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奇女傳
序
嘗思人道之大,莫大於倫常;學問之十精十,莫十精十於十性十命。
自有書籍以來,所載傳人不少,求其十十交十十盡乎倫常者鮮矣,求其十十交十十盡乎十性十命者益鮮矣。
蓋倫常之地,或盡孝而不必兼忠,或盡忠而不必兼孝,或盡忠孝而安常處順,不必兼勇烈。
遭際未極其變,即倫常未盡其難也。
十性十命之理,有不悟十性十根者,有不知命蒂者,有修十性十命而旁歧雜出者,有修十性十命而後先倒置者。
涵養未得其中,即十性十命未盡其奧也。
乃木蘭一女子耳,擔荷倫常,研求十性十命,而獨無所不盡也哉!
予幼讀《木蘭詩》,觀其代父從軍,可謂孝矣;立功絕塞,可謂忠矣。
後閱《唐書》,言木蘭唐女,西陵人,姻弓馬,諳韜略,轉戰沙漠,累大功十二,何其勇也。
封武昭將軍,凱旋還裡。
當時筮者謂致亂必由武姓,讒臣嫁禍式昭,詔征至京。
木蘭具表陳情,掣劍剜胸出心,示使者而死。
死後,位證雷部忠孝大神,何其烈也。
去冬閱《木蘭奇女傳》,復知其幼而領悟者十性十命也,長而行持者十性十命也。
且通部議論極十精十微,極顯豁,又無非十性十命之妙諦也。
盡人所當盡,亦盡人所難盡。
惟其無所不盡,則亦無所不奇。
而人奇,行奇,事奇,文奇,讀者莫不驚奇叫絕也。
此書相傳為奎斗馬祖所演,卷首有武聖帝。
今已失,同人集貲付梓。
書成,爰敘其緣起如此。
光緒四年六月上浣
修慶氏謹撰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