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靜經》第十三章:既驚其神,即著萬物。既著萬物,即生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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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靜經》第十三章

清靜經

第十三章

既有妄心,即驚其神。

既驚其神,即著萬物。

既著萬物,即生貪求。

既生貪求,即是煩惱。

〔字解〕

驚——突然害怕叫驚慌,言戒懼的意思。

著——著受的意思。

貪——染著六欲之境而不離之意。

和「愛」字名雖不同,而理是一樣的。

求——索取的意思。

煩惱——是一切貪,欲,嗔,癡等,能使煩心惱身叫煩惱。

亦是悶悶不樂的意思。

〔章解〕

上章說的眾生不能得悟真道,就是因為有貪妄之心。

一有了貪妄心,就要驚動那喜動而不喜靜的「識神」。

識神被驚,心意外弛,便要著於萬物了。

既然接觸了萬物,就要生出不想離開,而要索取的心。

但是天下的事,那能盡如所願呢?如果求之不得,立刻就是無窮的煩惱。

〔演說〕

上章說苦海眾生不能得其真道,是為了三心不掃,四相不飛的原故。

因人寄紅塵,總是紛紛擾擾,朝夕營求,不得歇心。

故此妄心一動,則神隨意遷,追逐萬物,而戀戀不捨,甚至廢寢忘食,自甘其願。

這樣一來,身心不得養。

《道德經》云:「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佛云:「寂然不動」。

都是讓人不動心的意思。

假若苦苦貪求,即便一時僥倖得到手,還不是家大業大操心大嗎?諺云「身旁無妥物,心中煩惱稀」。

何況說是促促一生,不知何日歸去,故有人生如蜉蝣的話呢!試看歷代的佛祖聖賢,留芳千古,雖死猶生,是可以作後人的標桿榜樣。

另有一般不知禮義,妄貪妄取,苟安偷生的人,死去遺臭後人。

噫!同是一生,只因所為之事業不同,故此有天淵之別了。

願世人熟思此意,方不致誤了自己一生的事業。

諺云:「兩利相形取其重,兩害相形擇其輕」,古文云:「天地為萬物之逆旅,光一陰一為百代之過客」。

寒來暑往,日月穿梭,古今一件一件的事情,都被光一陰一捉過去了。

這人生數十年的時候,那還有功夫再招惹煩惱呢?俗語云:「知足者常樂,能忍者常安」。

如不知足,妄生貪求,一生總是煩惱。

羅狀元作的詩上說「到無求處便無憂」的句子,真是說的不錯呢。

詩曰

驚動心神任弛游 著於萬物慾貪求

慾念未逐心轉惱 貪求不得意生愁

聲色叢叢速回悟 孽海濤濤勿逐流

了盡俗緣方成道 此時不修幾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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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道教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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