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靜經》第九章: 真常應物,真常得性。常應常靜,常清靜矣。〔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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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靜經》第九章

清靜經

第九章

真常應物,真常得性。

常應常靜,常清靜矣。

〔字解〕

真常——真是不虛,常是不變。

即是真理而言。

性——天之所命與人的,人之所得乎天的叫作性。

〔章解〕

用那真常不變的理,來應付萬事萬物,能夠真實不虛的去作,便能得萬物的性理。

不但是平時如此,即便是應於萬事,亦是事來則應,事去則靜。

果能這樣的平靜,自強不息的作下去,便能永長虛空無礙,寂然安止的不妄動了。

〔演說〕

上章說的是「欲既不生,即是真靜」。

這一章是解釋,怎樣才能作到真靜呢?觀今世人,有的能靜而不能動,或者能動而不能靜,此乃凡夫,又何足道呢?況且只是獨善己身,不能兼善天下。

但是老子說的真靜,是「奧裡取靜」的真意。

在自身具有常而不變的理性,更是無為無畏,良知良能的。

如果能得到明師指點,自然大德重明,頓顯真如。

《中庸》云:「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能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況人為萬物之靈,無時無地不在事中,萬事萬物,各具真理。

明理則處之得當,否則昏亂無章。

現在的人們,因都迷失本性,不講真理,故此你爭我奪。

把世界擾了個亂七八糟。

我真有點看不下去,所以重將老子救世的苦心說出來,好讓大家行持,如若能夠用那真常的理,來應付萬事萬物,自然能合乎中道。

《中庸》云:「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有焉「。

如此便沒有什麼災星和劫煞了。

自私心,妄取心,欲心不會再生了。

行出事來一定是坦白的,平靜的,能這樣的作下去,不是就皈依靜了嗎?不但一人如此,擴而充之,世界眾生也都如此,真不難重見堯天舜日呢!

詩曰

清靜無為無不為 有感悉通理無虧

誰可判分清濁理 孰能循守動靜規

心神灑陀觀自在 智慧光明了是非

奧理一精一華幾個悟 學禪空到性如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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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道教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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