宗

周世宗英毅雄傑,以衰亂之世,區區五六年間,威武之一聲 ,震懾夷夏,可謂一時賢主,而享年不及四十,身沒半歲,國隨以亡。

固天方授宋,使之驅除。

然考其行事,失於好殺,用法太嚴,群臣職事,小有不舉,往往置之極刑,雖素有才幹聲名,無所開有,此其所短也。

薛居正《舊史》紀載翰林醫官馬道元進狀,訴壽州界被賊殺其子,獲正賊見在宿州,本州不為勘斷。

帝大怒,遣竇儀乘馹往按之。

及獄成,坐族死者二十四人。

儀奉辭之日,帝旨甚峻,故儀之用刑,傷於深刻,知州趙礪坐除名。

此事本隻馬氏子一人遭殺,何至於族誅二十四家,其他可以類推矣。

《太祖實錄·竇儀傳》有此事,史臣但歸咎於儀雲。

竇貞固

竇貞固,漢隱帝相也。

周世罷政,以司徒就第。

後范質用此官在中書,乃歸洛一陽一。

常與編戶課役,貞固不能堪,訴於留守向拱,拱不聽。

熙寧初,富韓公為相,神宗嘗對大臣稱知河南府李中師治狀。

公以中師厚結中人,因對曰:「陛下何從知之?」

中師銜其沮己,及再尹河南,富公已老,乃籍其戶,令出免役錢,與富民等。

乃知君子失勢之時,小人得易而侮之,如向拱、李中師輩,固不乏也。

鄭權

唐穆宗時,以工部尚書鄭權為嶺南節度使,卿大夫相率為詩送之。

韓文公作序,言:「權功德可稱道。

家屬百人,無數畝之宅,僦屋以居,可謂貴而能貧,為仁者不富之效也。」

《舊唐史·權傳》云:「權在京師,以家人數多,奉入不足,求為鎮,有中人之助,南海多珍貨,權頗積聚以遺之,大為朝士所嗤。」

又《薛廷老傳》云:「鄭權因鄭注得廣州節度,權至鎮,盡以公家珍寶赴京師,以酬恩地。

廷老以右拾遺上疏,請按權罪,中人由是切齒。」

然則其為人,乃貪邪之士爾!韓公以為仁者何邪?

一黨一 錮牽連之賢

漢一黨一 錮之禍,知名賢士死者以百數,海內塗炭,其名跡章章者,並載於史。

而一時牽連獲罪,甘心以受刑誅,皆節義之士,而位行不顯,僅能附見者甚多。

李膺死,門生故吏並被禁錮。

侍御史景毅之子,為膺門徒,未有錄牒,不及於譴。

毅慨然曰:「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籍苟安!」遂自表免歸。

高城人巴肅被收,自載詣縣,縣令欲解印綬與俱去,肅不可。

范滂在征羌,詔下急捕。

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捨,伏床 而泣。

滂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

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張儉亡命,困迫遁走,所至,破家相容。

其所經歷,伏重誅者以十數。

復流轉東萊,上李篤家。

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謂曰:「張儉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之乎?」

欽撫篤曰:「蘧伯玉恥獨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

歎息而去。

儉得免。

後數年,上祿長和海上言:「一黨一 人錮及五族,非經常之法。」

由是自從祖以下,皆得解釋。

此數君子之賢如是,東漢尚名節,斯其驗歟?

漢代文書式

漢代文書,臣下奏朝廷,朝廷下郡國,有《漢官典儀》、《漢舊儀》等所載,然不若金石刻所著見者為明白。

《史晨祠孔廟碑》,前云:「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魯相臣晨,長史臣謙頓首死罪上尚書,臣晨頓首頓首,死罪死罪。」

未云:「臣晨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上尚書。」

副言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司農府。

《樊毅復華下民租碑》,前後與此同。

《無極山碑》:「光和四年某月辛卯朔廿二日壬子,大常臣耽、丞敏頓首上尚書。」

未云:「臣耽愚戇,頓首頓首上尚書。

制曰:可。

大尚讀為太常。

承書從事,某月十七日丁丑,尚書令忠奏雒一陽一宮。

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尚書令忠下。」

又云:「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太常耽、丞敏下。」

《常山相孔廟碑》,前云:「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

未云:「臣雄、臣戒愚慧,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聞。

制曰:可。

元嘉三年三月甘七日壬寅,奏雒一陽一宮。

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空戒下魯相。」

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魯相平,行長史事、卞守長擅,叩頭死罪,敢言之司徒、司空府。」

未云:「平惶恐叩頭,死罪死罪,上司空府。」

此碑有三公奏天子,朝廷下郡國,郡國上公府三式,始未詳備。

文惠公《隸釋》有之。

無極山祠事,以丁丑日奏雒一陽一宮,是日下太常,孔廟事,以壬寅日奏雒一陽一宮,亦以是日下魯相,又以見漢世文書之不滯留也。

資治通鑒

司馬公修《資治通鑒》,辟范夢得為官屬,嘗以手帖論績述之要,大抵欲如《左傳》敘事之體。

又云:「凡年號皆以後來者為定。

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更不稱隋義寧二年。

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

故此書用以為法,然究其所窮,頗有窒而不通之處。

公意正以《春秋》定公為例,於未即位,即書正月為其元年。

然昭公以去年十二月薨,則次年之事,不得復繫於昭。

故定雖未立,自當追書。

兼經文至簡,不過一二十字,一覽可以瞭解。

若《通鑒》則不侔,隋揚帝大業十三年,便以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義寧,後一卷,則為唐高祖。

蓋凡涉歷三卷,而煬帝固存,方書其在一江一 都時事。

明皇后卷之首,標為肅宗至德元載,至一卷之半,方書太子即位。

代宗下卷云:「上方勵一精一求治,不次用人。」

乃是德宗也。

莊宗同光四年,便繫於大成,以為明宗,而卷內書命李嗣源討鄴,至次卷首,莊宗方殂。

潞王清泰三年,便標為晉高祖,而卷內書石敬瑭反,至卷末始為晉天福。

凡此之類,殊費分說。

此外,如晉、宋諸一胡一 僭國,所封建王公,及除拜卿相,纖悉必書,有至二百字者。

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觀、鎮遠將軍平舒侯燕鳳、平昌宣王和其一奴一卒,皆無關於社稷治亂。

而周勃薨,乃不書。

及書漢章帝行幸長安,進幸槐裡、歧山,又幸長平,御池一陽一宮,東至高陵,十二月丁亥還宮;又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還宮。

又書魏主七月戊子如魚池,登青岡原,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如此行役,無歲無之,皆可省也。

弱小不量力

楚莊王伐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

王曰:「勿殺,吾退。」

蕭人殺之,王怒,遂滅蕭。

楚伐莒,莒人囚楚公子平。

楚人曰:「勿殺,吾歸而俘。」

莒人殺之,楚師圍莒,莒潰,遂入鄆。

齊侯伐魯,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龍人囚之。

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

弗聽,殺而膊諸城上。

齊遂取龍。

夫以齊、楚之大,而莒一小國,蕭一附庸,龍一邊邑,方受攻之際,幸能囚執其人,強敵許以勿殺而退師,乃不度德量力,致怨於彼,至於亡滅,可謂失計。

傳稱子產善相小國,使當此時,必有以處之矣。

田橫呂布

田橫既敗,竄居海島中。

高帝遣使召之,曰:「橫來,大者王,小者乃侯耳。」

橫遂與二客詣雒一陽一。

將至,謂客曰:「橫始與漢王俱南面稱孤,今漢王為天子,而橫乃為亡虜,北面事之,其愧固已甚矣!」即自剄。

橫不顧王侯之爵,視死如歸,故漢祖流涕稱其賢,班固以為雄才。

韓退之道出其墓下,為文以吊曰:「自古死者非一,夫子至今有耿光。」

其英烈凜然,至今猶有生氣也。

呂布為曹操所縛,將死之際,乃語操曰:「明公之所患,不過於布,今己服矣。

令布將騎,明公將步,天下不足定也。」

操竟殺之。

布之材未必在橫下,而欲忍恥事仇。

故東坡詩曰:「猶勝白門窮呂布,欲將鞍馬事曹瞞。」

蓋笑之也。

劉守光以燕敗,為晉王所擒,既知不免,猶呼曰:「王將復唐室以成霸業,何不赦臣使自效?」

此又庸一奴一下才,無足責者。

中山宜一陽一

戰國事雜出於諸書,故有不可考信者。

魏文侯使樂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

故任座云:「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

翟璜云:「中山已拔,無使守之;臣進李克。」

而《趙世家》書武靈王以中山負齊之強,侵暴其地,銳欲報之。

至於變一胡一 服,一習一 騎射,累年乃與齊、燕共滅之,遷其王於膚施。

此去魏文侯時已百年,中山不應既亡而復存,且膚施屬上郡,本魏地,為秦所取,非趙可得而置他人,誠不可曉。

惟《樂毅傳》雲,「魏取中山,後中山復國,趙覆滅之。」

《史記·六國表》:「威烈王十二年,中山武公初立。」

徐廣曰:「周定王之孫,西周桓公之子。」

此尤不然,宜一陽一於韓為大縣,顯王三十四年,秦伐韓,拔之。

故屈宜臼云:「前年秦拔宜一陽一。

正是昭侯時。

歷宣惠王、襄王,而秦甘茂又拔宜一陽一,相去幾三十年,得非韓嘗失此邑,既而復取之乎?

相六畜

《莊子》載徐無鬼見魏武侯,告之以相狗、馬。

《荀子》論堅白同異云:「曾不如好相雞、狗之可以為名也。」

《史記》褚先生於《日者傳》後云:「黃直,丈夫也,陳君夫,婦人也,以相馬立名天下。

留長孺以相彘立名。

榮一陽一褚氏以相牛立名。

皆有高世絕人之風。」

今時相馬者間有之,相牛者殆絕,所謂雞、狗、彘者,不復聞之矣。

劉向《七略·相六畜》三十八卷,謂骨法之度數,今無一存。

卜筮不同

《洪範》七稽疑,擇建立卜籃人,有「龜從,筮逆」之說。

《禮記》:「卜筮不相襲。」

謂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以為瀆龜笑。

《左傳》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

公曰:「從筮。」

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

魯穆姜徙居東宮,筮之,遇《艮》之八。

史曰:「是謂《艮》之《隨》。」

杜預注云:「《周禮》大卜掌三《易》,雜用《連山》、《歸藏》,二《易》皆以七、八為占,故言遇《艮》之八。

史疑古《易》遇八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變爻得《隨》卦也。」

漢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取婦乎?五行家曰:可。

堪輿家曰:不可。

建除家曰:不吉。

叢辰家曰:大凶。

歷家曰:小凶。

天人家曰:小吉。

太一家曰:大吉。

辯訟不決,以狀聞。

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

則歷卜諸家,自古蓋不同矣。

唐呂才作《廣濟一陰一陽一百忌歷》,世多用之。

近又有《三歷會同集》,搜羅詳盡。

姑以擇日一事論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若泥而不通,殆無一日可用也。

日者

《墨子》書《貴義》篇云:「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

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

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

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

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

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子之言,不可用也。」

」《史記》作《日者列傳》,蓋本於此。

徐廣曰:「古人占候卜筮,通謂之日者。」

如以五行所直之日而殺其方龍,不知其旨安在,亦可謂怪矣。

柳子厚一黨一 叔文

柳子厚、劉夢得,皆坐王叔文一黨一 廢黜。

劉頗飾非解謗,而柳獨不然。

其《答許孟容書》云:「早歲與負罪者親善,始奇其能,謂可以共立仁義,裨教化。

暴起領事,人所不信,射利求迸者,百不一得,一旦快意,更恣怨讟,詆訶萬狀,盡為敵仇。」

及為叔文母劉夫人墓銘,極其稱誦,謂:「叔文堅明直亮,有文武之用。

待詔禁中,道合儲後。

獻可替否,有康粥調護之勤。

訐謨定命,有扶翼經緯之績。

將明出納,有彌綸通變之勞。

內贊謨畫,不廢其位。

利安之道,將施於人。

而夫人終於堂,知道之士,為蒼生借焉!」其語如此。

夢得自作傳云:「順宗即位時,有寒俊王叔文以善奔棋得通籍博望,因間隙得言及時事,上大奇之。

叔文自言猛之後,有遠祖風,唯呂一溫一 、李景儉、柳宗元以為信。

然三子皆與予厚善,日夕過,言其能。

叔文實工言治道,能以口辯移人。

既得用,其所施為,人不以為當。

上素被疾,詔下內禪,宮掖事秘,功歸貴臣,於是叔文貶死。」

韓退之於兩人為執友,至修《順宗實錄》,直書其事云:「叔文密結有當時名欲僥倖而速進者劉禹錫、柳宗元等十數人,定為死一交一 ,蹤跡詭秘。

既得志,劉、柳主謀議唱和,采聽外事。

及敗,其一黨一 皆斥逐。」

此論切當,雖朋友之義,不能以少蔽也。

漢武心術

《史記·龜策傳》:「今上即位,博開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技之士鹹得自效。

數年之間,太卜大集。

會上欲擊匈一奴一,西攘大宛,南收百越,卜籃至預見表象,先圖其利。

及猛將推鋒執節,獲勝於彼,而蓍龜時日亦有力於此。

上尤加意,賞賜至或數千萬。

如丘子明之屬,富溢貴一寵一 ,傾於朝廷。

至以卜筮射蠱道,巫蠱時或頗中。

素有毗睚不快,因公行誅,恣意所傷,以破族滅門者,不可勝數。

百僚蕩恐,皆曰龜策能言。

後事覺好窮,亦誅三族。」

《漢書音義》,以為史遷沒後十篇闕,有錄無書。

元、成之間,褚先生補闕,言辭鄙陋,《日者》、《龜策列傳》在焉。

故後人頗薄其書。

然此卷首言「今上即位」,則是史遷指武帝,其載巫蠱之冤如是。

今之論議者,略不及之。

《資治通鑒》亦棄不取,使丘子明之惡,不復著見。

此由武帝博采異端,馴致斯禍。

倘心術趨於正當,不如是之酷也。

禁天高之稱

周宣帝自稱天元皇帝,不聽人有天、高、上、大之稱。

官名有犯,皆改之。

改姓高者為姜,九族稱高祖者為長祖。

政和中,禁中外不許以龍、天、君、玉、帝、上、聖、皇等為名字。

於是毛友龍但名友;葉天將但名將;樂天作但名作;句龍如淵但名句如淵;衛上達賜名仲達;葛君仲改為師仲;方天任為大任;方天若為元若;余聖求為應求;周綱字君舉,改曰元舉;程振字伯玉,改曰伯起;程脩亦字伯玉,改曰伯禹;張讀字聖行,改曰彥行。

蓋蔡京當國,遏絕史學,故無有知周事者。

宣和七年七月,手詔以昨臣僚建請,士庶名字有犯天、玉、君、聖及主字者悉禁,既非上帝名諱,又無經據,諂佞不根,貽譏後世,罷之。

宣和冗官

宣和元年,蔡京將去相位,臣僚方疏官僚冗濫之敝,大略云:「自去年七月至今年三月,遷官論賞者五千餘人。

如:辰州招弓一弩一手,而樞密院支差房推恩者八十四人;兗州升為府,而三省兵房推恩者三百三十六人。

至有入仕才二年,而轉十官者。

今吏部兩選朝奉大夫至朝請大夫六百五十五員,橫行右武大夫至通侍二百二十九員,修武郎至武功大夫六千九百九十一員,小使臣二萬三千七百餘員,選人一萬六千五百餘員。

吏員猥冗,差注不行。」

詔三省樞密院令遵守成法。

然此詔以四月庚子下,而明日辛丑以賞西睡誅討之功,太師蔡京,宰相余深、王黼,知樞密院一鄧一 洵武,各與一子官,執政皆遷秩。

天子命令如是即日廢格之,京之罪惡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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