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
卷第五(十三則)
秦隋之惡
自三代訖於五季,為天下君而得罪於民,為萬世所麾斥者,莫若秦與隋,豈二氏之惡浮於桀、紂哉?蓋秦之後即為漢,隋之後即為唐,皆享國久長。
一時論議之臣,指引前世,必首及之,信而有徵,是以其事暴白於方來,彌遠彌彰而不可蓋也。
嘗試哀舉之。
張耳曰:「秦為亂政虐刑,殘滅天下,北為長城之役,南有五嶺之戍,外內一騷一動,頭會箕斂,重以苛法,使父子不相聊。」
張良曰:「秦為無道,故沛公得入關,為天下除殘去賊。」
陸賈曰:「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贏氏。」
王衛尉曰:「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
張釋之曰:「秦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以故不聞其過,陵夷至於二世,天下土崩。」
賈山借秦為喻曰:「為宮室之麗,使其後世曾不得聚廬而托處,為馳道之麗,後世不得邪徑而托足,為葬埋之麗,後世不得蓬顆而托葬。
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讎,天下已壞而弗自知,身死才數月耳,而宗廟滅絕。」
賈誼曰:「商君遺禮誼,棄仁恩,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滅四維而不張,君臣乖亂,六親殃戮,萬民離叛,社稷為虛。」
又曰:「使趙高傅一胡一 亥,而教之獄。
今日即位,明日射人,其視殺人若刈草菅然。
置天下於法令刑罰,德澤亡一有,而怨毒盈於世,下憎惡之如仇讎。」
晁錯曰:「秦發卒戍邊,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
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首倡,天下從之如流水。」
又曰:「任不肖而信讒賊,民力罷盡,矜奮自賢,法令煩僭,刑罰暴酷,親疏皆危,外內鹹怨,絕祀亡世。」
董仲舒曰:「秦重禁文學,不得挾書,棄捐禮誼而惡聞之。
其心欲盡滅先聖之道,而顓為自恣苟簡之治。
自古以來,未嘗有以亂濟亂,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
又曰:「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俗,賦斂亡度,竭民財力,群盜並起,死者相望,而奸不息。」
淮南王安曰:「秦使尉屠瞧攻越,鑿渠通道,曠日引久,發謫戍以備之,往者莫反,亡逃相從,群為盜賊。
於是山東之難始興。」
吾丘壽王曰:「秦廢王道,立私議,去仁恩而任刑戮,至於赭衣塞路,群盜滿山。」
主父偃曰:「秦任戰勝之威,功齊三代,務勝不休,暴兵露師,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死者相望,天下始叛。」
徐樂曰:「秦之末世,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亂而政不修,陳涉之所以為資也。
此之謂土崩。」
嚴安曰:「秦一海內之政,壞諸侯之城,為知巧權利者進,篤厚忠正者退。
法嚴令苛,意廣心逸。
兵禍北結於一胡一 ,南掛於越,宿兵於無用之地,進而不得退,天下大畔,滅世絕祀。」
司馬相如曰:「二世持身不謹,亡國失勢,信讒不寤,宗廟滅絕。」
伍被曰:「秦為無道;百姓欲為亂者十室而五。
使徐福入海,欲為亂者十室而六。
使尉佗攻百越,欲為亂者十室而七。
作阿房之宮,欲為亂者十室而八。」
路一溫一 舒曰:「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
賈捐之曰:「興兵遠攻,貪外虛內,天下潰畔,禍卒在於二世之末。」
劉向曰:「始皇葬於驪山,下錮三泉,多殺宮人,生埋工匠,計以萬數,天下苦其役而反之。」
梅福曰:「秦為無道,削仲尼之跡,絕周公之軌,禮壞樂崩,王道不通,張誹謗之網,以為漢驅除。」
谷永曰:「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養生泰奢,奉終泰厚也。」
劉歆曰:「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法,行是古之罪,道術由是遂滅。」
凡漢人之論秦惡者如此。
唐高祖曰:「隋氏以主驕臣諂亡天下。」
孫伏伽曰:「隋以惡聞其過亡天下。」
《薛收傳》:「秦王平洛一陽一,觀隋宮室,歎曰:「煬帝無道,殫人力以事誇侈。」
收曰:「後主奢虐是矜,死一夫之手,為後世笑。」
」張元素曰:「自古未有如隋亂者,得非君自專、法日亂乎?造乾一陽一殿,伐木於豫章,一材之費,已數十萬工。
乾一陽一畢功,隋人解體。」
魏征曰:「煬帝信虞世基,賊遍天下而不得聞。」
又曰:「隋唯責不獻食,或供奉不一精一,為此無限,而至於亡。
方其未亂,自謂必無亂,未亡,自謂必不亡。
所以甲兵亟動,徭役不息。」
又曰:「恃其富強,不虞後患,役萬物以自奉養,子女玉帛是求,宮室台謝是飾。
外示威重,內行險忌,上下相蒙,人不堪命,以致隕匹夫之手。」
又曰:「文帝驕其諸子,使至夷滅。」
馬周曰:「貯積者固有國之常,要當人有餘力而後收之,豈人勞而強斂之以資寇邪?隋貯洛口倉,而李密因之;積布帛東都,而王世充據之;西京府庫,亦為國家之用。」
陳子昂曰:「煬帝恃四海之富,鑿渠決河,疲生人之力,中國之難起,身死人手,宗廟為墟。」
楊相如曰:「煬帝自恃其強,不憂時政。
言同堯、舜,跡如桀、紂,舉天下之大,一擲棄之。」
吳兢曰:「煬帝驕矜自負,以為堯、舜莫己若,而諱亡憎諫。
乃曰:「有諫我者,當時不殺,後必殺之。」
自是謇諤之士去而不顧,外雖有變,朝臣鉗口,帝不知也。」
柳宗元曰:「隋氏環四海以為鼎,跨九垠以為爐,爨以毒燎,煽以虐焰,沸湧的爛,號呼騰蹈。」
李玨曰:「隋文帝勞於小務,以疑待下,故二世而亡。」
凡唐一人之論隋惡者如此。
漢唐二武
東坡云:「古之君子,必憂治世而危明主,明主有絕人之資,而治世無可畏之防。」
美哉斯言!漢之武帝,唐之武後,不可謂不明,而巫蠱之禍,羅織之獄,天下塗炭,后妃公卿,一交一 臂就戮,後世聞二武之名,則憎惡之。
蔡確作詩,用郝甑山上元間事,宣仁謂以吾比武後;蘇轍用武帝奢侈窮兵虛耗海內為諫疏,哲宗謂至引漢武上方先朝。
皆以之得罪。
人君之立政,可不監茲!
玉川子
韓退之《寄盧仝》詩云:「玉川先生洛城裡,破屋數間而已矣。
一一奴一長鬚不裹頭,一婢赤腳老無齒。
昨晚長鬚來下狀,隔牆惡少惡難似。
每騎屋山下窺瞰,渾捨驚怕走折趾。
立召賊曹呼五百,盡取鼠輩一屍一諸市。」
夫奸盜固不義,然必有謂而發,非貪慕貨財,則挑暴子女。
如玉川之貧,至於鄰僧乞米,隔牆居者豈不知之?若為色而動,窺見室家之好,是以一赤腳老婢隕命也,惡少可謂枉著一死。
予讀韓詩至此,不覺失笑。
仝集中《有所思》一篇,其略云:「當時我醉美人家,美人顏色嬌如花。
今日美人棄我去,青一樓 珠箔天之涯。
夢中醉臥巫山雲,覺來淚滴湘一江一 水。
湘一江一 兩岸花木深,美人不見愁人心。
相思一夜 梅花發,忽到窗前疑是君。」
則其風味殊不淺,韓詩當亦含譏諷乎?
銀青階
唐自肅、代以後,賞人以官爵,久而浸濫,下至州郡胥吏軍班校伍,一命便帶銀青光祿大夫階,殆與無官者等。
明宗長興二年,詔不得薦銀青階為州縣官,賤之至矣。
晉天福中,中書舍人李詳上疏,以為十年以來,諸道職掌,皆許推恩,藩方薦論,動逾數百,乃至藏典書吏,優伶一奴一僕,初命則至銀青階,被服皆紫袍象笏,名器僭濫,貴賤不分。
請自今節度州聽奏大將十人,他州止聽奏都押牙、都虞候、孔目官。
從之。
馮拯之父俊,當周太祖時,補安遠鎮將,以銀青光祿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
至本朝端拱中,拯登朝,遇郊恩始贈大理評事。
予八世從祖師暢,暢子漢卿,卿子膺圖,在南唐時,皆得銀青階,至檢校尚書、祭酒。
然樂平縣帖之,全稱姓名,其差徭正與里長等。
元豐中,李清臣論官制,奏言:「國朝踵襲近代因循之弊,牙校有銀青光祿大夫階,卒長開國而有食邑。」
蓋為此也。
今除授蕃官,猶用此制。
紹興二十八年,廣西經略司申安化三州蠻蒙全計等三百十八人進奉,乞補官勳,皆三班借差。
三班差使,悉帶銀青祭酒,而等第加勳,文安公在西垣為之命詞。
買馬牧馬
國家買馬,南邊於邕管,西邊於岷、黎,皆置使提督,歲所綱發者蓋逾萬匹。
使臣、將校得遷秩轉資,沿道數十州,驛程券食、廄圉薪芻之費,其數不貲,而一江一 、淮之間,本非騎兵所能展奮,又三牙遇暑月,放牧於蘇、秀以就水草,亦為逐處之患。
因讀《五代舊史》云:「唐明宗問樞密使范延光內外馬數。
對曰:「三萬五千匹。」
帝歎曰:「太祖在太原,騎軍不過七千。
先皇自始至終,馬才及萬。
今有鐵馬如是,而不能使九州混一,是吾養士練將之不至也。」
延光奏曰:「國家養馬大多,計一騎士之費可贍步軍五人,三萬五千騎,抵十五萬步軍,既無所施,虛耗國力。」
帝曰:「誠如卿言。
肥騎士而瘠吾民,民何負哉?」
」明宗出於蕃戎,猶能以愛民為念。
李克用父子以馬上立國制勝,然所蓄只如此。
今蓋數倍之矣。
尺寸之功不建,可不惜哉!且明宗都洛一陽一,正臨中州,尚以為騎士無所施。
然則今雖純用步卒,亦未為失計也。
杜詩用字
律詩用自字、相字、共字、獨字、誰字之類,皆是實字,及彼我所稱,當以為對,故杜老未嘗不然。
今略紀其句於此:「徑石相縈帶,川雲自去留。」
「山花相映發,水鳥自孤飛。」
「衰顏聊自哂,小吏最相輕。」
「高城秋自落,雜樹晚相迷。」
「百鳥各相命,孤雲無自心。」
「勝地初相引,徐行得自娛。」
「雲裡相呼疾,沙邊自宿稀。」
「暗飛螢自照,水宿鳥相呼。」
「猿掛時相學,鷗行炯自如。」
「自吟詩送老,相勸酒開顏。」
「俱飛峽蝶元相逐,並蒂芙蓉本自雙。」
「自去自來堂上燕,相親相近水中鷗。」
「此時對雪遙相憶,送客逢春可自一由 。」
「梅花欲開不自覺,棣萼一別永相望。」
「桃花氣暖眼自醉,春渚日落夢相牽。」
此以自字對相字也。
「自須開竹徑,誰道避雲蘿。」
「自笑燈前舞,誰憐醉後歌。」
「死去憑誰報,歸來始自憐。」
「哀歌時自短,醉舞為誰醒。」
「離別人誰在,經過老自休。」
「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
此以自字對誰字也。
「野人時獨往,雲木曉相參。」
「正月鶯相見,非時鳥共聞。」
「一江一 上形容吾獨老,天涯風俗病相親。」
「縱飲久判人共棄,懶朝真與世相違。」
「此日此時人共得,一談一笑俗相看。」
此以共字、獨字對相字也。
唐虞象刑
《虞書》:「像刑惟明。」
象者法也。
漢文帝詔,始云:「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弗犯。」
武帝詔亦云:「唐虞畫像,而民不犯。」
《白虎通》云:「畫像者,其衣服象五刑也。
犯墨者蒙巾,犯劓者赭著其衣,犯髕者以墨蒙其髕,犯宮者屝,屝,草屨也,大辟者布衣無領。」
其說雖未必然,揚雄《法言》,「唐、虞象刑惟明」,說者引前詔以證,然則唐、虞之所以齊民,禮義榮辱而已,不專於刑也。
秦之末年,赭衣半道,而奸不息。
國朝之制,減死一等及胥吏兵卒配徒者,涅其面而刺之,本以示辱,且使人望而識之耳。
久而益多,每郡牢城營,其額常溢,殆至十餘萬,凶盜處之恬然。
蓋一習一 熟而無所恥也。
羅隱《讒書》云:「九人冠而一人髽,則髽者慕而冠者勝,九人髽而一人冠,則冠者慕而髽者勝。」
正謂是歟?《老子》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則為惡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可謂至言。
苟卿謂象刑為治古不然。
亦正論也。
崔常牛李
士大夫一時論議,自各有是非,不當一一校其平生賢否也。
常袞為宰相,唐德宗初立,議群臣喪服,袞以為遺詔云:「天下吏人三日釋服」,古者卿大夫從君而服,皇帝二十七日而除,在朝群臣亦當如之。
祐甫以為遺詔無朝臣、庶人之別,凡百執事,孰非吏人?皆應三日釋服。
相與力爭,袞不能堪,奏貶祐甫。
已而袞坐欺罔貶,祐甫代之。
議者以祐甫之賢,遠出袞右,故不復評其事。
然揆之以理,則袞之言為然。
李德裕為西川節度使,吐蕃維州副使悉但謀請降。
德裕遣兵據其城,具奏其狀,欲因是搗西戎腹心。
百官議皆請如德裕策。
宰相牛僧孺曰:「吐蕃之境,四面各萬里,失一維州未能損其勢。
比來修好,約罷戍兵,彼若來責失信,上平涼阪,萬騎綴回中,怒氣直辭,不三日至鹹一陽一橋。
此時西南數千里外得百維州,何所用之?」
文宗以為然,詔以城歸吐蕃。
由是德裕怨僧孺益深。
議者亦以德裕賢於僧孺,鹹謂牛、李私憾不釋,僧孺嫉德裕之功,故沮其事。
然以今觀之,則僧孺為得,司馬一溫一 公斷之以義利,兩人曲直始分。
盜賊怨官吏
陳勝初起兵,諸郡縣苦秦吏暴,爭殺其長吏以應勝。
晉安帝時,孫恩亂東土,所至醢諸縣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輒支解之。
隋大業末,群盜蜂起,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殺之。
黃巢陷京師,其徒各出大掠,殺人滿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殺之。
宣和中,方臘為亂,陷數州,凡得官吏,必斷臠支體,探其肺腸,或熬以膏油,叢鏑亂射,備盡楚毒,以償怨心。
杭卒陳通為逆,每獲一命官,亦即梟斬。
豈非貪殘者為吏,倚勢虐民,比屋抱恨,思一有所出久矣,故乘時肆志,人自為怒乎?
作詩先賦韻
南朝人作詩多先賦韻,如梁武帝華光殿宴飲連句,沈約賦韻,曹景宗不得韻,啟求之,乃得競病兩字之類是也。
予家有《陳後主文集》十卷,載王師獻捷,賀樂文思,預席群僚,各賦一字,仍成韻,上得盛病柄令橫映復並鏡慶十字,宴宣猷堂,得迮格白赫易夕擲斥拆啞十字,幸舍人省,得日謐一瑟畢訖橘質帙實十字。
如此者凡數十篇。
今人無此格也。
后妃命數
《左傳》所載鄭文公之子十餘人,其母皆貴胃,而子多不得其死,惟賤妾燕姞生穆公,獨繼父有國,子孫蕃衍盛大,與鄭存亡。
薄姬入漢王宮,歲余不得幸,其所善管夫人、趙子兒先幸漢王,為言其故,王即召幸之,歲中生文帝,自有子後希見。
及呂後幽諸幸姬不得出宮,而薄氏以希見故,得從子之代,為代太后。
終之承漢大業者,文帝也。
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願進,而飭侍者唐兒使夜往,上醉不知而幸之,遂有身,生長沙王發。
以母微無一寵一 ,故王卑濕貧國。
漢之宗室十有餘萬人,而中興炎祚,成四百年之基者,發之五世孫光武也。
元帝為太子,所愛司馬良娣死,怒諸娣妾,莫得進見。
宣帝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五人,虞侍太子。
後令旁長御問所欲,太子殊無意於五人者,不得已於皇后,強應曰:「此中一人可。」
乃王政君也。
一幸有身,生成帝,自有子後,希復進見。
然歷漢四世,為天下母六十餘載。
觀此四后妃者,可謂承恩有限,而光華啟佑,與同輩遼絕,政君遂為先漢之禍。
天之所命,其亦各有數乎?徽宗皇帝有子三十人,唯高宗皇帝再復大業。
顯仁皇后在宮掖時,亦不肯與同列爭進,甚類薄太后雲。
公為尊稱
柳子厚《房公銘》一陰一曰:「天子之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諸侯之人為王卿士亦曰公,尊其道而師之稱曰公。
古之人通謂年之長者曰公。
而大臣罕能以姓配公者,唐之最著者曰房公。」
東坡《墨君堂記》云:「凡人相與稱呼者,貴之則曰公。」
范曄《漢史》:「惟三公乃以姓配之,未嘗或紊。」
如一鄧一 禹稱一鄧一 公,吳漢稱吳公,伏公湛、宋公宏、牟公融、袁公安、李公固、陳公一寵一 、橋公玄、劉公一寵一 、崔公烈、一胡一 公廣、王公龔、楊公彪、荀公爽、皇甫公嵩、曹公操是也。
三國亦有諸葛公、司馬公、顧公、張公之目。
其在本朝,唯韓公、富公、范公、歐一陽一公、司馬公、蘇公為最著也。
台城少城
晉宋間,謂朝廷禁省為台,故稱禁城為台城,官軍為台軍,使者為台使,卿士為台官,法令為台格。
需科則曰台有求須,調發則曰台所遣兵。
劉夢得賦《金陵五詠》,故有《台城》一篇。
今人於他處指言建康為台城,則非也。
晉益州刺史治大城,蜀郡太守治少城,皆在成都,猶雲大城、小城耳。
杜子美在蜀日,賦詩故有「東望少城」之句。
今人於他處指成都為少城,則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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