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奇女傳》三十一 木蘭二上陳情表 太宗屈殺伍娘子:鐵冠曰:「木蘭,吾謂爾人傑也,何中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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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奇女傳》三十一 木蘭二上陳情表 太宗屈殺伍娘子

木蘭奇女傳

三十一 木蘭二上陳情表 太宗屈殺伍娘子

卻說木蘭一日問於鐵冠曰:「弟子聞仙道長生,必如何而生可長焉?」

鐵冠曰:「木蘭,吾謂爾人傑也,何中質之不若耶?夫天道運行,春生秋殺,夏茂冬藏。

人生而壯,衰而死,何異焉?長生者不亦逆天而行,怪於人歟?所謂仙者,則天之道,體之於身,得之於心,死而不愧,奚能長生?子不見古之不死者,終歸於死,今之長生者,終喪其生。

斯豈仙道耶?故曰:氣不可以長保,十精十不可以長固,神不可以長守。

所可長固、長守、長保者,十性十也,天賦之命也。

事天者為仙道。

聖人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不亦深而遠乎?」

木蘭又問曰:「古之修仙,必雲煉丹。

而丹則有玉十液、金液、木液之別,其理可得聞乎?」

鐵冠曰:「丹者,心也。

煉心即是煉丹。

玉十液、金液、木液,則吾不知也。

至若九轉七返之說,愈屬虛空,不過推求卦數之理。

蓋七乃火之成數,九乃金之成數。

取火煉金,曰轉,曰返,學道者致虛極,守靜篤,聽其自然,豈肯勞心為是耶?」

木蘭唯唯而退。

又一日,鐵冠謂木蘭曰:「十性十命二字,各有天人之別。

欲修天十性十,先化人十性十,欲立天命,先立人命。

所謂人十性十者,氣質之十性十也。

氣質十性十化,而天十性十可全。

人命者,血氣之命也。

血氣堅固,而天命可保。

故曰四大假合。

氣以成形,五常不紊。

理以成十性十,蓋父母生形即兆,天十性十已賦,十性十依命立之謂也。

誠則明,明則著,能變能化,命從十性十生之謂也。

比如因天地水火氣而生樹,因樹而生花,因花而生果,即是命中有十性十;因果而又生樹,開花結果,是十性十中又有命也。」

木蘭曰:「十性十命原於天,花果原於樹。

十性十有天氣十性十、氣質之分,命有天命、血氣之別,花果亦豈有二乎?」

鐵冠曰:「有是樹有是花,非樹先而花後,待時而發耳。

有是花必有是果,非花先而果後,氣充而成耳。

萬物各有一太極。

若樹之有心,果之有仁。

知此則知命中有十性十也;知此則知草木春生秋殺,天命也;春華秋實,天十性十也。

至若灌溉太過,栽培不及,當生而不生,當華而不華,猶天十性十為人十性十所戕,天命為人欲所害,歸之於氣數,豈不哀哉!若夫果者逢春蒙泉,核開仁出,枝葉蔓生,知此則十性十中有命,可不言而喻也。

花果則黃白者多香,紫赤者多臭,又氣質之十性十,使之然也。

物之氣質不可變,人之氣質則無不可變,此人之所以靈於物也。

人之終不能變者,是尚未遠於物也。」

木蘭曰:「草木無土不生,十性十命雙修,大道非戊已不成。

《易》曰:君子黃中通理。

其說可得聞歟」?鐵冠曰:「聖經第一義,便曰:在止於至善。

非指心地,而言修十性十之初,下手切處也。

知止而後能定、能靜、能安、能慮、能得,是言心已明,而十性十已見矣。

明明德於天下,必先治其國,齊其家,修其身,正其心,誠其意,致其知,此聖人盡十性十之事也。

格物知至,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平天下,此聖人至命之事也。

聖人成已成物之功,如斯畢矣。

今子言萬物非土不生,大道非戊己不成,要曉得大學之道,總重在意誠二字。

意者,土也,非戊己而何?《中庸》云:君子必慎其獨也。

慎字與誠字,雖有表裡之分,至若慎獨,則與意誠無異。

意定則十精十神日強,而智慧日生;意不定則十精十神日竭,而智慮日衰。

古人於心明十性十見之餘,卻注意於規中,十溫十養元神,十陰十陽十自然妙合,不假一毫人力,由意定之效驗也。

故上古真仙,謂意為黃婆,十陰十陽十為男十女,無神出現為產嬰兒,豈有他哉!十性十命雙修,大道止矣盡矣!」木蘭曰:「弟子今受師命,如瞽目復明。

但真意之妙,素所未知,祈師再委曲詳言,弟子永遠供奉。」

鐵冠曰:「爾要知真意耶?須看雞之抱十卵十,貓之捕鼠,專心致志。

念茲在茲。

真意一現,恍惚杳冥,如雲中之月,水中之魚,乍見乍不見,必也。

如慕名未會面的一個朋友,千里尋之,不得一見,恰在路上相逢,就要認親面目,原來是這個模樣。

緊緊拉著,不肯放手。

久之自然熟十習十,故曰鉛汞相投,自然凝合。

古人謂之玄關一竅,熟知即真,意之大定也。」

鐵冠乃歌曰:

心地了了,十性十天明明。

十陰十陽十妙合,覆命歸根。

玄關意土,黃婆別名。

中央正位,自產胎嬰。

鐵冠歌罷,忽然香風陣陣,天花亂墜。

俄兩天雷大震一聲,師弟二人俱向北而拜。

自此,鐵冠以後絕口再不談道。

卻說朱天祿偶沾寒疾,召木蘭曰:「吾朱氏世代善良,崇儒重道,樂善好施。

今汝又篤志修行,吾願爾始終如一。

汝弟年未及冠,汝當善教,使之有成。」

更無多囑,語畢而逝。

木蘭盡禮守制,衣衾棺槨盡如古式,卜葬於木蘭山十陰十。

未過一年,楊氏亦故,合葬於天祿墳右。

木蘭率弟金蘭,居廬守墓。

甫及半年,太宗並十娘十娘十詔旨至,木蘭就墓前舉香跪接。

皇詔云:

朕念公主文武兼優,逸才堪羨。

今年北番來朝,尚念公主之德,臉灸人口。

朕思卿甚切,公主作速來京,以慰朕望。

十娘十娘十懿旨云:

寡君思公主忠孝勇節,堪為宮中女師傅。

皇上視公主如子,公主未嘗視皇上如父。

公主宜速補前愆,來京省過,以慰皇上及寡君之心。

欽哉,毋違!

木蘭讀畢,頓首謝恩。

連夜修起陳情表章,付天使回京。

太宗見木蘭未至,心中不悅。

只得開表看云:

臣兒木蘭,罪孽深重。

不自天絕,禍延考妣。

於月日變出倉猝。

臣兒竊自思維,向因親老多病,改面北征,紀年而回,意承歡於膝下,以樂父母十之餘年。

無如父之形愈老,母十之病轉篤。

今也罔極之悲既興,風木之恨更切。

思殉親於九地,用情恐傷太過,聊守制以三年。

讀禮自愧未深,特室築於場,盡寸心而撫幼弟。

依靈致奠,憶笑語而想音容。

君父之召雖殷,臣兒之情難釋。

俟成祥之日,詣闕謝恩。

皇上宏仁若天,皇后博載若地,量情赦宥。

太宗看罷,稱羨不已。

再說飲天監李淳風,夜占乾象,見妖星居於紫薇垣中。

次日上殿奏曰:「臣昨夜見妖星現紫薇垣中,請萬歲盡除官中新進之妃。」

太宗准奏,曰:「將宮中新進女子三百餘人,盡行放出,只留才人武曌在內。」

太宗又命李淳風當殿卜筮,太宗親自行禮,得天澤履第三爻。

其辭曰:

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

李淳風奏曰:「乾,君德也,兌,少女也。

少女鄰於君右。

夫曰眇不可以共視,曰跛不可以共履,宜遠而不宜近之人也。

若狎而玩之,是不可履而履焉。

譬如虎尾,必有咥人之凶。

武人為於大君,將來弄權誤國,亂唐室天下,必武氏之女也。

斯人現居宮中,大約面貌柔善,令人狎褻;心必十陰十惡,所謂庸違象恭者也。」

太宗聽奏,默然回宮。

次日,遷武才人出宮為尼,令他皈依佛教,參學十性十理,自然慈悲應物,方便處事,明善惡報應之說,俾作良善女子。

不料武曌身雖為尼,卻與學士張昌宗、許敬宗苟合,並未持戒茹素。

過了一年,太宗又召李淳風,問以妖星之事。

淳風奏曰:「妖星雖離禁中,但其形未化。

萬歲宜修德以禳之,切不可亂誅好人。」

張昌宗恐又累及武曌,密奏曰:「武與伍字異而音同。

鎮北侯伍登,手握重權,素有伍十娘十子之稱。

近聞此人以十十交十十通突厥,有謀逆之意。

萬歲何不殺此人以杜後禍?況且上天垂象以示萬歲,宜乘其未動而先滅之,免生後禍。」

太宗即下詔伍登來京,誣以謀逆之罪,斬之於市。

下詔曰:「如有保留伍登者,同逆擬罪。」

是日,日色慘淡,大風亂吹,大臣疾首不敢言,國人共傷之。

張昌宗奏曰:「謀逆之人,妻子同誅。」

太宗點首,即差衛兵往雁門關,殺其全家。

是夜,太宗入宮,怏悒不樂。

次日,命收伍登十十屍十十首,以禮葬之,封其墓曰:「鎮北侯伍登。」

再說諶于飛送了伍登起程,伍登以家事托之曰:「侄奉天子召進京,修藩臣之節,大約三四月可回。

衙中一應事務,求叔父料理。」

于飛唯唯而應。

過了半月,于飛入內衙,對夫人曰:「公子伍烈,今年流年不利,我欲同他往五台山進香,以免災禍,大約數日可回。」

夫人命軍士數十人,護從于飛而行。

到了五台山,重與靖松、大杲、介庵談論,忽有雁門關中將軍,差人報曰:「主將被誅,夫人與全家被殺。

求師爺保公子遠走勿回。」

于飛即命從人散去,同公子伍烈民服而行。

走回湖廣,藏於大悟山中。

後來于飛以女妻之,生三子,曰玉,曰瓊,曰玖,皆顯貴。

此是後話不表。

再表木蘭聞伍登死於武氏之禍,傷感不已。

聞於飛回,往見焉。

問曰:「吾子受喪吾之托,北遊數年,可謂信矣。

既見五台山諸君,學必有進焉,弟子願受教。」

于飛曰:「子何好學之甚也。

吾聞心易於陳氏之子矣。

《易》曰:近取諸身,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民為手是也。

若內取諸心,聖人能行之而不言,陳氏之子能言之而不能行,子庶幾勉之。

夫聖人剛師不屈,其德配乾;利萬物而不息,其德配坎;靜而莫之能感,其德配艮;動而萬物各遂其生,其德配震;氣安而舒,天下順之,其德配巽;虛而明不私照,其德配離;博厚配坤;滋萬物而不姑息,其德配兌。

放之則彌六十合,卷之則退藏於密,此聖人之易也。

夫物芸芸,各歸復其根,像帝之先,此老氏之易也。

寂然不動,無為無化,擾而不驚者,此釋氏之易也。

有諸內者形諸外,孝則必忠,故不欺,得乾之道也。

慈則必讓,故不爭,得坎之道也。

知恥者必廉,故不貪,得艮之道也。

仁者必公,故不私,震之道也。

弟者必和,故不怨,巽之道也。

禮者必明,故不疑,離之道也。

信者必寬,故不憂,坤之道也。

義者必斷,故不懼,兌之道也。」

木蘭曰:「君子不患不及,而患太過。

敢問太過之極若何?」

于飛曰:「至孝近於儒,至忠近於愚,慈近於卑,讓近於侮,謙近於貧,恥近於退,仁近於過,恭近於勞,弟近於桑,和近於流,禮近於亂,明近於暗,信近於執,寬近干擾,義近於殺,斷近於猛,此太過之極也。

若極而又極,則其品愈下,十奸十惡不可勝道矣。

不偏不倚,惟聖者能之。」

木蘭曰:「懼其太過而抑之,當如之何?」

于飛曰:「孝宜敬,忠宜淨,慈宜教,讓宜嚴,廉宜守,恥宜強,仁宜勇,恭宜辨,弟宜執,和宜介,禮宜節,明宜渾,信宜權,寬宜理,義宜武,斷宜文。」

木蘭曰:「聖人之道,一而已矣。

若是乎,目之多欽?」

于飛曰:「自理而言之,則曰一。

一散而為萬殊。

自十性十而言之則曰虛,虛歸於夫有。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夫聖人之心,靜若太虛,何意、固、必、我之有?以吾言之,即絕字、毋字亦著不上。」

木蘭曰:「弟子聞之:至忠不容於國,至孝不容於家,清士不容於野,達人不容於世。

吾是以憂之,吾子將何以教吾焉?」

于飛曰:「惟忠也而後不容於國,孝也而後不容於家,清也而後不容於野,達也而後不容於世。

吾是以樂吾之樂焉,吾將何以教子焉?」

木蘭再拜而退,再聽下文分解。

分類:古典俠義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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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奇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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