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
卷第二(十八則)
權若訥馮澥
唐中宗既流殺五王,再復武氏陵廟。
右補闕權若訥上疏,以為:「天地日月等字,皆則天能事,賊臣敬暉等輕紊前規,削之無益於淳化,存之有光於孝理。
又神龍制書,一事以上,並依貞觀故事,豈可近捨母儀,遠尊祖德。」
疏奏,手制褒美。
欽宗在位,懲王安石、蔡京之誤國,政事悉以仁宗為法。
左諫議大夫馮澥上言:「仁宗皇帝,陛下之高祖也,神宗皇帝,陛下之祖也,子孫之心,寧有厚薄。
王安石、司馬光皆天下之大賢,其優劣等差,自有公論,願無作好惡,允執厥中,則是非自明矣。」
詔榜朝堂。
侍御史李光駁之,不聽,復為右正言崔鶠所擊。
宰相不復問,而遷澥吏部侍郎。
按若訥與澥兩人,議論操持絕相似,蓋澥在崇寧中,首上書乞廢元祐皇后,自選人除寺監丞,其始終大節,不論可見。
建炎初元,乃超居政地,公議憤之。
歲旦飲酒
今人元日飲屠酥酒,自小者起,相傳已久,然固有來處。
後漢李膺、杜密以一黨一 人同系獄,值元日,於獄中飲酒,曰:「正旦從小起。」
《時鏡新書》晉董勳云:「正旦飲酒先從小者,何也?勳曰:「俗以小者得歲,故先酒賀之,老者失時,故後飲酒。」
」《初學記》載《四民月令》云:「正旦進酒次第,當從小起,以年小者起先。」
唐劉夢得、白樂天元日舉酒賦詩,劉云:「與君同甲子,壽酒讓先杯。」
白云:「與君同甲子,歲酒合誰先。」
白又有《歲假內命酒》一篇云:「歲酒先拈辭不得,被君推作少年人。」
顧況云:「不覺老將春共至,更悲攜手幾人全。
還丹寂寞羞明鏡,手把屠蘇讓少年。」
裴夷直云:「自知年幾偏應少,先把屠蘇不讓春。
倘更數年逢此日,還應惆悵羨他人。」
成文干云:「戴星先捧祝堯觴,鏡裡堪驚兩鬢霜。
好是燈前偷失笑,屠蘇應不得先嘗。」
方干云:「才酌屠蘇定年齒,坐中皆笑鬢毛斑。」
然則尚矣。
東坡亦云:「但把窮愁博長健,不辭最後飲屠酥。」
其義亦然。
存歿絕句
杜子美有《存歿》絕句二首云:「席謙不見近彈棋,畢曜仍傳舊小詩。
玉局他年無限笑,白楊今日幾人悲。」
「鄭公粉繪隨長夜,曹霸丹青已白頭。
天下何曾有山水,人間不解重驊騮。」
每篇一存一歿。
蓋席謙、曹霸存,畢、鄭歿也。
黃魯直《荊一江一 亭即事》十首,其一云:「閉門覓句陳無己,對客揮毫秦少游。
正字不知一溫一 飽未,西風吹淚古籐州。」
乃用此體。
時少游歿而無已存也。
近歲新安一胡一 仔著《漁隱叢話》,謂魯直以今時人形入詩句,蓋取法於少陵,遂引此句,實失於詳究雲。
湯武之事
湯、武之事,古人言之多矣。
惟漢轅固、黃生爭辯最詳。
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殺也。」
固曰:「不然,桀、紂荒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
湯、武因天下之心而誅桀、紂,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
黃生曰:「冠雖敝必加於首,履雖新必貫於足。
今桀、紂雖失道,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反因過而誅之,非殺而何?」
景帝曰:「食肉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味;言學者毋言湯、武受命,未為愚。」
遂罷。
顏師古注云:「言湯、武為殺,是背經義,故以馬肝為喻也。」
東坡《志林》云:「武王非聖人也,昔者孔子蓋罪湯、武,伯夷、叔齊不食周粟,而孔子予之,其罪武王也甚矣。
至孟軻始亂之,使當時有良史,南巢之事,必以叛書,牧野之事,必以弒書。
湯、武仁人也,必將為法受惡。」
可謂至論。
然予竊考孔子之序《書》,明言伊尹相湯伐桀,成湯放桀於南巢,武王伐商,武王勝商殺受,各蔽以一語,而大指皦如,所謂六蓺折衷,無待於良史復書也。
張釋之傳誤
《漢書》紀傳志表,矛盾不同非一,然唯張釋之為甚。
本傳云:「釋之為騎郎,事文帝十年不得調,亡所知名,欲免歸。
中郎將袁盎惜其去,請徙補謁者,後拜為廷尉,逮事景帝,歲余,為淮南相。」
而《百官公卿表》所載,文帝即位三年,釋之為廷尉,至十年,書廷尉昌、廷尉嘉又二人,凡歷十三年,景帝乃立,而張驅為廷尉,則是釋之未嘗十年不調,及未嘗以廷尉事景帝也。
張於二廷尉
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
於定國為廷尉,人自以不冤。
此《漢史》所稱也。
兩人在職皆十餘年。
周勃就國,人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逮捕,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吏使以公主為證,太后亦以為無反事,乃得赦出。
釋之正為廷尉,不能救,但申理犯蹕、盜環一二細事耳。
楊惲為人告驕奢不悔過,下廷尉案驗,始得所予孫會宗書,定國當惲大逆無道,惲坐要斬。
惲之罪何至於是?其徇主之過如此。
傳所謂決疑平法,務在哀矜者,果何為哉!
漢唐置郵
趙充國在金城,上書言先零、罕羌事,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璽書報從其計。
按金城至長安一千四百五十里,往反倍之,中間更下公卿議臣,而自上書至得報,首尾才七日。
唐開元十年八月己卯夜,權楚璧等作亂,時明皇幸洛一陽一,相去八百餘里。
壬午,遣河南尹王怡如京師按問宣慰,首尾才三日。
置郵傳命,既如此其速,而廷臣共議,蓋亦未嘗淹久,後世所不及也。
龍且張步
韓信擊趙,李左車勸陳余勿與戰,余曰:「今如此避弗擊,諸侯謂吾怯,而輕來伐我。」
遂與信戰,身死國亡。
是時,信方為漢將,始攻下魏、代,威聲猶未暴白,陳余易之,尚不足訝。
及滅趙服燕,則關東六國,既定其四矣。
信伐齊,楚使龍且來救。
或言漢兵不可當,龍且曰:「吾平生知韓信為人易與耳,不足畏也,何為而止?」
一戰而沒,項隨以亡。
耿弇討張步,斬其大將軍費邑,走邑之弟敢,進攻西安、臨淄,拔其城,又走其弟藍,勢如破竹。
先是,弇已破尤來、大槍、延岑、彭一寵一 、富平、獲索矣。
時步所盜齊地,太半為棄所得。
然步猶曰,「以尤來、大肜十餘萬眾,吾皆即其營而破之。
今棄兵少於彼,又皆疲勞,何足摧乎?」
竟出兵大戰,兄弟成擒。
兵法云:「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龍且、張步,豈復識此哉!梁臨川王宏伐魏,魏元英御之,宏停軍不前;魏人勸英進據洛水,英曰:「蕭臨川雖騃,其下有良將韋、裴之屬,未可輕也。
宜且觀形勢,勿與一交一 鋒。」
宏卒敗退,英之識見,非前人可比也。
然遂進軍圍鍾離,魏邢巒以為不可,魏主召使還,英表稱必克,為曹景宗、韋睿所挫,失亡二十餘萬人。
智於前而昧於後,為可恨耳!
義理之說無窮
經典義理之說最為無窮,以故解釋傳疏,自漢至今,不可概舉,至有一字而數說者。
姑以《周易·革卦》言之,「已日乃孚,革而信之。」
自王輔嗣以降,大抵謂即日不孚,已日乃孚,已字讀如矣音,蓋其義亦止如是耳。
唯朱子發讀為戊己之己。
予昔與《易》僧曇瑩論及此,問之曰:「或讀作己日如何?」
瑩曰:「豈唯此也,雖作巳日亦有義。」
乃言曰:「天元十干,自甲至己,然後為庚,庚者革也,故己日乃孚,猶雲從此而革也。
十二辰自子至巳六一陽一,數極則變而之一陰一,於是為午,故巳日乃孚,猶雲從此而變也。」
用是知好奇者欲穿鑿附會,固各有說雲。
開元五王
唐明皇兄弟五王,兄申王以開元十二年,寧王憲、邠王守禮以二十九年,弟歧王范以十四年,薛王業以二十二年薨,至天寶時已無存者。
楊太真以三載方入宮,而元稹《連昌宮詞》云:「百官隊仗避歧、薛,楊氏諸姨車斗風。」
李商隱詩云:「夜半宴歸宮漏永,薛王沉醉壽王醒。」
皆失之也。
巫蠱之禍
漢世巫蠱之禍,雖起於一江一 充,然事會之來,蓋有不可曉者。
武帝居建章宮,親見一男子帶劍入中龍華門,疑其異人,命收之,男子捐劍走,逐之弗獲。
上怒,斬門候,閉長安城門,大索十一日,巫蠱始起。
又嘗晝寢,夢木人數十,持杖欲擊己,乃驚寤,因是體不平,遂苦忽忽善忘。
此兩事可謂異矣。
木將腐,蠹實生之。
物將壞,蟲實生之。
是時帝春秋已高,忍而好殺,李陵所謂法令無常,大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
由心術既荒,隨念招妄,男子、木人之兆,皆迷不復開,則滴見於天,鬼瞰其室。
禍之所被,以妻則衛皇后,以子則戾園,以兄子則屈犛,以女則諸邑、一陽一石公主,以婦則史良梯,以孫則史皇孫。
骨肉之酷如此,豈復顧他人哉?且兩公主實衛後所生,太子未敗數月前,皆已下獄誅死,則其母與兄豈有全理?固不待於一江一 充之譖也。
唐詩無諱避
唐一人歌詩,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辭詠寄,略無避隱。
至宮禁劈呢,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覆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
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宮詞》,始末皆為明皇而發。
杜子美尤多,如《兵車行》、《前後出塞》、《新安吏》、《潼關吏》、《石壕吏》、《新婚別》、《垂老別》、《無家別》、《哀王孫》、《悲陳陶》、《哀一江一 頭》、《麗人行》、《悲青阪》、《公孫舞劍器行》,終篇皆是。
其他波及者,五言如:「憶昨狼狽初,事與古先別。」
「不聞夏商衰,中自誅褒妲。」
「是時妃嬪戮,連為糞土叢。」
「中宵焚九廟,雲漢為之紅。」
「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
「拓境功未已,元和辭大爐。」
「內人紅袖泣,王子白衣行。」
「毀廟天飛雨,焚宮火徹明。」
「南內開元曲,常時弟子傳。
法歌聲變轉,滿座涕潺湲。」
「御氣雲樓敞,含風彩仗高。
仙人張內樂,王母獻宮桃。」
「須為下殿走,不可好樓居。」
「固無牽白馬,幾至著青衣。」
「奪馬悲公主,登車泣貴嬪。」
「兵氣凌行在,妖星下直廬。」
「落日留王母,微風倚少兒。」
「能畫毛延壽,投壺郭舍人。」
「鬥雞初賜錦,舞馬更登床 。」
「驪山絕望幸,花萼罷登臨。」
「殿瓦鴛鴦坼,宮簾翡翠虛。」
七言如:「關中小兒壞紀綱,張後不樂上為忙。」
「天子不在鹹一陽一宮,得不哀痛塵再蒙。」
「曾貌先帝照夜白,龍池十日飛霹靂。」
「要路何日罷長戟,戰自青羌連白蠻。」
「豈謂盡煩回紇馬,翻然遠救朔方兵。」
如此之類,不能悉書。
此下如張枯賦《連昌宮》、《元日仗》、《千秋樂》、《大酺樂》、《十五夜燈》、《熱戲樂》、《上巳樂》、《邠王小管》、《李謨笛》、《退宮人》、《玉環琵琶》、《春駕囀》、《寧哥來》、《容兒缽頭》、《耍娘羯鼓》、《耍娘歌》、《悖挐兒舞》、《華清宮》、《長門怨》、《集靈台》、《阿■湯》、《馬嵬歸》、《香囊子》、《散花樓》、《雨霖鈴》等三十篇,大抵詠開元、天寶間事。
李義山《華清宮》、《馬嵬》、《驪山》、《龍池》諸詩亦然。
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李晟傷國體
將帥握重兵居閻外,當國家多事時,其奉上承命,尤當以恭順為主。
唐李最在德宗朝,破朱泚,復長安,功名震耀,蓋社稷宗臣也。
然嘗將神策軍戍蜀,及還以營妓自隨,節度使張延賞追而返之,由是有隙。
最既立大功,上召延賞入相,晟表陳其過惡,上重違其意,乃止。
後歲余,上命韓滉諭旨於晟使釋怨,滉因使晟表薦,延賞遂為相。
然則輔相之拜罷,皆大將得制之,其傷國體甚矣。
德宗猜忌刻薄,渠能釋然!晟之失兵柄,正緣此耳。
國學武成王廟,本列最於十哲,乾道中有旨,退於從祀,壽皇聖意豈非出此乎?元和六學士白樂天分司東都,有詩《上李留守相公》,其序言:「公見過池上,泛舟舉酒,話及翰林舊事,因成四韻。」
後兩聯云:「白首故情在,青雲往事空。
同時六學士,五相一漁翁。」
此詩蓋與李蜂者,其詞正紀元和二年至六年事。
予以其時考之,所謂五相者,裴垍、王涯、杜元穎、崔群及絳也。
紹興二十八年三月,予入館,明年八月,除吏部郎官,一時同捨秘書丞虞雍公並甫、著作郎陳魏公應求、秘書郎史魏公直翁、校書郎王魯公季海,皆至宰相,汪莊敏公明遠至樞密使,恩數與宰相等,甚類元和事雲。
二傳誤後世
自《左氏》載石碏事,有「大義滅親」之語,後世援以為說,殺子孫,害兄弟。
如漢章帝廢太子慶,魏孝文殺太子詢,唐高宗廢太子賢者,不可勝數。
《公羊》書魯隱公、桓公事,有「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之語,後世援以為說,廢長立少,以妾為后妃。
如漢哀帝尊傅昭儀為皇太太后,光武廢太子強而立東海王一陽一,唐高宗廢太子忠而立孝敬者,亦不可勝數。
卜子夏
魏文侯以卜子夏為師。
按《史記》所書,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孔子卒時,子夏年二十八矣。
是時,周敬王四十一年,後一年元王立,歷貞定王、考王,至威烈王二十三年,魏始為侯,去孔子卒時七十五年。
文侯為大夫二十二年而為侯,又十六年而卒,姑以始侯之歲計之,則子夏已百三歲矣,方為諸侯師,豈其然乎?
父子忠邪
漢王氏擅國,王章、梅福嘗言之,唯劉向勤勤懇懇,上封事極諫,至云:「事勢不兩大,王氏與劉氏亦且不並立。
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於外親,降為皂隸。
為後嗣憂,昭昭甚明。」
其言痛切如此。
而子歆乃用王莽舉為侍中,為莽典文章,倡導在位,褒揚功德,安漢、宰衡之名,皆所共謀,馴致攝篡,卒之身亦不免。
魏陳矯事曹氏,三世為之盡忠,明帝憂社稷,問曰:「司馬懿忠正,可謂社稷之臣乎?」
矯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懿竟竊國柄。
至孫炎篡魏為晉,而矯之子騫乃用佐命勳,位極公輔。
晉郗愔忠於王室,而子超一黨一 於桓氏,為一溫一 建廢立之謀。
超死,愔哀悼成疾。
後見超書一箱,悉與一溫一 往反密計,遂大怒曰:「小子死恨晚!」更不復哭。
《晉史》以為有大義之風。
向、矯、愔之忠如是,三子不勝誅矣!
蘇張說六國
蘇秦、張儀同學於鬼谷,而其縱橫之辯,如冰炭水火之不同,蓋所以設心者異耳。
蘇欲六國合從以擯秦,故言其強。
謂燕地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謂趙地亦方二千餘里,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謂韓地方九百里,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弓勁彎,皆從韓出,韓卒之勇,一人當百;謂魏地方千里,卒七十萬;齊地方二千餘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楚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
至於張儀,則欲六國為橫以事秦,故言其弱。
謂梁地方不過千里,卒不過三十萬;韓地險惡,卒不過二十萬;臨菑、即墨非齊之有;斷趙右肩;黔、巫非楚有;易水、長城非燕有。
然而六王皆聳聽敬從,舉國而付之,未嘗有一語相折難者,彼皆長君,持國之日久,逮其臨事,乃顧如桔槔,隨人俯仰,得不危亡幸矣哉!且一國之勢,猶一家也。
今夫主一家之政者,較量生理,名田若干頃,歲收谷粟若干;蓺園若干畝,歲收桑麻若干;邸捨若干區,為錢若干;下至牛羊犬雞,莫不有數,自非童騃孱愚之人,未有不能件析而枚數者,何待於疏遠遊客為吾借箸而籌哉?苟一以為多,一以為寡,將遂挈挈然舉而信之乎?晁錯說景帝曰:「高帝大封同姓,齊七十餘城,楚四十餘城,吳五十餘城,分天下半。」
以漢之廣,三國渠能分其半,此錯欲削諸侯,故盛言其大爾。
膠西王將與吳反,群臣諫曰:「諸侯地不能當漢十二,為叛逆非計也。」
是時反者即吳、楚、諸齊,此膠西臣欲止王之謀,故盛言其小爾。
二者視蘇、張之言,疑若相似,而用心則否,聽之者惟能知彼知己,則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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